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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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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第 01 讲 合同、物权主观题
合同、物权
第一题:(2021 年)甲公司找乙融资租赁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设备,后丙公司交付的设备有故障,停产并且造成甲公司员工王某受伤,赔偿 6 万元。
甲公司找丁公司建造房屋,甲公司因为急于经营,未竣工验收就用于经营。半个月后发现铺设的线路
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丁公司整修,丁公司同意整修。甲公司同意到期支付工程价款,丁公司因担心甲公司不支付工程价款要求提供担保。戊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对甲公司 100%持股。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未经公司决议,遂提供了担保。到期甲公司无法支付工程价款,经催告逾期仍未支付,丁公司要求就该建筑物优先于其他抵押权人受偿。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融资租赁的设备故障,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维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维修。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
期间的维修义务。
(2)造成员工王某受伤,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根据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3)甲公司发现丁公司铺设的线路不符合合同要求时,能否要求丁公司整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能要求丁公司整修。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4)王某提供的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提供的担保有效。根据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2)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3)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题目中,戊公司是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即使未经公司决议,担保也有效。
(5)丁公司要求就该建筑物优先于其他抵押权人受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公司要求就该建筑物优先于其他抵押权人受偿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
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二题:(2021 年)2021 年 1 月 5 日,赵某向钱某借钱 100 万,钱某同意,并约定先扣除利息 5 万,并且须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赵某愿以自有房屋 A 提供抵押,朋友孙某则愿提供保证。1月 11 日赵某与钱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100 万,借款期限 6 个月,利率 5%,届期一次性偿还。同日,孙某与钱某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约定孙某就赵某届期未能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赵某与钱某就房屋 A 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次日,钱某扣除 5 万元利息后,向赵某汇款
95 万元。1 月 15 日,赵某与钱某就房屋 A 办理抵押登记。
2021 年 5 月 25 日,赵某欲将房屋以市价卖与李某,并将此事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202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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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赵某与李某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登记过户。
赵某届期未能偿还钱某借款。钱某要求就房屋 A 实现抵押权,遭李某拒绝。钱某又找到孙某承担保证
责任,孙某主张先诉抗辩权而予以拒绝。经赵某劝说,孙某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在计算作为保证责任范围的本息金额时,各方发生分歧。分歧解决后,孙某将所有欠款偿还给钱某,然后孙某向李某追偿,遭李
某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和钱某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赵某和钱某的合同自钱某提供借款时(2021 年 1 月 12 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
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钱某对赵某出售房屋之通知未作回复是否影响李某取得房屋 A 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影响李某获得房屋 A 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赵某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故李某获得房屋所有权。
(3)钱某是否有权就房屋 A 实现抵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钱某有权就房屋 A 实现抵押权。根据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题目中
不动产抵押已经登记,即使抵押物转让,抵押权人仍旧可以行使抵押权。
(4)孙某应该在多少金额内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孙某应该在 99.75 万内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题目中,100 万借款中预先扣除了利息 5 万,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 95 万计算利息,返还的本息合计是 99.75 万。
(5)孙某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孙某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6)孙某偿还债务后是否可以向李某追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孙某偿还债务后不能向李某追偿。根据规定,共同担保中,保证人与第三人的物保并存
的,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是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
第三题:(2021 年)2021 年 1 月 5 日,赵某和钱某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次日,赵某向钱某提供借款 200 万。钱某的朋友孙某、李某提供担保。孙某以自有房屋设定抵押担保,1 月 5 日订立抵押担保合同,
于 1 月 10 日办理抵押登记。李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约定,赵某对钱某的债权不得转让。孙某与李某未约定担保清偿先后顺序。债权到期后,钱某无力偿还。赵某要求孙某承担担保责任,孙某拒绝,理由是:自己提供的担保属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赵某应先向李某主张连带保证责任。赵某转而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拒绝,理由是:自己只是保证人,赵某不应在对钱某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前要求其承
担保证责任。
在孙某、李某拒绝后,赵某将对钱某的债权转让给周某。并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周某要求钱某
清偿。钱某拒绝理由是: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周某不想与之纠缠,转而要求李某承
担保证责任,李某拒绝,除了重申之前对赵某的拒绝理由外,并进一步提出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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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赵某违反约定转让债权,自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与钱某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借款合同是在 2021.1.6 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
款时成立。
(2)赵某何时取得抵押权?
