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一、事业单位支出过程管理人大审议批准预算后,财政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批复政府各部门预算。预算支出过程将进入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或财政实拨资金款项阶段。对于国库集中支付款项(包括由政府集中采购的款项)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有关制度规定办理支付。在这一阶段,对于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通过银行划入个人账户;对于提供商品或服务方面的支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合同与订单进行审核,审核阶段的支出会形成负债;对于财政授权部门支付的款项,由部门提出用款计划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由有关部门在授权额度内办理支出。支出可以通过不同工具完成,例如,支票、现金、电子转移支付、承兑票据、代扣个人所得税、资金凭证等等。资金凭证通常应被视为支出过程中的一个管理阶段,债权债务过程中的资金,通常不列作支出,报销过程中的资金支付一般才列作支出。二、基本支出预算的内容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括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在职在编人员支出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按人按实核定,配套以政府部门人员工资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支付、银行发放。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应按部门职能和工作量的不同,确定政府部门分类分档方案,制定商品和服务支出分项支出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的定额管理体系。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要按部门分类分档、公开定额标准编制预算,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员数、实物量配备标准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分项(或总额)定额标准测算。各部门和单位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时,应根据部门的职责和拥有的公共资源的情况,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分项或总额定额标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