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03
_2015_
光电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19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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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 林秀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本公司 2015 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4,554,662.92 元,2015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43,769,046.01 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49,015,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637,253,89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49,015,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
4,078,424,928 股。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查阅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
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内容,公司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已备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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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3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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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三安光电
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三安
指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三安光电科技
指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日芯光伏
指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三安
指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璨圆光电
指
璨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流明
指
Luminus Devices, Inc.
厦门三安
指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安瑞光电
指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晶安
指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三安集团
指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三安电子
指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三安集成、三
安集成公司
指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华芯投资
指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基金
指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
大基金、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LED
指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
发光器件。它是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
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
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
外延片
指 在一块加热至适当温度的衬底基片上,气态物质(In、Ga、Al、P)
有控制的输送到衬底表面,生长出的特定单晶薄膜
芯片
指 LED 中实现电-光转化功能的核心单元,由 LED 外延片经特定工艺
加工而成
集成电路
指
英文“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是指
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
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
封装成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微波集成电路
指 工作在微波波段和毫米波波段,由微波无源元件、有源器件、传
输线和互联线集成在一个基片上,形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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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三安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SANAN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ANA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秀成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阚宏柱(代)
李雪炭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电话
0592-5937130
0592-5937117
传真
0592-5937130
0592-5937117
电子信箱
600703@sanan-
600703@sana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0
公司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09
公司网址
www.sanan-
电子信箱
600703@sana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安光电
600703
ST三安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大厦
签字会计师姓名
沈艳、司志杰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保荐机构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吴亚宏、林岚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公司已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42000027175284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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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2013年
营业收入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6.08 3,732,067,36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4,554,662.92 1,462,327,646.69
15.88 1,035,987,72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19,864,510.05 1,124,255,416.77
26.29
759,195,50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0,748,380.93
665,256,703.40
259.37
765,279,143.01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201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918,589,069.46 11,319,486,268.30
40.63 6,967,504,358.20
总资产
20,779,563,427.44 17,016,631,715.20
22.11 13,346,083,769.64
期末总股本
2,549,015,580
2,393,084,883
6.52
1,444,013,77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1
16.39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1
16.39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7
25.53
0.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1
13.88
增加0.33个百分点
1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0
10.67
增加1.23个百分点 11.79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截止于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约 3300 万股股份,受其股价下跌的影响,
公司对持有的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提了减值准备 243,503,408.82 元,该金额直接影响了
公司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及 2015 年度业绩。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 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 月份)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926,594,624.48 1,364,805,588.42 1,310,121,047.70 1,256,732,54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331,533.68 549,674,387.66 542,652,488.37 247,896,25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7,470,234.86 481,860,520.38 367,901,189.36 342,632,56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883,164.07 442,873,248.29 394,543,758.89 1,018,448,209.6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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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29,622.77 -14,115,548.08 -1,199,266.0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594,085,985.80 504,871,439.26 351,686,996.6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3,393,941.9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47,667,893.4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58,717.62
348,922.35
40,323.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43,503,408.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516,744.91 -53,155,847.93 -6,275,666.73
所得税影响额
-57,898,716.00 -52,208,842.21 -67,460,163.93
合计
274,690,152.87 338,072,229.92 276,792,223.76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0,813,979.90 167,310,571.08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合计
410,813,979.90 167,310,571.08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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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着重于砷化镓、氮化镓、碳化硅、磷
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到外延、芯片为核心主业,分为可见光、不可见光、
通讯以及功率转换这些领域。
可见光分为 LED 红、黄、蓝、绿、橙、红外光以及紫外光等;不可见光主要包含远红外光、
深紫外等部分;通讯芯片主要包含手机、移动设备等射频芯片、手机基站射频芯片、WI-FI 芯片
等;功率转换主要是指碳化硅为衬底的电力电子功率转换芯片。
目前,在全球应对能源危机、环境恶化挑战的同时,经济进入增速换档、结构调整、产业升
级状态。半导体照明产业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增长已经确立了在照明产业中的主导地位,随着淘汰
白炽灯的大力推进,行业整体仍呈现持续上升态势。2015 年,外延芯片环节主要设备 MOCVD 所增
加的机台设备基本是由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龙头企业实施,产能规模小的企业占大多数,因机
台落后、技术更新不畅、经营不善而成为“僵尸”企业,另有少数技术沉淀较好的企业成为被大
企业并购的对象,产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并且速度有加剧的趋势。公司生产的第二代、第三代
半导体芯片主要应用于微波通讯、激光通讯、功率器件、光通讯、感应传感等领域,在半导体行
业内,芯片制造与芯片设计有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相互了解在工艺、产能、设计、及服务上的
需求,以满足客户的最大满意度。公司集成电路业务分三步,第一步建立构建产线获得国内客户
认证通过并小批量供货,第二步逐渐放大产能并获得海外客户认证通过,第三步释放全部产能。
目前,公司已向国内部分客户送样认证,部分产品认证通过,下半年扩充产能的设备即将到位公
司,产能得到逐步释放。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规划购置 MOCVD100 台套(折算成 2 英寸 54
片机,相当于 200 台)。截止 2016 年一季度末已到位 53 台套,产能逐步释放,剩余产能也将按
照规划尽快完成采购和投产。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业务规划
月产能 3 万片(6 英寸),现已到位月产能 4000 片左右,设备已试产完成,送样客户测试产品已
有几款产品获得认证通过,尚有部分产品在认证中,剩余产能将会按照规划逐步采购并投产。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美国成立研发中心,拥
有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技术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掌握的产品核心技术已达到国际同类
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承担并顺利完
成了国家"十五"、"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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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火炬计划、信息产业部重点招标项目和国家发改委产业升级专项等。公司科研项目先后通过国
家科技部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并且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钻研,积极开拓半导体芯片的
应用领域,从事的半导体集成电路 6 英寸外延、芯片业务填补了国内空白。
2、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截止目前,公司拥有专利及专有技术 885 件,多数为发明专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到了持
续有效建设,为公司销售渠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随着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目前公司主力产
品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家科技部及信息产业部认定的"半导体照明工程龙头企业"。公司现拥有 MOCVD 设备
产能规模居国内首位,规模优势明显。规模采购优势促进了市场议价能力强,能够通过批量生产
降低产品成本,加上不断开发新的量产技术和工艺和拥有的广泛客户基础,在产量、产能利用率、
产品单位成本上拥有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4、产品和营销渠道优势
目前,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全色系 LED 芯片生产企业。公司针对市场的特点,生产不同
领域和不同波段的 LED 芯片,产品品种齐全,覆盖应用领域广,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选择和更高
性价比的产品,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体系,营销网络布局合理,遍布全球各个主要区域,售后服务周到、
快捷,客户技术支持有保障。随着公司技术不断的提高,产品系列的完善,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份
额正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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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开展工作,着重于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发展,致力于以碳
化硅、砷化镓、氮化镓、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到的核心主业研发、生
产和销售,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
公司原有约 170 台 MOCVD 设备,除研发机台外,其余全部开满生产。报告期内,LED 产品的
应用领域进一步渗透,芯片需求进一步加大,行业集中度也在不断提升,公司也在不断优化产品
结构,提升自身技术,积极提升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完成公司预定的目标。公司募投项目厦门三
安光电有限公司购置的 53 台套(折算成 2 英寸 54 片机,相当于 106 台套)MOCVD 设备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已到达,正在逐步释放产能,虽然 2015 年度释放的产能非常有限,但可预见该部分产
能在 2016 年度将会得到有效释放,贡献业绩;且募投项目剩余的 MOCVD 设备公司会根据项目进度
计划,积极与设备厂商沟通,尽快完设备的采购和投产,确保公司效益的实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从事的应用产品汽车灯业务增长迅速,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已开始
供应多款汽车使用,尚有部分客户在认证过程中,后续业务将会逐步扩大;美国流明公司业务也
已逐步展开,市场前景将会非常广阔。
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项目的研发、生产、
销售,三安集成公司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建成,首期设备已试产完成,已向多位客户送样测试,几
款产品获得认证通过,尚有部分产品在认证中,即将开始小批量供货。为顺利推进三安集成后续
发展,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完成了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 35%股权,三安集成公司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布局,三安集
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与环宇通讯半导体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CS”)签署了《合
并协议和计划》,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合计美金 226,000,000 元取得 GCS 以完全稀释基础计算的全
部股权;本次合并完成后,可迅速带动三安集成公司横跨射频通讯和光通讯元件技术水平和专利
平台、广阔的国际客户网络与公司现有业务技术与产能形成互补,为三安集成公司迅速提升技术
能力和拓展业务范围及开拓海内外市场提供强有力保障,有利于加快公司集成电路业务的发展进
程,扩大业务范围及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已与华芯投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了《关于投资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之战略合作协议》,将重点支持本公司做强做大,支持本公司发
展以 III—V 族化合物半导体为重点的集成电路业务。公司将会积极与三方沟通,尽快落实,推进
公司集成电路发展。公司将会通过自身及外部力量迅速提升技术能力、扩充实力,提高核心竞争
力,引领带动 III—V 族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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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范围看似简单,但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涉及广泛,公司管理层也在积极梳理各子公
司业务范围,布局规划业务拓展及延伸,确保公司在产品所涉及领域做精做大做强,努力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股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将持有约3300万股晶元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提了减值准备243,503,408.82元,该金额直接减少2015年度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8.58亿元、营业利润15.05亿元、净利润17.48亿元和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增长了6.08% 、营业利润增长了12.94%、
净利润增长了15.69%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15.8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6.08
营业成本
2,616,550,399.91
2,516,739,943.94
3.97
销售费用
43,452,393.69
35,958,742.87
20.84
管理费用
401,491,327.28
459,430,099.55
-12.61
财务费用
-10,381,101.86
149,337,066.15
-106.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862,823.94
16,256,028.57
175.98
资产减值损失
260,355,282.44
18,366,798.74
1,317.53
投资收益
3,358,994.54
-50,719,896.75
106.62
营业外支出
2,457,768.34
20,143,131.16
-8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0,748,380.93
665,256,703.40
259.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8,500,565.31 -1,456,580,093.56
-70.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653,578.45
3,472,352,381.16
-47.60
研发支出
335,069,400.63
367,081,274.29
-8.72
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08%,主要系本期产能增加而使产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97%,主要系本期产能增加而使产销量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0.84%,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2.61%,主要系剥离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106.95%,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使利息支出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98%,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纳税增长导致相关附加税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317.53%,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晶元光电股权公允价值波动
较大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06.62%,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投资收益增加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 127
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87.80%,主要系上期处置的固定资产和税收滞纳金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59.37%,主要系收到转让日芯光伏公司股权
款应收债务款、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当期货款回笼增加以及购买商品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70.85%,主要系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47.60%,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研发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8.72%,主要系剥离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厦门三安由于外部因素 LED 产能未能得到有效释放,致使公司销售
收入增长有限,主要靠已有设备及技术提升带动,公司相信随着募投项目设备的逐步投入使用,
公司收入及成本系数将会得到进一步优化。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LED 行业
4,501,508,919.04 2,591,210,089.74
42.44
6.82
4.32 增加 1.38 个百分点
光伏行业
-100.00
-100.00
其他行业
356,744,883.05
25,340,310.17
92.90
18.87
193.50 减少 4.2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
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芯片、LED 产品 4,501,508,919.04 2,591,210,089.74
42.44
6.82
4.32 增加 1.38 个百分点
高倍聚光太阳
能产品
-100.00
-100.00
材料、废料销售
335,257,158.10
14,088,991.50
95.80
12.33
64.38 减少 1.33 个百分点
租金、物业、服
务、利息收入
21,487,724.95
11,251,318.67
47.64
1,200.28
17,786.09 减少 48.5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
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地区
4,204,742,408.76 2,211,081,699.69
47.41
4.87
2.50 增加 1.21 个百分点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
653,511,393.33
405,468,700.22
37.96
14.58
12.75 增加 1.01 个百分点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
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
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期变动比例(%)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 127
LED 行业 主营业务成本 2,591,210,089.74
99.03 2,483,959,665.35
98.70
4.32
光伏行业 主营业务成本
24,146,324.91
0.96
-100.00
其他行业 其他业务成本
25,340,310.17
0.97
8,633,953.68
0.34
193.50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
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
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
年同期变动比
例(%)
芯片、LED 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2,591,210,089.74
99.03 2,483,959,665.35
98.70
4.32
高倍聚光太阳
能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24,146,324.91
0.96
-100.00
材料、废料销售 其他业务成本
14,088,991.50
0.54
8,571,048.26
0.34
64.38
租金、物业、服
务、利息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11,251,318.67
0.43
62,905.42
0.00
17,786.09
2. 费用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43,452,393.69 35,958,742.87 20.84
管理费用
401,491,327.28 459,430,099.55 -12.61
财务费用