『正确答案』赵某于 1 月 10 日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孙某主张“自己提供的担保属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赵某应先向李某主张连带保证责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孙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
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第三人孙某提供物保,因此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先要求孙某承担担保责任。
(4)李某主张“自己只是保证人,赵某不应在对钱某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前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
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题目中保证合同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李某的主张不成立。
(5)钱某主张“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钱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
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本题中,赵某将对钱某的债权转让给周某,并通知钱某,转让行为有效。
(6)李某主张“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现赵某违反约定转让债权,自己不再承保证责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
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题:(2020 年)甲公司获悉乙医院欲购 10 台呼吸机,遂于 2017 年 6 月 3 日向乙医院发出要约函,
称愿以 30 万元的总价向乙医院出售呼吸机 10 台,乙医院须先支付定金 5 万元,货到后 10 日内支付剩余
货款,质量保证期为 5 年。2017 年 7 月 6 日,乙医院获知信件内容,并于同日向甲公司发出传真表示同意
要约,但同时提出:总价降为 28 万元,2017 年 9 月 5 日前交付全部货物,我方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前支
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均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次日,甲公司回复传真表示同意。双方未约定货物交付地点及方式。2017 年 7 月 29 日,乙医院向甲公司支付定金 5 万元。次日,甲公司将呼吸机交付承运人丙公司。2017 年 8 月 10 日,乙医院收到 8 台呼吸机,且其中 2 台存在瑕疵:1 台外观有轻微划痕,1 台严重变形无法正常使用。经查,甲公司漏发 1 台,
实际只发了 9 台,运输途中遇山洪突然暴发被洪水冲走 1 台,2 台呼吸机的瑕疵系因甲公司员工不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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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2017 年 10 月 13 日,乙医院要求甲公司另行交付 4 台呼吸机,否则将就未收到的 2 台呼吸机以及存在
瑕疵的 2 台呼吸机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甲公司要求乙医
院支付剩余货款 23 万元,并告知乙,甲公司之前委托丁公司保管 1 台全新呼吸机,已通知丁公司向乙医院交付以补足漏发的呼吸机,其余则未作出回应。乙医院表示同意接收丁公司交来的呼吸机。甲公司交付乙医院的呼吸机中有 1 台一直未启用。直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启用时,乙医院才发现该台呼吸机也因质量瑕疵无法使用,遂向甲公司主张赔偿,甲公司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医院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与乙医院的买卖合同在 2017 年 7 月 7 日成立。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题目中,甲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 日发出的函件是要约,乙医院 7 月 6 日的回复对该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次日(7 月 7 日),甲公司回复传真表示同意,这是承诺。承诺到达生效,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
(2)乙医院是否有权分别就外观有划痕和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部分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医院无权就外观有划痕的呼吸机解除合同,有权就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解除合
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外观有划痕不影响使用,可以实现合同目的,不能解除合同;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而且数物分离不影响其他物的价值,因此是只就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呼吸机解除合同。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赔偿被洪水冲走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赔偿被洪水冲走的呼吸机。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
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题目中是洪水导致呼吸机灭失,属于不可抗力,承运人丙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医院支付被洪水冲走呼吸机的价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医院支付被洪水冲走呼吸机的价款。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
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题目中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甲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丙公司后,由买受人乙医院承担风险,因此损失是乙医院承担,乙医院需要向甲公司支付该台呼吸机的价款。
(5)乙医院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同时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医院无权要求甲公司同时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规定,在同一合同中,当
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6)甲公司通知丁公司向乙医院交付呼吸机,是否构成甲公司向乙医院的交付?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通知丁公司向乙医院交付呼吸机,构成甲公司向乙医院的交付。根据规定,动产
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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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医院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就 2019 年 12 月 6 日发现的呼吸机质量瑕疵进行赔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医院有权要求甲公司就 2019 年 12 月 6 日发现的呼吸机质量瑕疵进行赔偿。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题目中约定质量保证期是 5 年,此时还在质量保证期内,甲公司应当赔偿。
第五题:(2020 年)2018 年 10 月 12 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 10 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
定:租期 3 个月,每台租金 12000 元,全部租金 12 万元于租期届满时一次性支付,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
