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张亦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第三土地增值税六、税收优惠(P43(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建造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个人销售住房(不区分是否普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新增)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原企业房地产转移至合并后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房地产转移至分立后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例题1·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是(A.企业销售住房给员工B.企业转让一栋房产给当地政府用于办公C.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建造的商品房抵偿债务)。【例题2·计算题】甲生产企业在县城建造普通住宅一栋销售给职工,签订了转让合同,不含税金额合计5100万元,并开具了普通发票;支付土地款及相关税费不含税2000万元,开发成本1750万元,开发费用计80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假设对应增值税进项税1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答案】收入5100万元,相关增值税=5100×9-100=359(万元),可扣除税金=359×(5+3+2)+5100×0.5‰=38.45(万元)。土地款、开发成本合计=2000+1750=3750(万元);开发费用上限=3750×10=375(万元)<800(万元)允许扣除项目=3750+375+38.45=4163.45(万元)增值率=(5100-4163.45)÷4163.45=22.49土地增值税=(5100-4163.45)×30=280.97(万元)方案一:售价降低110万元增值额=(5100-110)-416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