-10,381,101.86 149,337,066.15 -106.95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0.84%,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2.61%,主要系剥离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106.95%,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使利息支出减少。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83,805,653.5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251,263,747.06
研发投入合计
335,069,400.6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90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97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4.6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74.99
4. 现金流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变动比例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338,974.34 120,799,523.60
-61.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6,124,926.67 523,219,183.90
82.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1,890,345.22 2,314,352,647.18
-49.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0,259,302.70 582,921,785.20
44.15%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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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29,418.00
8,361,031.93
-97.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81,393,941.95
78,706,325.45
511.6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76,905,949.00 41,197,900.00
329.4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07,000.00 515,275,027.87
-98.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804,453,536.73 2,047,724,578.81
36.9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3,995,400.00 2,781,950,000.00
-66.0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57,007.48
32,613,314.81
-65.79%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度减少 61.64%,主要系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度增长 82.74%,主要系收到转让日芯光伏公司股权款应收
债务款及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度减少 49.80%,主要系剥离了的日芯光伏公司原料采购减
少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度增长 44.15%,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度减少 97.26%,主要系本期处置
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度增长 511.63%,主要系收到转让日芯光伏公
司股权款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度增长 329.41%,主要系支付收购集成电路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度减少 98.6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贴款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度增长 36.95%,主要系报告期项目前
期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度减少 66.07%,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度减少 65.79%,主要系本期缴存的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
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5,218,452,030.76
3,481,247,728.38
49.90
预付款项
85,968,597.52
1,296,751,279.27
-93.37
应收利息
7,067,450.88
11,149,581.90
-36.61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4 / 127
其他应收款
35,268,315.15
861,674,445.73
-95.91
其他流动资产
326,906,180.03
41,824,797.19
681.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9,810,571.08
433,313,979.90
-56.20
在建工程
2,914,968,255.86
1,131,588,858.15
157.60
长期待摊费用
555,708.05
793,868.69
-3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408,591.29
150,125,152.76
30.16
应付票据
54,859,099.70
38,893,399.26
41.05
应付账款
618,893,267.33
392,457,569.28
57.70
应付职工薪酬
28,846,444.19
20,643,120.15
39.74
其他应付款
171,073,543.61
9,938,831.47
1,621.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091,040.00
804,032,111.47
-70.89
长期借款
1,199,545,880.00
1,947,000,000.00
-38.39
资本公积
8,628,961,682.83
5,412,755,336.71
59.42
其他综合收益
9,575,779.80
-1,452,291.92
759.36
盈余公积
287,266,980.82
220,276,434.54
30.41
未分配利润
4,443,769,046.01
3,294,821,905.97
34.87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49.90%,主要系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93.37%,主要系厦门三安 LED 产业化及集成电路一期项目预付
设备款和工程款结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6.61%,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年初账面价值减少 95.91%,主要系收到转让日芯光伏公司股权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681.61%,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重分类至其
他流动资产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56.20%,主要系公司持有的晶元光电的股权公允价值
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157.60%,主要系厦门三安 LED 产业化项目、厦门集成电路项目
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0.00%,主要系厦门科技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摊销额增加
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30.16%,主要系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41.05%,主要系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多于上年末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57.70%,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39.74%,主要系公司职工人数增加至预提工资余额加大所
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1621.26%,主要系应付收购三安集成股权转让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70.89%,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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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8.39%,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59.42%,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759.36%,主要系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30.41%,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34.8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项目
2015 年 12 月末
2014 年
报告期内投资额
10,872,676,539.50
8,217,780,491.02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2,654,896,048.48
2,801,998,934.47
上年同期投资额
8,217,780,491.02
5,415,781,556.55
投资额增减幅度(%)
32.31
51.7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1 号文核准,本公司 2014 年度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 3,236,998,606.96 元投资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
2015 年度投入 173,969.48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305,276.02 万元,当前余额 24,366.45
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第 14 次会议、第 17 次会议决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29 号),公司以 22.51 元/股向 5 名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 155,930,697 股,募集资金总额 3,509,999,989.4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3,453,566,411.63 元,用于投资厦门三安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和厦门三安集成(一期)项目。
截止 2016 年一季度末,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主要设备 MOCVD 已到位 53 台腔(折算成 2 英寸
54 片机,相当于 106 台),设备正在逐步投产;厦门三安集成首期设备已试产完成,已向多位客
户送样测试,几款产品获得认证通过,尚有部分产品在认证中,即将开始小批量供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自有货币资金 38,500
万元人民币受让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
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三安集成
股权比例 35%股份,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目前,公司持有三安集成股权比例为 100%。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氨气是 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为保证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氨气供给,
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安徽三安使用自有资金 125,989,149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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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购买空气化工产品(芜湖)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空气化工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十一台
ISO 容器(ISO 槽车)。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
410,813,979.90
410,813,979.90
公允价值
167,310,571.08
167,310,571.0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五)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占股比例 总资产(元)
主营业务收入
(元)
净利润(元)
净资产(元)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6,000 100.00% 2,018,052,717.57
873,397,132.31 -38,046,652.43
834,263,998.48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60,000 100.00% 1,702,323,800.89
801,307,799.09 249,364,019.75 1,395,620,576.26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98,000 100.00% 6,412,513,147.36 2,704,982,304.37 915,365,614.80 4,335,122,950.02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8,000 100.00%
513,968,099.49
255,870,547.36
39,155,567.20
284,990,513.75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953,141,417.86 2,888,316,783.38
4,290,483.78
104,290,483.78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2,862,709,446.67
948,023,921.03 450,238,921.82 1,504,520,693.60
Luminus Inc.
USD100 100.00%
231,326,921.65
143,160,598.88 -57,713,573.78
82,346,524.49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5,476,435,592.24
50,283,472.32
9,884,901.01 4,720,965,713.50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50,000
92.50% 1,274,046,602.85
3,056,370.07 151,285,893.95
801,506,226.30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LED 照明作为目前全球最受瞩目的新一代光源,因节能环保、寿命长、应用广泛等特点,被
称为是 21 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绿色照明光源,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
区都大力发展 LED 产业,随着国内 LED 的蓬勃发展,我国 LED 照明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加大,植
物照明、安全防务、光源通讯等一系列新型应用领域不断的涌现,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目前 LED
照明技术发展迅速,成本快速下降,产业整合速度明显加快,产业集中度将正逐步提高。
公司集成电路拥有来自国内外半导体技术顶尖人才组成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主要聚焦于微波
通讯、激光通讯、功率器件、光通讯、感应传感等领域的高端技术发展,拥有高可靠度半导体制
程技术,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拥有 6 吋产线,包括无线通信、光纤通信等,具规模化研发、生产
化合物半导体芯片能力的公司。
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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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化镓高速半导体器件主要三种结构:异质结双极型晶体管(HBT)、赝调制掺杂异质结场效
应晶体管(pHEMT)及金属半导体场效晶体管(MESFET)。HBT 因其具备高线性度、良好宽带响应、
高崩溃电压、高增益、高效率、较低寄生效应、无需负偏压设计、低相位噪声等优点,致使其具
有功率放大倍率高、待机耗电流较低、体积小等特点,因此非常符合移动电话产品发展趋势,HBT
已逐渐成为基于手机及无线局域网络(WLAN)的功率放大器(Power Amplifier,简称 PA)的主
流技术;pHEMT 因具有超高频及低噪声特性,使其在高功率基站,低噪声放大器(LNA)及射频开
关器(RF Switch)上占有重要地位;MESFET 结构形式的普通砷化镓半导体芯片进入门槛相对较
低,定位为中低端市场。
氮化镓功率半导体器件主要有三种结构:金属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MESFET)、高电子迁移
率晶体管(HMET)及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高速场效应晶体管(MOSHFET)。HMET 结构的氮化镓高功
率半导体芯片,由于电子速度高、电流大,适用于高功率场景,可提升电源转换效率,目前已被
使用于变频器、稳压器、变压器等领域。
目前,公司集成电路现有产能主要聚焦 HBT 和 pHEMT 技术,氮化镓产线将在 2016 年建成。
2、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LED 产业发展迅速,增长较快,行业技术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应用领域虽得到进一
步渗透,但后续应用空间仍很大,并且随着技术进步,新的应用市场的也会逐步发掘、打开,未
来发展前景广阔。
集成电路主要分成硅基半导体与化合物半导体二大类,以硅材料为衬底材料的半导体归属为
第一代半导体,以砷化镓材料为衬底的化合物半导体则属第二代,以氮化镓等材料为衬底的化合
物半导体属第三代半导体。硅基半导体集成电路主要在数码运用,如微处理器、逻辑 IC、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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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主要在模拟应用,如移动通讯、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通讯、通讯基站、
国防雷达、航天、军事武器等功率型、低噪声放大器等相关 MMIC 集成芯片。
砷化镓工业能发展到今天的程度,首先应归功于早期军事应用的需求牵引,全球军用电子设
备市场的发展直接带动半导体通讯微电子器件市场需求的增长。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统计,美国
军用电子设备市场 2013 年市场规模达到 842 亿美元,具体构成如下:
资料来源:Electronic Outlook
公司集成电路业务主要生产砷化镓半导体芯片及氮化镓高功率半导体芯片两大类产品。砷化
镓半导体器件主要应用于通讯领域,尤其在手机、无线网络、光纤通讯、汽车雷达、卫星通信、
物联网及可穿戴设备等行业具有极大的市场需求。氮化镓材料具有宽直接带隙、强原子键、高热
导率、化学稳定性好和强抗辐射能力等特性,主要在电源管理、电动车逆变器、太阳能电池、通
讯基站方面有着广阔的前景。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从事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着重于碳化硅、砷化镓、氮化镓、磷
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到外延、芯片为核心主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公司
LED 产业发展,延伸并开拓应用领域,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公司砷化镓、氮化镓集
成电路业务,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
(三) 经营计划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提高设备运转效率,降低成本,做强做大公司主业,加快国际化
发展步伐,加大产业链布局,确保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实现公司发展目标。
1、加快厦门三安项目新增设备投产,早日见效,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确保公司销售收入
及利润稳步增长;
2、确保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务的顺利开展,一要积极安排已通过客户认证的产品生产,尽快实
现销售收入,逐步提升市占率,并与客户积极沟通,尽快完成其他产品的认证阶段;二要加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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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项目尽快落地,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拓展市场、加快发展进程,扩大业务规模等提供强有力保
障;三要加快设备采购进度,尽早投产,以确保客户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3、积极开拓公司 LED 应用产品客户,进一步加大特殊领域应用的持续放量;
4、积极布局公司业务所需原材料,保证正常生产所需,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
5、积极调整公司销售客户结构,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6、加强公司自有专利技术申请和保护,完善内部控制,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树立品牌,
提升产品利润点,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一直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公
司规模达到扩张的需要,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已积累了丰富产业运营经验,打造了一只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了有效的产、供、销
及研发管理体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市场发展需求,在研究开发、市场
开拓、组织建设、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要求更严、更高。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
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地位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产品入库、出厂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
体系,并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控制制
度和措施实施良好。
(五) 其他
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与华芯投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福建三安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投资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之战略合作协议》。华芯投资将积极推进与三
安集团及本公司开展不超过25亿美元的合作,合资设立III—V族化合物集成电路发展专项基金,
重点支持本公司发展以 III—V 族化合物半导体为重点的集成电路业务,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核心
竞争力,同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最优惠利率提供 200 亿元人民币融资总量
支持三安集团及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告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合作后,将会以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重要平台,各方重点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支持公
司做大做强,积极推进 III—V 族化合物半导体的应用,推动公司成为领先的以 III—V 族化合物半导
体为重点的集成电路公司,引领带动 III—V 族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的整体发展;有利于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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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加快公司产业链布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尽快实现效
益回报股东。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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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对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所涉及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情形等作
了详细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393,084,88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78,616,976.60 元。股权
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该事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红
股数(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增
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5 年
0
2.50
6 637,253,895.00 1,694,554,662.92
37.61
2014 年
0
2
0 478,616,976.60 1,462,327,646.69
32.73
2013 年
0
2
5 319,077,984.40 1,035,987,729.59
30.80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
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承诺
股 份
限售
三 安
集团
公司 2014 年 1 月 28 日实施完成了 2013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建产线事项。其中三安集团以现
金方式认购了 15,137,614 股,占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
的 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三
2014-2017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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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9 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0
财务顾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保荐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六、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消除暂停上市情形的措施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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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按照 2:1 的比例设立
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合计上限为 9.3 亿元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该计划获得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核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8 月 13 日、2014 年 8 月 29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截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该计
划已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5,772.50 万股,金额 86,620.77 万元。根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毕,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售LED产品
48,008,353.10
1.07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售LED产品
13,527,744.90
0.30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销售商品
售LED产品
459,259.15
0.01
Seoul Viosys Co., Ltd.
