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卷第1期2023年1月自然辩证法研究StudiesinDialecticsofNatureVol.39,No.1Jan.,2023文章编号:1000-8934(2023)1-0037-07自然的三重特性及其生态伦理审思高剑平,魏一帆(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南宁530006)收稿日期:2022-7-22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科学内涵和内在关系研究”(21&ZD013)。作者简介:高剑平(1964—),湖南祁东人,哲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魏一帆(1996—),河南新乡人,广西民族大学2021级伦理学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生态伦理学。摘要:科学技术的对象是自然,自然所蕴含的三重特性及其所伴随的三个历史阶段逐渐为人类所认知,并显示出独特的生态伦理价值。第一阶段,自然具有自在性,表现为抽象性、实体性和复多性。其生态伦理价值在于人对自然的崇敬和畏惧。第二阶段,自然具有他在性,表现为不可知性、历史偶然性和人的意志能动性。此阶段内,上帝凌驾于自然之上,不仅表现出宗教对自然的压制,而且也逐渐展现出人与自然对立与割裂。第三阶段,自然具有有机性,表现为科学技术的构成、技术理性资本化与自身矛盾。生态伦理价值所展示的则是人的关怀,形成人与自然的既对立又同一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当今生态文明的主题。自然生态既是科学的奠基性实体,也是技术的对象,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关键词:科学技术对象;自然特性;生态伦理;和谐共生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自然是一切科学和哲学的奠基性实体,进而衍生出人类社会的哲学与科学系统。自然是人类所依赖的根本,科学关注的是自然内在的规律与运行法则,技术则是自然规律的具体应用,其本身是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工具理性的现实性结果。无论是科学还是技术,其对象都是自然。康德认为:“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2]自然的特性决定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空间。自然,逐渐地由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转变为主体内在性的观念。那么,作为科学技术对象的自然,有着根植于自身的哪几重特性?这些特性对应着怎样的历史阶段?对自然特性作生态伦理审视又有着怎样的价值与意义?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当下,这三个问题是哲学理论界必须面对并回答的问题。一、第一阶段:自然的自在性自然的自在性,是自然的第一重特性。它主要体现在主客体尚未分化的历史阶段,展现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