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7页第四章《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与规章(8-10分)第一节行政法规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申报与批准(1)申报条件。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例题】“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在所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出自的法规是(D)。A.《城乡规划法》B.《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C.《文物保护》D.《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审批机关及审批程序。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注】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批准公布。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例题】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由(A)批准公布。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D.所在地县人民政府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2页/共7页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镇、村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该镇、村庄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议。【例题】关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下列说法不准确是(C)。A.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