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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收入
支出
编制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编制
1.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2)“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或者根据“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2.本期事业结转结余
(4)“本期事业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类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类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5)“事业类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项目应当根据各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捐赠收入”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6)“事业类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或者根据“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项目应当根据各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本期经营结余
(7)“本期经营结余”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经营收入”项目金额减去“经营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8)“经营收入”“经营支出”项目应当根据各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表20-15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
项 目
本月数(略)
本年累计数
一、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60000
财政补助收入
6530000
减: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6470000
二、本期事业结转结余
466000
(一)事业类收入
6839000
1.事业收入
2010000
2.上级补助收入
2000000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00000
4.其他收入
2429000
其中:捐赠收入
减:(二)事业类支出
6373000
1.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
2105000
2.上缴上级支出
500000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800000
4.其他支出
2968000
三、本期经营结余
84000
经营收入
1880000
减:经营支出
1796000
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见表20-15)时,填列下列项目.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
(10)“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实现的经营结余扣除本年初未弥补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前的余额填列;如该年末余额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5.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1)“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如表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正数,本项目应按表中“本期事业结转结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如表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负数,本项目应按表中“本期事业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2)“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金额合计数减去本年借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
6.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
(13)“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减去“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4)“应缴企业所得税”项目应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15)“提取专用基金”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7.转入事业基金
(16)“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金额减去“应缴企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