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2022/1208聚焦·直通常委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产业发展转型升级、能源革命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自治区做好煤炭开发利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出于党中央提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战略定位的考量、出于落实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考量,出于推进自治区煤炭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考量。早在年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2年重点立法工作。11月23日,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重点突出了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将坚持走高质量发展贯穿于煤炭开发、煤矿项目建设、煤炭生产的全过程,旨在为自治区煤炭资源高效利用和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起到规划引领和规范监督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在条例制定初始,自治区地方立法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保驾护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吴瑾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2.12.001内蒙古人大2022/1209聚焦·直通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就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就做好法规起草修改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并亲自带队赴盟市开展立法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了“双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条例起草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指导。在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立法调研中征求了各盟市、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并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21年11月1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调研、论证,征求了自治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相衔接,对条例草案作了充实与完善,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