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6
_2020_ST
瑞德
_ST
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4
16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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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ST 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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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奥瑞德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684,343,494.5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6,630,657.85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持续经营”所述,奥瑞德目前因资金短缺,无法
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财务报表附注“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情况”所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因诉讼事项被轮候冻结,
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奥瑞
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四、 公司负责人杨鑫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5亿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
净利润-4.63亿元。因此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由公司对其融资行为承担连
带责任。后因控股股东个人原因,导致部分融资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 年 4 月开始,公司陆续接
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详见公告:临 2019-003、临 2019-005、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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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4)。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 2017 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资金占
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47,118.81 万元。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公司存在未经正常审批流程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情况(详见公告:临 2019-005、临 2019-025),
涉及担保本金共计 2.5 亿元。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诉讼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
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并
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
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
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
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有股份将全部用于业
绩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3、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
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
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
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
与分析”章节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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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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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奥瑞德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奥瑞德有限
指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秋冠光电
指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七台河奥瑞德
指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鎏霞光电
指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控股子公司
新航科技
指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中天水晶
指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北海新拓
指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北海硕华
指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奥瑞德(东莞)
指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控股子公司
奥瑞德(郑州)
指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秋硕公司
指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秋冠光电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宝塔
指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
龙浩光电
指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北海硕华参股企业
西南药业
指
原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蓝宝石
指
氧化铝(Al₂O₃)单晶,具有高硬度、耐磨、高温环境下稳定
性好等特点,是现代工业重要的基础材料,目前广泛应用于
LED 衬底、消费电子产品保护盖板、军工装备窗口以及医疗植
入品等领域。
LED
指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
发光器件。
衬底
指
LED 外延生长的载体,用于制造 LED 芯片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芯片
指
LED 中实现电-光转化功能的核心单元
单晶炉/晶体生长专用装
备
指
在真空状态下,通过加热将氧化铝原材料融化,再通过控制温
度使其重新结晶生长蓝宝石单晶的设备。
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
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原奥瑞德有限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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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奥瑞德
公司的外文名称
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UROR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鑫宏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影
-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
-
电话
0451-51076628
-
传真
0451-87185718
-
电子信箱
zhengquan@aurora-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制品加工一车间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00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1377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00
公司网址
www.aurora-
电子信箱
zhengquan@aurora-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瑞德
600666
*ST瑞德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凤美、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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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
上年同
期增减
(%)
2018年
营业收入
519,555,616.47
729,804,452.13
-28.81
1,119,658,541.7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502,565,501.39
701,236,542.08
-2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84,915,831.55
67,140,349.93
-1,120
.13 -1,741,329,87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757,204,170.60
-354,813,407.31
不适用 -3,299,694,58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6,630,657.85
221,527,939.11
-116.5
4
-9,134,896.01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期末
比上年
同期末
增减(%
)
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56,858,206.10
741,774,037.65
-92.33
674,633,687.72
总资产
2,952,180,363.25 3,686,840,474.99
-19.93
4,352,091,692.7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05
-1,220.00
-2.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05
-1,220.00
-2.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617
-0.29
不适用
-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52
9.21 减少180.73个
百分点
-112.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89.63
-48.65 减少140.98个
百分点
-213.53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指标说明: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1,024.88 万元,同比减少 28.81%。报告期内,公司蓝宝石产品、大尺寸
车载玻璃热弯设备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手机 3D 玻璃热弯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营业收入同
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下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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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75,205.62 万元,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本期毛利率较高的设备类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毛利水平同比下降;
(2)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减少,导致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本期研发支出费用化同比上涨;
(4)本期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准备;
(5)由于上期债务重组产生大额投资收益,导致本期投资收益下降;
(6)本期计提了大额预计负债。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0,239.08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
净利润大幅下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5,815.86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指标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减少 68,491.58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68,491.58 万元所致。
6、总资产指标说明
总资产同比减少 73,466.01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同时货币资金、存货、
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均有所下降所致。
7、基本每股收益指标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0.61 元,主要由于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说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 180.73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 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 月份)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5,312,901.62 112,426,699.47 168,849,164.99
162,966,85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315,419.97 -75,426,990.97 -71,260,506.58
-517,912,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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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6,535,371.63 -81,518,691.43 -73,196,482.99
-575,953,62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5,991,657.96
-6,357,204.54
4,562,431.34
11,155,773.3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0 年金额
附注
(如
适用)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3,863.41
-2,412,448.72
-2,119,224.1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520,435,137.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83,311.95
86,096,316.11
66,567,733.9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24,392,945.1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438,768,808.15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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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54,837,850.5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93,636,740.38
-3,534,096.86 1,194,236,545.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37,00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7,610.14
336,801.52
321,607.50
所得税影响额
-1,389,829.81
-35,908,677.86
-221,077,085.74
合计
72,288,339.05
421,953,757.24 1,558,364,715.16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D 玻璃热弯
设备、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蓝宝石晶棒、晶片及其它蓝宝石制品、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加工
专用装备、3D 玻璃热弯机、特种陶瓷热弯模具等。主要产品说明及其规格、用途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
产品说明及规格
主要用途
蓝宝石晶棒
系由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中生长出的蓝宝石毛
坯加工而成的圆柱型制品;主要包括直径为 2
英寸、4 英寸及 6 英寸等规格的产品。
制作 LED 衬
底片或消费
类电子产品
窗口片、LED
灯丝支架等
蓝宝石晶片
主要分衬底片和窗口片,包括 2 英寸、4 英寸、
6 英寸及 8 英寸等规格,系由蓝宝石晶棒、晶块
经切割、研磨、抛光后制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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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产品说明及规格
主要用途
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
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系全资子公司奥瑞有限利
用自身核心技术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于生长蓝
宝石晶体的设备。
生长蓝宝石
晶体
双面研磨(抛光)机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
于光学、半导体、太阳能、视窗、触摸屏、液晶
显示及蓝宝石、钼片、手机配件(金属、玻璃)、
硬盘母盘、金属加工制造、压电晶体、磁性材料
和陶瓷等行业的双面高精度研磨、抛光设备。
加工设备
蓝宝石双面研磨(抛光)机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适
用于蓝宝石等硬脆材料加工的高精度双面研磨、
抛光设备。
加工设备
单面研磨(抛光)机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用
于半导体、太阳能、液晶显示及蓝宝石、钼片等
行业的高精度单面研磨、抛光加工设备。
加工设备
蓝宝石双面高速抛光机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设计并制造的,适
用于蓝宝石等硬脆材料加工的高精度高速双面
抛光设备。
加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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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产品说明及规格
主要用途
2.5D(弧面)抛光机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产品,可完成
3D/2.5D镜片的高精度、高效率抛光。
加工设备
精雕仿形设备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产品,用于金属及非
金属材料加工。
加工设备
3D 弧面抛光机系列-12L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并生产的用于手机
2.5D/3D 玻璃盖板、保护片等单/双弧面抛光的
设备。
加工设备
3D 弧面抛光机系列-8L
系全资孙公司新航科技研发并生产的用于手机
2.5D/3D 玻璃盖板、保护片等单/双弧面抛光的
设备。
加工设备
大尺寸 3D 玻璃热弯机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设
计并制造的,用于生产车载大尺寸 3D 热弯玻璃
的专业设备。
加工设备
平行缝焊机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设
备制造的,用于焊接多种矩形半导体芯片封装的
专业自动化设备。
焊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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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产品说明及规格
主要用途
特种陶瓷模具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制
造的,用于生产 3D 玻璃的模具产品。
热弯模具
热弯设备系列
系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利用自有技术研发、设
计并制造的,用于热弯玻璃、PC 板材的专业热
弯设备。
加工设备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所销售产品以自产为主,极少数特殊规格产品
采用委外加工厂代加工模式。生产主要按市场订单“以销定产”,也结合市场预测、客户需求计划、
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标准化规格产品备货生产,以提高响应速度,及时保质保量供货。生产
所需原辅材料,制造设备所需主要设备配件均按计划由采购部门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公司主要采
取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货。为更
好的服务客户,公司部分产品或特定客户,适当采取直销加代销的销售模式。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在蓝宝石产品市场需求回暖的形势下,公司 4 英寸蓝宝石晶棒、小尺寸蓝宝石晶
片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加。受疫情影响,公司 4 英寸蓝宝石晶片生产线复工时间较晚,导致该类
产品本期销售数量同比减少。蓝宝石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受需求拉动在报告期内有所回升,但整
体产品均价对比去年同期仍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公司蓝宝石产品总体销售收入小幅增长。受
新冠疫情影响,热弯机、硬脆材料加工设备下游客户需求放缓,本期公司设备类产品中,大尺寸
车载玻璃热弯设备销售数量同比增加;手机 3D 玻璃热弯机、硬脆材料加工设备受下游客户需求放
缓及公司对产品定位调整升级的影响,销售未达预期,设备类产品总体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并导
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四)行业情况说明
1、蓝宝石行业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推进 LED 技术研发及配套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速推进了 LED
产业的规模化投资及配套产业本土化供应的进程,国内 LED 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蓬勃发
展。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疫情之下,通用照明产品的刚需属性凸显,2020 年
通用照明端需求平稳增长,用于杀菌消毒的 UV LED 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全球现有产能供不应求。
新一代显示技术 MicroLED 和 MiniLED 在报告期内蓬勃发展,国内下游芯片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加速提升 MicroLED 和 MiniLED 芯片产品份额,扩大产业布局,终端产品厂也陆续发布 MicroLED
和 MiniLED 终端产品,高工产研 LED 研究所调研数据显示 2020 年 MicroLED 和 MiniLED 等领域新
增投资较 2019 年增长数倍。但与此同时,因疫情原因,LED 显示、文旅照明工程、户外景观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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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需求有所下降。未来,伴随全球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期被压抑的需求将快速释放,通用照
明刚需不减,MicroLED、MiniLED、紫外、光医疗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可以
预见未来巨大的需求空间。蓝宝石作为 LED 主流衬底材料,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深化,手机摄像头镜片、手表表
镜、手表传感窗口等方面对蓝宝石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尤其是智能手表对于蓝宝石材料的需求
迅猛增长,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与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消费类电子产品用
蓝宝石窗口业务在 2020 年度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均同比大幅增长。根据国际数据公司 IDC 发布的
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智能手表出货量同比增长 36.2%。未来,基于人们对于运动追踪和健康管
理等方面的需求,智能手表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蓝宝石材料在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上的应用
空间广阔,应用拓展将带动蓝宝石材料需求爆发式增长,给蓝宝石行发展增添新动能。
2020 年下游芯片企业致力于优化产品结构,加快库存出清,改善了以往传统照明领域 LED 芯
片供需结构失衡的市场现状,下游企业相继调整芯片价格,终端产品的价格回升及材料需求的不
断增加使得蓝宝石材料价格也在报告期内逐渐企稳并有所回升,蓝宝石行业转暖,业内企业盈利
能力将得到有效修复。公司作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蓝宝石龙头企业,主营业务
将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健康持续发展。
2、装备制造业
装备制造产业是国家和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国家制
定一系列的规划、行动计划及具体的政策措施。《中国制造 2025》、《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指出,加快高端精密数控设备与智能加工中心研发与产业化,突破多
轴、多通道、高精度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
高端数控、高速、高效、柔性并具有网络通信等功能的高档数控设备、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
系统将成为进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2020 年 5 月,《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指出要推动制造业
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
拓展 5G 应用等。
目前 5G 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汽车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变革,5G 技术的高速率、低时延和高可靠
将给智能网联、智能交通、自动驾驶等场景打开全新的想象空间。近两年,中控显示屏与仪表盘
并排固定的双联屏愈加受到青睐,3D 曲面车载显示可提供更好的人机信息交互界面,高品质 3D
车载盖板玻璃作为必要构件,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依据对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尺寸 3D 玻璃热弯设备制造、曲面玻璃加
工、特种陶瓷热弯模具制备及自动化检测设备研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研发工作,完成了大尺寸 3D
玻璃热弯设备的自动化升级,提高了设备的综合性能,建设了 3D 玻璃加工试产线,并成功开发了
半导体平行缝焊机及多款自动检测设备,公司自主研发的装备类型不断增多并在逐步转向智能化
创新设计。在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将持续积累智能制造领域资源,发展一站式集成产线
解决方案业务,前瞻性应对即将到来的装备自动化、智能化需求的产业再升级。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金类别
同比增长额(元)
同比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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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货币资金
-73,844,488.54
-58.46%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减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67,396,282.31
-76.79%
应收票据减少导致
其他应收款
-3,767,222.81
-44.19%
本期收回部分保证金、备用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20,614,239.65
-100%
合同收款期已到,转入应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
-19,933,068.56
-55.11%
本期期末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52,821,173.98
258.88%
本期债转股所致
开发支出
-27,170,625.10
-41.27%
本期研发支出转化为无形资产增
加,同时本期研发资本化支出比例
减少所致
商誉
-300,316,928.38
-100%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811,687.27
-34.82%
本期新增待摊费用同比减少
其中:境外资产 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优势
随着持续进步与提升,公司在蓝宝石晶体生长、晶体加工、装备自主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不断的研发过程中,公司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
才,拥有了强大的人才储备和持续的创新动力,形成了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确立行业领先的技
术研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多项技术获得专利授权,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促进产品更
新换代,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企业发展输入不竭动力。
公司具有研发、生产高端装备的核心优势。公司开发的新一代大尺寸玻璃热弯设备,可实现
高效率、高成品率、低成本的大尺寸车载 3D 曲面玻璃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建设了 3D 玻璃试产线,
还在特种陶瓷材料制备及热弯模具加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发工作,目前已形成 3D 盖板玻璃及热
弯模具的小批量生产能力。此外,本年度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款自动检测设备试产成功并在内部测
试应用,大大提升了自有产线的自动化作业水平,缩减了人工成本,产品质量和产品合格率也大
幅提升。
公司以需定研,顺势而为,以满足下游客户需要的技术研发模式,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的快速研发反应机制,提供整套产线加工技术支持和工艺改进方案服务,公司高度重视技术成果
应用价值,不断缩短研发到试产的时间周期,具备了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技术更新与成果快
速转化能力。
在产品开发层面,公司时刻注重客户需求,想用户所想,通过渠道优势准确获得市场真实动
向,有针对性地开发产品,打造一站式产业服务理念。在技术层面,公司通过自身以及与国内知
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借助合作伙伴的技术优势,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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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产品技术领先性。此外,公司对研发的持续投入也进一步巩固了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公司的技术
研发优势。
(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体系建设健全工作,产品质量优势是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公司通过
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体系行之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经国际标准认证机构的严格审核,顺利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此次认证的通过标志着公司在中控屏热弯玻璃生
产方面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认可,为公司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拥有优
秀稳定的质量运营管理团队,研发、生产、销售、服务都在质量体系管理下有效运行。
(三)规模与成本优势
公司拥有从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制造、晶体生长、晶棒加工到晶片加工的完整蓝宝石生产链,
各生产单元衔接紧密,产线布局合理,蓝宝石原料稳定供应保障晶棒、晶片生产满负荷运行,有
效降低了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作为行业龙头,公司蓝宝石链条深而广,晶体、晶棒、晶片的产
出能力居行业前列,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公司规模上的优势确保了供货的及
时性,降低了客户的综合采购成本,同时也确保了公司产品单位制造成本较强的竞争力。
(四)管理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蓝宝石行业及装备制造业多年,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对行业有深刻认
识的优秀管理团队,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管理提升的总
体部署,持续优化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不断地探索修正,提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
信息化水平。强调目标管理、过程管控,以结果为导向,奠定运营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提升的基
础,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整体运营水平。
(五)营销优势
公司市场营销团队拥有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变化
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努力抢抓市场主动权。加大力度开拓优质客户,针对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的
定制化生产。市场营销人员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动态以及需求预测,
在做好销售服务的同时,推进公司研发团队与客户的技术交流,通过产销研一体化及精细化营销
管理,为公司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公司全体员工协力应对,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关于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指导方针,在疫情得到控制后迅速组织恢复生产。2020 年,公司通过聚焦
主营业务,抓住重点客户,合理规划产品类型,积极落实降本增效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
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了生产的有序运转、公司的稳定经营。
在蓝宝石长晶及蓝宝石制品加工方面,自第二季度起公司蓝宝石材料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
态,为进一步提高材料产出能力,公司对蓝宝石单晶生长装备进行了技术改造并对长晶工艺进行
了改良,在保障材料品质的前提下,降低了设备能耗,提高了材料产出率,产出效能得到进一步
提升。同时公司顺应市场需求,调整了蓝宝石制品的产品结构,加大了消费类电子产品用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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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产出数量,与比亚迪等下游重点客户建立并保持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保障了生产的有序稳定
运行。在设备制造及其他新产品研发方面,通过新研发成果加持进一步提升了 3D 热弯设备自动化、
智能化水平,热弯模具材料制备及热弯模具加工研发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按照既定业务规划,报
告期内,公司建设了 3D 玻璃热弯加工试产线并顺利通过了 IATF16949:2016 质量体系认证。此外,
公司自主研发的半导体缝焊机及多款新型自动检测设备也在 2020 年成功下线,在自有产线和客户
处投入试用,设备效果超预期水平。公司坚持以产品为中心,以服务为支撑,努力丰富产品类型,
提升市场占有率,稳固公司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蓝宝石市场回暖,公司蓝宝石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 英寸蓝宝石晶棒、小尺
寸蓝宝石晶片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加,4 英寸蓝宝石晶片受疫情影响,产线复工时间较晚,销售
数量同比减少,蓝宝石产品的销售价格在报告期内有所回升,但产品均价对比去年同期仍有较大
幅度下降,蓝宝石总体销售收入小幅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热弯机、硬脆材料加工设备下游客
户需求放缓,本期公司大尺寸车载热弯设备销售数量同比增加,但其他设备产品销售未达预期,
致使设备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公司报告期总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调整蓝宝石产品结构,丰富装备产品类型
2020 年,疫情在全球蔓延形势严峻,公司积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帮助员工解决返程返岗困
难,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共克物流、供货等难题,确保了公司顺利复工复产。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产品蓝宝石晶棒、晶片市场需求强劲,产品全年平均价格虽同比下滑,但自 2020
年下半年,在强劲市场需求的拉动下,材料价格结束连年下降的趋势,开始逐步回升。面对良好
的市场形势,公司充分发挥蓝宝石晶体生长和晶片加工的技术和规模优势,复工后快速达产,利
用订单产品类型的多样性,围绕下游重点客户需求调整优化蓝宝石产品结构,以产出效能最大化
为目标,综合规划 4 英寸晶棒、智能穿戴产品窗口片、LED 衬底片等产品的产出,将产品应用重
心从 LED 领域向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调整,公司消费类电子产品用蓝宝石产品类型不断增加,该
类产品出货数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在蓝宝石产品总营收中所占比例也持续加大。同时,
结合设备类客户的使用反馈和深入的市场调研及预测,围绕智能化、自动化提升目标,公司调整
设备研发重心,重点对 3D 热弯设备进行了多项性能提升,建成了 3D 玻璃热弯加工产线,并成功
研发了半导体缝焊机及多款检测设备。装备性能不断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持续推进,为公司
进一步拓展市场、延伸业务、提升公司在装备制造方面的市场地位提供了可靠保障。
2、注重产品品质提升,推进研发创新进程
公司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最大限度满足客户订单的交付要求。通过加强原材料入厂管理、抽
检管理、市场反馈问题的闭环解决、工艺质量改进等多种措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公司不断提
升核心技术能力,持续开发新产品,升级改造原有设备,不断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继续加速技
术研发成果转化,切实发挥了技术创新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3、推进产线自动化改造,注重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对自有产线进行了自动化改造,提升了多个生产工序的自动化水平,特别是
产品检测环节,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检测设备替代人工,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提升了生产及检
验环节的效率和可靠性。公司坚持“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持续优化运控流程,完善管理制度
并持续优化管控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
4、持续发展优质客户,推动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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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大战略市场开发,与比亚迪等下游客户建立
并保持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推动了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的深化应用。在团队建设方
面,进一步强化销售队伍建设,通过激励制度、强化考核管理等方式增强业务发展内劲,旨在打造
专业化营销团队,构建成熟稳定的业务渠道。同时,公司继续推进品牌建设工作,以产品为中心,
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培养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度、好感度和忠诚度,赢得下游客户认可并保
持相对竞争优势。
5.加强公司治理,积极开展纾困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公司战略,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
彻监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坚持合规运作,维护股东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综合治理水平
不断提升。同时,为摆脱融资困境,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成立工作专班,与各金融机构积极协调
沟通并向地方政府寻求帮助,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纾困工作。经多方协商,公司与哈尔滨祥
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冠投资”)签订了拟对公司进行纾困的合作意向框架
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纾困预付款 2.00 亿元,极大缓解了公司的运营资金压力。截至目前,
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该事项尚存极大不确定性,如最终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协议,则预付资金
存在退回可能性,2021 年,公司将积极推进此事,并将按要求在相关协议正式签署时及时履行审
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9,555,616.47 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210,248,835.66 元,同
比下降 28.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915,831.55 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752,056,181.4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7,204,170.60 元,较
上年同比减少 402,390,763.29 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19,555,616.47
729,804,452.13
-28.81
营业成本
468,372,064.14
596,753,126.99
-21.51
税金及附加
9,859,962.24
8,615,413.31
14.45
管理费用
100,530,408.12
136,823,371.60
-26.53
销售费用
10,010,982.48
13,169,877.04
-23.99
研发费用
55,835,843.46
38,356,941.48
45.57
财务费用
129,968,701.15
-3,333,012.39
不适用
其他收益
12,583,311.95
89,548,322.11
-85.95
投资收益
-2,441,898.51
222,682,091.41
-101.10
信用减值损失
86,866,754.61 -153,265,936.47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425,215,588.69 -201,204,677.53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152,414.01
-2,412,448.72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2,806,216.30
215,577,457.47
-98.70
营业外支出
96,444,406.08
4,747,593.53
1,931.44
所得税费用
7,323,125.02
37,501,290.34
-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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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30,657.85
221,527,939.11
-11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5,629.72
-11,725,130.5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6,883.62 -149,446,544.89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21,024.88 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加工设备下
游客户需求放缓,虽然本期公司大尺寸车载热弯设备销售数量同比增加,但其他设备产品销售不
达预期,导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12,838.11 万元,主要由于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
本同步下降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124.45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减少 3,629.30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中介费用、咨询
费用减少导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315.89 万元,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销售人员外
出拓展市场、推广产品、参加展会次数减少导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1,747.89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加大新产品研
发投入力度,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增加导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13,330.17 万元,主要由于上一年度取得大额利
息收入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7,696.50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政府补助、增值税
即征即退同比减少导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22,512.40 万元,主要由于上一年度取得大额债
务重组收益导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24,013.27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坏账准备
计提同比减少,冲回部分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2,401.09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大
额商誉减值准备导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 226.00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处置固定资
产产生的亏损减少。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21,277.12 万元,主要由于上一年度存在大
额债务豁免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 9,169.68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计提的违规担
保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有税费用同比减少 3,017.82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净利润较少所
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5,815.86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933.95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合理规划现有产能,控制投资支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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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3,367.97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取得金融机构支持延期支付借款利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减
少。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 4 英寸蓝宝石晶棒、小尺寸蓝宝石晶片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加;公司 4 英寸
蓝宝石晶片生产线受疫情影响复工时间较晚,导致本期 4 英寸蓝宝石晶片销售数量同比减少。蓝
宝石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受需求拉动在报告期内有所回升,但整体产品均价对比去年同期仍有较
大幅度下降,公司蓝宝石产品总体销售收入小幅增长。本期公司对设备产品进行定位调整升级,
大尺寸车载热弯设备销售数量同比增加,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加工设备产品下游客户需求放缓,
设备产品销售未达预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21,024.88 万元,
下降 28.81%。本期由于毛利较高的设备产品销售数量同比下降,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下降
8.38 个百分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制造业
502,565,501.39
458,524,242.85
8.76
-28.33
-19.83 减少 9.68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研磨(抛
光)系列
2,835,810.86
2,147,539.68
24.27
-94.05
-89.83
减少 31.41
个百分点
仿形磨
边系列
224,424.78
136,385.19
39.23
-88.78
-87.82 减少 4.82 个
百分点
铣磨机
系列
761,486.72
549,360.83
27.86
-77.78
-75.28 减少 7.31 个
百分点
蓝宝石
晶棒
110,890,164.45
107,492,734.96