其他关联人
销售商品
售LED产品
116,377,587.92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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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其它流入
经营租赁
360,000.00
1.68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它流入
经营租赁
304,320.00
1.42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其它流入
经营租赁
2,760,206.74
12.85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其它流入
经营租赁
23,817.60
0.11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1,612,427.40
100.00
合计
183,433,716.81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无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将持有的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芯光
伏”)100%的股权以 58,900 万元转让给三安集团(转让款分期付款,即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三安集团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60%,计 35340 万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双方对日芯
光伏进行全面交接,在交接完成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三安集团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计 23560
万元;同时将对日芯光伏营运资金借款 597,693,911.61 元债权转让给三安集团,由三安集团向公
司偿还上述债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9 个月内,由三安集团分期向公司偿还完毕,对于实际借用
的资金,三安集团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实际借用期限,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
息支付给公司,上述借款偿还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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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公司为日芯光伏申请银行借款提供了 8.26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转让日芯光伏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公司
与三安集团双方同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日芯光伏、三安集团共同向贷款银行申请变
更担保方,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即日芯光伏贷款担保方由公司变更为三安集团或其指定方。原
则上,担保方变更应在日芯光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完成。若日芯光伏股权转让变更
登记前,担保方变更未完成的,则三安集团承诺于日芯光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6 个月
内偿还全部银行贷款,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若担保方变更未完成且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代偿贷
款,而三安集团未能按时偿还公司代偿贷款的,则三安集团应对未偿付的部分按日万分之三的比
例向公司支付滞纳金,直至付清款项为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11 月
28 日、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截止目前,日芯光伏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转让款项全部收到,营运资金借款
全部归还,本公司为日芯光伏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全部解除。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三安集
团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总额 16.54 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该 16.54
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为此三安集成向三安集团发生借款 16.54 亿元。(上
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2015 年 12 月 1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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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收益 是否关联交易
厦门市公司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楼
360,000.00
是
厦门市公司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办公楼
304,320.00
是
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产租赁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 日,福建三安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 360,000 元,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304,320 元;上述租赁到期,签订的租赁合
同明确新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 日。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类
型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是否存在
反担保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16.54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是
是
控股股
东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6.54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6.54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2.4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2.4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8.96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4.4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额(C)
16.54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6.54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
情况
说明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三安集团达成一
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总额16.54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该16.54亿元资金将
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三安电
子在共18年期间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公司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1.2%的投资收益和
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16.54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三安集团作为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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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向我公司担保该笔股权款16.54亿元提供了连带
责任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1、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与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以下简称“航天研究所”)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力求探索一种最佳的军民产业融合模式,战略合作期限
为十年,双方共同开发并推广室内外 LED 智能照明通讯(LiFi)产品、车联网系统产品、光电智
能监控产品等各种集成电路应用领域,产品所需的芯片将从本公司采购;航天研究所保证本公司
作为砷化镓、氮化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最重要的流片平台,在同等竞争力和技术水平条件下,绝
大部分砷化镓、氮化镓集成电路芯片流片优先选择本公司(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汽银翔”)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安瑞光电在重庆市设立分公司为北汽
银翔进行配套服务,生产汽车灯具及汽车应用的 LED 产品(包含汽车照明灯、信号灯、内饰灯、
装饰灯、电子仪表仪器应用、GPS/DVD 显示器等),安瑞光电为北汽银翔所供项目如有两家或两家
以上供应商配套,(在安瑞光电保证质量、交期及价格的前提下),北汽银翔承诺安瑞光电配套份
额不低于 70%(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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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06,421
0.95 155,930,697
155,930,697
178,637,118
7.0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22,706,421
0.95 155,930,697
155,930,697
178,637,118
7.0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2,706,421
0.95
22,706,421
0.89
其他
155,930,697
155,930,697
155,930,697
6.12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370,378,462
99.05
2,370,378,462
92.99
1、人民币普通股
2,370,378,462
99.05
2,370,378,462
92.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2,393,084,883
100.00 155,930,697
155,930,697 2,549,015,5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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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1、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17,000,000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15年6月1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报告期内,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认购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71,079,520股,2015年12月14日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
毕。目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8,079,520股,成为了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2016年1月14日,三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449,014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增持后,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79,327,5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7.04%。三安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不排除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
日起算)以自身及一致行动人名义继续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含本次已
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2%(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止目前,三安集团已累计增持本公
司股票26,597,5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4%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
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22,706,421
0
0 22,706,421 增发锁定
2017-1-28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0
0 71,079,520 71,079,520 增发锁定
2016-12-1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35,775,212 35,775,212 增发锁定
2016-12-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17,223,456 17,223,456 增发锁定
2016-12-1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15,992,892 15,992,892 增发锁定
2016-12-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
0 15,859,617 15,859,617 增发锁定
2016-12-15
合计
22,706,421
0 155,930,697 178,637,118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 股 2015-12-07
22.51 155,930,697 2015-12-14
0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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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止,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
施了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155,930,697 股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549,015,580 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将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故公司本次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 155,930,697 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2,58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7,062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758,639,588
29.76
质押
206,05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88,079,520
11.30
71,079,520 未知
其他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173,878,532
6.82
22,706,421 质押
16,5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301,628
2.33
未知
其他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7,725,044
2.26
未知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41,500,000
1.63
未知
其他
中信建投基金-民生银行-中信建投基金
-精选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35,775,212
1.40
35,775,212 未知
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518,900
1.16
未知
其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
分红-005L-FH002 沪
25,448,462
1.00
未知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23,574,955
0.92
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758,639,588 人民币普通股
758,639,588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1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7,000,000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151,172,111 人民币普通股
151,172,11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9,301,628 人民币普通股
59,301,628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7,725,044 人民币普通股
57,725,04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4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518,900 人民币普通股
29,518,9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005L-FH002 沪
25,448,462 人民币普通股
25,44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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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23,574,955 人民币普通股
23,574,955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20,504,316 人民币普通股
20,504,31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
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1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22,706,421
2017-1-28 22,706,421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71,079,520 2016-12-15 71,079,520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3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775,212 2016-12-15 35,775,212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林秀成
成立日期
2000-11-22
主要经营业务
1、电子产品销售;2、光电产业投资;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
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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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林秀成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1992 年 10 月至今一直担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截止目前,林秀成先生及其儿子林志强先生持有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 ,福
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98.61%,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
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 29.76%,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7.86%。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单位负责
人或法定
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
代码
注册
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福建三安集团有
限公司
林秀成 2001-07-04 15612918-5 10.73
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
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
品、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法律
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
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王占甫 2014-09-26 71784409-1 987.2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和参与增发认购股份的
方式,直接持有本公司 288,079,520 股,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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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
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林秀成
董事长
男
61
2014-7-10
2017-7-9
0
0
0
0
是
林志强
副董事长、总经理
男
42
2014-7-10
2017-7-9
0
0
0
60.00
否
阚宏柱
董事、董事会秘书(代) 男
47
2014-7-10
2017-7-9
2,217,361
2,217,361
0
0
是
韦大曼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男
59
2014-7-10
2017-7-9
683,112
683,112
0
60.00
否
孙燕红
独立董事
女
64
2014-7-10
2017-7-9
0
0
0
9.60
否
翁君奕
独立董事
男
61
2014-7-10
2017-7-9
0
0
0
9.60
否
彭万华
独立董事
男
77
2014-7-10
2017-7-9
0
0
0
9.60
否
方崇品
监事会主席
男
43
2015-5-26
2017-7-9
0
0
0
0
是
邵小娟
监事
女
43
2014-7-10
2017-7-9
0
0
0
11.93
否
林柏泓
监事
男
40
2014-7-10
2017-7-9
0
0
0
12.25
否
黄智俊
财务总监
男
63
2014-7-11
2017-7-9
613,100
613,100
0
50
否
林海
副总经理
男
51
2014-7-11
2017-7-9
506,250
506,250
0
45
否
张家宏
副总经理
男
44
2014-7-11
2017-7-9
0
0
0
69.93
否
徐宸科
副总经理
男
44
2014-7-11
2017-7-9
0
0
0
69.93
否
蔡文必
副总经理
男
37
2014-7-11
2017-7-9
0
0
0
45
否
苏住裕
副总经理
男
47
2014-7-11
2017-7-9
0
0
0
60.00
否
合计
/
/
/
/
/
4,019,823
4,019,823
0
/
5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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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林秀成
男,高级经济师。先后担任安溪县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政协安溪县第六届、第七届常委、泉州市第
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政协安溪县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福
建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福建省慈善总会名
誉会长。曾任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安美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长。
林志强
男,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过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第十六届人大
代表。曾任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
公司董事长、福建省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福建三
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阚宏柱
男,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曾任职于安徽省肥东县石塘
镇政府、肥东县龙城毛巾厂副厂长、厦门艾帝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成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福
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总办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项目建设副总指挥。现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代)。
韦大曼
男,硕士学历,曾任职三钢机械制造公司总经理;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三钢闽光公司副总经理;三钢集
团公司处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孙燕红
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北京市财政局处长、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
书长、行业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升药业股份公司、
南大通用股份公司(新三板)、公司独立董事。
翁君奕
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职于山西临汾纺织厂。现任职于拾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厦门大学教授、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传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厦门
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彭万华
男,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厦门华联电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光协光电器件分会
秘书长。现任工信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副组长、国标委半导体(LED)照明标准专家组成员、福建省
光电行业协会专家组组长、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方崇品 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
工会副主席职务;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工会主席职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邵小娟 女,大学本科,曾任职于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理员、环境管理股股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
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公司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经理、公司监事。
林柏泓
男,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南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公司销售代表,菲律宾侨中学院教师,菲华商联总会秘书,漳
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行政主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公司监事。
黄智俊 男,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三明钢铁厂;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
林海
男,硕士学历,曾任职国贸集团特区保税品公司业务主办;厦门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员;厦门宝
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科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营运中心总经理。现任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
总经理。
张家宏 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Epistar)高级工程师、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宸科 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Epistar)磊晶部门高级工程师、课长、制程工程部副理、制程工程部经理、
制程工程部处长、制程群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蔡文必
男,中共党员,硕士,曾任职于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GaAs 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中心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苏住裕
男,博士,曾任职于联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UMC group)总经理;台湾联华电子新事业投资(股)公司副总经理;
晶发光电(股)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晶元光电(股)公司副总经理;元砷光电科技(股)公司事业群副总经理;联铨
科技(股)公司部门协理兼生管部经理、磊晶部经理;光宝电子(股)光电事业部工程师;国联光电(股)公司工程
师;台湾科技(股)公司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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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林秀成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林志强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阚宏柱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方崇品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工会主席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
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职务
林秀成 厦门安美光电有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日芯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林志强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阚宏柱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翁君奕 厦门大学
教授
孙燕红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
堂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海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决策程序
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
论决定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评管理办法,考核经营业绩等指标,确
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
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546.62 万元(含发放已离任董秘 33.79 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周勤业
监事会主席
离任
工作原因
方崇品
监事会主席
聘任
提名选举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2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6,71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7,13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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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4,529
销售人员
177
技术人员
1,653
财务人员
89
行政人员
687
合计
7,13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63
硕士、研究生
287
大专及本科
3,787
大专以下
2,998
合计
7,135
(二) 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规,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也根据所在区域工资涨幅,适时上调。
(三) 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与国内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同时注重与国际、国内上中下游同
行业的技术交流,鼓励支持在职员工继续深造。2011 年聘用了 2014 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
日本名古屋大学天野浩教授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几乎每季来我公司为研发及产业化进程中的技术
疑问、技术思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技术交流和项目指导。公司还与名古屋大学签
订了技术培训协议,委派公司年轻的博士前往日本,跟随天野浩教授学习国际领先的前沿技术。
此外,每年会派送一批优秀员工赴美国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学习培养,参与各种类别的国际高级技
术研讨会另外,公司还与清华大学、厦门大学、 华东科技大学、天津大学等重点院校建立了产学
研合作关系。通过这些工作,技术中心不断吸引国内外光电行业的优秀人才,借助企业外的力量
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
七、其他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工作。目前,公司拥有光电子专业与相关专业的硕士及高
工 500 余名、光电子专业本科生 1000 余人,300 多名 III-V 族半导体照明领域资深的专家,拥有
470 多名来自欧美、日本、韩国、台湾及国内著名研究单位和国际著名光电子产业公司的高级技
术专家和博士后。他们大多具有博士学位,是 LED 及光电子专家,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及研发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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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各施其责、规范运作,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作的
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的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4-27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4-28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5-26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5-27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6-18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6-19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1-17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11-18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具体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详见公司当日公告。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独
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会
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林秀成
否
18
1
17
0
0
否
3
林志强
否
18
1
17
0
0
否
3
阚宏柱
否
18
1
17
0
0
否
2
韦大曼
否
18
1
17
0
0
否
1
孙燕红
是
18
1
17
0
0
否
0
彭万华
是
18
1
17
0
0
否
2
翁君奕
是
18
1
17
0
0
否
2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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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发生提出异议事项。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
会中均有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三
分之二,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按时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更加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解,对进展情况进行跟
踪,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献计献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公司下属各委员
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已经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公司相关人事用工管理制度的规
定。
七、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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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众环审字(2016)011101 号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三安光电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者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安光电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
安光电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司志杰
中国武汉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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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18,452,030.76 3,481,247,728.3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87,036,957.90 1,192,880,231.81
应收账款
1,369,749,471.20 1,165,031,589.68
预付款项
85,968,597.52 1,296,751,279.2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7,067,450.88
11,149,581.9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5,268,315.15
861,674,445.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09,231,537.54 1,073,845,889.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6,906,180.03
41,824,797.19
流动资产合计
9,439,680,540.98 9,124,405,543.2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9,810,571.08
433,313,979.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9,249,687.87
79,353,639.3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510,932,818.03 4,680,799,949.39
在建工程
2,914,968,255.86 1,131,588,858.15
工程物资
933,521.14
933,521.1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23,866,147.66 1,260,875,280.70
开发支出
166,041,191.74
144,016,337.74
商誉
11,059,250.16
10,425,584.13
长期待摊费用
555,708.05
793,868.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408,591.29
150,125,152.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7,057,143.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39,882,886.46 7,892,226,171.99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1 / 127
资产总计
20,779,563,427.44 17,016,631,715.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1,000,000.00
6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4,859,099.70
38,893,399.26
应付账款
618,893,267.33
392,457,569.28
预收款项
20,621,624.34
18,408,337.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846,444.19
20,643,120.15
应交税费
326,557,572.59
351,080,141.41
应付利息
1,801,362.29
1,755,443.7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1,073,543.61
9,938,831.4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091,040.00
804,032,111.4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57,743,954.05 2,247,208,954.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99,545,880.00 1,947,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50,00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93,571,556.96 1,362,859,376.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43,117,436.96 3,309,859,376.03
负债合计
4,800,861,391.01 5,557,068,330.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49,015,580.00 2,393,084,88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628,961,682.83 5,412,755,336.71
减:库存股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2 / 127
其他综合收益
9,575,779.80
-1,452,291.9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87,266,980.82
220,276,434.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43,769,046.01 3,294,821,90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18,589,069.46 11,319,486,268.30
少数股东权益
60,112,966.97
140,077,11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78,702,036.43 11,459,563,384.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779,563,427.44 17,016,631,715.20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76,314,231.49
290,429,228.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2,372,979.96
2,432,141.84
应收股利
65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31,834,681.06
845,300,590.18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740.32
流动资产合计
2,660,547,632.83 1,638,161,960.5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500,000.00
2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872,676,539.50 8,217,780,491.0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424.84
20,162.4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3 / 12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895,192,964.34 8,240,300,653.45
资产总计
13,555,740,597.17 9,878,462,613.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
1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6,726,667.58
75,489,167.9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89,921,954.20
