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更多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7123263陈小球-基础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第四单汇一、汇票种1.银行汇票:银行作为出票人的汇票(1)银行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收款人可以是申请人所指定的人,也可以是申请人自己。(2)银行签发银行汇票时基于所收妥的金额填写“汇票金额”。银行汇票申请人在取得汇票后,由其自己或者取得汇票的相对人根据实际应支付的款项,另行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其数额不得超过汇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才是票据金额,系票据权利人有权请求支付的金额。【提示】票据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汇票金额2.商业汇票:银行之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票人(1)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由付款人(银行)予以承兑。(2)商业承兑汇票:以银行之外的人为付款人,并由付款人予以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中,出票人自己可以兼任付款人并予以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中,出票人自己也可以兼任收款人。(交易对手方为付款人,并予以承兑)二、汇票出1.概念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2.汇票出票的款式(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下列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总结】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例题·2016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A.汇票金额B.收款人名称C.付款日期D.出票日期)【解析】汇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①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②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③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3)可以记载事项原创不易,侵权必第1汇票本票支票表明“汇票”的字样表明“本票”的字样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无条件支付承诺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可授权补记)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可授权补记)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更多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