3.06
8.84
16.86 减少 6.65 个
百分点
蓝宝石
晶片
304,992,715.65
275,313,242.43
9.73
5.18
9.76 减少 3.77 个
百分点
蓝宝石
晶块
179,348.81
31,444.76
82.47
-48.91
-81.78
增加 31.63
个百分点
其他
23,996,634.03
22,615,361.78
5.76
-64.01
-69.03
增加 15.27
个百分点
精雕机
3,552,743.34
4,014,347.66 -12.99
-95.35
-92.77
减少 40.3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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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弯机
5,309,734.48
4,305,556.89
18.91
-88.67
-80.16
减少 34.77
个百分点
灯具系
列
49,822,438.27
41,918,268.67
15.86
-12.93
-10.22 减少 2.54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增减(%)
华中地区
8,015,976.13
10,827,119.22 -35.07
204.78
500.38
减少 66.50 个
百分点
华东地区
143,851,800.59 125,071,398.00
13.06
-52.38
-50.13 减少 3.91 个百
分点
华南地区
314,777,610.28 289,303,487.25
8.09
-12.64
-1.60
减少 10.32 个
百分点
华北地区
10,811,353.99
9,747,234.00
9.84
325.23
327.31 减少 0.44 个百
分点
东北地区
7,573,866.86
6,260,519.57
17.34
-67.65
-56.32
减少 21.44 个
百分点
西南地区
8,970,425.48
9,126,254.82
-1.74
85.72
219.43
减少 42.59 个
百分点
国外市场
8,564,468.06
8,188,229.99
4.39
58.41
40.39
增加 12.27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设备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销售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地区,其中华东、东北地区营业收入下降明显。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蓝宝石晶片
(小尺寸晶片)
万片
1,693.83
1,660.60
79.00
422.56
488.64
72.60
蓝宝石晶片
(4 英寸)
万片
346.27
340.80
45.91
-26.30
-22.04
13.53
蓝宝石晶棒
(4 英寸)
万毫
米
597.81
539.92
79.67
54.70
37.88
265.79
研磨(抛光)系列
台
0.00
29.00
433.00
-100%
-92.87
-6.28
精雕机
台
88.00
67.00
568.00
-57.69
-89.37
3.84
热弯机
台
17.00
8.00
356.00
240.00
-92.92
2.59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期蓝宝石小尺寸晶片、4 英寸晶棒产量、销量均有所增涨,蓝宝石晶片(4 英寸)、研磨(抛
2020 年年度报告
22 / 230
光)系列、精雕机产量、销量以及热弯机销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
况
说
明
制造业
直接材料
309,671,821.50
66.12 360,910,870.18
60.48
-14.20
直接人工
26,391,234.68
5.63
29,088,715.90
4.87
-9.27
制造费用
99,174,227.02
21.17
97,864,498.66
16.4
1.34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
目
本期金额
本期
占总
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
况
说
明
晶片
直接材料
173,447,342.73
37.03 155,515,634.41
26.06
11.53
直接人工
19,271,926.97
4.11
18,969,133.94
3.18
1.60
制造费用
82,639,565.63
17.64
76,346,900.05
12.79
8.24
晶棒
直接材料
96,031,119.48
20.50
83,835,636.19
14.05
14.55
直接人工
2,048,468.03
0.44
1,719,560.10
0.29
19.13
制造费用
9,413,147.45
2.01
6,430,762.28
1.08
46.38
研磨(抛
光)系列
设备
直接材料
1,368,556.52
0.29
19,879,147.07
3.33
-93.12
直接人工
360,126.40
0.08
576,482.60
0.1
-37.53
制造费用
418,856.75
0.09
660,948.91
0.11
-36.63
热弯机
直接材料
4,218,253.86
0.90
19,349,619.30
3.24
-78.20
直接人工
38,824.11
0.01
572,548.33
0.1
-93.22
制造费用
48,478.91
0.01
1,778,104.03
0.3
-97.27
精雕机
直接材料
2,558,211.958
0.55
52,283,250.05
8.76
-95.11
直接人工
673,176.1931
0.14
1,516,180.93
0.25
-55.60
制造费用
782,959.5091
0.17
1,738,331.98
0.29
-54.96
灯具系
列
直接材料
32,048,336.94
6.84
30,047,583.16
5.04
6.66
直接人工
3,998,712.97
0.85
5,734,809.99
0.96
-30.27
制造费用
5,871,218.77
1.25
10,909,451.40
1.83
-46.18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制造业成本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占比基本稳定,直接材
料成本占比略有下降。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5,722.7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68.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
方销售额 0.00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00%。
2020 年年度报告
23 / 230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145,397,727.43
27.99
第二名
128,508,872.51
24.73
第三名
36,035,624.88
6.94
第四名
30,255,548.43
5.82
第五名
17,029,463.27
3.28
合计
357,227,236.52
68.7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0,662.9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4.7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0.00 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00%。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
占公司采购额的比例(%)
第一名
100,211,350.11
16.84
第二名
35,313,223.07
5.93
第三名
26,749,710.03
4.49
第四名
25,105,013.85
4.22
第五名
19,250,113.10
3.23
合计
206,629,410.16
34.72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税金及附加
9,859,962.24
8,615,413.31
14.45
销售费用
10,010,982.48
13,169,877.04
-23.99
管理费用
100,530,408.12
136,823,371.60
-26.53
研发费用
55,835,843.46
38,356,941.48
45.57
财务费用
129,968,701.15
-3,333,012.39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55,835,843.4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24,776,178.27
研发投入合计
80,612,021.7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5.52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2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5.4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30.74
2020 年年度报告
24 / 230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30,657.85
221,527,939.11
-11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5,629.72
-11,725,130.5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6,883.62 -149,446,544.89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的商
誉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商誉减值 300,316,928.38 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52,468,576.13 1.78 126,313,064.67
3.43 -58.46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
致
应收款项融资
20,371,854.98 0.69
87,768,137.29
2.38 -76.79 本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4,758,514.96 0.16
8,525,737.77
0.23 -44.19 本期收回部分保证金、
备用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20,614,239.65
0.56
-100 合同收款期已到,转入
应收账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6,234,432.43 0.55
36,167,500.99
0.98 -55.11 本期期末留抵增值税减
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73,224,754.83 2.48
20,403,580.85
0.55 258.88 本期债转股所致
开发支出
38,658,755.26 1.31
65,829,380.36
1.79 -41.27
本期研发支出转无形资
产增加,同时发资本化
支出比例减少所致
商誉
-
300,316,928.38
8.15
-100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5,263,017.49 0.18
8,074,704.76
0.22 -34.82 本期新增待摊费用同比
减少
2020 年年度报告
25 / 230
应付票据
32,043,608.63 1.09 120,316,384.15
3.26 -73.37 本期公司支付完毕的到
期票据增加导致
预收款项
-
13,317,948.33
0.36
-100 报表科目列式调整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0 1.02
44,000,000.00
1.19 -31.82 本期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减少所致
预计负债
85,558,022.84 2.90
1,090,199.03
0.03 7,747.
93 计提逾期违约金所致
合同负债
12,456,779.96 0.42
100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其他非流动负
债
1,619,381.40 0.05
100 报表科目列示调整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房屋建筑物
268,357,924.16 冻结、抵押
土地使用权
110,170,242.99 冻结、抵押
机器设备
257,557,845.85 抵押
专用设备
85,911,130.58 抵押
存货
200,054,600.00 冻结、抵押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应收账款
11,684,090.64 质押
其他货币资金
32,051,581.56 银行汇票保证金
银行存款
6,469,598.55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6 / 230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公司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以其持有的龙浩光电部分债权(应收账款人民币
7,400 万元)对龙浩光电进行股权投资的事项(详见公告:临 2019-072),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毕,北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 21.14%的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公司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以其持有的龙浩光电部分债权(应收账款人民币
7,400 万元)对龙浩光电进行股权投资的事项,2020 年 1 月 9 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北
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 21.14%的股权。
被投资公
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元) 已投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北海市龙
浩光电科
技有限公
司
平板电脑、电脑、电视、车
载显示屏、手机、触控一体
机、电子白板、等离子显示
屏(PDP)及 3D 显示的触控
玻璃盖板和配件的研发、生
产、销售,电子工业用超薄
玻璃深加工工艺技术开发
与应用,自营和代理一般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的除外)。
14,088,768.00
74,000,000.00 北 海 硕 华 持 股
21.14%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7 / 230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元)
总资产
(元)
净资产
(元)
归属母
公司净
利润
(元)
哈尔滨奥瑞
德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
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
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
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
电涂层材料、光纤连接器接头的
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晶体生
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
制、开发、制造、租赁、销售及
进出口贸易;蓝宝石生产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
服务;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制品、
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
套机电产品、五金建材、化工原
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
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玻璃
热弯、成型及光学加工设备的研
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光电薄膜、量子点薄膜、功能性
镀膜、类金刚石镀膜产品及装备
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
易;LED 灯及光模组、QLED 模组、
OLED 模组、显示屏、显示器件、
模组及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
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工艺
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
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
外) 。
1,175,99
9,984.00
3,997,66
7,416.02
1,669,95
8,385.67
5,264,8
26.04
哈尔滨秋冠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半导体衬底材料、光电功能材料
及相关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人工晶体及新材料专
用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光
电技术开发;蓝宝石材料集成封
装芯片、高导热透明支架、照明
芯片、LED 灯具的研发、生产、
560,000,
000.00
1,189,82
0,836.41
557,532,
841.17
-26,851
,322.18
2020 年年度报告
28 / 230
销售;LED 封装材料的销售;新
材料领域技术、节能技术开发、
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
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七台河奥瑞
德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
对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半导
体、激光及光电窗口材料项目进
行投资与管理:蓝宝石生产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
矿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五金、
建材(不含木材、危险化学品)生
产,销售:经销化工原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0,000,
000.00
256,238
,974.93
84,267,6
43.87
-29,595
,302.90
江西新航科
技有限公司
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
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
50,000,0
00.00
154,178,
460.19
67,505,7
08.79
85,697,
925.45
景德镇市中
天水晶科技
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
3,000,00
0.00
119,515,
292.42
112,320,
961.11
-2,225,
856.49
北海市硕华
科技有限公
司
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
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
20,000,0
00.00
406,425,
916.31
-86,092,
078.35
-97,773
,633.64
北海市新拓
科技有限公
司
软件开发。
1,000,00
0.00
280,387,
396.99
280,184,
000.15
-2,867,
709.92
哈尔滨秋硕
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
无机非金属、半导体材料、光学
元件毛坯,半导体分立器件、电
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及生产:工
模具、刀具、机电产品,五金建
材技术开发和生产:化工产品
(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验品、剧
毒品)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
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验品、
剧毒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
5,000,00
0.00
752,455,
886.88
-6,519,3
57.57
-5,236,
066.4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9 / 230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新冠疫情加剧了国际经济贸易环境的复杂性,给 LED 行业及装备制造业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
冲击。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国抗击疫情取得的巨大成功带动了国内经济的稳定,蓝宝石行业也从
中受益得以快速复苏回暖。
从全球 LED 产业链来看,从上游蓝宝石材料、衬底平片,中游图形化衬底到下游芯片、封装,
全球产能大部分集中在中国,中国企业居于全球产业链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随着蓝宝石材料
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应用深化,此领域材料需求大幅增加,受供求关系带动,蓝宝石材料价格开
始逐步回升,且短期内仍将保持惯性增长态势,伴随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对蓝宝石材料需求的进
一步扩大,蓝宝石行业在快速修复基础上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未来,随着国家保障性工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照明、智慧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项目的推进,将产生对各种 LED
产品需求的拉动作用,Mini LED、Micro LED、植物照明等应用领域也将成为蓝宝石材料未来发展
的重要动力,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也将推动非功能性照明 LED 杀菌消毒需求增长,随着应
用端需求的不断增加,一轮新的产业延展投资机会将会迅速登场,蓝宝石长晶设备需求也将迎来新
机遇,新的“蓝海”拓展已悄然启动。
目前,5G 技术的大规模商用在全球各主要国家和地区迅速推进,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
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智能汽车等市场将出现一轮巨大的升级换代需求。消费类电子产品迭代速度
快,用户对产品性能和外观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此方面需求逐渐走向多元化和定制化。智能汽
车方面,5G 技术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应用打开全新空间,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的进一步推进,将推
动车联网技术及解决方案的升级。近年来,将中控显示屏与仪表盘并排固定的双联屏可提供更好
的人机信息交互界面,3D 车载显示在不知不觉间俨然已成潮流。可以预见,高品质 3D 盖板玻璃
作为必要构件,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智能化、自动化
趋势,多款大尺寸车载热弯设备已批量出货,设备性能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同时公司接洽的
其他多家客户也对公司装备产品及配套模具产品表示了浓厚兴趣。未来,高性能、高可靠、高自
动化、高性价比的 3D 玻璃热弯设备、热弯模具、相关配套加工设备及代加工业务市场也将受需求
拉动迅速扩大。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雄厚技术实力和全生产线设备整合能力的厂家,公司有
望迎来更好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定不移的走高质、高效的发展道路,秉持“用户至上、行业领先、科技保障、不断创
新”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提升公司效益为中心,坚持蓝宝石材料及装备制造主业,注
重技术创新、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模
块,增强公司整体实力。
1、蓝宝石晶体生长及制品
公司将充分发掘发挥自身与合作院校研发优势,继续深入研究蓝宝石生长及加工工艺技术方
法,通过设备升级、工艺改良,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产品良率,并不断降低成本,提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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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与下游客户及终端厂家的紧密合作,推动蓝宝石在消费类电子
产品领域的深化应用,拓展市场空间,提升行业地位,逐步从材料供应者转变为综合解决方案制
定者与合作方。
2、设备类产品
结合市场需求,引领行业趋势,继续加强装备类产品的研发工作,打造一流产品。通过自主
技术研发与战略合作,推动产品迭代,丰富产品类型,使装备产品朝着复合化、自动化、智能化
方向迈进,不断提升公司在装备行业的市场地位。同时,利用研发优势服务内部工艺技术提升,
为产线自动化水平提升赋能。
3、拓展业务范围,持续业务整合战略
以装备制造能力和工艺技术能力为基础,聚合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发展3D玻璃热弯代
加工业务,热弯模具材料制备及热弯模具加工业务。积极探寻合作机会,在更广阔的技术领域和
市场范围内,寻求产业突破口、优质的合作伙伴,培育潜在业务,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打造多
元化发展产业格局。
4、强化资金筹措,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纾困工作
积极推进纾困工作,改善公司资金困境,尽快化解经营风险。积极推进与祥冠投资的合作事
宜并按要求在相关协议正式签署时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以上公司发展战略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由于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坚持主业发展,深化技术创新,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
以市场需求引领研发方向,加速成果转化,保持产品、技术、市场的领先优势。
1、深耕主营业务,扩大市场销售规模
公司深耕蓝宝石材料及装备制造领域多年,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售
后服务,成为业内佼佼者。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的发展蓝宝石长晶与加工、新型热弯设备及其
他加工设备业务,不断增强公司技术领先性及产品市场影响力,积极建立完善的销售体系,进一
步培育和拓展新市场。随着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加大市场宣传投入,加大品牌推广,打造品牌形
象,扩大销售规模,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2、抓住发展机遇,调整产品结构,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紧抓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蓝宝石产品方面逐渐优化 LED 领域及消费类电子产品领
域产品比例,设备类产品方面,抓好 3D 玻璃热弯机技术升级的同时,加快热弯模具开发进度,提
高其他自动化设备的研发投入,利用设备优势积极开展玻璃代加工业务,调整结构增加产品类型,
延伸业务范畴,优化发展布局,激活业务潜能,努力扩大业务盈利空间。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核心技术和管理人才团队,下
一阶段,公司将继续立足于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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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更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梯队,给予
优秀人才更大的发展空间,形成一支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4、妥善解决诉讼问题,化解债务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寻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
筹措偿债资金,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因素,争取尽快化解债务风险。
5、优化资产结构,加强账款回收力度、拓展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推进优化资产结构,努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工作,制定应收账款催收办法,加大催收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积
极推进与祥冠投资的合作事宜,与地方政府申请相关政策扶持,协商投资机构参与奥瑞德纾困和
振兴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发新的融资渠道,确保公司业务有序平稳发展。
6、疫情防控常态化
公司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变化,全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合理储备防疫物资,加
强防疫宣传工作,提升全员防范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有序安排员工接种疫苗,切实加强对员工
的关心关爱,确保人员健康安全,生产连贯均衡。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影响风险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全球经济带来冲击。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未来
如疫情形势在其他国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再度影响全球经济的复苏,并对 LED 行业造成冲击,
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市场推广造成不利影响,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增强对各种不可控风险的预
判能力,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和灵活的销售采购方式,尽量降低不可控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全力保障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蓝宝石材料总体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价格也有所回升,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方向需求不断
增加,业内企业对蓝宝石材料未来看好,部分竞争对手增加了产能计划,部分下游企业新增蓝宝
石材料生长业务,这加剧了行业内部企业间的竞争程度。如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或蓝
宝石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则公司有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同时,装备产品方面,行业发
展迅速,产品更新换代步伐较快,同业企业的研发、生产能力也在不断提升,行业竞争渐趋激烈。
应对措施: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产品性能优势、客户优势及团队优势,综合竞争
能力不断提升,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潜在客户和新应用领域的开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拓展产品应用范围,引导扩大市场空间。同时,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变化,顺应市场需求,
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问题的系统解决与追溯还原能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管理绩效
以控制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所带来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蓝宝石生产原辅材料的价格受市场需求变动、宏观经济波动和产业政策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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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来原材料及主要辅材的价格出现超预期的波动,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通过加强采购合同、采购流程的管控,合理设置原材料库存。密切跟踪原辅材料
价格变化情况,制定相应采购策略。通过技术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产品成品率,寻找当前使用耗
材的替代材料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加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款力度,对部分账款逾期客户提起了诉讼,本期末公司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24 亿元,总额依然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应收账款的
账期相对较长,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产生大额坏账损失,也将影响到公司偿付借款,将对公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制订较为合理的坏账计提政策并开始有效执行,对长期难收回的部分大额
应收账款采取法律手段催收。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将客户
回款作为其后续发货及销售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对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减少应收账款坏
账风险。
(2)存货发生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5.59 亿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若未来经营环
境影响客户采购规模下降或产品价格下跌,存货将发生跌价损失,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市价的库存商品、半成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为 29.07%。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发展趋势,通过
对晶体生长设备的改良、晶体生长技术的创新升级、晶体加工工艺的优化,在价格走低的形势下,
利用技术优势保障产品的利润率,以减少存货跌价准备风险。
(3)大额债务及担保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
应对措施:
i)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40 亿元,贷款到期日
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该笔贷款已逾期,交通银行已对奥瑞德有限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判令奥瑞德有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目前,奥瑞德有限正在积极与交通银行沟通,争取尽早达
成和解事项;
ii)2017 年 11 月 29 日奥瑞德有限公司向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当代”)贷 8,000.00 万元,贷款到期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该笔贷款逾期后奥瑞德有限积极与对
方沟通,2018 年 3 月前通过自筹资金归还本金 1,223.60 万元,2018 年 6 月 28 日奥瑞德有限与武
汉当代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偿还本金 500.00 万元,后续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履行和解协议
约定。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人,其证券账户资金余
额共计 197,411.93 元被强制划转,2020 年 5 月 15 日,其持有的公司 951,800 股股份被强制卖出,
卖出金额 1,765,139.10 元,上述资金用以清偿奥瑞德有限对武汉当代的借款。目前该笔贷款逾期
本金 6,276.39 万元。目前奥瑞德有限正在争取与对方协商和解事项;
iii)2017 年 5 月 26 日,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融”)
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2.00 亿元,期限为 1 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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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芜湖华融对公司、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秋冠光电提起诉讼,要求奥瑞德有限偿还贷款
及利息。目前奥瑞德有限尚未完全偿付上述借款,正在争取与对方协商和解事项;
iv)2017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
的名义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对爱建信
托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AJXT-YL-201712-XTHT 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
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具体担保本金为 1.00 亿元,主合同期
限为 24 个月。贷款期限已届满,耀莱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上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黄浦公司”)已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8),该笔债务第一债务人为北京耀莱,我公司将与各方
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此事,争取将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v)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 1.50 亿元、7,500.00 万元认购了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 2.25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
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信托计划结束后,杭州尊渊尚欠国都控股
42,895,544.49 元本金,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杭州江干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
0104 民初 4265 号一审判决,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 年度公司将 42,895,544.49
元计入其他应付款。2019 年度已计提利息 12,933,358.89 元,2020 年年度计提利息 7,849,884.64
元,该笔债务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我公司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此事,争取将对公司
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4)资产被冻结风险
由于债务纠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房产、土地、子公司股权被芜湖华融、武汉
当代、王悦英申请司法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结算账户,对生产运营未产生重大影
响,被冻结的房产、土地及子公司股权仅限制其不能进行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公司一
直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和解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公司的资产冻结。
5、诉讼风险
2020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 2020-049),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
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另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
和解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
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
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
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有股份将全部用于
业绩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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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
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
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
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
2020 年
0.00
0.00
0.00
0.00
-684,915,831.55
0.00
2019 年
0.00
0.00
0.00
0.00
67,140,349.93
0.00
2018 年
0.00
0.00
0.00
0.00 -1,741,329,871.24
0.0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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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左洪波、
褚 淑 霞
夫 妇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李文秀、
褚春波
在补偿期间,奥瑞德实现
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合并净利润)不低于累积
预测净利润数额,即 2015
年与 2016 年实现的累积
实 际 净 利 润 数 不 低 于
69,229.58 万元;2015 年、
2016 年与 2017 年实现的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
121,554.46 万元。补偿年
度内,如奥瑞德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
净利润数额,则承诺方应
首先以通过本次重组而取
得的股份(包括增发股份
和标的股份)进行补偿。
2015
年
1
月 ;
期 限
2015
年
5
月
8
日 至
2018
年
5
月
7
日
是
否
由于左洪
波、褚淑
霞夫妇所
持公司股
份被冻结
(轮候冻
结),个人
资产权利
受限,暂
无法实施
赔付。
左洪波、褚淑
霞 承 诺 将 尽
快 与 债 权 人
沟通,解除财
产冻结,尽力
回笼资金,解
除 所 持 股 份
的 权 利 受 限
情况,争取早
日 完 成 股 份
赔付。公司将
加 强 与 各 中
介 机 构 及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沟通交流,寻
找 更 多 可 能
实 施 的 业 绩
补偿方式,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切 实
可 行 的 赔 付
方案,全力维
护 广 大 中 小
投资者利益。
股
份
限
售
左洪波、
褚 淑 霞
夫 妇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李文秀、
左洪波以持有的认购发行
新增股份 58,341,090 股
及受让太极集团持有的
87,014,875
股 , 合 计
145,434,697 股;以及褚
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所
2015
年
5
月
8
日 至
2018
年
5
是
是
2020 年年度报告
36 / 230
褚春波
持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
奥瑞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公告之日起上述股东由于
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
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
定。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
之时,如仍须按照《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
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
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
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
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止。
月
7
日
股
份
限
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联 众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深圳
市 神 华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司、深
圳 市 瑞
盈 价 值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和 隋 爱
民
以其持有奥瑞德有限股份
认购的上市公司增发股
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
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
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
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
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
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
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止。
2015
年
1
月 ;
期 限
2015
年
5
月
8
日 至
2018
年
5
月
7
日
是
是
股
份
限
售
苏 州 松
禾 成 长
二 号 创
业 投 资
中心(有
限
合
伙)、江
苏 高 投
成 长 价
以其持股时间不足 12 个
月的部分奥瑞德有限股份
认购的上市公司增发股
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
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
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
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
2015
年
1
月 ;
期 限
2015
年
5
月
8
日 至
2018
是
是
2020 年年度报告
37 / 230
值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
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
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止。
年
5
月
7
日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左洪波、
褚 淑 霞
夫 妇 及
其 一 致
行动人
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
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何与
上市公司、奥瑞德及其控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
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
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
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奥瑞
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
益的活动。如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遇到上市
公司、奥瑞德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经济
组织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
务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将该等合作机
会让予上市公司、奥瑞德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014
年
9
月 15
日
,
期 限
为 长
期
是
是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左洪波、
褚 淑 霞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文
秀、褚春
波,江苏
高 投 成
长 价 值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
合
伙)、哈
尔 滨 工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
间,本人/本公司/本企业
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
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将减少并规
范与上市公司、奥瑞德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
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
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
2014
年
9
月 15
日 ,
期 限
为 长
期
是
是
2020 年年度报告
38 / 230
业 大 学
实 业 开
发 总 公
司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其
他
左洪波、
褚 淑 霞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文
秀、褚春
波
1、保证上市公司、奥瑞德
有限的人员独立 2、保证
上市公司、奥瑞德有限的
机构独立 3、保证上市公
司、奥瑞德有限的资产独
立、完整 4、保证上市公
司、奥瑞德有限的业务独
立 5、保证上市公司、奥
瑞德有限的财务独立。
2014
年
9
月 15
日 ,
期 限
为 长
期
是
否
控股股东
未经过公
司正常审
批流程,
以公司及
奥瑞德有
限的名义
签订借款
协议,以
公司名义
签订担保
合同,导
致形成控
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
违规担保
事项。
左洪波、褚淑
霞 夫 妇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被
轮候冻结,个
人 资 产 权 利
受限,公司尚
未 收 到 其 归
还 的 资 金 占
用 本 金 及 利
息。公司将持
续 督 促 控 股
股 东 尽 快 解
决 其 资 产 受
限问题,归还
占用资金。针
对 违 规 担 保
事项,公司将
与 各 方 积 极
沟通,争取妥
善处理,努力
降 低 对 公 司
的不利影响。
分
红
上 市 公
司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
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
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公司董事会认为有
必要时,可以提出股票股
利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分配预案。2、公司原则上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3、在符合
2014
年
9
月 15
日
,
期 限
为 长
期
是
是
2020 年年度报告
39 / 230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
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5、对于年度报告期盈
利但董事会未按照本章程
的规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按规定提出现金分红
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6、公司应当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备注:
1、上表内盈利预测与补偿一项,股份补偿方式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鄂尔多斯市新联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更名为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40 / 230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
额
报告期
内发生
的期间
占用、期
末归还
的总金
额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期初金额
报告期内
发生额
期末余额
预
计
偿
还
方
式
清偿时
间
报告期
内清欠
总额
清
欠
方
式
清欠金
额
清欠
时间
(月
份)
587,118,59
9.80
-115,930,50
1.82
471,188,
097.98
现
金、
抵
账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115,93
0,501.8
2
117,75
5,551.