的维修事项。
2018 年 11 月 11 日,1 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医院要求乙公司维
修,乙公司提出,呼吸机由医院使用,应当由甲医院负责维修。此后,该故障机因未得到维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18 年 11 月 25 日,甲医院将其承租乙公司的 2 台呼吸机转租给丙医院,租期 1 个月。乙公司于次日
知悉,当即表示,呼吸机不得转租,并要求甲医院取回,否则将收回这 2 台呼吸机。为避免纷争,甲医院
不得不从丙医院将转租的呼吸机取回,但是,因丙医院操作不当,其中 1 台损坏。甲医院将损坏的呼吸机修好后,又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乙公司拒绝。
2018 年 11 月 28 日,甲医院向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呼吸机 5 台,租期 1 年。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以及租期届满呼吸机的归属等事项。为防止与乙公司的呼吸机混淆,5 台呼吸机上均贴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的明显标识。
2019 年 1 月 11 日,甲医院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但乙公司未与甲医院联系,甲医院遂继续
使用呼吸机。2019 年 2 月 11 日,乙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并要求支付 4 个月的租金。
2019 年 1 月 15 日,丁公司租给甲医院的 2 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甲医院要求丁公司维修,丁公司拒绝。
2019 年 3 月 29 日,丙医院再次要求甲医院支援呼吸机。甲医院遂将丁公司的 2 台呼吸机以市价出售
给丙医院并交付。
2019 年 11 月 27 日,融资租赁期届满,丁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公司知悉甲医院向丙医院转租 2 台呼吸机后,是否有权收回?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知悉甲医院向丙医院转租 2 台呼吸机后,有权收回。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
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乙公司有权收回。
(3)丙医院损坏 1 台呼吸机,甲医院维修后,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医院维修后无权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
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是第三人丙医院 造成呼吸机损坏,甲医院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甲医院自行维修后不能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
(4)2019 年 2 月 11 日,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多少租金?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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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2019 年 2 月 11 日,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 4 个月共计 148000 元的租金。根据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题目中,租赁期满后甲医院又使用了 1 个月,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合计是 4 个月。三个月的租金是
12 万,则一个月的租金是 4 万,四个月租金合计是 16 万。但有 1 台呼吸机在使用 1 个月后因为故障而闲
置,只支付 1 个月的租金,因此 16 万中要扣除该台呼吸机后 3 个月的租金(12000 元),因此甲医院应支付的租金是 160000 元-12000 元=148000 元。
(5)丁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公司没有义务维修出现故障的呼吸机。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
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因此是承租人甲医院自行维修。
(6)丙医院是否取得所购 2 台呼吸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医院不能取得所购 2 台呼吸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如果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除外。题目中,丁公司租赁给甲医院的呼吸机上均贴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的明显标识,丙医院交易时能看到,因此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
(7)融资租赁期满后,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融资租赁期满后,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根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
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相关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六题:(2020 年)2015 年 5 月 20 日,甲公司以自有的一辆机动车作为抵押向乙公司借款 20 万元,
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次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 7 月 5 日,甲公司将该机动车送
到丙厂修理,丙厂修理后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修理费用,未果。同年 8 月 17 日,丙厂通知甲公司,机动车已变卖,修理费已从所得价款中受偿。甲公司认为,丙厂在未与自己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变卖机动车,于法无据。
2015 年 5 月 30 日,甲公司与赵某签订租赁合同,将房屋 A 出租给赵某,租期 5 年,双方未对房屋维
修事宜进行约定。同年 7 月至 8 月,因屋顶漏雨,赵某多次通知甲公司维修,甲公司均未回应,同年 9 月,
赵某要求甲公司偿还其为维修屋顶支出的 1 万元维修费。甲公司拒绝。2015 年 6 月 5 日,甲公司以房屋 A
为抵押向丁银行借款 500 万元,借期为 2 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同年 6 月 20 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 年 6 月 10 日,甲公司以房屋 A 为抵押向戊银行借款 200 万元,借期为 2 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
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同年 6 月 15 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7 年 7 月,因甲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借款,丁银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就房屋 A 实现抵押权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房屋拍卖得款 650 万元,戊银行获悉该情况后,主张就拍卖价款优先于丁银行受偿。钱某拍得房屋 A 后,要求承租人赵某交还房屋。赵某以租期未到为由拒绝。
2017 年 10 月 5 日,钱某以 690 万元市价将房屋 A 转让给孙某。孙某无偿委托李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工作人员误将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虽发现登记错误,仍保持沉默。次日,李某向周某表示,愿以 2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 A 转让周某。周某不知房屋登记错误,立即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登
