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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01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_creat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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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城市 维护 建设 税法 烟叶 _create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 - 税法 第 01 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近 10 年客观题和主观题考频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 1 页 项目 内容 计税依据 一般规定 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具体 包括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市区(包括撤县建市) 7% 县城、镇 5% 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 1% 项目 具体规定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征税范围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考点 考频 年份 城建税及附加 31 次 单选题形式考核计算(5 次) 文字形式考核计税依据(3 次)、纳税地点(2 次)、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结合(1 次) 土地增值税计算问答题中考核计算(6 次) 国际税收计算问答题中考核(1 次) 消费税计算问答题中考核(1 次) 资源税计算问答题中考核(1 次) 增值税综合题中考核计算(8 次) 企业所得税综合题中考核计算(3 次) 烟叶税 3 次 2015 年单选题应纳税额计算结合征管 2017 年单选题应纳税额计算 2019 年单选题应纳税额计算结合纳税义务人和征管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四)税收优惠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 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大战提示】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五)征收管理 【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知识点】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第 2 页 项目 具体规定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项目 具体规定 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实际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 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 3%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 2% 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比率 减免规定 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季度纳 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项目 具体规定 纳税环节 缴纳“两税”的环节 纳税地点 纳税人缴纳“两税”的地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规定 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不包括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适用税率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二)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征收管理 【例题·单选题】(2017 年改编)某烟草公司 2021 年 8 月 8 日到邻县收购烟叶支付价款 88 万元, 另向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 10 万元,下列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烟草公司 8 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 19.6 万元 B. 烟草公司应于 9 月 20 日前申报缴纳税款 C. 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8 月 8 日 D. 烟草公司应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缴纳烟叶税=88×(1+10%)×20%=19.36(万元),所以选项 A 错误;烟叶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烟叶的当日,选项 C 正确;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所以选项 B 错误;烟草公司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所以选项 D 错误。 第 3 页 项目 内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纳税期限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 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项目 具体规定 税率 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 10%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支付价款总额×20% =(收购价款+价外补贴)×20% =(收购价款+收购价款×10%)×20% =收购价款×(1+10%)×20% 【链接】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20%] ×扣除率 【注释】扣除率视用途不同为 10%或 9%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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