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5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与程序五、主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一)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二)上市公司配股的特别条件配股是指面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一般条件+特别条件第11.发行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4.消极条件(1)董监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2)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3)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6)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受到过证交所公开谴责;(7)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募集资金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财务规范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1.盈利良好(1)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2.稳定性(1)经营、环境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7条(受贿、侵占公司财产)、第148条(禁止行为)规定的行为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三)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的特别条件一般条件+特别条件六、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