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葛玉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第三境外所得税收管理(常五、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的计除另有规定外,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第一层(子公司):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孙公司):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项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三层(曾孙/重孙公司):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项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上述符合规定的“持股条件”,是指各层企业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以及为计算居民企业间接持股总和比例的每一个单一持股,均应达到20%的持股比例。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所得,在按规定计算该企业境外股息所得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时,由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按照规定持股方式确定的五层外国企业,即:第一层(子公司):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至第五层(孙公司-曾孙公司-玄孙公司-来孙公司):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股份的外国企业。20%以【举①只看AB或AC:均符合②只看AD:15%<20%,不符合③只看ABD:30%×50%=15%<20%,不符合原创不易,侵权必究(更多资料+V第18205080层数要求最多五层比例要求①第1层: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②第2~5层: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基础班-葛玉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⑤只看AD+ABD:直接和间接的比例不可以相加判断,不符合六、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税额的计居民企业在用上述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规定层级(五层)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其计算公式为: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