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分析强化讲义一概念辨析1社会问题与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是外延最广的概念;社会问题的一部分涉及社会上相当部分人或影响较大,那么,这部分问题就是公共问题;政府所面临的公共问题很多,只有少数能被政府摆上议事日程,并加以处理,这些被处1理的问题就是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以及公共政策问题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状况,而且也是人们主观构造的产物。它是被人们感知、觉察到的状况,是由于价值、规范和利益冲突引起的,需要加以解决的状况。因此,一种社会状况构成社会问题或公共政策问题与否,问题的严重性程度如何是与人的主观判断密切相关的。2政策监控与政策调整:政策监控是政策监督和政策控制的合称,是为了实现政策的合法化与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对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等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其目的在于保证政策系统的顺利运行、提高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促进既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提高政策效率。政策调整是在政策监督和控制所获得的有关政策系统运行的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对政策方案、方案和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不断的修正、补充和发展。以便达成预期政策效果的一种政策行动。3系统议程与政府议程:系统议程:政治社区成员普遍认为值得公众注意,并由与现存政府权威中的立法范围内的事务相关的一切问题组成。政策议程的第一个阶段政府议程(行动议程或正式议程):引起公共官员密切而又积极关注的问题组成,比系统的程序更具体,更明确。两个议程是政策议程的不同阶段,属于政策议程的第二阶段(1)系统议程由一些抽象的项目组成,概念,范围很模糊;不一定需要解决;不一定成为政府议程。政府议程更加特定和具体,很多问题可直接进入政府议程。(2)系统议程仅仅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可以不提出政策方案或解决方案;政府议程的问题经过一定的描述,为决策系统正式接受,并采取具体方案试图解决的时候,系统议程就转入政府议程。4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政策主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包括官方和非官方的两大类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所发生作用的现象,包括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问2题和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的两个方面。5政策合法化与政策法律化:政策合法化:是指法定主体为使政策方案获得合法地位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审查、通过、批准、签署和颁布政策的行为过程。政策法律化:即政策向法律的转化,是政策合法化的一种重要又特殊的形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