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教师:XXX了解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内容,掌握国际上重要的有代表性的产品责任法。熟悉具有代表性也具有实际价值的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是指由生产者生产并已投入流通领域而可供使用的有形物品。一、产品和产品责任产品的概念作为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三个要件:1.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必须是由生产者生产的物品,即经过人类劳动而获得的加工过的“人工物品”和未加工过的“天然物品”。2.必须是已投入流通领域的物品。3.必须是可供使用的有形物品产品责任产品责任(ProductLiability)是指由于产品存在瑕疵而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该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应该承担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1.产品责任成立的要件(1)产品存在瑕疵。(2)必须使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3)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者所遭受的损害必须与产品的瑕疵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他们所遭受的损害完全是有关产品存在瑕疵所致。所谓瑕疵是指商品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美国《第二次侵权行为法重述》考虑到包括产品说明在内的所有情况,如果一项产品没有向有权期待安全的人提供安全,则该产品为有‘瑕疵’——《斯特拉斯堡公约》第2条一般认为如果,第一,产品设计时,对产品可靠性、安全性考虑不周而缺少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第二,在产品原材料的选择上或产品的生产制造或装配方面存在疏忽而缺乏必要的考虑;第三,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或必须采用特殊的使用方法的产品未做必要的说明或指示,或做了不真实或不充分的说明或指示,都视为有关产品存在瑕疵。2.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含义所谓生产者是广义上的生产者,一般包括产品的生产制造者、加工者、装配者、修理者、运输者和仓储者等。而所谓销售者则包括出口商和进口商,包括批发商和零售商等经销产品的任何人。3.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此承担着一种无限连带责任。每个人都得以其全部资产对有关瑕疵产品所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受害者的消费者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可以单独向众多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中的某人或某几个人请求损害赔偿,可以同时向所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二、产品责任法的性质和特征产品责任法的性质产品责任法的许多规范都属于强制性规范。国家为保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