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银行资本监管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这标志着我国资本监管制度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一)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总资本一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l00%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一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l0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一对应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Xl00%其中,商业银行总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参考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我国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高于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为4.5%)。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所有实质性风险。根据《资本办法》的规定,正常时期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中国三版巴塞尔协议中国三版巴塞尔协议中国三版巴塞尔协议最低资本要求5%4.5%6%6%8%8%储备资本要求2.5%2.5%逆周期资本要求0-2.5%0-2.5%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1%1%-3.5%中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与三版巴塞尔协议对照表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三)资本定义1.核心一级资本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最强。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包括以下6部分: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第二节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2.其他一级资本与核心一级资本相比,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相对差一些,主要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及其溢价,少数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