记。孙某得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并要求周某返还房屋,周某拒绝返还,孙某为此事支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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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交通费共计 2 万元。孙某随即以李某违反委托协议为由,要求李某为其讨回房屋,并赔偿已支出的律
师费、交通费 2 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何时取得对机动车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
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是机动车抵押,属于动产抵押,抵押合同在 5 月 20 日生效,此时取得抵押权。
(2)丙厂在未与甲公司事先沟通的情况下,变卖机动车并从所得价款中受偿修理费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厂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
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未给予债务人六十日以上期限履行债务,而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 1 万元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赵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 1 万元维修费。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4)租期未到的情况下,钱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 A?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钱某无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
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租赁期限未满,钱某无权要求赵某交还房屋。
(5)戊银行关于就拍卖价款优先于丁银行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戊银行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丁银行的抵押权是在 6 月 20 日登记,戊银行的抵押权是在 6 月 15 日登记,因此是戊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
(6)孙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2 万元律师费、交通费?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孙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律师费、交通费。根据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孙某无偿委托李某办理登记,李某明知登记错误,是因故意而给孙某造成损失,李某应当赔偿。
(7)周某能否取得房屋 A 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周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题目中房屋市场价格是 690 万元,而周某
支付的价款是 200 万元,这不是合理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周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七题:(2019 年)甲乙两人是在某技校结识的朋友。2017 年 10 月 12 日,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台价格为 50 万元的挖掘机。甲出资 10 万元,乙出资 40 万元。双方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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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2018 年 7 月 9 日,挖掘机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请丙维修,修理费 3 万元。乙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甲以修理未征得其同意拒绝。丙请求乙支付全部修理费,乙拒绝。
乙不愿再与甲共有,欲对外转让其份额。2018 年 8 月 2 日,乙发函征询丁的购买意向,同时告知甲:正在寻找份额买主,甲须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甲认为乙转让份额应征
得其同意,且乙尚在寻找份额买主,在未告知任何交易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对乙的通知置之不理。
2018 年 8 月 3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挖掘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约定 3 日后交付。
2018 年 8 月 4 日,丁向乙回函称,对乙所占挖掘机份额不感兴趣,想要购买整台挖掘机。由于甲对乙
之前的通知置之不理,乙也不再告知甲。于 8 月 4 日将挖掘机出让给丁,并交付。
2018 年 8 月 6 日,戊要求甲交付挖掘机时,发现挖掘机已由乙交付给丁,遂要求丁返还挖掘机,丁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修理挖掘机是否需经甲同意?乙是否有权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修理挖掘机无需经甲同意。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
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乙的份额达到 2/3 以上,可以自行决定修理挖掘机,无需甲同意。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题目中甲乙是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 20%,应当承担 20%的修理费。
(2)乙是否有权拒绝向丙支付全部修理费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无权拒绝向丙支付全部修理费用。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
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因此共有人甲乙对丙承担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乙支付全部修理费。
(3)乙转让其份额是否需经甲同意?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转让其份额,无需甲同意。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在寻找份额买主时要求甲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要求甲在 15 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乙的发函中没有确定交易条件,即 “没有包含同等条件内容”,因此不能以该期间为准。
(5)丁是否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乙的份额达到 2/3 以上,其决定出售挖掘机是有权处分行为。乙已经将挖掘机交付给丁,丁取得所有权。
(6)甲与戊之间买卖挖掘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与戊之间买卖挖掘机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共有物买卖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以处
分权为有效要件。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原则上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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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戊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挖掘机?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戊无权要求丁返还挖掘机。根据规定,戊虽为善意相对人,但尚未完成交付,不满足善
意取得中的交付要件,戊不能取得所有权。丁已经受领交付而取得所有权,戊不能要求丁返还,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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