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03讲转让财产、受益所有人、增值税、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四)转让财产1.一般规定2.间接转让财产第1项目内容(1)政策核心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合理商业目的判断合理商业目的,要基于具体交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交易整体安排和所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不应依据单一因素或者部分因素予以认定直接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形除(2)和(3)规定情形外,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关的整体安排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无需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应直接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①境外企业股权75%以上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②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发生前一年内任一时点,境外企业资产总额(不含现金)的90%以上直接或间接由在中国项目具体规定取得方式转让动产所得、转让不动产所得、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一般规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款项中扣缴特殊规定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应纳税额计算公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不含增值税收入-财产净值)×10%或者协定规定优惠税率(一般不涉及)动产考试不涉及不动不含增值税收入=含税价款÷(1+9%)股权无需价税分离注意多次投资同项股权被部分转让的,按照转让比例计算确定被转让股权对应的成本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税第2资构成,或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发生前一年内,境外企业取得收入的9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③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虽在所在国家(地区)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但实际履行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有限,不足以证实其具有经济实质④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境外应缴所得税税负低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中国的可能税负(2)应认定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形(同时符合)①交易双方的股权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股权转让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受让方80%以上的股权股权受让方直接或间接拥有股权转让方80%以上的股权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被同一方直接或间接拥有80%以上的股权大战提示境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