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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理论攻坚-经济法
李斌
讲义+笔记
2019.02
01
理论
攻坚
经济法
讲义
笔记
理论攻坚-经济法 主讲教师:李斌 授课时间:2019.02.01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1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经济法(讲义)经济法(讲义)第六章第六章 经济法经济法 第一节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三、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2 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六、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七、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真题演练 1.(单选)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 60 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2.(单选)某房地产公司楼盘开始销售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购。开盘当日售楼处便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繁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楼盘销售惨淡。此行为构成()。A.商业贿赂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3 C.有奖销售行为 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3.(多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A.某东在自己的网页上打广告,上面写:双十一,某宝水太深,买东西到某东,来某东买东西就是买正品 B.某公司在矿泉水上面打印:建议零售价 2.5 元 C.某凉茶被执法部门检查中发现冒用一知名公司凉茶的包装,误导消费者 D.超市为了吸引消费者,在店内搞活动,但是一二等奖已经事先准备好,让公司内部员工抽中 4.(单选)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 20%作为佣金,与其相邻的乙酒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5.(单选)某食品公司在广告中歪曲事实,影射竞争对手的商品中含有抑制儿童发育的成分,给竞争对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食品公司的行为属于()。A.虚假标识 B.商业贿赂 C.侵犯商业 D.秘密商业诽谤 6.(判断)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是合法行为。()第二节第二节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一、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二、产品质量的监督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三、产品质量的要求 4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四、损害赔偿(一)销售者的责任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述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生产者的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 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真题演练 1.(单选)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是()。A.建设工程 B.天然的物品 C.自产自用的物品 5 D.经过加工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 2.(单选)消费者王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中发现,该电冰箱的一个储物抽屉有一处很大的裂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商品瑕疵,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B.属于商品瑕疵,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C.属于商品缺陷,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D 属于商品缺陷,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3.(单选)甲公司售给乙商场一批玻璃花瓶,称花瓶上有不规则的抽象花纹为新产品,乙商场接货后即行销售,后收到很多消费者投诉,消费者说花瓶上的花纹实际上是裂缝,花瓶漏水,要求乙商场退货并赔偿损失。乙商场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称此类花瓶是用于插装塑料花的,裂缝不影响使用,且有特殊的美学效果,拒绝承担责任。经查,消费者所述属实。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A.乙商场应予退换并赔偿损失 B.乙商场退换并赔偿损失后可向甲公司追偿 C.消费者丙被花瓶裂缝划伤,可向甲公司直接索赔 D.乙商场无过错,不应当对此负责 4.(多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鞭炮的包装上可以不加警示标志 C.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 D.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5.(多选)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有下列哪些?()A.修理 B.更换 C.退货 D.赔偿 6.(多选)以下产品中哪些不是存在产品质量法所称缺陷的产品?()A.损伤皮肤的化妆品 B.制冷效果不好的空调机 C.图像效果不佳的电视机 D.保温效果不良的暖水瓶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3)连续订立 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三、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7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2.加班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五、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六、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七、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解除 8 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不得解除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9(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个 7 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十、劳动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真题演练 1.(单选)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是()。A.职工小汪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B.职工小丽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现在身怀六甲,对单位的声誉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C.职工老唐跟不上单位技术革新,经过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D.职工老赵在休息天发生车祸,造成身体残疾治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 2.(单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0 A.3 个月 B.6 个月 C.1 年 D.1 年 3.(单选)依据我国 劳动法 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及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分别不超过()。A.8 小时,50 小时 B.8 小时,44 小时 C.12 小时,50 小时 D.12 小时,44 小时 4.(多选)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小艾 17 岁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到南方某工厂打工。鉴于小艾这种情况,以下关于小艾特殊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工厂应定期对小艾进行健康检查 B.该工厂不得安排小艾上夜班 C.该工厂不得安排小艾加班 D.该工厂不得安排小艾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的劳动 5.(单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情况下加班时间为()。A.每天不超过 1 小时 B.每天不超过 3 小时 C.每周不超过 8 小时 C.每周不超过 10 小时 6.(单选)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提供培训费 20 万元,约定服务期为 10 年,违约金为 20万元。张某工作满 5 年时,提出辞职,张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A.0 元 B.5 万元 C.8 万元 D.10 万元 7.(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8.(单选)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 A.15 日 B.1 个月 C.2 个月 D.3 个月 9.(单选)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A.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D.职工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的 10.(单选)下列属于应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的是()。A.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C.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D.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节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权利 1.人身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获得赔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7.