03
其
它
117,75
5,551.
03
2020
年 12
月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
策程序
无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用于支付占用资金所发生的利息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控股股东左洪波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由于控股股东个人资产受限,尚无力偿还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公司不定期问询并定期向责任人发催款函,询证
函,要求责任人尽快完成清欠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
欠情况的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的情
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朱丽美、王悦英、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到2020年末形成资金占用总金
额 471,188,097.98 元(含利息)。本年度实际控
制人通过抵账等方式偿还了部分资金占用款,由
于实际控制人名下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冻结(多次轮候冻结)
状态,其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剩余资金占用清偿
时间预计为 2022 年底前。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41 / 230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决
议通过,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首次执行日(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列报项目
列报变更前金额
影响金额
列报变更后金额
备注
存货
632,512,262.30
-4,942,527.55
627,569,734.75
合同资产
4,942,527.55
4,942,527.55
预收款项
13,317,948.33
-13,317,948.33
合同负债
11,785,794.98
11,785,794.98
其他流动负债
1,532,153.35
1,532,153.35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600,000.00
6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5
1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0,000.00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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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大华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
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签订了《关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17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协议》,并与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分别签订了
《担保协议》,因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净值发生亏损,国都控
股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终审裁定并处于执行阶段。
临 2019-005
临 2019-023
临 2019-056
武汉当代因与奥瑞德有限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临 2019-005
临 2019-081
临 2020-0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左洪波、
褚淑霞、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德东莞的借款合同
纠纷,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临 2019-005
临 2019-089
临 2021-017
2020 年年度报告
43 / 230
芜湖华融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秋冠光电、左洪波、
褚淑霞的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芜湖华融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执行裁定
书》,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临 2018-048
临 2019-005
临 2019-011
临 2019-011
临 2020-071
新黄浦公司与爱建信托签订《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约定新
黄浦公司作为委托人,爱建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爱建耀莱单一资金
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为人民币 1 亿元,用于向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发
放 1 亿元信托贷款。公司、左洪波分别与爱建信托签订《爱建耀莱单一
资金信托保证合同》。贷款期限届满,耀莱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新黄浦
投资已提起诉讼。该案件尚未开庭。
临 2020-048
东莞市华星镀膜有限公司因与奥瑞德有限的销售合同纠纷向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一审判决。
临 2020-024
临 2020-062
奥瑞德有限因与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 2020-046
河北恒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奥瑞德有限及七台河奥瑞德的销
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临 2021-031
深圳王牌冷暖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北海硕华、江西新航合同纠纷向北海市
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 2021-031
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因与与北海硕华、江西新航合同纠纷向北海市
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 2021-031
江西新越液压气动器材有限公司因与北海硕华合同纠纷向北海市海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 2021-031
王悦英因与公司、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左洪波、褚淑霞的借款合同
纠纷,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
王悦英达成和解并取得《执行裁定书》。
临 2019-003
临 2019-005
临 2019-053
临 2019-084
哈尔滨吉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与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销
售合同纠纷,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奥瑞德有限在
该诉讼中所处诉讼地位为“第三人”,与该诉讼原被告双方争议事项无重
大关联。该案件正在理中。
临 2019-005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
请)方
应诉
(被申
请)方
承担
连带
责任
方
诉讼
仲裁
类型
诉讼(仲
裁)基本情
况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诉讼
(仲
裁)是
否形
成预
计负
债及
诉讼
(仲
裁)进
展情
况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
(仲
裁)判
决执
行情
况
2020 年年度报告
44 / 230
金额
东 莞
市 圣
越 机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利息
594,508
.60
61,26
7.66
一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支付
起 诉 方 货 款
533,540.00
元及利息。
已 执
行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扣
划
379,9
37.80
元 ,
2021
年1月
7 日扣
划
190,0
00.00
元
安 徽
恒 升
铸 业
有 限
公司
北 海
硕华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利息
191,805
.55
4,407
.04
一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支付
货
款
33,669.55
元。
尚 未
执行
安 徽
恒 升
铸 业
有 限
公司
北 海
硕华
无
民 事
诉讼
票 据 权 利
纠纷
354,080
.00
15,52
6.11
一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景
德镇中景制造
有限公司、郑
文军共同连带
给 付 票 款
32.00 万元及
利息。
尚 未
执行
东 莞
市 东
历 机
电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硕华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其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
金
700,000
.00
432,5
57.84
二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支付
起 诉 方 货 款
70.00 万元及
利息。
已 执
行 ,
2021
年1月
5 日扣
划
221,3
81.63
元
江 西
省 瑞
科 制
冷 有
限 公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其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
1,204,0
00.00
113,7
46.48
二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支付
起 诉 方 货 款
663,250.00
元及违约金。
尚 未
执行
2020 年年度报告
45 / 230
司
金
深 圳
市 金
海 来
自 动
化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硕华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其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
金
3,000,0
00.00
604,7
02.42
二 审
判决
北海硕华支付
起
诉
方
300.00 万 元
设备款,起诉
方给北海硕华
开
具
2,756,225.85
元发票;起诉
方赔偿 95.00
万元锁机费给
北海硕华。
尚 未
执行
东 莞
精 兴
科 技
有 限
公司
北 海
硕华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告货款
1,497,0
84.25
429,2
51.12
已 判
决
北海硕华支付
起 诉 方 货 款
1,497,084.25
元及利息。
尚 未
执行
上 齿
集 团
有 限
公司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告货款
124,800
.00
否
调 解
结案
江 西 新 航 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前 支 付
26,171.00
元;2021 年 1
月 29 日前支
付 3.00 万元;
2021年3月30
日 前 支 付
3.50 万 元 ;
2020年6月30
日 前 支 付
3.50 万元。
执 行
中
江 西
新航
伯 恩
光 学
( 惠
州)有
限 公
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7,820,0
00.00
否
二 审
审 理
中
一审判决:被
告支付江西新
航
货
款
782.00 万 元
及违约金。
尚 未
执行
北 海
硕华
浙 江
星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6,031,4
66.02
否
调 解
结案
被 告 分 别 于
2020年9月30
日前、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2021 年 1
执 行
中
2020 年年度报告
46 / 230
月 31 日前偿
付
硕
华
855,880.00、
855,880.00、
855,880.00、
855,880.00、
855,883.17
元,如逾期则
偿
还
427,940.17
元及利息。
北 海
硕华
东 莞
市 晶
晟 光
学 有
限 公
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3,430,2
72.00
否
已 判
决
被告支付北海
硕 华 货 款
340.00 万 元
及 逾 期 违 约
金。
尚 未
执行
北 海
硕华
深 圳
市 汉
唐 福
发 展
有 限
公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3,824,6
25.00
否
二 审
审 理
中
一审判决:被
告支付北海硕
华
货
款
352.50 万 元
及逾期付款利
息。
未 执
行
北 海
硕华
宜 宾
特 立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1,638,0
00.00
否
民 事
调解
1. 特 立 科 技
2020年5月30
日 前 支 付
234,000.00
元 及 诉 讼 费
9,865.00 元;
2.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68,000.00
元;3.2020 年
7 月 30 日前支
付
936,000.00
元。
执 行
中
北 海
硕华
瑞 昌
市 精
丰 光
电 有
限 公
司/柯
于 加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2,398,0
00.00
否
民 事
调解
1、瑞昌精丰光
电共欠北海硕
华 77.60 万
元 ; 分 别 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 2021
年 1 月 15 日、
尚 未
执行
2020 年年度报告
47 / 230
( 执
行 董
事)
2021年4月15
日及 2021 年 7
月 15 日前各
支
付
194,000.00
元;2、北海硕
华同意按合同
价 94 折抵扣
上述货款;3、
柯于加承担连
带责任。
北 海
硕华
青 海
铸 玛
蓝 宝
石 晶
体 有
限 公
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3,500,0
00.00
否
已 裁
决
被告支付北海
硕 华 货 款
350.00 万 元
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
尚 未
执行
北 海
硕华
青 海
铸 玛
蓝 宝
石 晶
体 有
限 公
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630,000
.00
否
已 裁
决
被告支付北海
硕 华 货 款
63.00 万元及
逾期付款违约
金。
尚 未
执行
北 海
市 阿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2,706,7
30.00
否
一 审
已 判
决
北海硕华支付
原 告 货 款
2,536,730.00
元及利息。
尚 未
执行
深 圳
市 诸
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653,630
.00
336,9
05.28
已 判
决
江西新航支付
原 告 货 款
401,000.00
元逾期付款利
息。
尚 未
执行
深 圳
市 创
日 精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郑 文
军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1,412,7
53.00
36,28
8.37
已 判
决
北海硕华支付
原 告 货 款
1,412,753.00
元及利息。
尚 未
执行
2020 年年度报告
48 / 230
安 徽
省 潜
山 县
长 久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司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78,000.
00
5,410
.71
已 判
决
北海硕华支付
原 告 货 款
58,000.00 元
及利息。
尚 未
执行
上 海
巴 昆
商 贸
有 限
公司
江 西
新航、
奥 瑞
德 有
限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164,403
1.00
否
尚 未
开庭
深 圳
市 四
方 电
气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新航、
北 海
硕华、
奥 瑞
德 有
限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449,890
.00
否
尚 未
开庭
上 海
中 中
标 准
件厂
北 海
硕华、
江 西
新航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64343.0
1
否
尚 未
开庭
景 德
镇 润
清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新航、
北 海
硕华、
奥 瑞
德 有
限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原 告 货 款
及 逾 期 违
约金
147,666
.14
否
尚 未
开庭
秋 冠
光电
合 肥
彩 虹
蓝 光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无
民 事
诉讼
货 款 支 付
异议,原告
诉求:支付
货 款 及 利
息
1,620,0
00.00
否
一 审
判决
彩虹蓝光支付
秋冠光电逾期
货款及利息。
尚 未
执行
鎏 霞
光电
东 莞
市 丹
枫 照
明 有
无
民 事
诉讼
支 付 原 告
货 款 及 利
息
170,492
.96
否
二 审
未 开
庭
被告支付鎏霞
光 电 货 款
170,492.96
元及利息。
一 审
已 判
决,待
二 审
2020 年年度报告
49 / 230
限 公
司
开庭
鎏 霞
光电
东 莞
市 汇
鑫 达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无
民 事
诉讼
支 付 相 关
赔偿责任
1,422,8
48.00
否
未 开
庭
东 莞
市 汇
鑫 达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司
鎏 霞
光电
无
民 事
诉讼
支 付 原 告
货 款 及 利
息
1,006,0
72.31
10,49
9.48
未 开
庭
七 台
河 市
吉 伟
煤 焦
有 限
公司
七 台
河 奥
瑞德
无
民 事
诉讼
供 电 合 同
纠纷案
4,387,6
78.80
否
调解
七台河奥瑞德
支付原告电费
4,000,000.00
元
执 行
中
七 台
河 市
吉 伟
煤 焦
有 限
公司
七 台
河 奥
瑞德
无
民 事
诉讼
供 电 合 同
纠纷案
3,803,7
05.55
否
执 行
和解
七台河奥瑞德
支付原告货款
3,803,705.55
元及迟延履行
金
执 行
中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 2018011 号):“因
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
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2020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
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 2020-049),因公司披露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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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 年度)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
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左洪波采取 10 年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武汉当代因与奥瑞德有限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
提起民事诉讼。因奥瑞德有限未按照(2018)鄂 01 民初 421 号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武汉当代按期
足额支付款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作为担保人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人,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
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临 2019-006)。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在湖北省中经贸易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杭州励马科
学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当代、干莉华、万浩波、国都控股、新华商金控(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诉讼案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2,271,71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925%,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 232,271,7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925%。褚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1%;累
计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
(临 2020-050)。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
解除对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
4、根据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奥瑞德有限(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
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签署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注入资产在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不低于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额。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
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3 日出具《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注入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需分
别履行上市公司股份赔偿义务,截至目前,由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
冻结),个人资产权利受限,暂无法实施赔付,履行承诺期限已超期,业绩赔付承诺尚未履行。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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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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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被担
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
议签
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担保逾期金
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关联
关系
奥 瑞
德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本部
杭 州
尊 渊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司
15,000.00 2017
年
9
月 1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2018
年
5
月
4
日
连 带
责 任
担保
否
是
4,289.55 否
否 非关
联方
奥 瑞
德 光
电 股
公 司
本部
北 京
耀 莱
投 资
10,000.00 2017
年 12
月 16
2017
年 12
月 16
2021
年 12
月 15
连 带
责 任
担保
否
是
10,000.00 否
否 非关
联方
2020 年年度报告
53 / 230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司
日
日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14,289.55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8,378.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08,728.3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23,017.9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163.5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详见第十一节、十四章第2项(1)之对外提供债务担
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根据法院判决,公司为杭州尊渊提供违规担保本金余
额4,289.55万元,截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计提利
息2,104.33万元。为北京耀莱提供违规担保本金
10,000万元,该笔违规担保涉诉未开庭,公司根据诉
讼金额于2020年12月计提预计负债8,555.80万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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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合法合规为底线,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相应政策号召,努力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协调,重视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关注股东、员工、
供应商和客户等各方面的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影响。报告期内,在履
行社会责任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2020 年疫情期间,公司快速响应,管理层做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对防
控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的各项规定,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坚持生产,科学安排,实现了防疫
和生产经营两不误。本公司及各外地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防控管理措施,自复工后每天坚持扫码、
测温、登记,严格执行佩戴口罩和食堂分餐制度;同时为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对生产场地
和员工宿舍进行消毒。以高度的责任心与安全意识,从供应保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多
管齐下落实国家防控疫情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2.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公开电话以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
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努力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与广大投资者建立和谐互信、共同发展
的友好关系。公司重视保障广大股东权益,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视股东了解公司相关
信息的权利,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重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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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事宜,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推进,多次函件催促控股股东实施,以期保证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3.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
同,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涉及员工重大
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会表决的方式,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公司注重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
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努力降低劳动风险。公司致力于为员工创造
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开展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建设好职工之家,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和
生活环境,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4.重视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双赢合作。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
在物资采购中实施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为合格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提供平台,与优质供应商保
持长期合作,打造奥瑞德精益供应链体系。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
品,按时履行合同,保证产品的交货期,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公司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售后
服务的延续性,有效促进了公司与客户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公司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宗旨。
5.公司一直严格秉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将回馈社会作为企业经营
发展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重视员工培训教育,开展各层级的职业培训,提升员工文化素养和整
体素质。公司注重在员工中积极倡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号召员工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鼓
励员工主动参与到回馈社会的公益活动中,鼓励员工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将在为股东创
造价值的同时,继续努力回馈社会,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
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
规,在生产中尽量采用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工艺。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
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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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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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5,51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42,99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左洪波
-951,800
232,271,71
5
18.93
93,471,715
冻结 232,271,71
5
境内自
然人
褚淑霞
0
157,483,09
3
12.83
155,722,213
冻结 157,483,09
3
境内自
然人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实
业 开 发 总
公司
0
79,910,800
6.51
79,910,800
未知
0 国有法
人
江 苏 高 投
成 长 价 值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7,552,92
0
33,883,683
2.76
33,883,683
未知
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黑 龙 江 省
天 琪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天
琪 利 翻 一
号 私 募 投
资基
0
14,760,064
1.20
0
未知
0
未知
深 圳 市 瑞
盈 价 值 创
业 投 资 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0
14,718,896
1.20
14,718,896
未知
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2020 年年度报告
58 / 230
合 肥 惟 同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3,378,500
14,378,500
1.17
0
未知
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鞠钱
0
14,120,340
1.15
0
未知
0 境内自
然人
苏 州 松 禾
成 长 二 号
创 业 投 资
中心(有限
合伙)
0
13,565,806
1.11
13,565,806
未知
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深 圳 市 神
华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0
13,565,805
1.11
13,565,805
未知
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左洪波
13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800,000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
资基金
14,760,064 人民币普通股
14,760,064
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14,378,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78,500
鞠钱
14,120,340 人民币普通股
14,120,34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13,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40,000
西藏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1,126,380 人民币普通股
11,126,380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11,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30,000
正奇(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10,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40,000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天琪泉沿二号私募投
资基金
8,840,532 人民币普通股
8,840,532
张宏建
8,030,980 人民币普通股
8,030,9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经函证确认,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正奇(深圳)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惟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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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限售条
件
可上市交
易时间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1
褚淑霞
155,722,213
2018-5-9
0
见说明
2
左洪波
93,471,715
2018-5-9
0
见说明
3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79,910,800
2018-5-9
0
见说明
4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3,883,683
2018-5-9
0
见说明
5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4,718,896
2018-5-9
0
见说明
6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13,565,806
2018-5-9
0
见说明
7
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565,805
2018-5-9
0
见说明
8
隋爱民
10,174,352
2018-5-9
0
见说明
9
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782,898
2018-5-9
0
见说明
10
李文秀
1,319,578
2018-5-9
0
见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2、李文秀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一致行动人之情况
限售条件说明:
1、左洪波持有的认购发行新增股份58,341,090股及受让太极集团持有的87,014,875股,合计
145,434,697股;以及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奥瑞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公告之日
起(以二者发生较晚者为准)解除限售;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回购或赠送的股份除
外。
2、其他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如仍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
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上述股东由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4、除前述锁定期外,如股东个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需遵守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规定。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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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左洪波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战略发展中心主任
姓名
褚淑霞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左洪波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 年年度报告
61 / 23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战略发展中心主任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姓名
褚淑霞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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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
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
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
因
报告期内从公
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万
元)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杨鑫宏
董事长
男
50
2019 年 9 月 19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3,083,135
3,083,135
0
94.82 否
刘佰华
原董事
女
49
2019 年 9 月 19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0
0
0
0 是
徐纪媛
原董事
女
37
2019 年 9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5 日
554,961
554,961
0
15.65 否
赵靓
董事
男
4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0 是
陈矛
董事
男
42
2021 年 2 月 25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0 是
吉泽升
原独立董事
男
59
2015 年 7 月 27 日
2021 年 2 月 25 日
0
0
0
9.17 否
陶宏
原独立董事
男
49
2018 年 9 月 13 日
2021 年 2 月 25 日
0
0
0
9.17 否
邵明霞
独立董事
女
43
2019 年 3 月 6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9.17 否
张步勇
独立董事
男
45
2021 年 2 月 25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0 否
王海波
独立董事
女
57
2021 年 2 月 25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0 否
霍光
总经理
男
53
2019 年 11 月 4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88.93 否
张晓彤
监事会主席
女
52
2017 年 11 月 9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0
0
0
25.96 否
丁丽
监事
女
38
2015 年 7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0
0
0
12.40 否
王延君
原监事
男
6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0
0
0
22.98 否
聂瑞
监事
男
39
2021 年 2 月 25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0
0
0
0 否
梁影
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
会秘书
女
32
2019 年 9 月 19 日
2022 年 9 月 18 日
0
0
0
67.24 否
合计
/
/
/
/
/
3,638,096
3,638,096
/
355.49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杨鑫宏
黑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理事长,SEMI 中国 HB-LED 标准技术委员会核心委员。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秋冠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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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光
曾就职于黑龙江省股权管理中心、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影
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部长助理、部长、证券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矛
历任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爱立方孵化器董事兼副总经理;哈尔滨英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爱特孵化器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哈尔滨爱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爱利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
公室主任;哈尔滨创投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哈尔滨五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哈尔滨工大金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靓
历任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投资部经理;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哈尔滨祥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兼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邵明霞
曾任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
计师,现任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波
历任哈尔滨电机厂计量测试处工程师,哈尔滨理工大学力学实验室主任、教授。现任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步勇
历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张晓彤
曾先后就职于黑龙江省商业厅、科苑宾馆、天问传媒、珍喜酒店管理公司、亿都大酒店。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总经理助理;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丁丽
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控制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聂瑞
2007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国元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部、资产管理总部,负责行业研究、银证资管产品设计以及项目融资。2015 年后任
职于安徽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私募基金产品的开发、运营,并从事策略研究、基金投资。2018 年加入正奇金融投行资管 BU
资本市场团队。2019 年 12 月起担任哈尔滨祥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
刘佰华
现任哈工大投资副总经理。历任哈工大投资财务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徐纪媛
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部长。现任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吉泽升
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中国塑性加工学会理事,国家材料热处理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热处理学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工业炉学
会副理事长,日本金属学会外籍会员,2004 年东京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材料研究与应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材
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陶宏
曾任上海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瀛泰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王延君
曾先后就职于哈尔滨电影机械厂、哈尔滨哈影电影机械有限公司。现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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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陈矛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法人、执行董事
2021 年 1 月
聂瑞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团队负责人
2020 年 1 月
-
赵靓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3 年 5 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步勇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5 年 11 月
邵明霞
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任会计师
2018 年 7 月
邵明霞
黑龙江建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王海波
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2 年 10 月
陈矛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2018 年 2 月
陈矛
哈尔滨创投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
陈矛
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2 月
赵靓
安徽嘉润金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兼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1 月 8 日
赵靓
安徽惟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6 月 25 日
赵靓
嘉兴弘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20 年年度报告
65 / 230
赵靓
安徽正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6 月 20 日
赵靓
安徽志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 年 8 月 27 日
赵靓
哈尔滨祥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12 月 23 日
赵靓
安徽正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 年 6 月 11 日
赵靓
安徽正臻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 年 6 月 11 日
陶宏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8 年 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东亚电子仪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1 年 06 月
刘佰华
哈尔滨诺华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3 年 02 月
2020 年 1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7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03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八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6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08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2 月
刘佰华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教育发展基
金会
副理事长
2011 年 1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
理事
2012 年 11 月
刘佰华
江苏哈宜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7 月
刘佰华
无锡海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2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城乡规划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
司
监事
2014 年 06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北新恒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6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9 月
刘佰华
哈尔滨智慧电机与芯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6 年 04 月
2020 年 1 月
刘佰华
深圳市哈工皓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1 月
2020 年 8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大航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6 月
2020 年 4 月
刘佰华
黑龙江省工研院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5 月
刘佰华
哈工大泰州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0 月
刘佰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2 月
吉泽升
哈尔滨理工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1 年 9 月
2020 年年度报告
66 / 230
吉泽升
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0 年 3 月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拟定
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股东大会决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按照审议通过的《职务年薪标准》,对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报酬,依据其任职岗位个人
考核评定确定相应的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上述相关规定按时发放,薪酬数据真实、准确。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为 355.49 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陈矛
董事
选举
选举
赵靓
董事
选举
选举
张步勇
独立董事
选举
选举
王海波
独立董事
选举
选举
聂瑞
监事
选举
选举
吉泽升
独立董事
离任
辞职
陶宏
独立董事
离任
辞职
刘佰华
董事
离任
辞职
徐纪媛
董事
离任
辞职
王延君
监事
离任
辞职
2020 年年度报告
67 / 230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下达的《关于对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
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015 号),要求四人在收到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 2018-055)。
2018 年 8 月 14 日,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向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称:左洪波先生近期正在与多家投资平台、投资机构及各债权方
积极协商,争取在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束后,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汇集力量,尽快解除财产冻结,早日完成股份赔付。截至目前因股份被冻结受限,该
补偿义务尚未得到履行。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2019 年 2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3 日、2019 年 9 月 24 日、2019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0 年 3 月 1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通知补偿方履行约定,并取得了对方的回
执。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承诺将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尽快解除所持股份的权利受限,争取早日完成股份赔付。公司将加强与各中介机构及
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探讨其他可能实施的业绩补偿方式,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全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2、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65 号),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
理左洪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褚淑霞,股东李文秀、股东褚春波,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 10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部分高管及独立董事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请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3、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 2018011 号),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
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对左洪波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
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 2020-049)。
2020 年年度报告
68 / 230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42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43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022
销售人员
26
技术人员
189
财务人员
53
行政人员
142
合计
1,43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
147
专科及以下
1,285
合计
1,43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要求的薪酬体系,充分利用薪酬激励资源,激励绩效优秀的员工,使薪酬与岗位价值、员工
业绩、公司发展的长期收益有效结合,为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提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专业技能、业务流程等各
方面培训。同时考虑对新员工、特殊工种人员等,根据其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培养企业后备力量,增强企业核心竞
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5,299,379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对部分重复性且技术含量低的岗位采取劳务外包,合
计产生费用 5,299,379 元。通过劳务外包,也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公司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
事管理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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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抓公司内部控制治理和管理制度建设健全,保障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制衡,科学决策,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
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谨性,努力提升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
(一)公司治理现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平公正对待
所有股东,充分利用网络投票系统等渠道,保证每位股东能够切实充分行使表决权,确保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历次股东大
会均聘请律师出席并进行见证,确保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行“三分开二独立”;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由于公司前期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产生了
不良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新增担保,同时进一步对内部控
制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持续追踪,确保公司独立运行。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人数和人员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
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专业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各董事及独立董事认真负责履行职
责,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董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理解,规范行使权利,督促缺陷解决。公
司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以自身专业的角度及谨慎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推动董事会合法、合规进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认真负责出席监事会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
行合法合规性监督,对公司财务报告行使监督权和检查权,会议决议能充分及时披露。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同时公司建立了较健
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印章等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公司聘有法律顾问,对公司的合同
及重大投资进行审核,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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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相互之间良好沟通,努力推进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明确信息披露的主体、权限以
及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及时披露公告,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
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履行程序,依规及时披露信息。
8、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咨询电话、网络互动、邮件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上证 e 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互动,通过充分、合法的信息披露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正公平披露信息,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真
实情况的了解与认识,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期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针对前期存在的不合规情况,公司多次发
出函件,要求尽快解决违规借款、担保事宜所导致的公司涉诉以及赔偿事项,尽快消除风险,尽
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一直在积极协调相关
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与减息事项,化解公司诉讼引致风险。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已收回
117,755,551.03 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及公司违规担保事宜尚未完全解除。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2 月 29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2020 年 4 月 9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2020 年 5 月 22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独
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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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杨鑫宏
否
9
9
1
0
0 否
5
徐纪媛
否
9
9
1
0
0 否
5
刘佰华
否
9
9
9
0
0 否
5
陶宏
是
9
9
9
0
0 否
5
吉泽升
是
9
9
9
0
0 否
5
邵明霞
是
9
9
9
0
0 否
5
梁影
否
9
9
1
0
0 否
5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
会中均有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三
分之二,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项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
相关意见及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及行业政策变化,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
求,结合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就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
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审阅了公司的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积极
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对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况认真审核并提出建议,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推进相关工作稳妥开展。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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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 2017 年发生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占用
资金尚未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实现尚未解除。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并已完
成相关整改工作。同时公司一直在督促控股股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遵循业绩导向原则,建立与经营业绩强关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根据公司年度目标、高级管理人
员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
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同薪酬紧密挂钩。
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
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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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瑞
德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奥瑞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奥瑞德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684,343,494.5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30,657.85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2.2 持
续经营”所述,奥瑞德目前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多项资
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财务报表附注“1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情况”所述,实际控
制人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因诉讼事项被轮候冻结,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
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奥瑞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报表附注“6.17 商誉”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奥瑞德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
面余额为 214,743.17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214,743.17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需每年年终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
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
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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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固定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
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评价与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
(3)了解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
展趋势;
(4)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
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与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
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6)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7)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评估管理层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如报表附注 6.2 应收账款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奥瑞德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1,023,293,855.76 元、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 599,211,845.52 元。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
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
(3)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测试账龄明细表的准确性,检查预期信用损
失率的确认依据和过程,包括检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运用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数据、关键假设
以及前瞻性调整的合理性并复核计算的准确性。
(4)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审阅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支持
