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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5讲 摸底试卷(二)案例分析题(二)-_creat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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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摸底 试卷 案例 分析 _create
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 第 05 讲 摸底试卷(二)案例分析题(二) 4.2018 年 3 月 1 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部分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 2.5 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 A; (2)A 将其持有甲公司的 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 B,作价 2.5 亿元; (3)B 将其持有的乙公司 100%的股份作价 2.5 亿元,用于向 A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A 将受让的乙公司 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 100%股份后,将乙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乙公司,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 3 月 18 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 A 回避表决和一名持股 3%的股东 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 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 A 持有的甲公司的 35%股份,B 以重组为由主张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 12 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 3 月 23 日,B 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 4 月 24 日,拟以 B 公司发行的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因市场出现波动,B 于 4 月 1 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 月 6 日,B 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股东 D 于 3 月 30 日宣布接受了 B 发出的收购要约,但之后反悔,D 于 4 月 22 日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5 月 14 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C)或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 月 15 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仅仅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5 月 18 日,C 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 3 月 18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后,甲公司拒绝 C 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拒绝 C 的要求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资产出售事项时,投反对票的 C 股东无权请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2 分) 【点评】注意题目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这里只限于对公司合并、分立这两项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申请回购其股份。不包括资产出售事项。 (2)B 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 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可以免于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在本题中,B 只是承诺在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股份,不符合规定。(2 分) 【点评】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豁免发出强制要约: (一)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份 1.实际控制人未变化: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重组获同意且 3 年不转让: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二)免于发出要约 1.国有资产管理所致: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 2.股份回购所致: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3.新股发行,收购人承诺 3 年不转让: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4.一年后,年增持不超过 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 5.50%后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6.金融机构承销、贷款所致: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 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7.继承所致: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8.履行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利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9.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3)中国证监会不同意 B 撤销收购要约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中国证监会不同意 B 撤销收购要约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1 分) 【点评】本知识点还要掌握要约的期限。要约收购的期限一般是不得少于 30 日,不得超过 60 日。 (4)B 能否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如果 B 变更时降低收购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B 可以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题目中,要约有效截止日为 4 月 24 日,届满前 15 日内不能变更, 即 4 月 10 日-4 月 24 日期间不能变更。在 4 月 9 日及以前,是可以变更的。(2 分) B 变更时降低收购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3)缩短收购期限;(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2 分) 【点评】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 15 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 15 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5)D 撤回对收购要约的接受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D 撤回对收购要约的接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2 分) 【点评】预受股东撤回预受,既可能是因为其不满意要约条件,也可能是有更优厚的要约价格出现,例如出现了竞争要约。 (6)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中对债权人的通知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通知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只是通知了已知债权人,未在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程序不符合规定。(2 分) 【点评】合并、分立、减资这里的规定都是“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区别是合并、减资中债权人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而分立中债权人没有此权利。 (7)C 于 5 月 18 日要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C 要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本题中,由于 C 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了赞成票,因此无权请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2 分) 【点评】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 5 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只是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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