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1第02讲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各小税种征税对象和税目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三、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二)非居民企业:1.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境内的所得。【相关概念】★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交易活动发生地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四、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提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1.不纳个税的补贴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税。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3.★“出租车”总结:(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2)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按“经营所得”征税。(二)★★★劳务报酬所得1.“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①非独立个人劳动(任职雇用):“工资、薪金所得”;②独立个人劳动(非任职雇用):“劳务报酬所得”。2.营销业绩奖励:雇员,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非雇员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3.董事费收入:(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注册会计师-税第2(三)★★稿酬所得:稿酬一定强调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