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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精讲班-82、第37章其他法律制度-第1节:工业产权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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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中级 经济师 经济基础 精讲班 82 37 其他 法律制度 工业 产权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咨询热线:400-678-3456 第三十七章 其他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16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15年 3题3分 1题2分 5分 2014年 1题1分 2题4分 5分 2013年 2题2分 1题2分 4分 2012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本章教材结构】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商标权 劳动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的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 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反垄断机构设置;垄断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本节知识点】 1.工业产权的特征 2.专利权 3.商标权 【本节内容精讲】 【知识点】工业产权特征 1、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 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 2、工业产权的特征: ①专有性。即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②地域性。即工业产权的地域限制,即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 ③时间性,即工业产权的保护有一定期限,其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知识点】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专利权人。包括: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1)职务发明创造 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在从事本职工作中作出;履行本单位交办的本职以外的任务作出;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发明人或设计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以外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个人所有。 【提示1】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提示2】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3、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提示】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如果单位或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4、外国人 5、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例题:2006年单选题】某研究所工作人员甲在工作之余自行完成了一项发明,但其利用的辅助物质条件来源于其所在的研究所,该发明()。 A.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B.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C.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D.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答案】A【解析】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题中甲辅助利用研究所物质技术条件,并不是“主要利用”所以应界定为“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保护的对象。 外观设计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③科学发现; ④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⑥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⑦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⑧对平面印刷品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例题:2011年单选】根据《专利法》,下列智力成果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A.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B.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C.科学发现 D.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答案】A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例题:2012年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包括()。 A.新颖性 B.富有美感 C.创造性 D.具有经济价值 E.实用性 【答案】 ACE 【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 (四).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 财产权利则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占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它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依法享有排他性的自己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 ②实施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任何实施他人专利的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③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公告和登记后方可生效; ④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 ⑤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2、专利权人的义务。 (1)专利权人有缴纳年费的义务。 (2)在职务发明中,作为专利权人的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义务。 3、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1)期限---20年,10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况: 期限届满终止为正常终止,期限届满以前终止为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是由于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应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例题:2004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是( ) A.专利期限届满  B.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  C.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D.专利权人以口头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专利权终止的形式。 4、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 强制许可实施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①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满3年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③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的人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④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如果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五).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侵害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和标记权的行为。 (1)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 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 假冒他人专利。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3.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点】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程序办理,继受取得应当按照合同转让和继承注册商标的程序办理。 (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 ①商标注册的概念: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②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 【注1】强制注册的商品: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注2】经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虽然也可以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 (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须满足三项条件: 第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第二,商标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第三,商标不含《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如同外国或者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文字等。 【注】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③就不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④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局依法对提起的异议进行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复审,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①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 :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2.续展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权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商标权人,享有依法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的保护期的权利。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如果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超过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专用权即告丧失。 3.转让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通过转让协议转让给他人。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4.使用许可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5.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标包装、说明书或者附着物上标明。 (三).商标权的保护 (1)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属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有: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如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2)商标的合理使用。 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标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对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3)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 【例题:2006年单选题改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标注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商标注册人需要将注册商标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无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B.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 C.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D.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具有排他性 【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注册的方法、商标权的内容。 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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