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01讲个人所得税重要考点回放【考情分析】年均分值10分左右,2009年和2013年为7.5分,最高一年2008年13分。客观题年均3道题目,主观题绝大多数年份是计算回答题,个别年度以综合题某小一问的方式考查。【课程说明】个人所得税总体难度不大,但比较琐碎,记忆量比较大,基于此特点,习题阶段课程要在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再次“帮你背”重要的知识点,和前面三章一样只带领大家做主观题。第一部分重要考点回放一、纳税义务人1.居民个人: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2.非居民个人: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提示】居住天数:境内停留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二、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征税。(二)劳务报酬所得1.“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区别:略2.营销业绩奖励:雇员—“工资、薪金所得”;非雇员—“劳务报酬所得”。3.董事费收入: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劳务报酬所得”;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工资、薪金所得”。(三)稿酬所得:强调“出版、发表”。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计税。遗作稿酬按稿酬征税。(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取得的所得。(五)经营所得1.经营所得:略2.包括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所得。3.经营所得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分别按有关规定计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七)财产租赁所得:含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八)财产转让所得1.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量化资产股份处理:(1)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2)股份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九)偶然所得第1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税三、每次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同所得项目的次的规定:(1)劳务报酬,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①只有一次性收入:以每次提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