性文件,复核计提的合理性。
(5)对重要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6)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
五、其他信息
奥瑞德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
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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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奥瑞德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奥瑞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奥瑞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奥瑞德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
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奥瑞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奥瑞德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奥瑞德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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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52,468,576.13
126,313,064.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5
424,082,010.24
550,244,178.49
应收款项融资
七、6
20,371,854.98
87,768,137.29
预付款项
七、7
21,172,872.87
25,973,692.4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8
4,758,514.96
8,525,737.7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9
559,156,828.68
632,512,262.3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614,239.65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16,234,432.43
36,167,500.99
流动资产合计
1,098,245,090.29
1,488,118,813.6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73,224,754.83
20,403,58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七、19
13,510,000.00
13,5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813,066,792.03
912,100,8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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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七、22
245,418,037.82
225,537,516.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七、26
329,280,314.32
307,708,446.88
开发支出
七、27
38,658,755.26
65,829,380.36
商誉
七、28
-
300,316,928.38
长期待摊费用
七、29
5,263,017.49
8,074,70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30
252,238,982.69
261,069,682.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1
83,274,618.52
84,170,599.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3,935,272.96
2,198,721,661.39
资产总计
2,952,180,363.25
3,686,840,474.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813,559,858.00
808,959,868.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35
32,043,608.63
120,316,384.15
应付账款
七、36
457,345,251.03
466,746,354.81
预收款项
七、37
13,317,948.33
合同负债
七、38
12,456,779.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34,719,724.91
35,004,008.46
应交税费
七、40
144,842,148.34
179,893,768.12
其他应付款
七、41
768,136,062.30
756,060,918.67
其中:应付利息
192,599,648.75
88,821,356.23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30,000,000.00
4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1,619,381.40
流动负债合计
2,294,722,814.57
2,424,299,250.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185,959,934.23
184,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七、48
85,573,648.82
85,573,648.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七、50
85,558,022.84
1,090,199.03
递延收益
七、51
178,306,506.85
183,193,820.15
2020 年年度报告
78 / 2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425,813.61
16,746,439.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七、52
27,667,600.00
27,667,6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8,491,526.35
499,231,707.55
负债合计
2,873,214,340.92
2,923,530,958.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757,921,224.00
757,921,2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790,231,246.86
790,231,246.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78,328,783.78
78,328,783.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1,569,623,048.54
-884,707,21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56,858,206.10
741,774,037.65
少数股东权益
22,107,816.23
21,535,479.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78,966,022.33
763,309,51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2,952,180,363.25
3,686,840,474.99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451.08
31,713.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54,074.18
997,221.75
2020 年年度报告
79 / 230
流动资产合计
1,085,525.26
1,028,935.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797,805,071.88
4,818,208,652.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950,000.00
71,95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69,755,071.88
4,890,158,652.73
资产总计
4,870,840,597.14
4,891,187,588.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958,700.00
29,670,700.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383,049.96
513,439.98
应交税费
51,249.99
39,199.99
其他应付款
356,895,548.19
313,415,228.4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9,288,548.14
343,638,568.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84,144,573.33
2020 年年度报告
80 / 23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144,573.33
负债合计
443,433,121.47
343,638,568.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27,326,240.00
1,227,326,2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62,852,691.81
3,662,852,691.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462,771,456.14
-342,629,912.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4,427,407,475.67
4,547,549,019.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4,870,840,597.14
4,891,187,588.01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利润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9,555,616.47
729,804,452.13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519,555,616.47
729,804,452.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74,577,961.59
790,385,718.03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468,372,064.14
596,753,126.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9,859,962.24
8,615,413.31
销售费用
七、63
10,010,982.48
13,169,877.04
管理费用
七、64
100,530,408.12
136,823,371.60
研发费用
七、65
55,835,843.46
38,356,941.48
财务费用
七、66
129,968,701.15
-3,333,012.39
其中:利息费用
131,637,788.64
125,403,136.84
2020 年年度报告
81 / 230
利息收入
2,318,306.60
131,838,662.70
加:其他收益
七、67
12,583,311.95
89,548,322.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七、68
-2,441,898.51
222,682,091.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2,441,898.51
-1,722,755.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七、71
86,866,754.61
-153,265,936.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七、72
-425,215,588.69
-201,204,677.5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七、73
-152,414.01
-2,412,448.7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3,382,179.77
-105,233,915.10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2,806,216.30
215,577,457.47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96,444,406.08
4,747,593.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77,020,369.55
105,595,948.84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7,323,125.02
37,501,290.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4,343,494.57
68,094,658.5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84,343,494.57
68,094,658.5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684,915,831.55
67,140,349.9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572,336.98
954,308.5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2020 年年度报告
82 / 230
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4,343,494.57
68,094,658.5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684,915,831.55
67,140,349.9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572,336.98
954,308.5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
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5,878,836.15
43,818,512.1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436,354.22
-73,495,263.50
其中:利息费用
3,260,049.21
15,021,898.94
利息收入
1,825,144.99
88,518,721.08
加:其他收益
2,00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十七、5
-1,555,947.12
105,967,566.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555,947.12
-1,722,755.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020 年年度报告
83 / 2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1,825,049.21
-88,518,599.8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18,847,633.7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543,820.43
47,125,718.19
加:营业外收入
6,363,960.80
减:营业外支出
92,597,723.52
70,06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120,141,543.95
53,419,615.9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141,543.95
53,419,615.9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0,141,543.95
53,419,615.9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0,141,543.95
53,419,615.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4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年度报告
84 / 230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4,766,585.32
572,217,538.6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8,151.56
4,107,276.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1)
249,668,491.68
188,425,586.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4,663,228.56
764,750,400.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8,063,390.87
248,384,318.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5,228,439.33
110,859,326.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476,082.98
35,644,076.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2)
319,525,973.23
148,334,740.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1,293,886.41
543,222,46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6,630,657.85
221,527,939.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2,380.90
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380.90
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48,010.62
11,725,430.5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85 / 23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48,010.62
11,725,430.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385,629.72
-11,725,130.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7,000,000.00
1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000,000.00
1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400,075.77
120,22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7,366,807.85
40,952,467.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5)
1,270,077.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766,883.62
162,446,544.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5,766,883.62
-149,446,544.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8.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783,171.19
60,356,255.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730,567.21
8,374,312.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47,396.02
68,730,567.21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38.25
1,421,82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25
1,421,821.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333,677.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90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668.23
1,003,03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8.23
1,371,619.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29.98
50,201.66
2020 年年度报告
86 / 2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9.98
201.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682.69
481.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71
682.69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2020 年年度报告
87 / 230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
本(或股
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公积
减: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年末
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884,707,216.99
741,774,037.6
5
21,535,479.2
5
763,309,516.9
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 期 差
错更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884,707,216.99
741,774,037.6
5
21,535,479.2
5
763,309,516.9
0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 以 “ - ” 号
填列)
-684,915,831.55
-684,915,831.
55
572,336.98
-684,343,494.
57
(一)综合收
益总额
-684,915,831.55
-684,915,831.
55
572,336.98
-684,343,494.
57
(二)所有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本
1.所有者投
2020 年年度报告
88 / 230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
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
计 划 变 动 额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5.其他综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收益
6.其他
2020 年年度报告
89 / 230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1,569,623,048.
54
56,858,206.10
22,107,816.2
3
78,966,022.33
项目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公积
减: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年
末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951,847,566.
92
674,633,687.7
2
20,581,170.6
8
695,214,858.
40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 期
差错更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
初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951,847,566.
92
674,633,687.7
2
20,581,170.6
8
695,214,858.
40
三、本期增
减 变 动 金
额(减少以
“ - ” 号 填
列)
67,140,349.93
67,140,349.93
954,308.57
68,094,658.5
0
(一)综合
67,140,349.93
67,140,349.93
954,308.57
68,094,658.5
2020 年年度报告
90 / 230
收益总额
0
(二)所有
者 投 入 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
投 入 的 普
通股
2.其他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本
3.股份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
分配
1.提取盈
余公积
2.提取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对所有
者 ( 或 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者 权 益 内
部结转
1.资本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2.盈余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2020 年年度报告
91 / 230
本)
3.盈余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设定受
益 计 划 变
动 额 结 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
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
储备
1.本期提
取
2.本期使
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
末余额
757,921,
224.00
790,231,246.8
6
78,328,783.7
8
-884,707,216.
99
741,774,037.6
5
21,535,479.2
5
763,309,516.
90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342,629
,912.19
4,547,54
9,019.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年度报告
92 / 23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342,629
,912.19
4,547,54
9,019.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20,141
,543.95
-120,141,
543.9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0,141
,543.95
-120,141,
543.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020 年年度报告
93 / 23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462,771
,456.14
4,427,40
7,475.67
项目
2019 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396,049
,528.18
4,494,12
9,403.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396,049
,528.18
4,494,12
9,403.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53,419,6
15.99
53,419,6
15.99
(一)综合收益总额
53,419,6
15.99
53,419,6
15.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2020 年年度报告
94 / 230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27,326
,240.00
3,662,85
2,691.81
-342,629
,912.19
4,547,54
9,019.62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海波
2020 年年度报告
95 / 230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西南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
西南药业系经重庆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34 号文批准,由西南制药三厂于 1992
年改制设立,于 1992 年 11 月 25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渝直
5000000000035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有注册资本 290,146,298 元,股份总数
290,146,298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 1993 年 7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5 年 4 月 17 日,西南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 号)核准文件。
2015 年 5 月 8 日,因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西南药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450,522,346 股。
2015 年 6 月 10 日,因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新增
发行股份 26,410,256 股,西南药业总股本变为 767,078,900 股。
2015 年 7 月 2 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西南药业名称正式变更为奥瑞德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 年 6 月 27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以总股本 767,078,9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460,247,34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27,326,240 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227,326,240 股,注册资本为
122,732.624 万元。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 1377 号制品加工一车间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洲路 1377 号制品加工一车间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所处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下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
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的生产、销售;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
造和销售;蓝宝石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筑材料、
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公司属于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下光电子器件及其
他电子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蓝宝石制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3D 玻璃热弯机研发、生产
和销售。
2020 年年度报告
96 / 230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1 户,详见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9,623,048.54 元、2020 年度
净利润-684,343,494.57 元、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总金额-36,630,657.85 元;本财务
报表附注 13.2 所述的未决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部分账户及重要资产被冻结,所涉未决诉讼结果
亦具有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附注 15 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因诉讼事项
被轮候冻结,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这些情况表
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从具体经营、未决诉讼、新冠病
毒疫情防控方面制定了应对措施以维持本公司的继续经营,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
基础上编制。
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2.2.1 具体经营措施
(1)增强发展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聚焦客户需求、专注主营业务,做好自己擅长的产品和服务,始终致力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
量,持续增强产品的领先性、不可替代性,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2)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速新产品的推广
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内生增长,致力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速度。通过加大
对新产品尤其是高利润率产品的市场渗透和客户推广力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增强管理创新驱动力
加大干部管理和人才培养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管理支撑。建立符合自身
2020 年年度报告
97 / 230
实际的高质量管理标准,持续推进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争创一流企业和一流管理,向管理要效
益。
(4)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保障公司经营流动性
公司由专门的应收账款清收小组,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工作,根据客户不同情况,
有针对性定的实施清收方案。
(5)多举措并举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将多措并举解决债务问题,将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取得政府的最大支持;与债
权人达成调解;寻求金融机构的支持;同时,公司考虑通过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综合解
决公司目前债务问题。
2.2.2、未决诉讼应对措施
公司对涉及的诉讼将做好充分应对准备,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
2.2.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突然,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风险,采取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隔离、
延期复工等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截止目前公司员工无一例确诊或疑似人员,公司现已全面
复工复产,逐步恢复产能,争取挽回停产期间的损失。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
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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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
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
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
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
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
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
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
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
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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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
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
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
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
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
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
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100 / 230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
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
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
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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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
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
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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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
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
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
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
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
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
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
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
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
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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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
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
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
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
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情况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
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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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
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
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
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
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
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
见 4.9 应收票据、4.10 应收账款、4.14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4.16 长期应收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
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
面价值。 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 4.12 其他应收款、4.16 长期应收
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a)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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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
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
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
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
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
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
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
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
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
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
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
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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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
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
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
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
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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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
动应收取的款项。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非合并范围内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没有重大信用减值
应收账款组合 2 其它组合
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非合并范围内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没有重大信用减
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应收账款组合 2 其它组合(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关联方客户不计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
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
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
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
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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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
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非合并范围内主体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其它组合
合并范围内主体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其他应收款组合 1 账龄组合(非合并范围内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没有重大信用
减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其它组合(合并范围内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关联方客户不
计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
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
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
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
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公司存货分为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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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他周转材料
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
的其他因素。本公司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
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
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
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
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
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
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
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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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合同资产组合 1
销货合同相关
合同资产组合 2
其他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
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
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
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
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
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
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
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
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
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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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
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已发生减值的长期
应收款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的长期股
权投资。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
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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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
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
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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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5
4.75-19.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7
5
13.57-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
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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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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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折旧法
5-20
5
4.75-19.00
专用设备
年限折旧法
3-10
5
9.50-31.67
机器设备
年限折旧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折旧法
5-7
5
13.57-19.00
办公设备
年限折旧法
3
5
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
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
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五、30“ 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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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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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
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
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的依据:《研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及研发成果验收报告》、项目获取
的专利证书。
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时点确定:以《研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及研发成果验收报告》出具
时间、取得书面专利证书时间决定转为无形资产的时间,以二者最先获取确认的时间为研发项目
转为无形资产时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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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
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
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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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
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亏损合同: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
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
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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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
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
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
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本公司认为“极可能”为发生的概率高于 50%。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
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
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
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
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
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
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对于合同折扣,本公司在各单项履
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
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本
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
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
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
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根据企业
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
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
1)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本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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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的具体原则,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分为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
和特殊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单据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国内销售:(1)蓝宝石制品的销售,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并取得客户的确认后,即认为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公司确认销售收入;(2)设备的销售,按照合同的约定,于客户验收合
格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本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本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进行报
关出口并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
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特殊销售商品收入,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项目的收入(简称 EMC 项目收入)、分
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等。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EMC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方法和时间分期确认为收入。
(2)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照合同约定,由客户验收后,根据约定的收款方法计算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确认为当期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
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
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成
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
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
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
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
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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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
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
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
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
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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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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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
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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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
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
响数进行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首次执行日(2020 年 1 月 1 日)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
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列报项目
列报变更前金额
影响金额
列报变更后金额
备注
存货
632,512,262.30
-4,942,527.55
627,569,734.75
合同资产
4,942,527.55
4,942,527.55
预收款项
13,317,948.33
-13,317,948.33
合同负债
11,785,794.98
11,785,794.98
其他流动负债
1,532,153.35
1,532,153.35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313,064.67
126,313,064.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550,244,178.49
550,244,178.49
应收款项融资
87,768,137.29
87,768,137.29
预付款项
25,973,692.44
25,973,692.4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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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525,737.77
8,525,737.7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32,512,262.30
627,569,734.75
-4,942,527.55
合同资产
4,942,527.55
4,942,527.5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614,239.65
20,614,239.65
其他流动资产
36,167,500.99
36,167,500.99
流动资产合计
1,488,118,813.60
1,488,118,813.6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403,580.85
20,403,58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510,000.00
13,5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912,100,820.88
912,100,820.88
在建工程
225,537,516.73
225,537,516.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07,708,446.88
307,708,446.88
开发支出
65,829,380.36
65,829,380.36
商誉
300,316,928.38
300,316,928.38
长期待摊费用
8,074,704.76
8,074,70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1,069,682.66
261,069,682.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170,599.89
84,170,599.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98,721,661.39
2,198,721,661.39
资产总计
3,686,840,474.99
3,686,840,474.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8,959,868.00
808,959,868.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0,316,384.15
120,316,384.15
应付账款
466,746,354.81
466,746,354.81
预收款项
13,317,948.33
-13,317,948.33
合同负债
11,785,794.98
11,785,7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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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35,004,008.46
35,004,008.46
应交税费
179,893,768.12
179,893,768.12
其他应付款
756,060,918.67
756,060,918.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000,000.00
4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532,153.35
1,532,153.35
流动负债合计
2,424,299,250.54
2,424,299,250.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184,960,000.00
184,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85,573,648.82
85,573,648.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090,199.03
1,090,199.03
递延收益
183,193,820.15
183,193,820.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746,439.55
16,746,439.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667,600.00
27,667,6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9,231,707.55
499,231,707.55
负债合计
2,923,530,958.09
2,923,530,958.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7,921,224.00
757,921,2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90,231,246.86
790,231,246.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8,328,783.78
78,328,783.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884,707,216.99
-884,707,21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741,774,037.65
741,774,037.65
2020 年年度报告
128 / 230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1,535,479.25
21,535,479.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763,309,516.90
763,309,51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3,686,840,474.99
3,686,840,474.99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
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对合同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减值准备,并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713.53
31,713.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97,221.75
997,221.75
流动资产合计
1,028,935.28
1,028,935.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818,208,652.73
4,818,208,652.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0 年年度报告
129 / 23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1,950,000.00
71,95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90,158,652.73
4,890,158,652.73
资产总计
4,891,187,588.01
4,891,187,588.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9,670,700.00
29,670,700.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513,439.98
513,439.98
应交税费
39,199.99
39,199.99
其他应付款
313,415,228.42
313,415,228.4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3,638,568.39
343,638,568.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0 年年度报告
130 / 2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43,638,568.39
343,638,568.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27,326,240.00
1,227,326,2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62,852,691.81
3,662,852,691.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42,629,912.19
-342,629,912.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4,547,549,019.62
4,547,549,019.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4,891,187,588.01
4,891,187,588.01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
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对合同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减值准备,并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3、9
营业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2020 年年度报告
131 / 23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25、15、9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5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5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5
哈尔滨秋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5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25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25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15
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9
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9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换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230000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赣 R-2013-011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该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
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018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230000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
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
2019 年 3 月 5 日,本公司子公司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600126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
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
2020 年年度报告
132 / 230
所得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23000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
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
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 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
限公司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对本民族的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北海
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9%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
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 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海市新拓科技有
限公司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对本民族的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北海
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9%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3,850.67
25,187.62
银行存款
20,393,143.90
74,873,291.92
其他货币资金
32,051,581.56
51,414,585.13
合计
52,468,576.13
126,313,064.6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33 / 230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2020 年年度报告
134 / 230
1 年以内
180,142,235.19
1 年以内小计
180,142,235.19
1 至 2 年
142,627,520.00
2 至 3 年
174,270,835.17
3 至 4 年
183,564,272.71
4 至 5 年
262,302,547.54
5 年以上
80,386,445.15
坏账准备
-599,211,845.52
合计
424,082,010.2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
例
(%
)
金额
计
提
比
例
(%
)
金额
比
例
(%
)
金额
计
提
比
例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45,6
68,81
8.50
53.