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受尊重权 12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二、争议的解决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新法规定(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3 条第 3 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 6 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二)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5 条第 1 款第 2 款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三)定位网购平台责任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4 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四)增加欺诈的惩罚性赔偿 13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第 1 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3 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的,为 500 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五)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9 条第 1 款、第 2 款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六)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7 条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确立“召回”措施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19 条的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八)禁止“霸王条款”根据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第 2 款、第 3 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九)虚假广告连带责任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5 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真题演练 14 1.(单选)某顾客到一家超市买东西,被保安人员怀疑偷拿商品,强行搜身,并未搜出赃物。该顾客将这家超市告上法庭,顾客胜诉。这是因为这家超市侵犯了顾客的()。A.知情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2.(单选)下列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的是()。A.知情权 B.自由选择权 C.安全权 D.评议权 3.(单选)下列情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是()。A.王某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 B.钱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三十斤散装大米,回家后发现仅为二十八斤 C 陈某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陈某偷窃将陈某带到了保安室审讯 D.李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要求退货,商家拒绝 4.(单选)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A.1 个月 B.3 个月 C.6 个月 D.12 个月 5.(单选)小王花 200 元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某品牌衣服,后被证实是假货,于是向商场退货并索赔,小王可要求商场支付的退货费和赔偿金共为()。A.400 元 B.500 元 C.600 元 D.800 元 6.(单选)甲在某火锅店用餐时,服务员用打火机点燃酒精时操作不当,致使甲胳膊烧伤。该火锅店损害了甲作为消费者的()。A.知情权 15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安全保障权 7.(多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 7 起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它们包括()。A.网上定作的衬衫 B.网上订购的鲜鱼 C.网上订购的电视机 D.网上订购的期刊 8.(多选)李某到个体摊贩张某处挑选衣服,张某推荐一件衣服让李某试穿,李某试穿后觉得不合适,便脱下来要走,但张某执意让李某买下这件衣服。张某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李某的()。A.知情权 B.自主选择权 C.人格尊严权 D.公平交易权 9.(多选)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争议的途径有()。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D.向人民法院起诉 16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经济法(笔记)经济法(笔记)【说在课前】1.考查方式:通常以案例的形式出现。问案例中经营者的行为是正当行为还是不正当行为,若是不正当行为,是商业贿赂还是混淆行为。2.重点:作区分。区分好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章第六章 经济法经济法 第一节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解析】1.混淆行为的构成要件:(1)从行为上来说,是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等。(2)从目的上来说,是引人误认。(3)常见的表象形式:“山寨货”“高仿货”。2.如图所示,平时买的是“旺仔牛奶复原乳”(红背心),高仿品“旺子牛奶复原型”(蓝背心);“大白兔”奶糖的高仿品“大白棉”奶糖;“康师傅”的高仿品“康帅博”;再如京东的网址为“JD.COM”,被混淆为“JDD.COM”,和京东网页相似,是典型的混淆行为。17 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解析】1.商业贿赂: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财物”指钱;“其他手段”的涵义丰富,比如某人不喜欢钱,但喜欢美人。2.贿赂下列人员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比如李某有一批衣服出售,到商场找到甲,告诉甲“如果你把我家的衣服买了,我回头给你包 20000 元的红包”。(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比如甲委托乙到某地买 500 套女装,此时贿赂乙也构成商业贿赂行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比如专家说的话别人更容易相信,某美容专家说“某美白产品特别好,用三天后,皮肤会变白”,有些商家听到专家这样说便愿意相信,因此贿赂专家构成商业贿赂行为。3.目的: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解析】1.折扣和佣金:折扣、佣金必须是明示的、入账的,若题中出现“经营者支付折扣、佣金,并且明示入账”,此时属于正当竞争行为。2.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比如李某是一经营者,李某的厂子有工作人员甲,甲去贿赂,一般情况下认为是经营者的贿赂行为;若可以拿出证据证明甲贿赂不是为了卖货,而是为了子女有个好前途,此时不认定甲的行为是经营者在贿赂,因为和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三、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 18 传。【解析】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比如刷单、刷好评,在淘宝买东西时,一般会对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进行对比,认为销售状况好的、评价好的就是好产品,其实不然,内容多的好评都是刷出来的,经营者的虚假宣传会误导消费者。2.引人误解的标准:指一般社会大众的认识为标准。比如某人去四川旅游,吃饭时点了一盘鱼香肉丝,上菜后质问老板涉嫌虚假宣传,为何鱼香肉丝里没有鱼,这不属于虚假宣传,因为一般的百姓都知道鱼香肉丝里面没有鱼;老婆饼里面也没有老婆;夫妻肺片里也没有夫妻。3.经营者不得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比如大家手机上经常会收到这样的短信“由于你淘宝信誉良好,特邀您加入到刷单业务,工资日结,每天 100 元-300 元”,属于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别人做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解析】1.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违法、违约。(1)违法:如偷、贿赂、欺骗、胁迫。(2)违约:虽然有约定,但违反约定泄露商业机密。2.前员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强调的一个点,前员工实施违法行为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如李某正在老干妈公司上班,在职老干妈员工泄密的比较少,因为在该公司上班泄密比较容易被发现,且老干妈倒闭后会导致泄密员工失业;但离职后,成为前员工,以前的企业和自己不再有关系,可以拿着以前公司的商业秘密到新公司,因此前员工侵犯商业机密的行为在实践中常出现。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19 六、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解析】1.某个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是可以的,但不能有下列不正当行为:(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比如有的商场做活动,规定“在商场消费满 3000 元可抽奖,奖品是一条项链”,但是不知道具体是什么项链,可能是比较值钱的钻石项链,也可能是路边摊 2 元的项链。(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谎称”指根本没有;“故意内定”指虽然有,但是早已内定好了,中奖人只能是内部人员。(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注意:限定的是“最高奖”,如果设置一等奖 4 万元,二等奖 3 万元,是可以的;5 万元既包括现金也包括价值 5 万元的其他财物(如汽车,但价值不可超过 5 万元)。如某小孩抽中一台宝马汽车,宝马汽车价值超过5 万元,经营者同意兑现奖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意缴纳罚款。2.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诋毁”指编造信息,意味着该消息不是真的,因此是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比如某矿泉水企业散播谣言,宣传“康师傅”矿泉水水质不达标,长期饮用会得癌症,后经调查该消息是假消息,但已经影响到“康师傅”矿泉水的商品声誉,因此构成诋毁行为。七、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解析】20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2018 年新法新增加的,由于现在很多经营者都利用网络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利用网络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有下列情形:(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比如浏览正常的 A 网页,什么都没干就跳转到 B 网页,有的时候 B 网页是游戏网页、有的时候是赌场网页、有的时候是黄色网页,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