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更多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7123263基础班-葛玉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第七关税法和船舶吨税课程提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进出口税则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规定征收管理第四减免规定(常关税减免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正是有了这一手段,使关税政策工作兼顾了普遍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因此,关税减免是贯彻国家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暂时免税和临时减免税。根据《海关法》规定,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减征关税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以税则规定税率为基准,在我国加入世一、法定减免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或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须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下列进出口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8.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二、特定减免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一)科教用品原创不易,侵权必第1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更多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7123263基础班-葛玉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为有利于我国科研、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该规定对享受该优惠的科研机构和学校资格、类别以及可以免税的物品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残疾人专用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