32
545,668,8
18.50
10
0
659,169,39
8.93
58.
87
544,260,5
68.45
82.
57
114,908,8
30.48
其中: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备
544,2
60,56
8.45
53.
32
545,668,8
18.50
10
0
659,169,39
8.93
58.
87
544,260,5
68.45
82.
57
114,908,8
30.48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77,6
25,03
7.26
46.
68
53,543,02
7.02
11.
21
424,082,0
10.24
460,523,79
9.35
41.
13
25,188,45
1.34
5.4
7
435,335,3
48.01
其中: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备
477,6
25,03
7.26
46.
68
53,543,02
7.02
11.
21
424,082,0
10.24
460,523,79
9.35
41.
13
25,188,45
1.34
5.4
7
435,335,3
48.01
2020 年年度报告
135 / 230
合计
1,023
,293,
855.7
6
10
0
599,211,8
45.52
58.
56
424,082,0
10.24
1,119,693,
198.28
10
0
569,449,0
19.79
50.
86
550,244,1
78.4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湖北天宝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258,930,626.22
258,930,626.22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3,049,993.86
183,049,993.86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北海市三合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26,798,225.67
26,798,225.67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湖北宝塔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21,270,000.00
21,270,000.00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北海市润瑞科技有
限公司
16,802,144.01
16,802,144.01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黄山市东晶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14,946,424.60
14,946,424.60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其他
23,871,404.14
23,871,404.14
100.00 资金困难,预计无
法收回
合计
545,668,818.50
545,668,818.50
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477,625,037.26
53,543,027.02
11.21
合计
477,625,037.26
53,543,027.02
11.21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36 / 230
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79,794,114.53
1,797,941.15
1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29,689,895.24
12,968,989.53
1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45,467,681.93
29,093,536.37
2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11,250,274.89
3,375,082.46
3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0,231,186.32
5,115,593.16
50
5 年以上
1,191,884.35
1,191,884.35
100
合计
477,625,037.26
53,543,027.0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544,260,5
68.45
39,050,109.69
37,082,299.5
3
559,560.11
545,668,818.
50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25,188,45
1.34
25,731,496.22
2,623,079.
46
53,543,027.0
2
合计
569,449,0
19.79
64,781,605.91
37,082,299.5
3
559,560.11
2,623,079.
46
599,211,845.5
2
注:本期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转入本项目核算,致使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2
至 3 年”金额大于上期末余额中 “1 至 2 年”部分。同时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
账准备”262.31 万元列示于本项目“其他变动”项。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37,082,299.53 债转股转回
合计
37,082,299.53
/
其他说明:
无
2020 年年度报告
137 / 230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59,560.1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600,210,006.52 元,占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8.6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455,579,343.91
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58,930,626.22
25.3
258,930,626.22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3,049,993.86
17.89
183,049,993.86
安徽省六二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5,025,577.69
5.38
5,502,557.77
安徽金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3,376,808.74
5.22
533,768.09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9,827,000.01
4.87
7,562,397.98
合计
600,210,006.52
58.66
455,579,343.91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959,054.95
87,273,137.29
商业承兑汇票
2,412,800.03
495,000.00
合计
20,371,854.98
87,768,137.29
2020 年年度报告
138 / 23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879,917.64
27.77
11,429,218.05
44.00
1 至 2 年
1,467,431.57
6.93
1,829,002.88
7.04
2 至 3 年
1,159,805.33
5.48
12,715,471.51
48.96
3 年以上
12,665,718.33
59.82
合计
21,172,872.87
100.00
25,973,692.44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深圳市南方创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7,820,000.00
3 年以上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江西博大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3 年以上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1,212,714.00
3 年以上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合计
12,032,714.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14,582,542.13 元,占预付账
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8.88%。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深圳市南方创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7,820,000.00
36.93
合同未执行完毕
江西博大精机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14.17
合同未执行完毕
大连万融科技有限公司
1,375,400.00
6.5
合同未执行完毕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1,212,714.00
5.73
合同未执行完毕
2020 年年度报告
139 / 230
江西普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74,428.13
5.55
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
14,582,542.13
68.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758,514.96
8,525,737.77
合计
4,758,514.96
8,525,737.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40 / 230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993,357.37
1 年以内小计
3,993,357.37
1 至 2 年
181,746,602.39
2 至 3 年
140,129,057.55
3 至 4 年
152,842,753.48
坏账准备
-473,953,255.83
合计
4,758,514.9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2,270,598.84
3,190,007.65
备用金
311,800.00
342,074.78
代扣代缴
115,316.77
248,094.34
往来款
1,487,921.90
2,966,608.74
保障金
3,199,041.00
3,199,041.00
借款
471,327,092.28
587,118,599.80
合计
478,711,770.79
597,064,426.31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
额
1,420,088.74
587,118,599.80
588,538,688.54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2020 年年度报告
141 / 230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245,069.11
1,925,049.21
3,170,118.32
本期转回
117,755,551.03
117,755,551.03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2,665,157.85
471,288,097.98
473,953,255.8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
或核
销
其他变
动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的其他应收
款
587,118,599.80
1,925,049.21
117,755,551.03
471,288,097.98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
收款
1,420,088.74
1,245,069.11
2,665,157.85
合计
588,538,688.54
3,170,118.32
117,755,551.03
473,953,255.8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左洪波
117,755,551.03 抵账
合计
117,755,551.03
/
2020 年年度报告
142 / 23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左洪波
借款
471,188,097.98
1 年以内、
1-2 年、2-3
年
98.43
471,188,097.98
哈尔滨市劳
动保障监察
局
保障金
2,799,041.00
4-5 年
0.58
1,399,520.50
七台河市劳
动保障监察
局
保障金
924,007.65
4-5 年
0.19
462,003.83
宾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
障局农民工
工资保障金
保证金
400,000.00
4-5 年
0.08
200,000.00
哈尔滨市路
灯工程安装
处
保证金
265,800.00
1 年以内、
4-5 年
0.06
90,246.48
合计
/
475,576,946.63
99.34
473,339,868.79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43 / 230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
准备/合同
履约成本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8,444,3
75.81
178,444,375.8
1
120,555,401.0
8
120,555,401.0
8
在产品
库 存 商
品
326,986,8
13.11
93,534,173
.13
233,452,639.9
8
377,115,568.1
7
101,615,082.7
7
275,500,485.4
0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合 同 履
约成本
委 托 加
工物资
190,833.4
1
190,833.41
51,450,698.11
51,450,698.11
自 制 半
成品
183,417,1
84.08
61,081,691
.92
122,335,492.1
6
150,630,682.3
6
53,975,133.26
96,655,549.10
发 出 商
品
99,324,40
2.78
74,590,915
.46
24,733,487.32
89,306,228.54
5,898,627.48
83,407,601.06
合计
788,363,6
09.19
229,206,78
0.51
559,156,828.6
8
789,058,578.2
6
161,488,843.5
1
627,569,734.7
5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01,615,082.77
5,977,470.80
14,058,380.44
93,534,173.
13
自制半成品
53,975,133.26
7,712,422.32
605,863.66
61,081,691.
92
发出商品
5,898,627.48
74,590,915.46
5,898,627.48
74,590,915.
46
2020 年年度报告
144 / 230
合计
161,488,843.51
88,280,808.58
20,562,871.58
229,206,780
.51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完 工 未
结算资产
7,973,701.98
7,973,701.98
4,942,527.55
4,942,527.55
合计
7,973,701.98
7,973,701.98
4,942,527.55
4,942,527.55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原因
建造合同形成的完工
未结算资产
7,973,701.98
资金困难、预期
无法收回
合计
7,973,701.98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45 / 230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20,614,239.65
合计
20,614,239.65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
16,022,024.35
16,678,387.03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19,489,113.96
预缴其他税款、社保
212,408.08
合计
16,234,432.43
36,167,500.99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0 年年度报告
146 / 230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
资单
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
准备
期末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
法下
其他
综合
其他
权益
宣告
发放
计提
减值
其他
2020 年年度报告
147 / 230
确认
的投
资损
益
收益
调整
变动
现金
股利
或利
润
准备
余额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湖
北
宝
塔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司
20,40
3,580.
85
-1,555
,947.1
2
18,84
7,633.
73
18,84
7,633.
73
北
海
市
龙
浩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4,11
0,706.
22
-885,9
51.39
73,22
4,754.
83
小计
20,40
3,580.
85
74,11
0,706.
22
-2,441
,898.5
1
18,84
7,633.
73
73,22
4,754.
83
18,84
7,633.
73
合计
20,40
3,580.
85
74,11
0,706.
22
-2,441
,898.5
1
18,84
7,633.
73
73,22
4,754.
83
18,84
7,633.
73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联营企业湖北宝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通城县人民法院((2021)鄂 1222 破 1
号)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预计收回投资的可能性极小、将对其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华公司”)与北海市龙浩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浩公司”)及龙浩公司股东田艳琼、任治国、郭权龙、马德柱签订《债
转股协议》,硕华公司以应收龙浩公司应收款原值 7,415.82 万元(已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3,707.91 万元)转为龙浩公司股权。各方约定依据国众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国
众联评报字(2019)第 200770 号)股权评估值作为转股价值,本次债转股后硕华公司持有龙浩公
司 21.14%股权,并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2020 年年度报告
148 / 23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
限合伙)
13,510,000.00
13,510,000.00
合计
13,510,000.00
13,51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813,066,792.03
912,100,820.8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813,066,792.03
912,100,820.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
物
专用设备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计
2020 年年度报告
149 / 230
一 、
账 面
原
值:
1
.期初
余额
503,179,278.
78
388,479,289.0
5
665,861,110.
39
7,237,597.
81
4,810,086.6
0
1,569,567,362.
63
2
.本期
增 加
金额
637,583.49
4,525,435.87
11,050,500.9
1
398,573.1
0
146,072.22
16,758,165.59
(
1)购
置
6,833,507.45
398,573.1
0
146,072.22
7,378,152.77
(
2)在
建 工
程 转
入
637,583.49
4,525,435.87
4,216,993.46
9,380,012.82
(
3)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期
减 少
金额
6,342,589.11
2,833,333.37
760,597.5
0
122,287.15
10,058,807.13
(
1)处
置 或
报废
2,833,333.37
760,597.5
0
122,287.15
3,716,218.02
其
转 入
在 建
工程
6,342,589.11
6,342,589.11
4
.期末
余额
503,816,862.
27
386,662,135.8
1
674,078,277.
93
6,875,573.
41
4,833,871.6
7
1,576,266,721.
09
二 、
累 计
折旧
1
.期初
132,482,638.
16
169,855,178.4
3
276,876,117.
36
5,811,467.
52
4,803,517.3
8
589,828,918.85
2020 年年度报告
150 / 230
余额
2
.本期
增 加
金额
23,794,294.3
7
29,871,453.51
49,186,183.5
5
334,077.2
7
48,690.74
103,234,699.44
(
1)计
提
23,794,294.3
7
29,871,453.51
49,186,183.5
5
334,077.2
7
48,690.74
103,234,699.44
3
.本期
减 少
金额
3,729,536.03
2,691,666.68
296,741.1
3
112,992.80
6,830,936.64
(
1)处
置 或
报废
2,691,666.68
296,741.1
3
112,992.80
3,101,400.61
其
转 入
在 建
工程
3,729,536.03
3,729,536.03
4
.期末
余额
156,276,932.
53
195,997,095.9
1
323,370,634.
23
5,848,803.
66
4,739,215.3
2
686,232,681.65
三 、
减 值
准备
1
.期初
余额
31,710,451.67
35,927,171.2
3
67,637,622.90
2
.本期
增 加
金额
7,060.12
9,638,123.51
150,140.43
1,191.96
9,796,516.02
(
1)计
提
7,060.12
9,638,123.51
150,140.43
1,191.96
9,796,516.02
3
.本期
减 少
金额
466,891.51
466,891.51
2020 年年度报告
151 / 230
(
1)处
置 或
报废
466,891.51
466,891.51
4
.期末
余额
7,060.12
40,881,683.67
36,077,311.6
6
1,191.96
76,967,247.41
四 、
账 面
价值
1
.期末
账 面
价值
347,532,869.
62
149,783,356.2
3
314,630,332.
04
1,026,769.
75
93,464.39
813,066,792.03
2
.期初
账 面
价值
370,696,640.
62
186,913,658.9
5
353,057,821.
80
1,426,130.
29
6,569.22
912,100,820.8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64,969,082.53 已达使用状态、尚未做竣工结算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52 / 230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6,211,792.39
49,554,730.19
工程物资
189,206,245.43
175,982,786.54
合计
245,418,037.82
225,537,516.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蓝宝石加工等
设备
555,813.27
555,813.27
1,089,782.82
1,089,782.82
七台河厂区
9,507,997.94
9,507,997.94
9,517,978.99
9,517,978.99
单晶炉
23,675.39
23,675.39
23,675.39
23,675.39
环境系统污水
处理站
554,750.00
554,750.00
554,750.00
554,750.00
库房
237,864.08
237,864.08
237,864.08
237,864.08
3D 热弯机项
目
6,870,587.64
6,870,587.64
6,870,587.64
6,870,587.64
多色系氧化锆
陶瓷项目
32,948,164.69
32,948,164.69
31,260,091.27
31,260,091.27
双轴减薄机、
方片倒角机等
设备
5,512,939.38
5,512,939.38
合计
56,211,792.39
56,211,792.39
49,554,730.19
49,554,730.19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年度报告
153 / 230
项目名称
预算
数
期初
余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
其他
减少
金额
期末
余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
)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
)
资金
来源
蓝宝石加
工等设备
751,1
00.00
1,089,7
82.82
76,902.
65
610,872.
20
555,813.2
7
15
5.
33
100
%
自 有
资金
七台河厂
区
540,0
00,00
0.00
9,517,9
78.99
89,622.
64
99,603
.69
9,507,997
.94
1.
76
1.7
6%
自 有
资金
单晶炉
7,771,
600.0
0
23,675.
39
6,671,5
97.44
6,671,59
7.44
23,675.39
86
.1
5
86.
15
%
自 有
资金
3D 热弯机
项目
150,
000,
000.
00
6,870,5
87.64
6,870,587
.64
4.
58
4.5
8%
自 有
资金
多色系氧
化锆陶瓷
项目
96,00
0,000.
00
31,260,
091.27
1,688,0
73.42
32,948,16
4.69
34
.3
2
30
%
自 有
资金
合计
79,45
22700
.00
48,762,
116.11
8,526,1
96.15
7,282,46
9.64
99,603
.69
49,906,23
8.93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54 / 23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工 程
物资
203,475,57
2.72
14,269,327.2
9
189,206,245.4
3
190,523,713.1
8
14,540,926.6
4
175,982,786.5
4
合计
203,475,57
2.72
14,269,327.2
9
189,206,245.4
3
190,523,713.1
8
14,540,926.6
4
175,982,786.5
4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特许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8,221,588.91 239,879,199.46 8,930,578.12 10,027,268.73 397,058,635.22
2.本期增加
金额
56,192,086.37
223,893.80
56,415,980.17
(1)购置
4,245,283.00
223,893.80
4,469,176.80
(2) 内 部
研发
51,946,803.37
51,946,803.37
(3) 企 业
合并增加
2020 年年度报告
155 / 230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38,221,588.91 296,071,285.83 9,154,471.92 10,027,268.73 453,474,615.3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2,784,118.90
41,139,518.03 1,254,818.27
4,171,733.14
89,350,188.34
2.本期增加
金额
11,530,590.72
21,821,398.11
136,027.70
1,356,096.20
34,844,112.73
(1)计提
11,530,590.72
21,821,398.11
136,027.70
1,356,096.20
34,844,112.73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4,314,709.62
62,960,916.14 1,390,845.97
5,527,829.34 124,194,301.0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83,906,879.29
233,110,369.69 7,763,625.95
4,499,439.39 329,280,314.32
2.期初账面
价值
95,437,470.01 198,739,681.43 7,675,759.85
5,855,535.59 307,708,446.8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1.4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56 / 2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
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
资产
转入当期损
益
项 目
1
11,367,263
.04
-26,666.90
11,340,596.14
-0.00
项 目
2
11,936,427
.10
-32,118.21
11,904,308.89
-0.00
项 目
3
3,242,899.
77
-34,302.62
3,208,597.15
-
项 目
4
5,277,135.
77
-40,501.12
5,236,634.65
-0.00
项 目
5
2,467,199.
56
-40,474.90
2,426,724.66
-
项 目
6
1,560,534.
81
-34,973.13
1,525,561.68
0.00
项 目
7
1,522,665.
95
5,737,856.52
7,260,522.47
项 目
8
1,349,354.
00
-33,319.69
1,316,034.31
-
项 目
9
1,588,800.
05
-31,173.14
1,557,626.91
0.00
项 目
10
2,614,351.
78
-28,164.73
2,586,187.05
-
项 目
11
938,304.92
1,320,485.24
2,258,790.16
项 目
12
3,249,144.
54
-75,582.56
3,173,561.98
-
项 目
13
3,836,831.
39
-71,266.89
3,765,564.50
-
项 目
14
1,390,200.
68
-55,053.48
1,335,147.20
-
项 目
15
1,592,235.46
1,592,235.46
项 目
16
762,043.07
762,043.07
项 目
17
2,813,623.52
2,813,623.52
2020 年年度报告
157 / 230
项 目
18
4,940,124.20
4,940,124.20
项 目
19
1,550,254.40
1,550,254.40
项 目
20
622,117.15
622,117.15
项 目
21
135,287.94
135,287.94
项 目
22
214,491.40
214,491.40
项 目
23
1,118,070.52
1,118,070.52
项 目
24
2,451,322.26
2,451,322.26
项 目
25
791,420.22
791,420.22
项 目
26
4,582,350.53
4,582,350.53
-
项 目
27
3,735,740.80
3,735,740.80
-
项 目
28
7,353,779.51
7,353,779.51
-
项 目
29
9,136,662.85
9,136,662.85
-
项 目
30
831,921.39
831,921.39
-
项 目
31
1,826,951.92
1,826,951.92
-
项 目
32
746,155.93
746,155.93
-
项 目
33
995,814.37
995,814.37
-
项 目
34
1,408,987.09
1,408,987.09
-
项 目
35
3,278,878.42
3,278,878.42
-
项 目
36
3,312,279.62
3,312,279.62
-
项 目
37
2,246,220.81
2,246,220.81
-
项 目
38
1,432,346.
77
1,432,346.77
项 目
1,212,875.
1,212,875.70
2020 年年度报告
158 / 230
39
70
项 目
40
774,867.26
774,867.26
项 目
41
805,265.99
805,265.99
项 目
42
1,832,377.
53
2,192,200.70
4,024,578.23
项 目
43
1,691,575.
05
2,206,943.49
3,898,518.54
项 目
44
1,297,293.18
1,297,293.18
-
项 目
45
1,345,753.95
1,345,753.95
-
项 目
46
1,316,585.69
1,316,585.69
-
项 目
47
1,278,332.09
1,278,332.09
-
项 目
48
1,466,014.94
1,466,014.94
-
项 目
49
31,935.56
31,935.56
-
项 目
50
9,372.74
9,372.74
-
项 目
51
13,529.44
13,529.44
-
项 目
52
393,234.92
388,271.55
781,506.47
-
项 目
53
545,650.91
388,271.51
933,922.42
-
项 目
54
1,373,818.
