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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前第2轮重点(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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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11 信息系统 项目 管理 考前 重点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1 2018 年 11 月 2018 年 11 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 第二轮第二轮 重点资料 重点资料 备注:备注:本资料来源于前期的第一轮重点,到时候再发第三轮重点吧。先认真学这个,必须认真学。本资料来源于前期的第一轮重点,到时候再发第三轮重点吧。先认真学这个,必须认真学。第七章第七章 考试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考试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摘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规避招标。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16 年 5 月 30 考题16 年 5 月 30 考题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2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06 年 11 月 50 考题06 年 11 月 50 考题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2 年 11 月 43 考题。12 年 11 月 43 考题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16 年 11 月 30 考题16 年 11 月 30 考题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3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07 年 11 月 34,13 年 5 月 38 考题07 年 11 月 34,13 年 5 月 38 考题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二十日。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投标。09 年 5 月 8 考题09 年 5 月 8 考题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05 年 11 月 50,11 年 11 月 64 考题05 年 11 月 50,11 年 11 月 64 考题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15 年 11 月 45 考题15 年 11 月 45 考题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4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12 年 5 月 29 考题12 年 5 月 29 考题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1 年 5 月 28 考题11 年 5 月 28 考题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5 年 5 月 30 考题 15 年 5 月 30 考题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3 年 11 月 42 考题 13 年 11 月 42 考题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成本的除外。09 年 11 月 30 考题09 年 11 月 30 考题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11 年 5 月 44 考题 11 年 5 月 44 考题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2 年 5 月 42 考题 12 年 5 月 42 考题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5 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07 年 11 月 33 考题 07 年 11 月 33 考题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摘录)第一章 总 则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购市场。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中采购目录确定。07 年 11 月 28 考题 07 年 11 月 28 考题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 布。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管理职责。09 年 5 月 6 考题09 年 5 月 6 考题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17 年 5 月 29 考题 17 年 5 月 29 考题 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16 年 5 月 28 考题16 年 5 月 28 考题 第二十条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6 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07 年 11 月 29 考题07 年 11 月 29 考题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07 年 11 月 30,09 年 11 月 30,10 年 5 月 28 考题 07 年 11 月 30,09 年 11 月 30,10 年 5 月 28 考题 (一)公开招标;(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17 年 5 月 28 考题17 年 5 月 28 考题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7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章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程序 14 下 39 考题14 下 39 考题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07 年 11 月 31 考题07 年 11 月 31 考题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4 年 11 月 28 考题 14 年 11 月 28 考题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0 年 11 月 58 考题 10 年 11 月 58 考题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8 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0 年 11 月 30 考题 10 年 11 月 30 考题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第四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年。12 年 5 月 26,15 年 11 月 29 考题 12 年 5 月 26,15 年 11 月 29 考题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 年 11 月 30 考题 11 年 11 月 30 考题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2018 年 11 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第二轮重点资料 QQ 858301448 QQ 858301448 9 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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