889,736,368.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97,648,621.78 1,065,225,536.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097,648,621.78 1,065,225,536.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49,015,580.00 2,393,084,88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786,287,701.25 5,488,651,986.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87,266,980.82
220,276,434.54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4 / 127
未分配利润
835,521,713.32
711,223,773.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58,091,975.39 8,813,237,07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55,740,597.17 9,878,462,613.96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其中:营业收入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356,331,125.40 3,196,088,679.82
其中:营业成本
2,616,550,399.91 2,516,739,943.9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862,823.94
16,256,028.57
销售费用
43,452,393.69
35,958,742.87
管理费用
401,491,327.28
459,430,099.55
财务费用
-10,381,101.86
149,337,066.15
资产减值损失
260,355,282.44
18,366,798.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58,994.54
-50,719,89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69,565.93
1,558,463.4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05,281,671.23 1,332,856,495.26
加:营业外收入
597,672,848.99
515,858,411.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57,116.84
471,201.09
减:营业外支出
2,457,768.34
20,143,131.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86,739.61
9,976,282.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00,496,751.88 1,828,571,775.51
减:所得税费用
352,992,026.08
318,109,979.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7,504,725.80 1,510,461,796.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4,554,662.92 1,462,327,646.69
少数股东损益
52,950,062.88
48,134,149.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028,071.72
1,995,978.0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1,028,071.72
1,995,978.02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5 / 127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028,071.72
1,995,978.0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028,071.72
1,995,978.0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58,532,797.52 1,512,457,77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05,582,734.64 1,464,323,624.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950,062.88
48,134,149.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
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0,060.7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6,052,148.40
8,347,842.31
财务费用
-32,637,135.35
6,064,422.17
资产减值损失
60,709.22
-26,885,98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6,837,419.48
501,629,834.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162,580.52
1,629,834.4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1,491,636.46
514,103,554.07
加:营业外收入
42,057.05
1,81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6 / 1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1,533,693.51
513,955,364.07
减:所得税费用
1,628,230.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9,905,462.83
513,955,364.0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69,905,462.83
513,955,364.0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89,105,421.11
3,606,455,808.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338,974.34
120,799,523.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6,124,926.67
523,219,18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91,569,322.12
4,250,474,516.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1,890,345.22
2,314,352,647.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7 / 12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15,764,416.65
532,653,242.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0,259,302.70
582,921,785.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906,876.62
155,290,13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0,820,941.19
3,585,217,81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0,748,380.93
665,256,703.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28,560.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29,418.00
8,361,031.9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81,393,941.95
78,706,325.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07,000.00
515,275,027.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2,858,920.42
632,342,385.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804,453,536.73
2,047,724,578.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76,905,949.00
41,197,9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1,359,485.73
2,088,922,478.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8,500,565.31 -1,456,580,093.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91,066,411.63
3,324,498,606.9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37,500,000.00
87,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3,995,400.00
2,781,9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18,851.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5,061,811.63
6,176,367,458.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70,531,326.47
2,081,859,000.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33,719,899.23
589,542,762.4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57,007.48
32,613,31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5,408,233.18
2,704,015,077.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653,578.45
3,472,352,381.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338,586.89
-548,137.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8,239,980.96
2,680,480,853.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64,220,396.54
783,739,543.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92,460,377.50
3,464,220,396.54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8 / 12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1,221,974.05
112,001,19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1,221,974.05
112,001,191.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22,745.46
1,257,409.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674,638.70
5,727,665.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3,141.90
503,498,52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720,526.06
510,483,59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501,447.99
-398,482,408.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48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81,393,941.95
14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1,393,941.95
621,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4,2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88,126,9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506,808,629.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6,812,829.00 3,088,126,9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418,887.05 -2,467,126,9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53,566,411.63 3,236,998,606.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
1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4,566,411.63 3,336,998,606.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4,508,038.57
331,707,774.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5,931.00
601,376.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6,763,969.57
532,309,150.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7,802,442.06 2,804,689,456.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5,885,003.00
-60,919,851.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429,228.49
351,349,080.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6,314,231.49
290,429,228.49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49 / 12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93,084,883.00
5,412,755,336.71
-1,452,291.92
220,276,434.54
3,294,821,905.97
140,077,116.32 11,459,563,384.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93,084,883.00
5,412,755,336.71
-1,452,291.92
220,276,434.54
3,294,821,905.97
140,077,116.32 11,459,563,384.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5,930,697.00
3,216,206,346.12
11,028,071.72
66,990,546.28
1,148,947,140.04
-79,964,149.35
4,519,138,651.8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028,071.72
1,694,554,662.92
52,950,062.88
1,758,532,797.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5,930,697.00
3,215,549,926.86
-132,914,212.23
3,238,566,411.6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55,930,697.00
3,297,635,714.63
-50,000,000.00
3,403,566,411.6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82,085,787.77
-82,914,212.23
-165,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66,990,546.28
-545,607,522.88
-478,616,976.60
1.提取盈余公积
66,990,546.28
-66,990,546.2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78,616,976.60
-478,616,976.6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56,419.26
656,419.26
四、本期期末余额
2,549,015,580.00
8,628,961,682.83
9,575,779.80
287,266,980.82
4,443,769,046.01
60,112,966.97 15,978,702,036.43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50 / 127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44,013,776.00
3,155,090,173.92
-3,448,269.94
168,880,898.13
2,202,967,780.09 35,470,090.46 7,002,974,448.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44,013,776.00
3,155,090,173.92
-3,448,269.94
168,880,898.13
2,202,967,780.09 35,470,090.46 7,002,974,448.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949,071,107.00
2,257,665,162.79
1,995,978.02
51,395,536.41
1,091,854,125.88 104,607,025.86 4,456,588,935.9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95,978.02
1,462,327,646.69 48,134,149.64 1,512,457,774.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1,376,146.00
3,055,360,123.79
56,472,876.22 3,263,209,146.0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51,376,146.00
3,085,622,460.96
87,500,000.00 3,324,498,606.9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0,262,337.17
-31,027,123.78
-61,289,460.95
(三)利润分配
51,395,536.41
-370,473,520.81
-319,077,984.40
1.提取盈余公积
51,395,536.41
-51,395,536.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19,077,984.40
-319,077,984.4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97,694,961.00
-797,694,961.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797,694,961.00
-797,694,961.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93,084,883.00
5,412,755,336.71
-1,452,291.92
220,276,434.54
3,294,821,905.97 140,077,116.32 11,459,563,384.6
2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51 / 12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93,084,883.00
5,488,651,986.62
220,276,434.54 711,223,773.37 8,813,237,077.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93,084,883.00
5,488,651,986.62
220,276,434.54 711,223,773.37 8,813,237,077.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5,930,697.00
3,297,635,714.63
66,990,546.28 124,297,939.95 3,644,854,897.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669,905,462.83
669,905,462.8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5,930,697.00
3,297,635,714.63
3,453,566,411.6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55,930,697.00
3,297,635,714.63
3,453,566,411.6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6,990,546.28 -545,607,522.88 -478,616,976.60
1.提取盈余公积
66,990,546.28 -66,990,546.2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78,616,976.60 -478,616,976.6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549,015,580.00
8,786,287,701.25
287,266,980.82 835,521,713.32 12,458,091,975.39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52 / 127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44,013,776.00
2,974,486,911.66
168,880,898.13 567,741,930.11 5,155,123,515.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44,013,776.00
2,974,486,911.66
168,880,898.13 567,741,930.11 5,155,123,515.9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949,071,107.00
2,514,165,074.96
51,395,536.41 143,481,843.26 3,658,113,561.63
(一)综合收益总额
513,955,364.07
513,955,364.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1,376,146.00
3,311,860,035.96
3,463,236,181.9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51,376,146.00
3,085,622,460.96
3,236,998,606.9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26,237,575.00
226,237,575.00
(三)利润分配
51,395,536.41 -370,473,520.81 -319,077,984.40
1.提取盈余公积
51,395,536.41 -51,395,536.4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19,077,984.40 -319,077,984.4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97,694,961.00
-797,694,961.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797,694,961.00
-797,694,961.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93,084,883.00
5,488,651,986.62
220,276,434.54 711,223,773.37 8,813,237,077.53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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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2008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三安集团的子公司厦门三
安电子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4,945,392股股份以购买其LED(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芯片经营性资
产的方案。2008年6月27日,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
手续,公司名称由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8日止,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930,697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3,566,411.47元,其中增加股本
155,930,697元、增加资本公积3,297,635,714.63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901.558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54,901.5580万元。
1、 本公司组织形式、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荆州市沙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三湾路口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级管
(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
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LED芯片及应用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3、 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林秀
成,即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1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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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
业务的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
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
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
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
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
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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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
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
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
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
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
“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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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
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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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
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
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
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
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
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
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
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
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
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
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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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
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
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
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
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
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
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
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
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
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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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
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
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
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
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
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
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
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
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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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
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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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
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
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
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
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
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
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
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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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
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
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
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
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
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
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
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
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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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资产。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
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
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
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年末余额前 5 名的应收款项及其他不属于前 5 名、
但年末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 10%(含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
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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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减值准备。
不计提减值准备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 1 的应收款项外,公
司以是否获得收款保证为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
款项不计提减值准备。
不计提减值准备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 1 和组合 2 的应收款
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
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
1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 年
5
5
2-3 年
15
15
3 年以上
3-4 年
30
30
4-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理由
公司搜集的信息证明该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债务重组、
兼并收购等情形的,影响该债务人正常履行信用义务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结合现时情况分析采用个别认定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12. 存货
(1)存货分类:本集团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物资采购、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
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
摊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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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
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
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对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确认为持有待售:
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②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
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③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④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持有待售的企业组成部分包括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
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组,一个资产组或某个资产组中的一部分。如果处置组是
一个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
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持有待售的是处置组,则将资产减值损失首先分配至商誉,然后
按比例分摊至属于持有待售资产范围内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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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的计量
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个别计量或是作为某一处置组的一部
分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本集团停止将其划
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
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
后的金额;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
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
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
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
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
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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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
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
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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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
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集
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
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
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
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会计
政策执行。
15.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8-25
5
3.8-11.875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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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
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
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7.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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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
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
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权证注明有效期
专利及专有技术
5-10
10%-20%
办公软件
5-10
10%-20%
客户关系
8
12.5%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
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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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
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
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
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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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
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
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
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
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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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
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2.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
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
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
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 股份支付
本集团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
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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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集团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
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
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
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
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集团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
佳估计为基础,按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
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
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
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
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
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
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
认的金额。
24.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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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
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
用权收入。
25.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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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
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
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
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除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外,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
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
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7.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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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
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
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
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
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
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
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
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
有规定的除外。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
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
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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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
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
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
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
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
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集团处置或被本集团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
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
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该
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17%
消费税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发展费
应纳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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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朗明纳斯光电(厦
门)有限公司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15%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16.5%
2.