16
580,427.74
1,954,245.90
-
项 目
55
354,719.04
261,293.31
616,012.35
-
项 目
56
274,323.27
807,267.25
1,081,590.52
-
项 目
57
152,675.92
152,675.92
-
项 目
58
959,978.71
3,834.57
963,813.28
-
项 目
59
881,667.14
229,189.07
1,110,856.21
-
项 目
60
955,566.55
262,060.69
1,217,627.24
-
2020 年年度报告
159 / 230
项 目
61
228,770.22
228,770.22
-
项 目
62
258,211.70
258,211.70
-
项 目
63
253,036.37
253,036.37
-
项 目
64
251,785.63
251,785.63
-
项 目
65
289,175.22
289,175.22
-
项 目
66
95,553.61
95,553.61
-
项 目
67
107,113.47
107,113.47
-
项 目
68
318,243.51
318,243.51
-
项 目
69
348,453.57
348,453.57
-
项 目
70
357,182.67
357,182.67
-
项 目
71
310,146.85
310,146.85
-
项 目
72
238,265.42
238,265.42
-
项 目
73
323,352.33
323,352.33
-
合计
65,829,380
.36
80,612,021.7
3
51,946,803.3
7
55,835,843.4
6
38,658,755.26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
处置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
公司
2,147,431,
727.16
2,147,431,
727.16
合计
2,147,431,
727.16
2,147,431,
727.16
2020 年年度报告
160 / 230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
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江西新航科技
有限公司
1,847,114,798.78 300,316,928.38
2,147,431,727.16
合计
1,847,114,798.78 300,316,928.38
2,147,431,727.16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本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含在内,调整资产组的
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
是否发生减值。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
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③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
完善,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
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⑤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2)关键参数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关键参数
预测期
预测期
增长率
稳定期增
长率
利润率
折现率(加权平均
资本成本)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
司资产组
2021 年-2025 年(后
续为稳定期)
如下文
4.9%
根据预测的收
入、成本、费用
等计算
11.09%
根据新航科技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
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
2020 年年度报告
161 / 230
行预测。新航科技主要产品为精雕机、抛光机、研磨机等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目前订单情况及管理层判断,销售额逐期增加后趋于稳定。新航科技 2021 年至 2025 年预计
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24.72%、6.10%、5.43%、5.13%、4.9%,稳定期采用保守估计增长率为
0。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
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东鼎路桥房屋装
修款
14,665.27
14,665.27
建材勘察院大尺
寸配套项目
14,000.00
12,000.00
2,000.00
龙泽建筑综合楼
111和201会议室
装修
26,364.46
22,598.31
3,766.15
建材勘察院大尺
寸扩建项目
29,166.78
24,999.94
4,166.84
秋冠房屋维修工
程
2,420,362.35
1,383,064.20
1,037,298.15
东莞净化车间施
工费用
176,152.76
95,343.12
80,809.64
东莞装修费用
26,586.00
15,192.00
11,394.00
加工二车间三、
四楼地面钢板安
装工程
242,203.96
100,222.39
141,981.57
综合楼、培训中
心、宿舍楼、食
堂、南办公楼等
部分改造装修工
程摊销
412,792.87
170,810.71
241,982.16
秋冠一、二、三
车间地下室水磨
石地面工程
137,002.38
65,761.20
71,241.18
2020 年年度报告
162 / 230
秋冠展厅装修工
程
712,231.27
328,722.24
383,509.03
五车间梁加固工
程
408,300.42
144,105.96
264,194.46
废水处理站地沟
及管道工程
54,068.98
54,068.98
室内彩钢厂房工
程
56,995.79
56,995.79
设备暂存仓库工
程
64,697.18
64,697.18
水井
14,832.69
14,832.69
取暖费
1,345,084.05
2,011,863.92
2,015,705.37
1,341,242.60
消防工程
1,383,826.40
299,829.01
1,083,997.39
3、4 车间消防改
造 工 程 ( 大 地 消
防)
535,371.15
123,547.20
411,823.95
车间室内监控工
程
275,415.53
91,805.16
183,610.37
合计
8,074,704.76
2,287,279.45
5,098,966.72
5,263,017.49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坏账准备
982,845,824.06
169,717,965.66 1,029,697,187.99
185,732,104.87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
值)
91,005,784.21
14,249,682.41
115,304,301.03
18,533,126.08
递延收益
129,405,375.71
22,198,366.36
135,083,561.73
23,307,934.2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6,967,247.41
13,124,327.61
43,244,677.80
7,086,290.57
存货(跌价准备)
229,206,780.51
30,087,527.39
161,488,843.51
24,223,326.53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14,269,327.29
2,143,480.08
14,540,926.64
2,186,900.3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973,701.98
717,633.18
合计
1,531,674,041.17
252,238,982.69 1,499,359,498.70
261,069,682.6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63 / 23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102,838,757.40
15,425,813.61
111,642,930.33
16,746,439.55
合计
102,838,757.40
15,425,813.61
111,642,930.33
16,746,439.5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159,214,096.36
坏账准备
90,343,649.01
130,918,599.80
递延收益
48,901,131.14
48,110,258.42
商誉减值损失
2,147,431,727.16
1,847,114,798.7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4,379,217.93
5,531,584.20
合计
2,470,269,821.60
2,031,675,241.2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5
159,214,096.36
2020 年亏损
合计
159,214,096.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工程款
44,775,082.31
44,775,082.31
44,195,095.91
44,195,095.91
设备款
38,499,536.21
38,499,536.21
39,975,503.98
39,975,503.98
2020 年年度报告
164 / 230
合计
83,274,618.52
83,274,618.52
84,170,599.89
84,170,599.89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02,779,868.00
808,959,868.00
抵押借款
205,779,990.00
保证借款
5,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计
813,559,858.00
808,959,868.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流借字第 320022020011010030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景德镇市中天水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5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 月 9 日,贷款利率为本合同
签署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上浮 30%,即 5.655%。
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高保字第 B32002202001100005 号、B32002202001100001 号的
《保证合同》,由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郑文军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8 年)字第 038052 号的《人民
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为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1,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用于归还哈尔滨
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编号为 2019 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8
年)字第 022653 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 1,300.00 万元,贷款利率为本合同签订日定价
基础利率加 200Bps。
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保证担保合同 2018 年版字第 038002 号、038103 号、038151 号的《保
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抵押合同(1.0 版,2013 年)-2018 年修订版字第 037953 号《抵押合
同》,以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中河村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黑
(2017)七台河市不动产权 0004542 号、0004543 号、0004544 号、0004545 号、0004546 号)进
行抵押,建筑面积分别为 8910.51 平方米、36.27 平方米、6446.78 平方米、236.43 平方米、18958.1
平方米,设定抵押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334.90 万元、1.36 万元、242.31 万元、8.89 万元、712.54 万
元。
(3)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8 年)字第 037952 号的《人民
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10,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该笔贷款用于
2020 年年度报告
165 / 230
归还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编号为 2019 信银哈人民币流动资金
贷款合同(2018 年)字第 022654 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 10,000.00 万元;贷款利率为
定价基础利率上浮 2%。
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保证担保合同(2018)年版字第 037802 号、038001 号、038051 号的
《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抵押合同(1.0 版,2013 年)-2018 年修订版字第 038101 号的《抵押
合同》,以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中河村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黑
(2017)七台河市不动产权 0004542 号、0004543 号、0004544 号、0004545 号、0004546 号)进
行抵押,建筑面积分别为 8910.51 平方米、36.27 平方米、6446.78 平方米、236.43 平方米、18958.1
平方米,设定抵押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2,576.18 万元、10.49 万元、1,863.87 万元、68.36 万元、5,481.10
万元。
(4)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贷款,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5%计息。
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1 号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哈尔
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8,572.00 万元的保证金质押担保。
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2 号、担保 03 号、担保 04 号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褚淑霞、左洪波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补字第 000024-1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为
(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授信额度合同》进行的变更:对授信敞口额度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 20,000 万元,追加 4,580.00 万元的房产、土地进行抵押。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最抵字第 000024-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座位于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
2015002743 号、2015002744 号)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分别为 7330.13 平方米、9076.05 平方
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766.56 万元、2,296.24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
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第 0304024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29380.18 平方米,评估价
值为 537.66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对所担保
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20,000.00 万元,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提供抵押。
并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
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进行补充;编号为(2018)
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
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编号(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
保 06-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
保 06-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1 号、担保 06-2 号的《最高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166 / 230
抵押合同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4 号的《最高
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的《最高额抵押
合同》及编号(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担保 06-1 号、担保 06-2 号、担保 06-3 的《最高额
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及变更;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
保 06-5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6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担保 06-1 号、担保 06-2 号、
担保 06-3 号、担保 06-4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及变更,变更了存货抵
押具体名称和价值,变更后存货抵押金额为 20,241.25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新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9,800.00
万元贷款,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计息。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担保 0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
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为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存货抵押金额为 20,005.46 万元,所担
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5,296.00 万元,主合同包括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 2015
年 12 月 8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15)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2016 年 12 月 12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2017 年 3 月 13 日
所签订的编号为(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2》、2018 年 12 月 10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2018)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及其修订或补充
(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根据编号为 2018 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担保 08 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出质人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评估价值 45,296.00 万元,数量为 300 万股。主合同包括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
同),此合同生效之前已经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
额字第 000045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的《授信额度
合同》、编号为(2015)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编号为(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为(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
协议 2》、编号为(2018)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其合同项下的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 45,296.00 万元,也在本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根据编号为 2018 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担保 09 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出质人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共
2,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数量为2000万股。主合同包括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
同),此合同生效之前已经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
额字第 000045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的《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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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为(2015)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编号为(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为(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
协议 2》、编号为(2018)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其合同项下的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 45,296.00 万元,也在本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根据编号为 2018 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担保 10 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出质人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共
1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数量为 100 万股。主合同包括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
同),此合同生效之前已经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
额字第 000045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的《授信额度
合同》、编号为(2015)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编号为(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为(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
协议 2》、编号为(2018)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其合同项下的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 45,296.00 万元,也在本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的《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签订的编号为(2017)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24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实际发放借款本金 199,933,868.00 元。截止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已由欠款 199,933,868.00
元调整为 197,789,868.00 元予以展期,以展期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
利率上浮 10%计息,具体执行如下:①金额 14,100,000.00 元,展期期限 307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0 年 1 月 8 日;②金额 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300 天,借
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③金额 34,750,000.00 元,展期
期限295天,借款合同到期日2019年3月27日,展期到期日2020年1月16日;④金额 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294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0 年 1 月 15 日;⑤金
额 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293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0 年 1
月 14 日;⑥金额 18,513,000.00 元,展期期限 292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
到期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⑦金额 8,626,868.00 元,展期期限 266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⑧金额 17,550,000.00 元,展期期限 181 天,借款合同
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按季结息,若未按展期约定期限、约
定用途使用贷款予以罚款,未按展期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
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补 1 的《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
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进行变更:根据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 LPR1-5 年期限档次加 202.5 个基点(BP)确定贷款利率;剩余贷款本金 16,877.99 万元按
以下约定还本付息:①金额 14,100,000.00 元,展期期限 672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27 日;②金额 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665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20 日;③金额 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660 天,
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15 日;④金额 34,750,000.00 元,展
期期限 659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14 日;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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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50,000.00 元,展期期限 658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13 日;⑥金额 15,679,900.00 元,展期期限 657 天,借款合同到期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展期
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12 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贷款剩余金额为 168,779,868.00 元。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补 2 的《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
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进行变更:①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21 日为付息日;2020 年第一季度利息延递至 2020 年二季度合并偿还。②担保人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
洪波、褚淑霞知悉并同意本补充协议内容,将继续承担抵、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补 3 的《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
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及编号为(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补 1、(2019)哈银展字第 000001 号-补 2《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补充协议》进行变更:①按季
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21 日为付息日;②2020 年第一、二季度利息延递至 2020
年三季度合并偿还。
(5)根据编号为 2018 贷 00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
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24,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本贷款用于偿还编号 2016 贷 1118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7 展
1207 的展期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欠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编号为 2018 保 001 号、2018 保 003 号、2018 保 004 号的《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 2018 抵 001 号的《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
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字第 2015001362 号、2015001365
号、2015001361 号、2015001360 号、2015001364 号、2015001363 号、2015001359 号)提供抵押
担保,建筑面积分别为 6205.81 平方米、2708.09 平方米、1205.42 平方米、6213.41 平方米、9614.40
平方米、6213.41 平方米、6240.92 平方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578.14 万元、626.92 万元、251.45
万元、1,580.07 万元、2,499.74 万元、1,580.07 万元、1,587.07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宾县宾西经济
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第 0304022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84320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1,517.76 万元。
根据编号为 2018 抵 002 号的《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
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 2015001357 号、2015001367
号、2015001366 号、2015001368 号、2015001358 号、2015001369 号)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
分别为 957.24 平方米、2089.77 平方米、1941.56 平方米、2133.34 平方米、5212.12 平方米、8562.66
平方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43.11 万元、355.26 万元、448.89 万元、493.23 万元、1,322.84 万元、
1,905.19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
第 0304021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42018.50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747.93 万元。
根据编号为 2018 质 001 号的《股权质押合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持
有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56,000 万元股权数额(占比 100%)提供质押担保。
2018 年 12 月 14 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传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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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通知书,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收到黑龙江高院的民事判决书((2018)黑民初 43 号),判决
如下:
①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北新支行借款本金 2.4 亿元及利息(其中,合同期内利息,以本金 2.4 亿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止,按年利率 5.8725%计算;逾期利息,以本金 2.4 亿元为
基数,自 2018 年 10 月 13 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5.8725%上浮 50%计算);奥瑞
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偿部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有权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抵押的黑(2018)宾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0290、0000293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质押的(松北市监)股质登
记设字[2018]第 4 号、
(七)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 11 号、
(粤莞)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 1800241786
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项下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因与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哈尔滨
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黑民初 43 号民事判决,并提起上诉,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 180 号),判决变更如下:
①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江西新航
科技有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对未清偿的债务
(不包括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2 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芜湖华融委托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松北支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剩余金额 19,4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5 号、华融新兴-2017-028-006 号的《保证合同》,由奥瑞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3 号的《动产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专用
设备、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4 号的《股权质押合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其合法享有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 2018 年 9 月 20 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京 02 民初 131
号),因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未正常履行《民事调解书》相关约定支付条款;冻结哈尔
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 6 号的房产及土地。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9-007 的《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如下:①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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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利息 450 万元(该部分为应付的 2018 年 2 季度利息),2019 年 7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19 年 10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 年 4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 年 7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不低于 15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20 年 10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不低于 15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2019 年 7 月 30 日
前(含当日),向芜湖华融清偿本金 14400 万元(含本数)及相应利息。以上利息均按年利率 9%
计算。②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应向芜湖华融每季度支付 100 万元宽限补偿金;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应向芜湖华融每季度支付当期剩余债权本金余额 0.5%的宽限补偿金。
③应向芜湖华融支付实现债权费用的一半计 808,762.50 元(该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
1,250,050.00 元,保全费用 5,000.00 元,保全担保费 362,475.00 元,合计 1,617,525.00 元)。
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9-0034 的《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华融新兴-2019-007 的《执
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利息均按 7%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开始执行,如未按照原协议约定
的还款数额及期限偿还债务之日起,仍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利率偿还相应债务。
根据编号为(2019)京 02 执 114 号之一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
下:①冻结、划拨六被执行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
波、褚淑霞、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华融新兴
-2017-028-002《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华融新兴-2017-028-004《股权质押合同》、华融新兴
-2017-028-005 号《保证合同》、华融新兴-2017-028-006 号《保证合同》、华融新兴-2017-028-003
号的《动产抵押合同》及相对应的抵押登记执行的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已支付的款项可折抵相应款项;②冻结、划拨六被执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③采取上述措施后
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六被执行人哈尔滨
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根据编号为(2020)京 02 执恢 252 号《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
结本院(2018)京 02 民初 131 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7)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16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6,000.00 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用于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
金;贷款年利率为 6.09%。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保)字第 2008-00016-01 号、2008-00016-02 号、
2008-00016-03 号、2008-00016-04 号、2008-00016-05 号的《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左昕、魏煜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抵)字第 2008-00016 号《抵押合同》,由哈尔滨奥瑞德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机器设备、专用设备及土地为此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16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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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协议)》:①原合同借款本金为 6,000.00 万元,实际发放 5,995.00 万元,哈尔滨奥瑞德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人)已按原合同约定还款 489.00 万元本金,此次期限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
5,506.00 万元;②原合同约定期限为 12 个月(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调整后,
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③贷款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全部调整为按
最近一次公布的 1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计算,执行年利率 6.65%;④还款方
式为按季付息,分次还本,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2020 年 2 月起所欠利息及产生的复息。
2021 年 3 月偿还 279 万元贷款本金,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⑤抵押人及保证人同意继续按照
原担保合同约定对调整后的主合同提供担保;⑥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补充协议约定的贷款期限届
满后三年,保证责任及保证范围按原保证合同执行。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17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2,635.00 万元贷款,贷
款期限为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为 6.09% 。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保)字第 2008-00017-01 号、2008-00017-02 号、
2008-00017-03 号、2008-00017-04 号、2008-00017-05 号的《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左昕、魏煜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抵)
字第 2008-00017 号的《抵押合同》,以哈尔滨秋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哈尔滨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路1377号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哈房权证松字第20163478号、20163156
号)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分别为 1,966.69 万元、1,782.68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哈尔滨市松北
区规划 209 路东、规划 207 路以西,规划 197 路以北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为:哈国用(2016)
第 09014847 号)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为 1,565.24 万元。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1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延
期协议)》约定:①原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2,635.00 万元,已按合同约定还款 113.00
万元本金,此次期限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为 2,522.00 万元;②原合同约定期限为 12 个月(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调整后,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
③执行两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40%;④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分次还本,自 2019 年 11 月起每月偿
还 20 万元贷款本金,直至本笔贷款本息结清;⑤抵押人及保证人同意继续按照原担保合同的约定
对调整后的主合同提供担保;⑥抵押人及保证人担保期限为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三
年,担保责任及担保范围按原担保合同执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贷款剩余金额为 79,990.00
元,于报告报出日已偿还完。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2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龙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4,000.00 万元贷款,贷
款期限为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为 6.09%。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保)字第 2008-00021-01 号、2008-00021-02 号、
2008-00021-03 号、2008-00021-04 号、2008-00021-05 号的《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左洪波、褚淑霞、左昕、魏煜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抵)字第 2008-00021 号的《抵押合同》,由哈尔滨秋冠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此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贷)字第 2008-0002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2020 年年度报告
172 / 230
(延期协议)》,①原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实际发放 3,995.00 万元,
已按原合同约定还款 231.00 万元本金,此次期限调整后借款本金余额为 3,764.00 万元;②原合同
约定期限为 12 个月(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调整后,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③贷款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全部调整为按最近一次公布的 1 年期以
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计算,执行年利率 6.65%;④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次还本,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2020 年 2 月起所欠利息及产生的复息。2021 年 3 月偿还 185 万元
贷款本金,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⑤抵押人及保证人同意继续按照原担保合同的约定对调整
后的主合同提供担保;⑥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三年,保证责任
及保证范围按原保证合同执行。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434,00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北新支行
240,000,000.00
5.8725
2018年10月12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1962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分行(芜湖华
融委贷)
194,000,000.00
9.00
2018年5月25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4.00
合计
434,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1,290,000.00
2020 年年度报告
173 / 230
银行承兑汇票
32,043,608.63
119,026,384.15
合计
32,043,608.63
120,316,384.1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333,362,624.51
257,127,903.07
应付设备款
98,883,867.54
130,098,670.80
应付工程款
13,974,531.62
16,095,466.01
应付服务款
3,423,383.68
27,000,000.00
应付其他款
7,700,843.68
36,424,314.93
合计
457,345,251.03
466,746,354.8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北恒博精细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44,580,718.46 合同未执行完毕
上海新安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37,278.85 合同未执行完毕
合计
47,517,997.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174 / 230
预收销售款
12,456,779.96
11,785,794.98
合计
12,456,779.96
11,785,794.98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8,516,324.16
113,618,585.47
113,850,388.65
28,284,520.9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6,487,684.30
1,125,686.95
1,178,167.32
6,435,203.93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35,004,008.46
114,744,272.42
115,028,555.97
34,719,724.9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18,243,961.08
100,802,218.31
105,731,811.13
13,314,368.26
二、职工福利费
738,359.40
1,243,110.75
684,195.15
1,297,275.00
三、社会保险费
1,414,501.86
4,948,441.49
5,880,893.60
482,049.75
其中:医疗保险费
854,231.63
4,501,845.65
5,353,108.68
2,968.60
工伤保险费
479,017.02
57,157.04
57,183.18
478,990.88
生育保险费
81,253.21
389,438.80
470,601.74
90.27
四、住房公积金
7,902,650.20
4,847,497.88
600,237.08
12,149,91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216,851.62
1,777,317.04
953,251.69
1,040,916.9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28,516,324.16
113,618,585.47
113,850,388.65
28,284,520.9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年度报告
175 / 230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300,134.09
1,088,138.01
1,139,716.45
6,248,555.65
2、失业保险费
187,550.21
37,548.94
38,450.87
186,648.28
合计
6,487,684.30
1,125,686.95
1,178,167.32
6,435,203.9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54,234.40
26,924,287.65
消费税
1,488,011.80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43,362,155.35
150,629,152.66
个人所得税
147,645.68
321,156.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11.72
47,642.83
教育费附加
1,627.03
17,999.03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84.69
11,999.36
其他
1,272,689.47
453,518.20
合计
144,842,148.34
179,893,768.12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192,599,648.75
88,821,356.2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75,536,413.55
667,239,562.44
合计
768,136,062.30
756,060,918.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76 / 23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2,255,389.77
351,172.25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80,344,258.98
88,470,183.98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利息
合计
192,599,648.75
88,821,356.23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
支行
49,231,335.67 资金紧张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124,605,222.22 资金紧张资金紧张
合计
173,836,557.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367,174,614.31
258,496,053.11
押金及保证金
166,700.00
3,500.00
代收款
221,317.00
321,318.90
备用金
199,101.88
非金融机构借款
192,596,509.14
376,488,048.43
其他
15,377,273.10
31,731,540.12
合计
575,536,413.55
667,239,562.4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年度报告
177 / 230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88,439,230.61 资金紧张
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
63,938,788.02 资金紧张
鄂尔多斯市达瑞祥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141,304,311.32
合计
293,682,329.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0,000,000.00
44,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44,000,000.00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1,619,381.40
1,532,153.35
合计
1,619,381.40
1,532,153.35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178 / 230
质押借款
176,959,934.23
184,960,000.00
抵押借款
3,000,000.00
保证借款
6,000,000.00
合计
185,959,934.23
184,96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流借字第 320022020011610030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贷款利率为本合同签署前一工作日适用
的 1-3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15%加 345Bp,即 7.60%。
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高保字第 B32002202001160001 号、B32002202001160002 号的《保
证合同》,由郑文军、胥军燕、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高抵字第 D32002202001160001 号的《抵押合同》,以江西新航科技
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昌江区鲇鱼山金桥村 206 国道以西的工业用地(权属证书编号:赣(2019)
景德镇市不动产权第 0038732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48897.47 平方米,评估总价 1,002.40 万
元。
(2)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流借字第 320022020011610030002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贷款利率为本合同签署前一工作日适用
的 1-3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15%加 345Bp,即 7.60%。
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高保字第 B32002202001160003 号、B32002202001160004 号的《保
证合同》,由哈尔滨奥再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郑文军、胥军燕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根据编号为 2015 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
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 60,000 万元的并购交易支付贷款,专项用于
收购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贷款期间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
根据编号为(2015)哈银最保字第 S13 号、(2015)哈银最保字第 S13-1 号、(2015)哈银最保字
第 S13-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为主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110,000.00 万元,主合同包括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新区支行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所签
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
根据编号为(2015)哈银最权质字第 S13 号《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持有江西新航科技有限
公司 5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评估价值为 153,0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对编号 2015 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进行的变更:该项贷款借款期限变更为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并在 2017 年 4 月偿还本金 4,00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偿还本金 6,000.00 万元,2018
2020 年年度报告
179 / 230
年 4 月偿还本金 4,000.00 万元,2018 年 12 月偿还本金 10,000.00 万元;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实际偿还本金 4,00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偿还本金 6,000.00 万元,2018
年 9 月偿还本金 4,0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2》对(2015)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及编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进行的
变更:24,000.00 万元及新增贷款 17,496.00 万元的并购贷款按以下计划偿还本金,剩余 18,504.00
万元并购贷款的还款计划待放款前另行约定。
其中 24,0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分别在 2017 年 4 月偿还
本金 4,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偿还本金 6,000 万元,2018 年 4 月偿还本金 4,000 万元,2018 年
12 月偿还本金 10,000 万元;其中 17,496.00 万元贷款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分别在 2018 年 4 月偿还本金 2,000.00 万元,2018 年 12 月偿还本金 2,000.00 万元,2019
年 4 月偿还本金 2,000.00 万元,2019 年 12 月偿还本金 2,000.00 万元,2020 年 4 月偿还本金 9,496.00
万元;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实际偿还本金 2,0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对编号(2015)哈银并
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及(2017)
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2》进行变更:①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0%计
息;②先期提款的 24,000.00 万元借款期限变更为三年,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将来发生
的每笔借款期限均为三年;③本公司子公司已偿还并购贷款本金 16,000.00 万元,对未偿还的并购
贷款本金 25,496.00 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还款 200.00 万元,2019 年 4 月还款 1,800.00 万元,2019
年 12 月还款 3,000.00 万元,2020 年 4 月还款 20,496.00 万元;④质押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将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⑤保证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继续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实际偿还本金 200.00 万元,2019 年 4 月偿还本金
1800.00 万元,2019 年 12 月偿还本金 8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最应收质字第 000001 号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将哈尔滨秋冠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销售产生的债权为主合同提供质押,主合同包括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
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45,296.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应质登字第 000001 号的《质押登记协议》,将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的应收账款(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65,571,749.00 元质押给广发银行哈尔滨新区
支行,后又追加对东莞市中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10,486,457.00 元。
根据编号为(2019)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4》对编号(2018)哈银并贷
字第 S13 号的《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进行变更:①根据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LPR5
年以上档次加 59 个基点(BP)确定贷款利率;②剩余并购贷款本金 22,696.00 万元按约定还本付
2020 年年度报告
180 / 230
息:并购贷款投放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本金余额 8,700.00 万元(对应合同编号(2015)哈银并
贷字第 S13 号/(2016)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2019 年 12 月还款 700.00 万元,2020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400.00 万元、600.00 万元、1,000.00 万元,2021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2020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1,0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并购贷款投放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本金余额 13,996.00 万元(对
应合同编号(2017)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2020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300.00 万元、400.00
万元、800.00 万元,2021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1,100.00 万元、1,200.00 万元、1,200.00
万元,2020 年 5 月、7 月、12 月分别还款 1,000.00 万元、1,300.00 万元、6,696.00 万元。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实际偿还本金 700.00 万元,2020 年 5 月偿还本金
700.00 万元。
根据编号为(2020)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5》对编号(2015)哈银并贷
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进行变更:由“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21 日为
付息日”变更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21 日为付息,2020 年第一季度利息
延递至 2020 年二季度合并偿还”。质押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知悉并同意本补充协议
内容,并将继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保证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知悉并同
意本补充协议内容,并将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编号为(2020)哈银并贷字第 S13-1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6》对编号(2015)哈银并
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及(2019)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4》、
(2020)
哈银并贷字第 S13 号《并购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5》进行变更:①由“2020 年第一季度利息延递至
2020 年二季度合并偿还”变更为“2020 年第一、二季度利息延递至 2020 年三季度合并偿还”;②
由“剩余并购贷款本金 22,696.00 万元,按计划 2019 年度偿还 700.00 万元,2020 年度偿还 3,500.00
万元,2021 年度偿还 6,500.00 万元,2022 年偿还 11,996.00 万元”变更为“剩余并购贷款本金
21,296.00 万元,按计划 2020 年度偿还 600.00 万元,2021 年度偿还 3,000.00 万元,2022 年度偿还
17,696.00 万元”;③质押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知悉并同意本补充协议内容,并将继
续承担质押担保责任;④保证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知悉并同意本补充协
议内容,并将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偿还本金 300.00 万元,2020 年 9 月偿还本金 65.77
元。2020 年 12 月偿还本金 300.00 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81 / 23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85,573,648.82
85,573,648.82
合计
85,573,648.82
85,573,648.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应付股权收购款
85,573,648.82
85,573,648.82
其他说明:
无
2020 年年度报告
182 / 230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84,144,573.33
担保
未决诉讼
1,090,199.03
1,413,449.51
诉讼
合计
1,090,199.03
85,558,022.84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83,193,820.15
3,667,400.00
8,554,713.30
178,306,506.85
政府补助
合计
183,193,820.15
3,667,400.00
8,554,713.30
178,306,506.85
政府补助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其他
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
相关/与
收益相
关
基础设施
建设补助
117,540,0
64.11
6,982,339.74
110,630,461.17
与 资 产
相关
变电所投
资项目补
助
3,227,775.
