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任务7.1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学习
任务
7.1
城市
维护
建设
会计
,学习任务7.1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主讲 王碧秀教授,LOGO,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城建税概念,城建税作用,城建税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城建税本质上是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依据,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城建税纳税人,城建税征税对象,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征收而征收,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三档差别比例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税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按经营地税率计税,基本税率,特别注意,一、城建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基本原则: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其税收优惠与主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随主税的减免而减免,随主税的退库而退库,物别提醒:对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不退,进口不缴”,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之和 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纳税人被查补增值税和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的,应同时补城建税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增值税和消费税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建税计税依据,二、城建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三、城建税会计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等,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固定资产清理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账户设置,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缴纳时:,做中学7-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份发生与流转税有关的业务如下:进口原材料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5万元;内销化妆品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15万元;出口化妆品,按规定退回增值税4万元。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多少城建税?请作会计处理。,三、城建税会计核算,该企业地处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城建税实行“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政策应纳城建税税额(17+15)7%2.24(万元),计算,三、城建税会计核算,缴纳城建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2400 贷:银行存款 22400,账务处理,计提城建税时:借:税金及附加 2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2400,四、城建税征收管理,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点相同,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规定一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12,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为筹集地方基础教育经费而设置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3%的征收率计算。由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不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原则上不予减免,但对于减免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应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对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由税务部门征收,缴纳期限与缴纳地点与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