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苏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考点1票据种类和票据关系★★四、票据关系1.票据关系VS非票据关系(1)票据关系:指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2)非票据关系:指与票据有密切联系,但是并非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并且不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思考】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从乙处购买,甲签发支票用以支付。乙没有在票据的权利时效期间(出票6个月)提示付款,丧失对甲的票据权利。但是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a.案例中出票引起的是什么关系?票据关系。b.案例中的票据基础关系是什么?买卖合同。c.案例中的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什么?在丧失票据权利时,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即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2.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基于票据行为所取得的,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3.票据责任:票据责任(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其票据行为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原创不易,侵权必究(更多资料+VX第1汇票本票支票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无被保证人是主债务人时的保证人次债务人出票人、背书背书人出票人、背书人被保证人是次债务人时的保证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的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又被称为票据基础关系基础班-苏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注意】票据义务人VS关系人:票据关系人有支票上的付款人、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判断标准:①关系人不享有票据权利,也不承担票据债务,只是具备了民法上的代理关系等。如委托收款人只【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票据上主债务人的是(A.汇票承兑人B.支票出票人C.汇票出票人D.支票付款)。【解析】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是指本票出票人、汇票承兑人。之所以将其称为主债务人,是因为最后持票人应当首先对其请求付款(支票的出票人并非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并且在追索关系中,其为最终的偿还义务人【例题·单选题】(2021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汇票主债务人的是(A.保证人B.承兑人C.背书人D.)。【解析】(1)选项B:票据主债务人是指,持票人应当“首先对其请求付款”,并且在追索关系中,其为“最终的偿还义务人”。其中本票的出票人、汇票的承兑人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2)选项A:如果被保证人是主债务人,保证人属于票据上的主债务人。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