税收优惠
(1)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取得证书编号 GR201435100178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取得证书编号 GR201412000089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3)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证书编号 GF201534000101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4)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取得证书编号 GR201434000815 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3. 其他
子公司 Luminus Inc.、Luminus Devices, Inc 的企业所得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8,333,333
美元的部分,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 15%-39%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 18,333,333
美元的部分,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 35%的税率;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 8.84%的税率;
特拉华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 8.7%的税率。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87,398.36
292,082.88
银行存款
5,192,272,979.14
3,463,928,313.66
其他货币资金
25,991,653.26
17,027,331.84
合计
5,218,452,030.76
3,481,247,728.3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12,173,597.81
83,585,710.48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保函保证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注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9.90%,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末收到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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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622,744,729.80
771,104,406.81
商业承兑票据
564,292,228.10
421,775,825.00
合计
1,187,036,957.90
1,192,880,231.8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5,060,333.53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25,060,333.53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57,208,856.88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1,357,208,856.88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388,788,297.40 100.00 19,038,826.20
1.37 1,369,749,471.20 1,179,521,305.01
100 14,489,715.33
1.23 1,165,031,589.68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1,388,788,297.40
/
19,038,826.20
/
1,369,749,471.20 1,179,521,305.01 /
14,489,715.33
/
1,165,031,5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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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36,503,082.69
13,365,030.83
1.00
1 至 2 年
27,428,987.30
1,371,449.37
5.00
2 至 3 年
22,292,713.13
3,343,906.97
1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2,041,335.77
612,400.73
30.00
4 至 5 年
352,280.43
176,140.22
50.00
5 年以上
169,898.08
169,898.08
100.00
合计
1,388,788,297.40
19,038,826.20
1.37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406,665.7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857,554.8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台州市星睿光电有限公司
销货款
679,217.67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四川柏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销货款
364,746.50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宁波安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货款
246,539.54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山东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销货款
154,715.73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深圳路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销货款
150,000.00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深圳市创信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货款
125,598.23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深圳市升迪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货款
112,948.39
无法收回
公司内部程序
否
合计
/
1,833,766.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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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430,565,617.12元,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305,656.17元。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9,489,134.07
69.20 1,122,827,042.98
86.59
1 至 2 年
26,264,723.34
30.55
26,638,996.94
2.05
2 至 3 年
109,785.60
0.13
146,734,880.28
11.32
3 年以上
104,954.51
0.12
550,359.07
0.04
合计
85,968,597.52
100.00 1,296,751,279.27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期末按供应商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 67,571,945.69 元,占预付款
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78.60%。
其他说明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93.37%,主要系厦门三安 LED 产业化及集成电路一期项目
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结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7、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7,067,450.88
11,149,581.90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计
7,067,450.88
11,149,581.9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6.61%,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8、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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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38,247,349.10 100.00 2,979,033.95
7.79 35,268,315.15 864,104,068.93 100.00 2,429,623.20
0.28 861,674,445.7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38,247,349.10
/
2,979,033.95
/
35,268,315.15 864,104,068.93
/
2,429,623.20
/
861,674,445.7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9,380,703.96
293,807.07
1.00
1 至 2 年
3,084,731.05
154,236.55
5.00
2 至 3 年
2,877,187.35
431,578.10
1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172,314.32
51,694.30
30.00
4 至 5 年
1,369,388.99
684,694.50
50.00
5 年以上
1,363,023.43
1,363,023.43
100.00
合计
38,247,349.10
2,979,033.95
7.7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49,410.7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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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
5,299,832.44
8,361,448.82
备用金借支
8,627,570.14
2,002,369.41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832,894,630.60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24,319,946.52
20,845,620.10
合计
38,247,349.10
864,104,068.93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郭家福
诉讼借支备
用金
4,397,681.60 1 年以内,1-2 年
11.5
44,176.82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
分公司
保证金
2,216,142.50 1-2 年、2-3 年
5.79 230,80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高崎机
场海关(厦门海关)
保证金
2,027,131.83 1 年以内
5.3
20,271.32
应收出口退税(芜湖市国税
局)
出口退税
1,177,269.73 1 年以内
3.08
11,772.70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951,443.96 3-4 年、4-5 年、5
年以上
2.49 773,951.47
合计
/
10,769,669.62
/
28.16 1,080,979.44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账面余额减少 95.57%,主要系应收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日
芯光伏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款本期收回所致。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5,908,538.35
145,908,538.35 185,634,715.92
185,634,715.92
在产品
156,180,286.48
156,180,286.48 157,012,024.68 269,005.32
156,743,019.36
库存商品
764,327,667.75 10,365,517.04
753,962,150.71 619,296,711.46 5,038,853.79
614,257,857.67
周转材料
5,868.48
5,868.48
7,407.35
7,407.35
消耗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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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半成品
123,670,322.12
123,670,322.12 100,116,311.56
100,116,311.56
发出商品
15,962,419.38
15,962,419.38
12,389,608.39
12,389,608.39
物资采购
11,366,495.29
11,366,495.29
4,152,345.18
4,152,345.18
委托加工物资
2,175,456.73
2,175,456.73
544,623.82
544,623.82
合计
1,219,597,054.58 10,365,517.04 1,209,231,537.54 1,079,153,748.36 5,307,859.11 1,073,845,889.25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269,005.32
269,005.32
库存商品
5,038,853.79 8,632,512.66
3,305,849.41
10,365,517.0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5,307,859.11 8,632,512.66
3,574,854.73
10,365,517.04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
326,906,180.03
预交企业所得税
41,824,797.19
合计
326,906,180.03
41,824,797.19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681.61%,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重分类
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33,313,979.90 243,503,408.82 189,810,571.08 433,313,979.90
433,313,979.90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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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410,813,979.90 243,503,408.82 167,310,571.08 410,813,979.90
410,813,979.90
按成本计量的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22,500,000.00
合计
433,313,979.90 243,503,408.82 189,810,571.08 433,313,979.90
433,313,979.9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410,813,979.90
410,813,979.90
公允价值
167,310,571.08
167,310,571.0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已计提减值金额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
期初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
福建珈伟光
电有限公司
22,500,000.00
22,500,000.00
17.73
合计
22,500,000.00
22,500,000.0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
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本期计提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
243,503,408.82
243,503,408.82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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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计提减
值准备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699,974.39
-1,526,321.19
48,173,653.20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415,599.24
-2,218,827.21
15,196,772.03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2,238,065.76
293,561.06
12,531,626.82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0 3,058,629.00
289,006.82
3,347,635.82
小计
79,353,639.39 3,058,629.00
-3,162,580.52
79,249,687.87
合计
79,353,639.39 3,058,629.00
-3,162,580.52
79,249,687.87
17、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87,323,438.52 5,198,753,327.89 19,132,446.61 228,859,458.55
6,734,068,671.57
2.本期增加金额
482,687,285.90 1,038,550,267.60 1,564,156.95 68,341,693.56
1,591,143,404.01
(1)购置
14,036,455.69
71,553,896.98 1,132,778.75 31,092,586.93
117,815,718.35
(2)在建工程转入
468,650,830.21 966,996,370.62
431,378.20 37,249,106.63
1,473,327,685.6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48,858,951.90
273,136.66 11,927,522.35
61,059,610.91
(1)处置或报废
48,858,951.90
273,136.66 11,927,522.35
61,059,610.91
4.期末余额
1,770,010,724.42 6,188,444,643.59 20,423,466.90 285,273,629.76
8,264,152,464.6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14,541,293.57 1,829,428,580.10 11,171,329.52 98,127,518.99
2,053,268,722.18
2.本期增加金额
43,657,593.92 622,578,951.24 2,852,835.44 39,027,482.91
708,116,863.51
(1)计提
43,657,593.92 622,578,951.24 2,852,835.44 39,027,482.91
708,116,863.51
3.本期减少金额
6,339,350.47
49,786.16 1,776,802.42
8,165,939.05
(1)处置或报废
6,339,350.47
49,786.16 1,776,802.42
8,165,939.05
4.期末余额
158,198,887.49 2,445,668,180.87 13,974,378.80 135,378,199.48
2,753,219,646.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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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611,811,836.93 3,742,776,462.72 6,449,088.10 149,895,430.28
5,510,932,818.03
2.期初账面价值
1,172,782,144.95 3,369,324,747.79 7,961,117.09 130,731,939.56
4,680,799,949.3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960,622,335.27 正在办理中
19、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及其安装项目
340,292.00
340,292.00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LED 产业化项目
394,243,177.11
394,243,177.11
449,407,523.45
449,407,523.45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蓝
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
167,424,901.17
167,424,901.17
214,783,911.51
214,783,911.51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LED 产业化项目
1,608,875,219.40
1,608,875,219.40
201,829,012.69
201,829,012.69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
95,604,364.79 3,389,489.01
92,214,875.78
125,161,982.89 3,389,489.01 121,772,493.88
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公司
集成电路项目
558,251,974.50
558,251,974.50
59,978,714.19
59,978,714.19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LED 产业化项目
55,962,534.49
55,962,534.49
68,458,805.64
68,458,805.64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汽
车 LED 灯具(一期)项目
37,995,573.41
37,995,573.41
15,018,104.79
15,018,104.79
合计
2,918,357,744.87 3,389,489.01 2,914,968,255.86 1,134,978,347.16 3,389,489.01 1,131,588,858.15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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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金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
余额
工程累计
投入占预
算比例
(%)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
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
资金来源
机器设备及其安装项
目
340,292.00
340,292.00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
司 LED 产业化项目
5,059,654,200
449,407,523.45 209,036,963.72
264,201,310.06
394,243,177.11 91.45%
逐步生产运
营,但仍有
在建项目
259,143,650.77 32,202,550.77
5.37
募集资金、借款
及自有资金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
司蓝宝石衬底产业化
项目
1,830,700,000
214,783,911.51 228,710,354.40
276,069,364.74
167,424,901.17 51.12%
逐步生产运
营,但仍有
在建项目
77,630,695.37 46,153,191.83
4.42
自有资金、借款
及政府补助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
LED 产业化项目
8,608,000,000
201,829,012.69 2,146,601,863.23
739,555,656.52
1,608,875,219.
