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9页十六、《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第六条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分类保护、确保重点的方针。第十五条禁止航空器进入空中军事禁区,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除外。第二十三条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十七、《人民防空法》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一条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四条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第十六条对重要的经济目标,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重要的经济目标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电站等。注:不包括加油站。【例题】根据《人民防空法》,下列关于人民防空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B)。A.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B.国家对重要经济目标实行分类防护——城市C.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D.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第十九条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不同的防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2页/共9页十八、《防震减灾法》1.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