63
1,427,263.20
1,727,775.63
与 资 产
相关
蓝 宝 石
59,125,12
59,125,124.08
与 资 产
2020 年年度报告
183 / 230
LED 新型
材料产业
园
4.08
相关
大尺寸高
品质蓝宝
石衬底产
业化基地
项目
2,988,856.
33
23,762.36
2,965,093.97
与 资 产
相关
科技型中
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
金
312,000.0
0
48,000.00
264,000.00
与 资 产
相关
光学设备
制造项目
3,667,400.00
73,348.00
3,594,052.00
与 收 益
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蓝宝石项目备用电源建设工程
7,667,600.00
7,667,600.00
蓝宝石 LED 新型材料产业园(配
套资金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27,667,600.00
27,667,600.00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
数
1,227,326,240.00
1,227,326,240.00
其他说明:
以金额列示股本情况
2020 年年度报告
184 / 230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
757,921,224.00
757,921,224.00
合计
757,921,224.00
757,921,224.00
注:本公司合并报表中股本的金额反映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
有限”)参与反向购买的相关股东合并前持有奥瑞德有限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反向购买合并
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奥瑞德有限参与反向购买的相关股东合并前持有奥瑞德
有限的股权金额为 165,000,000.00 元,反向购买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金额为
106,263,628.00 元。另外,母公司奥瑞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010,999,984.00 元,其中
计入股本金额为 26,410,256.00 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号为大华验字
[2015]0005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总股本金额变为 297,673,884.00 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786,857,356.49
786,857,356.49
其他资本公积
3,373,890.37
3,373,890.37
合计
790,231,246.86
790,231,246.8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10 年股本溢价增加 113,665,649.00 元,系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124,200,000.00 元,
其中计入股本 10,534,35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13,665,649.00 元;
(2)公司 2011 年股本溢价增加 204,900,000.00 元,系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19,900,000.00 元,
其中计入股本 15,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4,900,000.00 元;
(3)公司 2011 年股本溢价减少 62,627,912.44 元,系公司按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溢价转为股份所致;
(4)股本溢价本年增加金额 3,232,106,955.86 元,系合并时假定奥瑞德有限确定反向并购的
合并成本与发行权益性工具金额的差额增加合并资本公积所致;
2020 年年度报告
185 / 230
(5)股本溢价本年增加金额 984,589,728.00 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010,999,984.00 元,其中计入股本溢价 984,589,728.00 元;
(6)2011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425,000.00元,系根据2011年宾县财政局下发的宾财字【2011】
2 号文件要求将公司 2007 年收到宾县财政局拨入的小企业发展专项拨款 500,000.00 元的税后金额
42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7)2011 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850,000.00 元,系根据哈财企预【2011】219 号《哈尔滨市财
政局文件-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第二批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将公司本年
度收到的 1,000,000.00 元的税后金额 8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8)2014 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1,078,679.35 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
本公积增加 1,078,679.35 元。
(9)2015 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1,423,127.56 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
本公积增加 1,423,127.56 元。
(1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函[2008]60 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
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函的规定,对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不
得确认商誉。本公司合并时调整商誉金额 3,225,529,723.93 元,调整冲减了资本公积
3,225,529,723.93 元。
(11)2016 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402,916.54 元,系控股子公司鎏霞光电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资
本公积减少 402,916.54 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8,328,783.78
78,328,783.78
合计
78,328,783.78
78,328,783.7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2020 年年度报告
186 / 230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884,707,216.99
-951,847,566.9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884,707,216.99
-951,847,566.9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684,915,831.55
67,140,349.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569,623,048.54
-884,707,216.9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02,565,501.39
458,524,242.85
701,236,542.08
571,923,830.65
其他业务
16,990,115.08
9,847,821.29
28,567,910.05
24,829,296.34
合计
519,555,616.47
468,372,064.14
729,804,452.13
596,753,126.99
(2). 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519,555,616.47
729,804,452.13
2020 年年度报告
187 / 230
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6,990,115.08
28,567,910.05
减: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
502,565,501.39
701,236,542.08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
商品类型
装备制造
12,684,200.18
12,684,200.18
蓝宝石制品
416,062,228.91
416,062,228.91
其他
73,819,072.30
16,990,115.08
90,809,187.38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
502,565,501.39
16,990,115.08
519,555,616.47
在某一时间段
合计
502,565,501.39
16,990,115.08
519,555,616.47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128,278.80
1,636,299.84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04,835.21
-43,204.86
教育费附加
1,087,077.18
-70,471.04
资源税
房产税
3,902,679.56
4,436,036.08
2020 年年度报告
188 / 230
土地使用税
1,836,781.32
2,278,774.52
车船使用税
22,567.44
25,900.72
印花税
389,272.10
389,512.73
地方教育费附加
688,327.63
-37,476.68
其他
143.00
42.00
合计
9,859,962.24
8,615,413.31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费
3,623,467.74
4,644,343.86
销售佣金
1,205,469.09
4,479,253.57
工资
2,146,692.43
1,790,924.09
社会保险
175,000.00
355,167.11
展览费
39,775.58
161,103.51
差旅费
469,117.02
521,901.00
业务招待费
385,274.96
470,503.81
其他
1,966,185.66
746,680.09
合计
10,010,982.48
13,169,877.04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1,222,645.77
29,647,764.46
折旧费用
19,721,494.86
24,601,930.13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20,628,076.71
21,416,835.36
办公费
4,765,307.63
3,090,644.45
业务招待费
2,365,731.02
1,040,383.79
差旅费
1,955,208.99
1,726,397.55
中介机构服务费
10,019,909.64
44,284,106.71
专利使用费
51,594.59
42,627.00
税费
469,401.70
591,008.93
修理费
61,314.27
41,398.23
2020 年年度报告
189 / 230
其他
9,269,722.94
10,340,274.99
合计
100,530,408.12
136,823,371.60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
14,676,812.77
17,484,312.81
工资及社保
16,844,321.12
9,679,688.99
固定资产折旧
17,182,632.93
10,958,800.34
无形资产摊销
1,069,264.95
99,999.96
其他
6,062,811.69
134,139.38
合计
55,835,843.46
38,356,941.48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31,637,788.64
125,403,136.84
利息收入
-2,318,306.60
-131,838,662.70
汇兑损益
341,416.55
-71,729.43
手续费
307,802.56
1,118,642.90
未确认融资收益
600.00
其他
2,055,000.00
合计
129,968,701.15
-3,333,012.39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6,982,339.74
9,421,032.55
变电所投资项目补助
1,427,263.20
1,427,263.20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48,000.00
48,000.00
2020 年年度报告
190 / 230
(P-80 多级变速铣磨机)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补助
30,000.00
大尺寸高品质蓝宝石衬底产业
化基地项目
23,762.36
23,762.36
稳岗补贴
1,396,911.35
12,956.00
收到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上市
公司补贴 20200526
2,000,0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
232,037.37
3,452,006.00
哈尔滨市商务局 2020 年支持中
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款
20201202
31,700.00
昌江区招商协作局优惠政策土
地出让补偿优惠
73,348.00
首台套补助
650,000.00
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
梯队补助金 20190314
58,000.00
入库奖励资金
50,000.00
广西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物
流扶持资金
20,000.00
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
心专利补贴款 20200122
121,000.00
个税返还手续费
88,949.93
黑龙江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奖励
500,000.00
七台河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
业奖励
100,000.00
2017 年研发费用补助金
200,000.00
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
贴
135,000.00
2017 年度市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2,435,000.00
2018 年企业专利补奖资金
9,000.00
2017 年省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
后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135,000.00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企业扶持资金
65,000,000.00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领军人才梯队补助 20180211
58,000.00
宾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陶瓷
部件产业化项目补贴款
1,271,000.00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升科技型
企业研发费补助
3,000,000.00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蓝宝石材
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补贴
150,000.00
2020 年年度报告
191 / 230
20190131
2017 年度科技进步奖
30,000.00
昌江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土地评估费
23,000.00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 年物
流补贴
250,000.00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9 年物
流补贴
70,000.00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补贴
费
5,000.00
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 年
5-12 月企业养老金补贴
59,400.00
广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 年工
业信息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400,000.00
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养老
保险缴费补贴款
26,902.00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奖励金
600,000.00
宾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专利
技术补贴款 20190122
56,000.00
合计
12,583,311.95
89,548,322.11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441,898.51
-1,722,755.94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24,404,847.35
合计
-2,441,898.51
222,682,091.41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92 / 230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7,699,306.38
-21,063,946.8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4,585,432.71
-131,092,433.88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104,555.7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19,371.72
-5,000.00
-
合计
86,866,754.61
-153,265,936.47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减值损失
-88,280,808.58
23,993,274.28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8,847,633.73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796,516.02
-24,392,945.10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10,344,321.34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300,316,928.38
-190,460,685.37
十二、其他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973,701.98
合计
-425,215,588.69
-201,204,677.53
其他说明:
无
2020 年年度报告
193 / 230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152,414.01
-2,412,448.72
合计
-152,414.01
-2,412,448.72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债务豁免利得
528,208.90
214,363,960.80
528,208.90
其他
2,278,007.40
1,213,496.67
2,278,007.40
合计
2,806,216.30
215,577,457.47
2,806,216.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1,449.40
1,449.4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1,449.40
1,449.40
无形资 产处
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失
对外捐赠
2020 年年度报告
194 / 230
违约金、罚息及赔偿
金
8,786,789.92
8,786,789.92
非常损失
31,017.75
31,017.75
预计负债
86,649,325.42
1,090,199.03
86,649,325.42
诉讼费
3,265.55
1,251,433.65
3,265.55
其他
972,558.04
2,405,960.85
972,558.04
合计
96,444,406.08
4,747,593.53
96,444,406.08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86,949.01
39,727,434.29
递延所得税费用
7,510,074.03
-2,226,143.95
合计
7,323,125.02
37,501,290.3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77,020,369.5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69,255,092.3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805,250.1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86,949.0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8,274,946.5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73,833,254.7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9,851,715.06
所得税费用
7,323,125.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95 / 230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7,695,998.65
75,176,258.00
往来款
234,205,843.76
95,793,587.76
其他
7,766,649.27
17,455,740.61
合计
249,668,491.68
188,425,586.3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
97,498,111.41
78,785,889.84
往来款
222,027,861.82
69,548,851.03
合计
319,525,973.23
148,334,740.8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70,077.27
合计
1,270,077.27
2020 年年度报告
196 / 23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684,343,494.57
68,094,658.50
加:资产减值准备
425,215,588.69
153,265,936.47
信用减值损失
-86,866,754.61
201,204,677.5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103,234,699.44
137,795,048.04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34,844,112.73
28,276,065.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098,966.72
5,641,514.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2,414.01
2,412,448.7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1,449.4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9,812,739.43
125,403,136.8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41,898.51
-222,682,09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8,830,699.97
-905,518.0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1,320,625.94
-1,320,625.9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637,496.62
92,208,171.9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206,525,314.45
332,720,694.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227,155,466.20
-700,586,177.0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30,657.85
221,527,939.1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年度报告
197 / 230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947,396.02
68,730,567.2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8,730,567.21
8,374,312.0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783,171.19
60,356,255.1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3,947,396.02
68,730,567.21
其中:库存现金
23,850.67
25,187.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923,545.35
68,705,379.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47,396.02
68,730,567.2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8,521,180.11
57,582,497.4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2020 年年度报告
198 / 230
货币资金
38,521,180.11
冻结/汇票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200,054,600.00
冻结、抵押
固定资产
343,468,976.43
抵押、冻结
无形资产
378,528,167.15
抵押、冻结
应收账款
11,684,090.64
质押
合计
972,257,014.33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2.81
6.52
18.33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135,135.96
6.59
890,762.88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199 / 230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
补助
递延收益
8,554,713.30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
12,583,311.95 其他收益
4,028,598.65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0 / 230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1 / 230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哈 尔 滨 奥
瑞 德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制造业
100.00
- 新设成立
奥 瑞 德 光
电(郑州)
投 资 管 理
有限公司
郑州市
郑州市
投资管理
100.00
- 新设成立
江 西 新 航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
制造业
-
10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合并
景 德 镇 市
中 天 水 晶
科 技 有 限
公司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
制造业
-
10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合并
哈 尔 滨 秋
冠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制造业
-
100.00 新设成立
哈 尔 滨 鎏
霞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制造业
-
51.00 新设成立
七 台 河 奥
瑞 德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司
七台河市
七台河市
制造业
-
100.00 新设成立
北 海 市 硕
华 科 技 有
限公司
北海市
北海市
制造业
-
100.00 新设成立
北 海 市 新
拓 科 技 有
限公司
北海市
北海市
制造业
-
100.00 新设成立
奥 瑞 德 光
电(东莞)
有限公司
东莞市
东莞市
制造业
-
71.00 新设成立
哈 尔 滨 秋
硕 半 导 体
科 技 有 限
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制造业
-
100.00 新设成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 / 230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
益余额
哈尔滨鎏霞光
电技术有限公
司
49.00
542,128.23
22,077,607.48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
动
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
合计
流动
负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流动
资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
合计
流动
负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债
合计
哈 尔 滨
鎏 霞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1,0
49,0
52.0
2
30,833
,904.5
5
91,882
,956.5
7
46,754
,464.7
8
10
,4
99
.4
8
46,7
64,9
64.2
6
57,885
,207.7
3
34,907
,770.6
3
92,792
,978.3
6
48,843
,020.7
1
- 48,843
,020.7
1
子公司
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
净利润
综合收益
经营活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经营活
2020 年年度报告
203 / 230
入
总额
动现金
流量
总额
动现金
流量
哈 尔 滨
鎏 霞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5,637,1
48.79
1,168,034
.66
1,168,034
.66
347,491.
35
59,387,195
.60
1,947,568
.51
1,947,568
.51
-519,959
.97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
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湖 北 宝 塔
光 电 科 技
有限公司
湖北省通城
县
湖 北 省 通
城 县 玉 立
大 道 九 十
六号
制造业
30%
权益法
北 海 市 龙
浩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西北海
广 西 北 海
北 海 市 北
海 工 业 园
区
制造业
21.14%
21.14%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4 / 23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海市龙浩光
电科技有限公
司公司
湖北宝塔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市龙浩光
电科技有限公
司公司
湖北宝塔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流动资产
78,298,602.62
19,539,161.12
18,884,009.64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70,881,808.43
111,388,338.35
116,559,396.75
资产合计
149,180,411.05
130,927,499.47
135,443,406.39
流动负债
40,995,828.30
49,663,439.68
48,992,856.2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40,995,828.30
49,663,439.68
48,992,856.2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8,184,582.75
81,264,059.79
86,450,550.1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
值
73,224,754.83
20,403,580.85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
投资的公允价值
73,224,754.83
营业收入
95,437,965.19
财务费用
-113,197.80
所得税费用
587,485.90
净利润
-4,190,302.14
-430,711.43
-5,742,519.7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4,190,302.14
-430,711.43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
股利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5 / 230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
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
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
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
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
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
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
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本附注“13、
承诺及或有事项”、“15、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
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
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
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
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206 / 230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
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
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
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
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
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
20,396,226.70
24,371.72
应收账款
1,023,293,855.76
599,211,845.52
其他应收款
478,711,770.79
473,953,255.83
合计
1,522,401,853.25
1,073,189,473.07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58.65%。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
面金额。除附注“13、承诺及或有事项”、“15、其他重要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
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
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
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
银行授信额度。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
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即时偿还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813,559,858.00
813,559,858.00
应付票据
32,043,608.63
32,043,608.63
应付账款
457,417,401.03
457,417,401.03
其他应付款
768,136,062.30
768,136,062.30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185,959,934.23
215,959,934.23
长期应付款
85,573,648.82
85,573,648.8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667,600.00
27,667,600.00
合计
2,101,156,929.96
299,201,183.05
2,400,358,113.01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
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020 年年度报告
207 / 230
9.4.1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
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
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8 / 230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九-3-(1)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参股股东
哈尔滨汇工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通宝基金(湖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大庆奥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限公司
其他
星宝瑞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其他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
河南瑞弘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杭州睿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大庆奥瑞德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亦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郑文军
其他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9 / 230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郑文军、胥军燕
3,000,000.00 2022/1/16
2025/1/15
否
郑文军、胥军燕
6,000,000.00 2022/1/16
2025/1/15
否
左洪波、褚淑霞
206,959,934.23 2015/12/8
2024/12/7
否
郑文军
5,000,000.00 2021/1/10
2024/1/9
否
左洪波、褚淑霞
13,000,000.00 2021/4/9
2024/4/8
否
左洪波、褚淑霞
100,000,000.00 2021/4/9
2024/4/8
否
左洪波、褚淑霞
168,779,868.00 2017/11/24
2023/1/27
否
左洪波、褚淑霞
240,000,000.00 2021/1/1
2022/12/31
否
左洪波、褚淑霞
194,000,000.00 2021/1/1
2022/12/31
否
左洪波、褚淑霞
55,060,000.00 2021/6/20
2024/6/19
否
左洪波、褚淑霞
37,640,000.00 2021/7/25
2024/7/24
否
左洪波、褚淑霞
79,990.00 2020/7/9
2023/7/8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左洪波
32,500,000.00 2017/12/7
2018/2/6
王悦英借款
左洪波
298,800,000.00 2017/9/8
2017/12/7
朱丽美借款
左洪波
10,000,000.00 2017/9/20
2017/12/7
朱丽美借款
左洪波
28,000,000.00 2017/9/1
2017/11/30
朱丽美借款
左洪波
81,900,000.00 2017/8/7
2018/2/2
安徽省金丰典
当有限公司借
2020 年年度报告
210 / 230
款
左洪波
5,000,000.00 2018/9/28
2019/3/26
安徽省金丰典
当有限公司借
款
左洪波
14,988,097.98
资金占用利息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27.97
308.37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通宝(湖北)
产业投资壹
号基金(有
限合伙)
3,850,083.33
1,157,016.67
3,850,083.33
719,050.00
应收账款
湖北宝塔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21,270,000.00
21,270,000.00
21,270,000.00
10,635,000.00
应收账款
郑州晶润光
电技术有限
公司
451,640.88
153,766.65
451,640.88
99,465.36
应收账款
大庆奥瑞德
创新研究院
有限公司
3,448.00
1,034.40
3,448.00
689.60
预付账款
哈尔滨华松
木业有限公
司
37,898.20
37,898.20
其他应收款
左洪波
471,188,097.98 471,188,097.98 587,118,599.80
587,118,599.8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211 / 230
应付账款
哈尔滨华松木业有
限公司
221,982.15
421,982.15
应付账款
郑州晶润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
621,105.42
621,105.42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资产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抵押固定资产原值共计 110,006.50 万元,净值共计 56,731.90
万元;本公司抵押无形资产原值共计 10,585.55 万元,净值共计 9,038.98 万元;本公司抵押存货账
面价值为 20,005.46 万元。自转为正式抵押之日起算,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资产仍处
于抵押状态。本期末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1)根据编号为(2020)景农商行高抵字第 D32002202001160001 号的《抵押合同》,景德
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并以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昌江区鲇鱼山金桥村 206 国道以西的工业用地(权属证
书编号:赣(2019)景德镇市不动产权第 0038732 号)进行抵押,面积为 48897.47 平方米,评估
总价 1,002.40 万元,账面原值 1,048.86 万元,净值 1,026.13 万元。
(2)根据编号为 2020 信银哈抵押合同(1.0 版,2013 年)-2018 年修订版字第 038101 号的
《抵押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2020 年年度报告
212 / 230
10,000.00 万元贷款;编号为 2020 信银哈抵押合同(1.0 版,2013 年)-2018 年修订版字第 037953
号《抵押合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为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1,3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上借款先后以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位于中河村的房产
及土地(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黑(2017)七台河市不动产权 0004542 号、0004543 号、0004544
号、0004545 号、0004546 号)进行抵押,建筑面积分别为 8910.51 平方米、36.27 平方米、6446.78
平方米、236.43 平方米、18958.1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100,743.28 平方米,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7,181.21 万元,净值合计为 5,475.68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为 2,041.06 万元,净值为 1,804.02 万元。
(3)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最抵字第 000024-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座位于宾西经济技术开发
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 2015002743 号、2015002744 号)提供抵押
担保,建筑面积分别为 7330.13 平方米、9076.05 平方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766.56 万元、2,296.24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第 0304024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29380.18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537.66 万元;以上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4,646.30 万元,净值合计为 3,403.59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为 891.36 万元,净值为 775.48 万元。同
时根据编号为(2018)哈银综授额字第 000045 号-担保 02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9,800.00 万元贷款,并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提供抵押担保,存货抵押金
额为 20,005.46 万元,账面价值为 20,005.46 万元。
(4)根据编号为 2018 抵 001 号的《抵押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为哈
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24,000.00 万元贷款,并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的座位于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字第 2015001362 号、
2015001365 号、2015001361 号、2015001360 号、2015001364 号、2015001363 号、2015001359
号)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分别为 6205.81 平方米、2708.09 平方米、1205.42 平方米、6213.41
平方米、9614.40 平方米、6213.41 平方米、6240.92 平方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578.14 万元、626.92
万元、251.45 万元、1,580.07 万元、2,499.74 万元、1,580.07 万元、1,587.07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
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2015)第 0304022 号)提供抵押担
保,面积为 84320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1,517.76 万元,以上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8,751.50 万元,
净值合计为 5,044.17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为 857.32 万元,净值为 679.82 万元。
同时根据编号为 2018 抵 002 号的《抵押合同》,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座
位于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宾房权证宾西字第 2015001357 号、
2015001367 号、2015001366 号、2015001368 号、2015001358 号、2015001369 号)提供抵押担保,
建筑面积分别为 957.24 平方米、2089.77 平方米、1941.56 平方米、2133.34 平方米、5212.12 平方
米、8562.66 平方米,评估价值分别为 143.11 万元、355.26 万元、448.89 万元、493.23 万元、1,322.84
万元、1,905.19 万元;同时以座位于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宾国用
(2015)第 0304021 号)提供抵押担保,面积为 42018.50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747.93 万元。以上
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3,478.81 万元,净值合计为 1,740.67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为 244.49 万元,净
值为 174.8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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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编号为华融新兴-2017-028-003 号的《动产抵押合同》,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松北支行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并以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七台
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专用设备、机器设备提供抵押
担保。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 33,010.74 万元,净值为 20,963.14 万元,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 9,886.32
万元,净值为 800.50 万元。
(6)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抵)字第 2008-00016 号《抵押合同》,龙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6,000.00 万元贷款,并由哈
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机器设备、专用设备及土地为此项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机器设
备账面原值为 14,544.22 万元,净值为 4,792.64 万元,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 18,014.17 万元,净值
为 7,790.61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为 2,425.50 万元,净值为 2,085.93 万元。
(7)根据编号为龙银哈分行 2018 年(企抵)字第 2008-00021 号《抵押合同》,龙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4,000.00 万元贷款,以哈尔
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权属证书编号分别为:哈房权证松字第 20130413 号、第
20130406 号、第 20130420 号、第 20130409 号、第 20130404 号、第 20130403 号、第 20130410
号)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以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哈国用
(2011)第 09005292 号、第 09005293 号)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 10,493.21 万元,
净值合计为 6,720.90 万元,土地账面原值合计为 3,076.97 万元,净值合计为 2,492.79 万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
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买卖合同纠纷
(1)、 上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齿集团)诉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0)赣 0202 民初 1017 号)
本公司与上齿集团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齿轮等设备,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欠付货款 124800
