2024年1月第37卷第1期阴山学刊YINSHANACADEMICJOURNALJan.2024Vol.37No.1环评告知承诺制的现实困境及完善路径周泽中,丁梦倩(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摘要:近年来,环评告知承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以市场主体自我承诺代替事前实质性审查,以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规制。虽然这种制度安排在提升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改革举措合法性薄弱,偏离环评制度风险预防功能,缺乏成熟的事中事后监管工具,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安排等。因此为促进环评告知承诺制的完善,制度改革应坚持依法合规,并应重视风险预防,同时应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风险防范;事中事后监管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869(2024)01-0074-08一、引言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中提出要实行告知承诺制。[1]自该文件发布以来,告知承诺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后,北京等16个试点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遭受重创,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负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四条指出要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2]虽然有关政策性文件提出要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但是该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备受争议,众多学者对该制度有不同的看法,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完善路径等方面。关于合法性问题,有学者指出,如果要在全国各地推广告知承诺制还需要法律的明确认可才行,并且该制度使得责任主体由行政机关向市场主体转移,这容易导致某些行政机关逃避监管责任。[3]关于合理性问题,有学者认为,环评告知承诺制通过对审批程序进行压缩削减,能够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优化营商环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