40 27.36% 处于建设前
期
募集资金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试验楼项目
27,641,800
2,040,631.03
2,040,631.03
100.00% 已完工
自有资金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
改造项目
130,000,000
125,161,982.89
37,223,454.67
66,781,072.77
95,604,364.79 92.83%
处于调试安
装阶段
7,286,875.00
自有资金
厦门市三安集成有限
公司集成电路项目
3,004,750,000
59,978,714.19 498,273,260.31
558,251,974.50 16.58% 处于建设前
期
474,838.71
474,838.71
1.20 自有资金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
司 LED 产业化项目
1,295,745,500
68,458,805.64
87,083,891.33
99,580,162.48
55,962,534.49 97.84%
已投入生产
运营,部分
配套工程在
建
募集资金、借款
及自有资金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
司汽车 LED 灯具(一
期)项目
200,000,000
15,018,104.79
47,736,664.68
24,759,196.06
37,995,573.41 94.09%
处于调试阶
段
12,227,555.54 1,693,395.16
1.97
自有资金、借款
合计
20,156,491,500 1,134,978,347.1
6
3,256,707,083.37 1,473,327,685.66
2,918,357,744.
87
/
/
356,763,615.39 80,523,976.47 /
/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90 / 12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专用材料
933,521.14
933,521.14
合计
933,521.14
933,521.14
2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客户关系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02,468,694.52 691,182,579.32 21,900,066.86 24,555,547.00 1,440,106,887.70
2.本期增加金额
2,841,342.42 257,672,471.05 5,056,787.18 1,497,840.44 267,068,441.09
(1)购置
2,841,342.42 27,863,811.39 5,056,787.18 1,497,840.44
37,259,781.43
(2)内部研发
229,808,659.66
229,808,659.6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296,881.96
1,296,881.96
(1)处置
1,296,881.96
1,296,881.96
4.期末余额
705,310,036.94 947,558,168.41 26,956,854.04 26,053,387.44 1,705,878,446.8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1,117,100.71 107,765,809.43 6,179,368.38 4,169,328.48 179,231,607.00
2.本期增加金额
14,167,979.63 82,657,547.02 2,448,940.13 3,506,225.39 102,780,692.17
(1)计提
14,167,979.63 82,657,547.02 2,448,940.13 3,506,225.39 102,780,692.1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5,285,080.34 190,423,356.45 8,628,308.51 7,675,553.87 282,012,299.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91 / 12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30,024,956.60 757,134,811.96 18,328,545.53 18,377,833.57 1,423,866,147.66
2.期初账面价值
641,351,593.81 583,416,769.89 15,720,698.48 20,386,218.52 1,260,875,280.7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 50.1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支出
62,752,495.62
62,752,495.62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60,680,824.93 56,735,928.37
69,425,395.07
15,171,715.94
32,819,642.29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59,954,743.09 53,179,707.24
42,657,199.90
288,960.02
70,188,290.41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21,446,907.79
117,726,064.69
3,720,843.10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14,073,770.72 31,097,809.21
176,105.01
44,995,474.92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9,856,552.40
1,695,533.88
8,161,018.52
Luminus 开发阶段支出
9,306,999.00
569,766.60
9,876,765.60
合计
144,016,337.74 335,069,400.63
569,766.60
229,808,659.66
83,805,653.57 166,041,191.74
26、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
外币报表折
算影响
处置
Luminus Devices, Inc.
10,425,584.13
633,666.03
11,059,250.16
合计
10,425,584.13
633,666.03
11,059,250.16
其他说明
2013年8月,子公司Lightera Corporation(现更名为LuminusInc.)收购Luminus Devices,
Inc. 100%股权,支付收购款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部分形成商誉1,703,100.00美元,按2015年12
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11,059,250.16元。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经营租入固
定资产改良
793,868.69
238,160.64
555,708.05
合计
793,868.69
238,160.64
555,708.05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92 / 127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8,798,298.63 43,380,966.40 23,984,350.58
3,623,818.0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781,196.87
567,179.53
1,827,614.61
274,142.19
可抵扣亏损
资产折旧及摊销
181,974,891.83 28,587,738.42 138,297,075.93 21,185,719.41
递延收益
552,850,912.86 122,852,636.93 566,591,974.59 124,988,796.19
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80,280.03
20,070.01
210,707.84
52,676.96
合计
1,017,485,580.22 195,408,591.29 730,911,723.55 150,125,152.7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41,198,620.49
774,025,154.08
可抵扣亏损
194,764,955.24
187,075,865.04
合计
835,963,575.73
961,101,019.1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1,622,821.53
2016 年
6,607,132.63
2017 年
6,825,268.07
14,098,436.21
2018 年
51,848,580.28
67,831,180.13
2019 年
78,377,533.11
96,916,294.54
2020 年
57,713,573.78
合计
194,764,955.24
187,075,865.04
/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设备、股权收购款等
847,057,143.58
合计
847,057,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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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500,000,000.00
510,000,0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501,000,000.00
61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1: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厦门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
取得保证借款 20,000.00 万元;本公司为福建晶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
分行取得保证借款 30,000.00 万元。
注 2: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取得信用借款 100.00 万元。
注 3:本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54,859,099.70
38,893,399.26
合计
54,859,099.70
38,893,399.2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 元。
3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425,955,193.45
247,915,768.42
应付设备款
136,132,441.95
114,438,505.42
应付工程款
30,087,296.70
4,712,796.99
应付其他款
26,718,335.23
25,390,498.45
合计
618,893,267.33
392,457,569.28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94 / 12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20,621,624.34
18,408,337.76
合计
20,621,624.34
18,408,337.76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0,643,120.15 489,091,002.80 480,889,773.99 28,844,348.9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8,075,944.47 28,073,849.24
2,095.23
三、辞退福利
210,060.33
210,060.33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0,643,120.15 517,377,007.60 509,173,683.56 28,846,444.1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0,603,051.40 432,424,265.44 424,230,527.69 28,796,789.15
二、职工福利费
32,025,154.59 32,025,154.59
三、社会保险费
1,923.75 13,814,495.48 13,815,353.42
1,065.8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923.75 11,692,814.23 11,693,827.00
910.98
工伤保险费
1,052,493.94
1,052,411.98
81.96
生育保险费
1,069,187.31
1,069,114.44
72.87
四、住房公积金
38,145.00 10,548,209.60 10,539,860.60
46,494.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78,877.69
278,877.6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20,643,120.15 489,091,002.80 480,889,773.99 28,844,3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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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12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6,130,844.85 26,128,931.78
1,913.07
2、失业保险费
1,945,099.62
1,944,917.46
182.1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8,075,944.47 28,073,849.24
2,095.23
37、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6,260,709.34
-45,129,048.24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263,727,080.76
384,950,304.26
个人所得税
3,698,381.78
2,896,876.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90,866.52
2,210,071.27
教育费附加
1,971,371.39
947,173.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1,161,954.00
479,155.36
价格调节基金
30,000.00
水利基金
186,524.31
240,697.15
土地使用税
3,036,907.63
2,853,671.91
房产税
1,023,774.18
1,509,920.72
其他
870,002.68
121,319.52
合计
326,557,572.59
351,080,141.41
38、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801,362.29
1,358,777.08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96,666.67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1,801,362.29
1,755,443.7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1,335,869.13
3,599,420.45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96 / 127
资金往来
14,702,599.81
4,120,492.20
其他往来
155,035,074.67
2,218,918.82
合计
171,073,543.61
9,938,831.47
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1621.26%,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股权转让款增加。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4,091,040.00
804,032,111.47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234,091,040.00
804,032,111.47
43、 其他流动负债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170,000,000.00
1,947,000,000.00
保证借款
29,545,880.00
信用借款
合计
1,199,545,880.00
1,947,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2012年7月16日,芜湖安瑞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用以“汽车LED灯具
及LED封装、应用(一期)的基本建设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芜
湖安瑞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
8,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500.00万元。
注2:2010年4月8日,安徽三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分行等6家金融机构签署银团贷款合同,由银行团成员向安徽三安提供最高不超过23亿元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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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贷款和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已累计提取项目建设贷款本金
226,603.21万元,已于2015年4月21日偿还该贷款。
注3:2013年11月29日,安徽三安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银团贷款总合同,由银行团成员向安徽三安提供最高不超过25亿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截
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已累计提取全部贷款本金60,000.00万元,已于2015年12月2日偿还该贷款。
注4:2013年11月20日,福建晶安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晶安提供105,000万元的基本建设贷款。截止报告期末,福建
晶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105,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7,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
97,5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7,000.00万元。
注5:2012年11月5日,福建晶安与安溪县财政局签订关于清洁发展委托贷款“LED蓝宝石衬底
产业化项目”转贷协议。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6,500.00万元,已于2015
年11月3日偿还该贷款。
注6:2014年6月17日,厦门科技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18,000万元的基本建设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科技已累计提取
贷款本金18,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16,000.00万元,其中
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
注7:2015年3月2日,美国流明与east west bank(华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三安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east west bank(华美银行)提供最高1,000.00万美金的贷款。截止报
告期末,美国流明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700.00万美金,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105.00万美金。贷款
余额为595.00万美金,按照期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为3,863.69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
金额是909.10万元人民币。
注8:2013年9月12日,厦门科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境外投资贷款借款合同》,
由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的境
外投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科技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2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
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18,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
注9:上述借款涉及担保的由本公司或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
45、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往来
3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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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系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
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3 亿元。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专项补助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专项补助余额为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收到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拨付的专项投资支持资金 1.5 亿元。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362,859,376.03 6,907,000.00 176,194,819.07 1,193,571,556.96
合计
1,362,859,376.03 6,907,000.00 176,194,819.07 1,193,571,556.9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
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LED 芯片及外延片扩产项目(4 台
MOCVD 设备补贴款)
11,875,000.00
1,312,500.00
10,562,500.00 与资产相关
LED 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
开发及产业化
20,000,000.00
1,200,000.00
18,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MOCVD 设备补贴
1,240,299,020.99
158,745,424.80
1,081,553,596.19 与资产相关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 背光源芯片和模
组研发及应用
500,000.00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低成本、高可靠、标准化的 LED 照明
及智能集成系统研发及示范
905,000.00 525,000.00
1,43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高显色性、低色温功率型 LED
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1,683,333.33
200,000.00
1,483,333.33 与资产相关
高铝组分氮化物材料制备技术研究
399,000.00 300,000.00
699,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清LED 立体显示屏的研发及产业化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国产芯片高效智能 LED 路灯开发
780,400.00
780,400.00 与资产相关
红光 MOCVD 设备补贴款
6,875,000.00
1,500,000.00
5,375,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于图形衬底的高效白光LED外延芯
430,000.00
60,000.00
370,000.00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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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技术改造及产业化
基于自主研发 LED 芯片,驱动 IC 的
LED 背光液晶电视研发及产业化
850,000.00 15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进口产品补贴
8,465,248.75
1,976,749.91
6,488,498.84 与资产相关
聚光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
(2011.1-2011.12)
16,100,000.00
700,000.00
15,4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聚光型GaInP/GaInAs/Ge 三结太阳电
池成套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及示范生
产线
7,636,703.60
1,350,036.93
6,286,666.67 与资产相关
科技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补贴
543,333.19
543,333.19
与资产相关
科技局重点新产品补贴
1,966,666.75
1,274,999.96
691,666.79 与资产相关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
延材料生产技术
1,702,000.00 1,932,000.00
3,634,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1,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三基色LED 照明红光大功率倒装芯片
开发及产业化
2,864,583.43
624,999.96
2,239,583.47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
技术研发及应用
4,500,000.00
4,500,000.00 与资产相
关
室外照明级 LED 外延、芯片研制及产
业化
736,516.67
82,600.00
653,916.67 与资产相关
收到天津市财政局科技小巨人项目
资金
2,260,000.00
240,000.00
2,020,000.00 与资产相
芜湖市单台设备购置补助
667,569.23
74,174.36
593,394.87 与资产相关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
技术合作研发
2,500,000.00
2,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用于 TFT-LCD 背光源的超高亮度 LED
芯片产业化
4,593,333.33
530,000.00
4,063,333.33 与资产相关
战略性新兴补贴
10,416,666.76
2,499,999.96
7,916,666.80 与资产相关
照明级大功率 LED 外延片、芯片产业
化
3,760,000.00
480,000.00
3,280,000.00 与资产相关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 RGB LED 外
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11,050,000.00
1,300,000.00
