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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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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本节考点】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述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4.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5.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本节内容】
【知识点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
①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之间不正当竞争关系(以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为前提);
②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
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目的);
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
③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应当遵循下列市场竞争规则:
① 自愿、平等、公平;
② 诚实信用;
③ 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所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指经营者违反上述竞争规则和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三个特征:
① 主体: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强调经营性和营利性,不包括政府机关法人)。
② 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即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③ 后果: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强调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而非消费者利益,后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知识点二】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种类
1.假冒行为:具体包括: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
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制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例题31:单选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假冒行为的是( )
A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B擅自使用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商品相混淆
C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D在商品上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答案】B【解析】通过本题掌握假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即经营者暗中给予对方交易人员或者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例题32: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 )。
A.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
B.在账外给中间人佣金
C.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D.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
【答案】A
3.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也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不正当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
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下列4种情况不属于低价倾销行为:
①销售鲜活商品;
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③季节性降价;
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①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③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④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⑤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⑥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例题33:单选题】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不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是( )。
A.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B.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D.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一千元
【答案】D
7.诋毁商誉行为
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
【知识点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
【知识点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六节、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本节考点】
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2.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本节内容】
【知识点一】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
1、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产品”这一概念要明确:
(1)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
(2)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范围的,适用该法规定。
【例题34: 2013年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是()。
A.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
B.天然的物品
C.建设工程
D.自产自用的物品
【答案】A【解析】通过本题掌握《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范畴。
【知识点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
(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
【知识点三】生产者及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
作为义务
1、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一定的要求。
裸妆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妆产品,可以不附加标识。
不作为义务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例题35:单选题】关于生产者产品质量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B.产品应当具备其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C.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D.裸装的食品必须附加产品标识
【答案】D 【解析】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验收义务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
4.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
【知识点四】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具体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法律责任形式。
【注】产品质量责任不同于产品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品责任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区分生产者和销售者,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第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严格责任,但也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形: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3.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4.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例题36: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1年
B 2年
C 4年
D 5年
【答案】B
【本章主要考点总结】
1.工业产权的内容及特征
2.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强制许可及保护
5.商标注册的概念、原则、条件以及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
6.商标权的内容及保护
7.劳动合同的类型、订立原则和条款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9.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0.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解决争议的途径
1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垄断行为
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及种类
14.产品质量法的基本概念
15.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6.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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