元。2020 年 8 月 3 日,上齿集团向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 年 9 月 3 日,
昌江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2020)赣 0202 民初 1017 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20 年 9
月 7 日前支付 26171 元;2021 年 1 月 29 日前支付 30000 元,2021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35000 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500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新航公司按约定执行偿还协议。
(2)北海市阿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米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4980 号)
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与阿米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床身底座等货物,累计欠
付货款 2536730 元。2020 年 10 月 19 日,阿米公司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城区人
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日做出一审判决((2020)桂0502民初4980号),北海硕华支付货款253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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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1)桂 0502 民初
134 号)
2017 年 4 月-2020 年 4 月期间,北海硕华多次与显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主轴等货物,截
止 2020 年 4 月欠付货款 7572820 元。2021 年 1 月 11 日,显隆公司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2021 年 3 月 29 日,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海硕华支付货款 7046320 元、逾期利息及
诉讼费。截至本报告日案件尚未执行。
(4)上海巴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昆公司)诉诉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新航)、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20)赣 0202
民初 1716 号)
2018 年 9 月 1 日,江西新航与巴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光学镀膜机等货物,累计欠付货款
1266588 元。2020 年 10 月 26 日巴昆公司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西新
航支付货款 1266588 元及违约金 377443 元。2021 年 2 月 3 日,江西新航收到昌江区人民法院传
票,预计 2021 年 3 月 3 日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昌江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5)深圳市四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21)桂 0502 民初 400 号)
北海硕华于 2018 年-2019 年间与四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变频器等货物,截止 2020 年 12
月累计欠付货款 449890 元。2020 年 12 月 25 日,四方公司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向北海硕华下达传票,预计 2021 年 3 月 8 日开庭审理。截止
报告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6)上海中中标准件厂(以下简称中中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硕
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1)赣 0202 民初 20 号)
江西新航于 2017 年 2 月与中中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标准件材料,2020 年 4 月 27 日,北海
硕华、中中公司共同签订《还款协议》;北海硕华、江西新航未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偿还货款,2020
年 11 月 9 日中中公司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昌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向江西新航下达传票,预计 2021 年 2 月 25 日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昌江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7)景德镇润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清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21)赣 0202 民初 49 号)
北海硕华于 2016 年 8 月与润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货物,截止 2020 年 10 月欠付货款
147666.14 元。2020 年 10 月 20 日中中公司向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海
硕华支付货款 147666.14 元及违约金。昌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向江西新航下达传票,
预计 2021 年 3 月 3 日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昌江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
(8)哈尔滨吉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程公司)诉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
作为第三人涉及本诉讼((2020)黑 0103 民初 32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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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程公司与新力公司、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6 月 25 日,南岗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18)黑 0103 民初 9866
号);新力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 年 11 月 11 日,哈尔滨中
级人民法院做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2019)黑 01 民终 7338 号)。2020 年 7 月
28 日,南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做出判决((2020)黑 0103 民初 3224
号),奥瑞德有限作为案件第三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9)江西新越液压气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越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硕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1)桂 0502 民初 1183 号)
2016 年起,硕华公司与新越公司先后订立设备采购合同,2019 年 10 月 30 日,硕华公司欠付
货款 3000727.40 元。2021 年 1 月 12 日,新越公司针对硕华公司欠付货款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硕华公司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2021 年 2 月 24 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向硕
华公司下达传票,预计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判决。
(10) 深圳王牌冷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牌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硕华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1)桂 0502 民初 1145 号、(2021)桂 0502 民初 1146 号)
硕华公司与王牌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分别签订工程承揽合同,其中
2017 年 11 月签订工程合同,2018 年 8 月 20 日依约完工验收后,硕华公司欠付合同款 678301.93
元;2019 年签订的工程合同,2019 年 5 月 30 日完成验收后,硕华公司欠付合同款 2047363.64 元。
2020 年 12 月 28 日,王牌公司就上述工程欠款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
工程款及逾期利息。2021 年 3 月 4 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向硕华公司下达传票,预计案件与 2021
年 4 月 12 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判决。
(11)东莞市圣越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越机电)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2213 号)
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圣越机电按合同要求向北海硕华销售商品,北海硕华收
到货物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20 年 5 月 11 日圣越机电于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一审判决北海硕华支付圣越机电货款 533,540.00 元及利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北海硕华已支付欠款 379,937.80 元。本公司按照一审判决计提迟延
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61,267.66 元,影响利润-61,267.66 元。
(12) 安徽恒升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4287 号)
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向恒升公司采购铸造产品,截止 2019 年 10 月 17
日,欠付货款 191805.55 元。恒升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向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 年 6 月 17 日做出(2018)皖 1723 民初 794 号裁定书,裁定案件移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
院审理。诉讼期间,本公司与 2020 年 5 月 15 日、6 月 2 日分别向恒升公司支出 100000 元、58136
元;2020 年 10 月 27 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北海硕华支付恒升公司货款 33669.45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一审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4,407.04
元,影响利润- 4,407.04 元。
(13)安徽恒升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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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硕华)票据权利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4288 号)
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向中景公司出具 400000 元可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30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中景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恒升公司,恒升公司于汇票到期日
后提示付款被拒绝承兑,2020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向恒升公司支付 80000 元。恒升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向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 年 6 月 17 日做出(2020)皖 1723 民初 795
号裁定书,裁定案件移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 年 11 月 24 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
法院判决北海硕华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中景制造有限公司、郑文军连带给付恒升公司飘款
320000 元及利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一审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
间利息及诉讼费 15,526.11 元,影响利润- 15,526.11 元 。
(14)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历机电)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19)桂 0502 民初 4624 号)、(2020)桂 05 民终 1543 号))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向东历公司采购商品欠付货款。东历公司就欠付货款及
利息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2019)桂 0502 民初 4624 号)北海硕华公司
支付货款 70 万元及逾期利息,北海硕华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2020 年 9 月 11 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2020)
桂 05 民终 1543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二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判决计提货款、迟延履
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438,306.84 元,影响利润-438,306.84 元。
(15) 江西省瑞科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19)桂 0502 民初 4002 号、(2020)桂 05 民终 1349 号)
本公司于,向瑞科公司采购商品欠付货款,瑞科公司就欠付货款及违约金向北海市海城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2019)桂 0502 民初 4002 号)北海硕华公司支付货款 120.4 万元及
违约金;北海硕华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6
月 30 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020)桂 05 民终 1349 号),硕华公司支付货款 663250
元及违约金。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二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判决计提货款、迟延履行期间违
约金及诉讼费 130,552.48 元,影响利润-130,552.48 元。
(16)东莞精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兴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1119 号)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向精兴公司采购商品,累计欠付货款 1,497,084.25 元。
精兴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2日做出判决((2020)
桂 0502 民初 1119 号),北海硕华公司需支付货款 1,497,084.25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判决计提货款、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429,251.12 元,影响利润- 429,251.12 元。
(17) 深圳市创日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日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4492 号)
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向创日公司采购减速器等商品,创日公司 2020 年 4
月 1 日与北海硕华、郑文军共同签订《还款协议》,北海硕华未能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双
方共同确认北海硕华累计欠付货款 1,412,753.00 元。创日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北海市海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 年 11 月 24 日做出判决((2020)桂 0502 民初 4492 号)。北海硕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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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付货款 1,412,753.00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
本公司按照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36,288.37 元,影响利润-36,288.37 元。
(18)深圳市诸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脉公司)诉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0)赣 0202 民初 1764 号)
江西新航 2019 年 4 月 1 日与诸脉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设备,截止 2019 年 12 月欠付设备款
401000 元。诸脉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向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 年
11 月 30 日,昌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赣 0202 民初 1764 号),江西新航支付设备款 401000
元及逾期付款罚金。江西新航不服昌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向景德镇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二审判
决不确定性较大,江西新航按照一审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336,905.28,影响利润
-336,905.28 元。
(19)安徽省潜山县长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海硕华)、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买卖合同纠纷((2020)
桂 0502 民初 5133 号)
2018 年 11 月 13 日,北海硕华与长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毛刷轮等货物,合同金额 78000
元。2020 年 10 月 22 日,长久公司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1 月 22 日,海城
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桂 0502 民初 5133 号)北海硕华支付货款 58000 元及利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北海硕华按照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及诉讼费 5,410.71
元,影响利润-5,410.71 元。
(20)深圳市金海来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海来公司)诉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海硕华)买卖合同纠纷((2020)桂 0502 民初 4492 号、(2020)桂 05 民终 1806
号)
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与金海来公司签订采购设备,欠付货款 300 万元,2019 年 5 月 21 日,
硕华公司与金海来公司、华凯丰公司签订《三方付款协议书》,金海来公司在硕华公司履行付款协
议期间因欠款纠纷对设备进行锁机行为给北海硕华造成经济损失。2019 年 10 月 12 日,金海来公
司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海硕华因金海来公司锁机造成经济损失对其反诉,海城
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桂 0502 民初 4492 号,北海硕华向金海来公司支付设备款 300 万元,
金海来公司对其开具相关发票,赔偿锁机损失 95 万元。金海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12 月 24 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2020)桂 05 民终 1806 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二审判决生效,本公司按照判决计提迟货款及诉
讼费-604,702.42 元,影响利润 604,702.42 元。
(21)河北恒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博公司)诉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买卖合同纠纷((2020)黑 0904 民初 594 号)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七台河奥瑞德与恒博公司先后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货物,累计欠
付货款 528 万。2020 年 9 月 17 日,恒博公司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七台河奥瑞德支付货款及延期付款期间利息。2020 年 12 月 22 日,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一
审判决((2020)黑 0904 民初 594 号)七台河奥瑞德支付货款 5604069.04 元及诉讼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审判决生效,七台河奥瑞德按照判决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324069.04 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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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利润-324069.04 元。
(22)河北恒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博公司)诉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20)黑 01 民初 2111 号)
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奥瑞德有限与恒博公司先后订立多项购销合同,恒博公司
履行合同内容后,奥瑞德有限存在欠付货款情况。2020 年 9 月 5 日,恒博公司就奥瑞德有限欠付
货款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 年 11 月 5 日,哈尔滨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下达传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3)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镀膜)诉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 19 民初 98 号)
华星镀膜与奥瑞德有限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6 日、2016 年 10 月 2 日、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 11 月 4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订立了 5 份热弯机设备销售合同,约定华星镀膜向奥瑞德有限
采购热弯机合计 145 台,合同签订后,华星镀膜依约向被告累计支付货款人民币 11,579.30 万元,
奥瑞德有限依约交付了 145 台热弯机。后经大华事务所核查并出具编号为“大华核字[2019]002816
号”核查报告指出,奥瑞德有限在 2016年及 2017年确认的相关经济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奥瑞德有限依核查意见追溯冲回收入,并将所收款项 11,579.30 万元确认为对华星镀膜的其他应付
款。双方于 2019 年 10 月签订《退货协议》,约定上述 145 台设备作退货处理。华星镀膜认为奥瑞
德有限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诉求立即返回已支付货款 11,579.30 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补偿占款利息损失。截止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
司确认利息相关预计负债 109.02 万元,影响 2019 年度利润-109.02 万元。2020 年 10 月 23 日,东
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19)粤 19 民初 98 号),驳回华星镀膜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及利息损失
等诉讼请求。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奥瑞德有限根据一审生效判决,调整冲回逾期利息等预计
负债-1090199.03 元,影响利润 1,090,199.03。
(24)东莞市汇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达公司)诉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鎏霞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0)黑 0109 民初 4517 号)
2020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鎏霞公司与汇鑫达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陶瓷支架产品,截止 2020
年 9 月 24 日,鎏霞公司欠付货款 1006072.31 元。2020 年 10 月 28 日,汇鑫达公司向哈尔滨市松
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鎏霞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020 年 11 月 13 日松北区
人民法院向鎏霞公司下达传票;鎏霞公司因上述采购产品中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松北区人民法院提出反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松北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5)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伟公司)诉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供电合同纠纷((2019)黑 0904 民初 691 号)
2018 年底,七台河奥瑞德与吉伟公司口头约定由吉伟公司按 0.57 元/KWH 价格向七台河奥瑞
德供电,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期间,七台河奥瑞德累计欠付电费金额 6026450.4
元;2019 年 7 月 5 日,吉伟公司就七台河奥瑞德欠付电费款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2020 年 8 月 7 日,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节协议约定,七台河
奥瑞德共需支付电费款 4000000 元,其中 2021 年 3 月 1 日前付款 1200000 元,2021 年 8 月 30 日
前付款 1200000 元,2022 年 8 月 30 日给付 1600000 元。根据企业管理层说明,公司预计无法按
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偿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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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确认账面负债金额 6026450.40 元。影响利润-28042.58 元。
(26)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伟公司)诉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供电合同纠纷((2019)黑 0904 民初 18 号)
七台河奥瑞德与吉伟公司因供电合同产生合同纠纷,2019 年吉伟公司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1 月 4 日,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019 年 3 月 14 日,经法院调
节,吉伟公司与七台河奥瑞德达成调解协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企业管理层说明,公
司预计无法按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偿付义务,本公司确认账面负债金额 10811591.23 元。影响利
润-7133054.03 元。
2、民间借贷纠纷
(1)王悦英诉奥瑞德、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民间借
贷纠纷((2018)苏 0903 民初 3455 号)
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对(2018)苏 0903 民初 3455
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根据王悦英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7 年 12 月 6 日,奥瑞德与王悦
英签订《借款暨担保协议》,约定:奥瑞德因垫还银行贷款需要,向王悦英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
借期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止;月息 6%;逾期利息按日息千分之二结算;款项
汇入左洪波的个人帐户;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对此借款
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 2 年。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2019)苏 0903 执 3440 号,经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账面剩余负债余额 25163490.51 元(未偿付的本金 22,870,615.20 元,未偿付的利息
2,222,812.31,未偿付的法院诉讼费 70,063.00 元),影响利润-1825049.21 元。
(2)国都控股诉杭州尊渊、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合同纠纷((2018)浙 0104 民初 4265
号)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2018)浙 0104 民初 4265
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根据国都控股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7 年 9 月,国都控股与被告杭
州尊渊签订了《关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协议》(以下简
称“投资协议”),投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 年 10 月 11
日,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 1.5 亿元、7500 万元认购
了云南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 2.25 亿元。几个月后,信托计划的净值发生亏损,超出了预警线
及止损线,国都控股多次催告被告追加资金,但是被告拒绝追加资金,最后导致信托公司提前终
止了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结束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返回国都控股投资款 110,479,455.51 元
(其中 2018 年 4 月 27 日返回国都控股投资款 103,702,943.01 元,2018 年 5 月 3 日返回国都控股
投资款 6,776,512.5 元)。另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杭州尊渊预付了国都控股投资收益 300 万元。
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国都控股投资本金为 1.5 亿元,自出资日 2017 年 10 月 11 日到 2018 年 5
月 2 日共计 202 天,按年利率 9%计算,国都控股应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为 157,575,000 元,现在
仅收回 113,479,455.51 元,差额为 44,095,544.49 元,杭州尊渊应予以补足,支付国都控股
44,095,544.49 元。国都控股与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分别签订了《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约
定,上述被告保证在信托计划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国都控股支付差额,确保国都控股
收到 1.5 亿元本金及不低于年化 9%的收益,如果逾期支付款项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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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担保协议》约定,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对杭州尊渊在投资
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奥瑞德未能依法院判决及时履行偿
付义务,触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罚息的义务。本公司账面确认负债余额 63938788.02 元(其
中以前确认预计负债转其他应付款金额 56088903.38 元,2020 年确认的违约金 7849884.64 元),
影响利润-7849884.64 元(为 2020 年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3、借款合同纠纷
(1)芜湖华融起诉奥瑞德、奥瑞德有限、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借款合同纠纷((2018)京 02 民初 131 号)
芜湖华融与奥瑞德有限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 2 亿元,年利
率 9%;为担保该笔借款,奥瑞德有限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鎏霞光电 51%股权提
供质押登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七台河奥瑞德和秋冠光电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一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奥瑞德有限
对该笔借款付息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因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17 年年度业绩预减
公告》(临 2018-004),芜湖华融根据合同第三条“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约定要求
提前收回贷款。由于奥瑞德有限未按要求归还本息,构成违约,被告方违约行为损害芜湖华融合
法利益,因此芜湖华融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芜湖华融的申请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作出(2018)京 02 财保
11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奥瑞德有限、奥瑞德、左洪波、褚淑霞所持有的财产,限额 241,650,000
元。2018 年 6 月 29 日,案件各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签署了华融新兴-2018-019-001
号《诉讼调解协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京 02
民初 131 号《民事调解书》。因奥瑞德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9 年 4 月 3 日,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并出具了(2019)京 02 执 114 号执行裁定书。案件各方达成
了华融新兴-2019-007 号执行和解协议,奥瑞德有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足额偿还,2020 年 9 月 1
日,芜湖华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11 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结本院(2018)京 02 民初 131 号民事调
解书的执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账面确认负债余额 19,400.00 万元(列示短期借款),
本年影响利润-43,90,3277.78 元(违约金加利息)。
(2)武汉当代诉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借款合同纠纷((2018)鄂 01 民初
421 号)
2017 年 11 月 29 日,武汉当代与被告奥瑞德有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奥瑞德有限
向武汉当代借款人民币捌仟万元,借款期限 2 日,即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按日支付利息,借款利息为年利率 36%。被告左洪波、褚淑霞、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奥瑞德为该笔借款向武汉当代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武汉当代签订了《保证合同》。借款到期
后,被告奥瑞德有限陆续向武汉当代支付部分逾期借款罚息,仅向武汉当代偿还了部分本金,尚
未足额还款,本案其余被告亦未向武汉当代履行担保责任。在本案审理中,各方基于上述事实,
就该债权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武汉当代与被告奥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18 年 7 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调解书
(2018)鄂 01 民初 4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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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奥瑞德有限未正常履行《调解协议书》相关约定支付条款,本公司
账面确认负债余额 88439230.61 元(其中本金 62,624,211.56 元,担保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
240,599.50 元,违约金及罚息 25,574,419.55 元),本年影响利润-9550192.26 元。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诉奥瑞德
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德东莞借款合同纠
纷((2018)黑民初 43 号、(2020)最高法民终 180 号)
2018 年 2 月 22 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奥瑞德有限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
借款额度金额人民币 2.4 亿元,授信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利率及利息
的计付以《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准,约定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 50%
计算。同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签订了《保
证合同》,2018 年 3 月 13 日与七台河奥瑞德签订了《保证合同》,2018 年 3 月 16 日与奥瑞德东莞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左洪波、褚淑霞、奥瑞德、秋冠光电、新航科技、七台河奥瑞德、奥瑞
德东莞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与奥瑞德有限
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奥瑞德有限用其拥有的秋冠光电价值 56,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数额
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与
奥瑞德有限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奥瑞德有限用其拥有的不动产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8 年 2 月 28 日,交通银
行哈尔滨北新支行发放了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
执行基准利率上浮 35%计收利息。贷款发放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未按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
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中其他约定事项 24.2(5)要求的消除不利影响,影响了交通银行哈尔滨北
新支行债权安全,故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宣布与奥瑞德签订的《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到期日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并要求借款人
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前归还全部债务本金并结清利息,被告签收了《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2018
年 4 月 16 日被告未按期归还。2019 年 12 月 14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18)黑民初 43
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交通银行哈尔滨北新支行提起上诉,2020 年 2 月 19 日,最高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作出终审判决((2020)最高法民终 180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账面确认负债余额 24,000.00 万元(列示短期借款),本公司按照终审判决计提利
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罚息等 23033783.65元(其中逾期利息 21493350元,二审确认的加倍利息294000
元,诉讼费 1246433.65 元),影响利润-23,033,783.65 元。
二、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事项
金额
期限
备注
杭州尊渊
收益保证权
确保被担保方 1.5
亿本金及不低于年
化 9%的收益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信托计划结束)之
日起 2 年
详 见 本 附 注
“13.2.1.2 民间借贷
纠纷”之(2)
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
司
收益保证权
确保被担保方壹亿
元整本金及年利率
为 15%利息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
信托合同约定的主债
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两
年
详见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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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黄浦公司诉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投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瑞德)、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耀莱文化)、左洪波、綦建虹、褚淑霞、朱爽借款
合同纠纷((2020)沪 74 民初 1528 号)
2017 年 12 月 16 日,奥瑞德实际控制人左洪波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
司的名义与爱建信托签署合同编号为 AJXT-YL-201712-DBHT-02 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
同,该保证合同为合同编号为 AJXT-YL-201712-XTHT 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下
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2020 年 7 月 8 日,新黄
浦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案件尚未判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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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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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25 / 23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378,143,649.01
376,318,599.80
合计
378,143,649.01
376,318,599.8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
额
376,318,599.80
376,318,599.80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825,049.21
1,825,049.2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378,143,649.01
378,143,649.0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26 / 230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
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376,318,599.80
1,825,049.21
378,143,649.01
合计
376,318,599.80
1,825,049.21
378,143,649.0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左洪波
借款
378,143,649.01
1 年以内、
1-2 年、2-3
年
100.00
378,143,649.01
合计
/
378,143,649.01
/
100.00
378,143,649.0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0 年年度报告
227 / 230
对
子
公
司
投资
4,797,805,0
71.88
4,797,805,071.
88
4,797,805,071.
88
4,797,805,071.
88
对
联
营、合
营
企
业
投
资
18,847,633.
73
18,847,633.
73
25,935,165.05
5,531,584.
20
20,403,580.85
合计
4,816,652,7
05.61
18,847,633.
73
4,797,805,071.
88
4,823,740,236.
93
5,531,584.
20
4,818,208,652.
7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
加
本期减
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
提减值
准备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哈尔滨奥瑞德
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
4,777,338,071.88
4,777,338,071.88
奥瑞德光电(郑
州)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0,467,000.00
20,467,000.00
合计
4,797,805,071.88
4,797,805,071.88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
法下
确认
的投
资损
益
其他
综合
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
发放
现金
股利
或利
润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湖
北
宝
塔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司
20,40
3,580.
85
-1,555
,947.1
2
18,84
7,633.
73
18,84
7,633
.73
小计
20,40
-1,555
18,84
18,84
2020 年年度报告
228 / 230
3,580.
85
,947.1
2
7,633.
73
7,633
.73
合计
20,40
3,580.
85
-1,555
,947.1
2
18,84
7,633.
73
18,84
7,633
.73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55,947.12
-1,722,755.94
债务重组
107,690,322.58
合计
-1,555,947.12
105,967,566.64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3,863.41
2020 年年度报告
229 / 2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83,311.9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154,837,850.5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636,740.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389,829.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7,610.14
合计
72,288,339.0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020 年年度报告
230 / 230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171.52
-0.56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9.63
-0.6170
-0.617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
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告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杨鑫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