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高频考点串讲主讲教师:李斌授课时间:2017.07.27粉笔公考·官方微信1《治安管理处罚法》高频考点串讲(讲义)一、概述(一)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给予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二)基本原则1.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二、处罚的种类和适用(一)处罚的种类1.警告: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2.罚款:依法强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3.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二)不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违法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3.违法治安管理行为6个月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2日起计算)。(三)处罚的适用1.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2.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3.从重处罚的情形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五)治安调解与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