9,7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362,859,376.03 6,907,000.00 174,994,819.07 1,200,000.00 1,193,571,556.96
/
51、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393,084,883 155,930,697
155,930,697 2,549,015,580
其他说明:
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29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93.069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9,999,989.47 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6,433,577.84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3,566,411.47 元,其中增加股本 155,930,697 元、增加资本公积
3,297,635,714.63 元。此次增发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131 号验资报告。
注 2: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股份被质押的数量分别为 206,050,000 股和 16,5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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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5,354,456,688.63 3,297,635,714.63 82,085,787.77 8,570,006,615.49
其他资本公积
58,298,648.08
656,419.26
58,955,067.34
合计
5,412,755,336.71 3,298,292,133.89 82,085,787.77 8,628,961,682.8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1:2015 年 12 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93.0697 万股募集资金,增加股本
溢价 3,297,635,714.63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七)34。
注 2:根据公司 2015 年 12 月分别与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22,000 万元、8,250 万元受让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20%股权、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7.50%股权,受让价与对应净资
产的差额 82,085,787.77 元冲减资本公积。详见附注(九)2。
注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 656,419.26 元为公司子公司 Luminus 实施股票期权奖励所形成。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当期转
入损益
减:所
得税费
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
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452,291.92 11,028,071.72
11,028,071.72
9,575,779.80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452,291.92 11,028,071.72
11,028,071.72
9,575,779.8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452,291.92 11,028,071.72
11,028,071.72
9,575,7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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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20,276,434.54
66,990,546.28
287,266,980.8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220,276,434.54
66,990,546.28
287,266,980.82
5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294,821,905.97
2,202,967,780.0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294,821,905.97
2,202,967,780.0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4,554,662.92
1,462,327,646.6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6,990,546.28
51,395,536.4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478,616,976.60
319,077,984.4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443,769,046.01
3,294,821,905.9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501,508,919.04 2,591,210,089.74 4,279,550,210.89 2,508,105,990.26
其他业务
356,744,883.05
25,340,310.17
300,114,860.94
8,633,953.68
合计
4,858,253,802.09 2,616,550,399.91 4,579,665,071.83 2,516,739,943.94
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4,577,429.94
100,320.49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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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22,096,209.38
7,687,447.94
教育费附加
9,629,900.01
3,398,308.44
资源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6,419,933.42
2,265,544.33
价格调节基金
579,144.37
水利基金
1,655,517.96
1,602,823.58
其他
483,833.23
622,439.42
合计
44,862,823.94
16,256,028.57
其他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75.98%,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纳税增长导致相关
附加税增加。
61、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870,668.30
16,532,109.48
差旅费用
2,695,331.51
2,450,521.72
业务费用
3,335,181.37
1,702,707.86
运输费用
7,371,678.52
3,807,911.62
办公及通信费用
2,182,123.61
4,357,683.79
广告宣传费用
2,674,075.77
3,108,485.94
房租及物业费用
2,216,962.78
1,535,370.73
摊销及折旧费用
1,502,666.31
1,678,080.98
产品质量保证
388,225.81
-1,481,316.40
诉讼费用
92,478.75
112,009.52
其他
1,123,000.96
2,155,177.63
合计
43,452,393.69
35,958,742.87
62、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5,468,928.28
150,483,300.26
差旅费用
8,741,890.65
12,125,559.83
办公及通信费用
21,311,906.26
27,843,779.98
房租物业费用
5,787,479.66
9,479,970.74
会务宣传费用
3,251,385.23
2,688,065.91
税金
54,854,891.70
58,878,489.56
摊销及折旧费用
75,763,675.16
79,827,210.66
技术开发费用
83,805,653.57
96,487,085.69
物料消耗费用
6,855,269.25
6,561,730.48
业务费用
2,909,744.77
3,514,842.78
修理费用
4,374,187.36
4,075,764.81
其他
8,366,315.39
7,464,298.85
合计
401,491,327.28
459,430,099.55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3 / 127
63、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83,369,135.36
180,482,903.23
利息收入
-60,575,701.63
-60,066,253.28
汇兑净损失
-33,932,316.45
27,372,292.23
手续费
757,780.86
1,548,123.97
合计
-10,381,101.86
149,337,066.15
64、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8,219,360.96
9,669,450.62
二、存货跌价损失
8,632,512.66
5,307,859.11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43,503,408.82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3,389,489.01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260,355,282.44
18,366,798.74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额较上面同期增加1317.53%,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晶元光电的股权公允
价值波动较大。
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69,565.93
1,558,463.4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610,466.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
间的投资收益
4,328,560.47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4 / 1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7,667,893.47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3,358,994.54 -50,719,896.75
67、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57,116.84
471,201.09
357,116.8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57,116.84
387,764.67
357,116.8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83,436.42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8,767,135.00
政府补助
594,085,985.80 504,871,439.26
594,085,985.80
罚款收入
540,919.61
636,260.45
540,919.61
其他
2,688,826.74
1,112,375.61
2,688,826.74
合计
597,672,848.99 515,858,411.41
597,672,848.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MOCVD 设备补贴款
161,557,924.80 157,122,712.34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高显色性、低色温功率型 LED 器件研发及产
业化
200,000.00
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于图形衬底的高效白光 LED 外延芯片技术改造及产
业化
60,000.00
60,000.00
与资产相关
聚光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2011.1-2011.12)
700,000.00
7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聚光型 GaInP/GaInAs/Ge 三结太阳电池成套制造工艺
技术研发及示范生产线
1,350,036.93
898,296.4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500,000.00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室外照明级 LED 外延、芯片研制及产业化
82,600.00
82,600.00
与资产相关
用于 TFT-LCD 背光源的超高亮度 LED 芯片产业化
530,000.00
530,000.00
与资产相关
照明级大功率 LED 外延片、芯片产业化
480,000.00
480,000.00
与资产相关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 RGB LED 外延、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厦经投[2013]274 号
1,300,000.00
1,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三基色 LED 照明红光大功率倒装芯片开发及产业化
624,999.96
624,999.96
与资产相关
收到天津市财政局科技小巨人项目资金
240,000.00
140,000.00
与资产相关
超高亮度蓝色功率型 LED 芯片产业化项目政府补助
1,650,000.00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白色功率型 LED 芯片产业化项目政府补助
168,333.15
20,000.04
与资产相关
进口产品补贴
1,976,749.91
1,976,750.04
与资产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
2,499,999.96
2,499,999.96
与资产相关
芜湖市中小企业单台设备购置补助
74,174.36
55,630.77
与资产相关
基于自主研发 LED 芯片、驱动 IC 的 LED 背光液晶电视
研发及产业化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5 / 127
淮南政府设备补贴款
36,736,249.16
与资产相关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190,000,000.00
51,291,9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贴息补助
30,884,385.04
9,722,971.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6,614,951.00
1,876,218.39
与收益相关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2,438,833.55
1,008,544.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2,623,574.00
15,508,623.20
与收益相关
税费返还
33,909,574.00
54,980,235.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150,000,000.00 150,730,000.00
与收益相关
促进就业款
2,609,849.14
15,525,709.00
与收益相关
355nm 紫外全固态激光精密切割专用设备研发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94,085,985.80 504,871,439.26
/
68、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786,739.61
9,976,282.45
1,786,739.6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786,739.61
9,244,129.65
1,786,739.61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732,152.80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80,000.00
200,000.00
80,000.00
罚款及滞纳金
179,199.50
8,549,450.88
179,199.50
其他
411,829.23
1,417,397.83
411,829.23
合计
2,457,768.34
20,143,131.16
2,457,768.34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较上年同期减少87.80%,主要系上期企业处置的固定资产和税收滞纳金
罚款较多。
6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98,270,430.95
432,006,761.24
递延所得税费用
-45,278,404.87
-113,896,782.06
合计
352,992,026.08
318,109,979.1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100,496,751.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25,124,187.9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36,643,714.7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7,707,773.9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7,546,138.9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853,127.3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516,055.0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4,428,393.44
所得税费用
352,992,026.08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6 / 127
70、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1、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6,124,926.67
523,219,183.90
合计
956,124,926.67
523,219,183.9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906,876.62
155,290,137.50
合计
182,906,876.62
155,290,137.50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07,000.00
515,275,027.87
合计
6,907,000.00
515,275,027.87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承兑保证金及质押的定期存款
69,918,851.45
合计
69,918,851.45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缴存承兑及保函保证金
8,901,076.48
32,011,938.66
非公开发行费用
2,255,931.00
601,376.15
合计
11,157,007.48
32,613,314.81
7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47,504,725.80
1,510,461,796.33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0,355,282.44
18,366,798.7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07,016,215.09
701,472,775.67
无形资产摊销
102,295,441.24
80,830,794.7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8,160.64
1,201,653.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428,098.38
9,505,081.36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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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3,369,135.36
180,482,903.2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58,994.54
50,719,896.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5,283,438.53
-113,892,818.7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0,443,306.22
-446,226,807.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408,644.51 -2,052,449,284.1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72,964,294.22
724,783,913.6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0,748,380.93
665,256,703.4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192,460,377.50
3,464,220,396.5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464,220,396.54
783,739,543.0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8,239,980.96
2,680,480,853.5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192,460,377.50
3,464,220,396.54
其中:库存现金
187,398.36
292,082.8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192,272,979.14
3,463,928,313.6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92,460,377.50
3,464,220,396.5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
现金等价物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8 / 127
7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5,991,653.26
应收票据
25,060,333.53
存货
固定资产
248,818,501.31
无形资产
169,188,864.19
在建工程
37,995,573.41
合计
507,054,925.70
/
其他说明:
A、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就与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和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保证金余额为17,090,576.78元。其余余额为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
B、福建晶安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质押给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安溪支行以开具小额承兑汇票。
C、2012年7月17日,芜湖安瑞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土
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和项目建成后的房产提供抵押。2013年9月4日,厦门科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地产(含土地)提供抵押。2013年11月18日,福建晶安向国家开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和项目建成后的房产提
供抵押。上述借款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
74、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92,828,516.13
6.4936
602,791,252.34
欧元
港币
59,050,640.42
0.83778
49,471,445.53
日元
296,452,610.00
0.053875
15,971,384.36
台币
2,394.00
0.1970
471.6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9,978,276.85
6.4936
64,794,938.56
欧元
港币
97,550,860.24
0.83778
81,726,159.69
日元
5.58
0.053875
0.30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4,550,000.00
6.4936
29,545,880.00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09 / 127
欧元
港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中:美元
1,400,000.00
6.4936
9,091,040.0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56,609,513.35
6.4936
367,599,535.86
日元
191,732,400.00
0.053875
10,329,583.05
英镑
722,141.70
9.6159
6,944,042.37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855,087.35
6.4936
5,552,595.22
港元
1,452,897.60
0.83778
1,217,208.55
应付票据
其中:美元
4,479,070.20
6.4936
29,085,290.25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371,434.61
6.4936
2,411,947.78
港元
545,639.99
0.83778
457,126.27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Luminus Inc.
美国
美元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Luminus Devices, Inc.
美国
美元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元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香港
港元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75、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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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
的时间
期末净资产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04,290,483.78
4,290,483.78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15年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
芜湖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
芜湖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安溪
安溪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Luminus Inc.(注)
美国
美国
研发
100
设立
Luminus Devices, Inc.
