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1讲基本理论、普通合伙企第一节合伙企业法基本理一、概述1.概念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2.形式我国的合伙企业形式包括两类: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3.先分后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第二普通合伙企第1注册会计师-经济一、设立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1)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书面合伙协议(1)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形式:(1)货币(2)非货币①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②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2)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5.登记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相关信息,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A.实物B.土地使用权C.知识产权D.劳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例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非法人组织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