美国
美国
研发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
合并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设立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淮南
厦门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工业生产
100
设立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工业生产
92.50
设立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
设立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贸易
100
设立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
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
益余额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7.50% 52,950,062.88
60,112,966.97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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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厦门市三安集成
电路有限公司 414,180,205.83 859,866,397.02 1,274,046,602.85 22,540,376.55 450,000,000.00 472,540,376.55 340,284,791.20 61,240,705.03 401,525,496.23 1,305,163.88
1,305,163.88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3,056,370.07 151,285,893.95 151,285,893.95
-57,720,887.15
150,220,332.35
150,220,332.35
143,083,820.57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三安集成少数股权的议案。为顺利推进三安集成后续发展,决定公司以
自有货币资金 30,250 万元人民币受让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三安集成股权比例 27.50%股份,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安集成股权比例为 92.50%,成
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5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2 月 22 日本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向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厦门中航德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 22,000 万元和 8,2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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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302,500,000.00
--现金
302,5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302,5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220,414,212.23
差额
82,085,787.77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82,085,787.77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79,249,687.87
79,353,639.3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969,565.93
1,558,463.4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969,565.93
1,558,463.44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权益投资、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及其他应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见各附注披露。
本集团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本集团风险管理的总体
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
账面金额。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
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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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
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
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
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
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本集团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报告附
注(七)的披露。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
风险。本集团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
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
灵活性的平衡。
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1)本集团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以及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预计在1年内到期偿付。
(2)本集团非流动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万元)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含 3 年)
(含 5 年)
长期借款
53,818.21
66,136.38
119,954.59
计息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
2,553.73
3,089.25
5,642.98
合计
56,371.94
69,225.63
125,597.57
项目
非流动负债年初余额(万元)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含 3 年)
(含 5 年)
长期借款
66,200.00 76,580.00
51,920.00
194,700.00
计息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
3,942.87
4,361.43
2,856.27
11,160.57
合计
70,142.87 80,941.43
54,776.27
205,860.57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
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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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
影响。
项目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3%
706.22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3%
-706.22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 3%
395.87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 3%
-395.87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 8%
45.13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 8%
-45.13
人民币对台币贬值 3%
501.93
人民币对台币升值 3%
-501.93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 5%
-34.72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 5%
34.72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上述各币种的增减变动区间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
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
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集团带息债务情况如下:
带息债务类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浮动利率带息债务
其中:短期借款
501,000,000.00
51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091,040.00
739,032,111.47
长期借款
1,199,545,880.00
1,947,000,000.00
固定利率带息债务
其中: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000,000.00
长期借款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75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基于上述浮动利率计息的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按到期日按时偿还、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
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的假设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下降75个基点对税前
利润的影响:
项目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基准利率上升 75 个基准点
-67.32
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 75 个基准点
67.32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
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
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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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产生了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万元)
可供出售上市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 20%
6,162.21
可供出售上市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减少 20%
-6,162.21
4、 公允价值
详见本附注(十一)。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7,310,571.08
167,310,571.08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167,310,571.08
167,310,571.08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67,310,571.08
167,310,571.08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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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可观察输入值
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167,310,571.08 持有上市公司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按照 2015 年最后交易日股票收盘价计量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
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
投资
107,312
6.82
6.82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
工业生产
25,500
29.76
29.7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系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林秀成,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秀成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 33.34%公司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 20.00%公司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 40.00%公司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参股 49%公司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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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l Viosys Co., Ltd.
其他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
1,612,427.4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芯片、LED 应用品
78,036.11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LED 应用品
48,008,353.10 31,216,921.83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芯片、LED 应用品
13,527,744.90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芯片、LED 应用品
10,800.00
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倍聚光伏发电设备
241,709.40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LED 应用品
459,259.15
Seoul Viosys Co., Ltd.
芯片、LED 应用品
116,377,587.92 244,485,533.75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楼
360,000.00
360,000.00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办公楼
304,320.00
304,320.00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760,206.74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厂房
23,817.60
(4).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10,000
2012-07-16
2020-07-16
否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60,000
2011-04-08
2015-04-21
是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50,000
2013-11-29
2015-12-02
是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105,000
2013-11-20
2021-11-19
否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30,000
2014-08-05
2015-08-03
是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10,000
2015-07-28
2015-09-06
是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30,000
2015-08-04
2016-08-03
否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118 / 127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6,500
2012-11-05
2015-11-03
是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014-04-14
2015-04-10
是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000
2014-06-17
2021-06-16
否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14-08-14
2021-06-16
否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
2014-11-21
2015-05-20
是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015-04-14
2016-04-13
否
Luminus,Inc.
6,200
2015-03-02
2020-03-02
否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福建三安
集团有限公司
14,000
2015-10-10
2025-10-09
否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福建三安
集团有限公司
16,000
2015-11-27
2021-11-26
否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福建三安
集团有限公司
135,400
2015-12-25
2033-12-24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3/9/12
2021/9/3
否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4 月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及债权
118,669.39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46.62
517.36
(8). 其他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资产转让款 866,288,572.55 元;本公司的
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产生应付利息 474,838.7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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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3,227,561.55
9,219,031.46
应收账款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551,645.85 75,516.46
应收账款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14,746,776.16 147,467.76
应收账款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77,982.25
应收账款
Seoul Viosys Co.,Ltd.
30,074,765.80 300,747.66 35,947,858.86 359,478.59
其他应收款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832,894,630.60
其他应收款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832,894,630.6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685,119.51
长期应付款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应付利息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474,838.71
预收账款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394,916.91
7、 关联方承诺
本报告期无关联方承诺事项。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00703 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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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637,253,895.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637,253,895.0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 年 10 月 13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
光电有限公司决议购买空气化工产品(芜湖)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空气化工产品(上海)有限公
司部分资产。2016 年 1 月 29 日,空气化工产品(芜湖)有限公司股东由空气化工产品(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25 日,空气化工产品(芜湖)有限公
司变更名称为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5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定以自有货币资金人
民币 8,250 万元受让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7.50%股份,
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为 100%。
2016 年 4 月 2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三安集成公司以自有货
币资金合计美金 226,000,000 元的交易总价合并 GCS,取得 GCS 以完全稀释基础计算的全部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行普通股(含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全数转换后发行股份及员工
认股权凭证全数行使后发行股份,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和计划》。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
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拓展业务,为保证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本次收购 GCS 顺利实施,公司将
为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支付合并对价、终止费以及应支付的所有报销
费用提供保证。本合并协议和计划应根据开曼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台湾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在股
东会议上通过获得必要的公司表决取得股份持有人的授权和批准;已获得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会、三安集成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已取得 CFIUS 审批;ITAR 条件已经得到满足;所有在中
国应获得的审批或备案已完成,任何主管政府部门均未颁布、签发、发布、执行或做出任何届时
有效的且禁止、限制、阻止交易完成或使得交易无效的法律或裁决、令状、禁止令、决定、规则、
法规、判决、法令或行政命令,不论是临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等。
2016 年 4 月 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向
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 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1.20%,还款期限和金额同口径
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到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款期限
和金额,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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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
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
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LED业务分部:主要从事全色系超高亮度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利
用在LED外延片以及芯片领域的研发积累,逐步向业务所需要的衬底等上游材料领域以及路灯、
户外显示屏和景观照明等下游LED应用领域拓展。
B、光伏发电业务分部:主要为地面应用的CPV组件、系统及电站提供了从设计、研发、生
产到销售、安装及服务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该业务分部为公司原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经营,2015年度不纳入合并范围。)
C、未分配金额:主要为股份公司本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LED 业务分部
未分配金额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4,858,253,802.09
4,858,253,802.09
分部间交易收入
销售费用
43,452,393.69
43,452,393.69
利息收入
22,749,540.46
37,826,161.17
60,575,701.63
利息费用
78,189,578.69
5,179,556.67
83,369,135.36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328,560.47
-969,565.93
3,358,994.54
资产减值损失
260,294,573.22
60,709.22
260,355,282.44
折旧费和摊销费
77,258,403.88
7,937.59
77,266,341.47
利润总额(亏损)
2,078,963,058.37
671,533,693.51
650,000,000.00 2,100,496,751.88
资产总额
7,904,832,399.14 13,555,740,597.17
681,009,568.87 20,779,563,4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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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5,289,197,509.23 1,097,648,621.78 1,585,984,740.00 4,800,861,391.01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301,864,177.00
32,638,666.91
334,502,843.9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
79,249,687.87
79,249,687.87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
产增加额
4,448,312,547.52
4,200.00
4,448,316,747.52
(3). 其他说明: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本年金额
上期金额
芯片、LED应用品
4,501,508,919.04
4,214,046,694.46
高倍聚光伏发电
65,503,516.43
材料、废料销售
335,257,158.10
298,462,314.62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21,487,724.95
1,652,546.32
合计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B、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期金额
中国大陆地区
4,204,742,408.76
4,009,314,109.57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653,511,393.33
570,350,962.26
合计
4,858,253,802.09
4,579,665,071.83
非流动资产总额(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分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中国大陆地区
10,750,391,322.97
7,099,769,719.09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125,022,713.25
129,663,680.85
合计
10,875,414,036.22
7,229,433,399.94
C、主要客户信息
本年有751,115,947.07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LED业务分部对单一客户福建安信合同能源管
理有限公司的收入,占同期收入总额的15.46%。
7、 其他
(1)2015年7月11日,本公司与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以下简称“航天研究所”)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力求探索一种最佳的军民产业融合模式,战略合作期
限为十年,双方共同开发并推广室内外 LED 智能照明通讯(LiFi)产品、车联网系统产品、光电
智能监控产品等各种集成电路应用领域,产品所需的芯片将从本公司采购;航天研究所保证本公
司作为砷化镓、氮化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最重要的流片平台,在同等竞争力和技术水平条件下,
绝大部分砷化镓、氮化镓集成电路芯片流片优先选择本公司。
(2)2015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光电”)
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银翔”)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安瑞光电在重庆市设立分公司为北汽银翔进行配套服务,生产汽车灯具及汽车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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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产品(包含汽车照明灯、信号灯、内饰灯、装饰灯、电子仪表仪器应用、GPS/DVD 显示器等),
安瑞光电为北汽银翔所供项目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配套,(在安瑞光电保证质量、交期及
价格的前提下),北汽银翔承诺安瑞光电配套份额不低于 70%。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1,962,119.96 100.00 127,438.90
0.40 31,834,681.06 845,367,319.86 100.00 66,729.68
0.01 845,300,590.1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31,962,119.96
/
127,438.90
/
31,834,681.06 845,367,319.86
/
66,729.68
/
845,300,590.1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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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小计
403,124.20
4,031.24
1.00
1 至 2 年
240,535.10
12,026.76
5.00
2 至 3 年
64,317.20
9,647.58
1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102,769.90
30,830.97
30.00
4 至 5 年
141,804.69
70,902.35
50.00
5 年以上
合计
952,551.09
127,438.90
13.38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0,709.2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
5,300.00
5,300.00
备用金借支
692,758.36
595,856.00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31,009,568.87
844,512,459.36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254,492.73
253,704.50
合计
31,962,119.96
845,367,319.86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0,793,426,851.63
10,793,426,851.63 8,138,426,851.63
8,138,426,851.6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79,249,687.87
79,249,687.87
79,353,639.39
79,353,639.39
合计
10,872,676,539.50
10,872,676,539.50 8,217,780,491.02
8,217,780,4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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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45,581,021.63
445,581,021.63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799,782,000.00
799,782,000.00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980,000,000.00
2,980,000,000.00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81,590,000.00
180,000,000.00
261,590,000.00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Luminus Inc.
271,613,830.00
271,613,830.00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2,768,000,000.00 1,910,000,000.00
4,678,000,000.00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62,500,000.00
465,000,000.00
627,500,000.00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79,360,000.00
79,360,000.00
合计
8,138,426,851.63 2,655,000,000.00
10,793,426,851.63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699,974.39
-1,526,321.19 48,173,653.20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415,599.24
-2,218,827.21 15,196,772.03
厦门阳光三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2,238,065.76
293,561.06 12,531,626.82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3,058,629.00
289,006.82 3,347,635.82
小计
79,353,639.39 3,058,629.00 -3,162,580.52 79,249,687.87
合计
79,353,639.39 3,058,629.00 -3,162,580.52 79,249,687.87
4、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50,000,000.00 50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162,580.52
1,629,834.4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646,837,419.48 501,629,8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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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29,622.7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94,085,985.8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3,393,941.9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58,717.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43,503,408.82
所得税影响额
-57,898,716.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516,744.91
合计
274,690,152.87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21
0.71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90
0.59
0.5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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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章程。
董事长:林秀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