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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43
2014
风量
空调
系统工程
技术规程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I BJGJ 343-2014P 备 案 号 J 1887-2014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YAV air conditioning system2014-07-29 发布 2015-03-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AV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JGJ 343-2014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5年3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AV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JGJ 343-201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1168毫 米1/3 2印张:2 K字数:76千字 2014年12月第一版 2014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4.00元 统一书号:15112 23991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4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 为JGJ 343-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29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标2011 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 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设备与材料;5.施工与安装;6.调试;7.综合效能调适;8.运行管理。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委会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皇家空调设备工程(广东)有限公司 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新晃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康孚环境控制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 德州中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朗德华信(北京)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市天兴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曹 阳徐宏庆叶大法祝敬国,赵晓宇曹 勇余绍培刘月琴许 骏杨伟荣李孔政贾 晶敖顺荣何伟光程德威王洪斐姜永东王建军郎麒麟刘 刚陈方圆魏 征刘 辉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许文发潘云刚毛剑英杨一凡魏占和陈建新张志刚路世强王 飞目 次.1雜.2im.33.1 一般规定.33.2室内外设计参数.33.3负荷计算.43.4系统设计.53.5空气处理机组.63.6 末端装置.73.7 自动控制.93.8节 能 设 计.13设备与材料.154.1 一般规定.154.2变风量空气处理机组.154.3变风量末端装置.154.4风口、风管和保温.16施工与安装.175.1 般规定.175.2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安装.175.3电气及自控系统施工安装.18臓.206.1 般规定.206.2调试流程.20综合效能调适.227.1 般规定.2267.2综合效能调适项目.227.3质量检测与验收.248运行管理.268.1 一 般 规 定.268.2管理要求.268.3运行要求.278.4维 护 要 求.278.5节 能 运 行.28本规程用词说明.30引用标准名录.31附:条文说明.337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Design.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Indoor and Outdoor Design Conditions.33.3 Load Calculation.43.4 System Design.53.5 Air Handling Units.63.6 Terminals.73.7 Automatic Control.93.8 Energy Saving.134 Equipment and Material.154.1 General Requirements.154.2 VAV Air Handling Units.154.3 VAV Terminals.154.4 Air Distributor,Duct and Insulation.165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175.1 General Requirements.175.2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175.3 Electrical and Control System.186 Testing Adjusting and Balancing.206.1 General Requirements.206.2 Working Procedure.207 Commissioning.227.1 General Requirements.2287.2 Items for Commissioning.227.3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248 Operational Management.268.1 General Requirements.268.2 Management Requirements.268.3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278.4 Maitanence Requirements.278.5 Energy Saving Operation.2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3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1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391.0.1为规范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安装、调试、综合效能调适和运行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 用,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全空气变风量空调技术的工程系统设 计、施工与安装、调试、综合效能调适和运行管理。1.0.3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安装、综合效能调 适和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变风量空调系统 variable air volum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通过保持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温度稳定、改变空气处理机组 或空调末端装置的送风量,实现室内空气温度参数控制的全空气 空调系统,简称V A V空调系统。2.0.2单区域变风量空调系统 zone variable air volum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空调系统中,空气处理机组服务于单个空调区且送风温度基 本保持稳定,通过改变机组的送风量,实现该区域室内空气温度 参数控制的全空气空调系统。2.0.3带末端装置的变风量空调系统 variable air volume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with terminal device空调系统中,空气处理机组服务于多个空调区且送风温度基 本保持稳定,通过改变机组及末端装置的送风量,实现各区域室 内空气温度参数控制的全空气空调系统。2.0.4 变风量末端装置 variable air volume terminal device 能根据空调房间的温度变化情况,通过自动调节出口处的送 风量或送风温度,实现室内空气温度参数控制的装置。2.0.5 调试 testing adjusting and balancing对各个系统在安装、单机试运转、性能测试、系统联合试运 转的整个过程中,采用规定的方法完成测试、调整和平衡工作。2.0.6综合效能调适 commissioning通过对建筑各个系统的调试、性能验证、验收和季节性工况 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实现设计意图和满足业主的实际使 用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方法。23设 计3.1 一 般 规 定3.1.1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以及设备价格、能源预期价格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下列情况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风 量空调系统:1服务于单个空调区,且部分负荷运行时间较长时,应采 用单区域变风量空调系统;2服务于多个空调区,且各区负荷变化相差大、部分负荷 运行时间较长,并要求温度独立控制时,应采用带末端装置的变 风量空调系统。3-1.2温湿度允许波动范围要求严格的空调区,不宜采用变风 量空调系统;噪声标准要求较高的空调区,不宜采用风机动力型 末端装置的变风量空调系统。3.1.3空调内外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物用途、使用特点、围护 结构热工性能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确定。3.1.4变风量空调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应符合建设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外,尚应有系统检测与监控、运行控制方 案等设计内容。3.2室内外设计参数3.2.1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3.2.2室外设计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33.2.3空调区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关室内空气质量、污染物浓度控制等的卫生要求。3.2.4空调区采用低温送风空调系统时,夏季室内设计温度宜 比采用常温送风的空调系统提高1C;当空调区划分内外区且外 区需要供暖时,外区冬季室内设计温度不宜比内区高2C。3.3负 荷 计 算3.3.1空调负荷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3.3.2地板送风空调系统的空调区冷负荷计算,除应符合本规 程第3.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空调区热分层高度,应分别计算热分层以下空调区 负荷、热分层以上非空调区负荷以及架空地板和楼板传给地板静 压箱的热量;2热分层高度应在人员活动区上方;3不应计入非空调区内的对流热量。3.3.3空调区划分内外区时,内区冬季冷负荷计算中的室内照 明功率、人员数量、设备功率等项目的取值应根据内区面积、气 流组织等确定,且宜小于夏季的取值。3.3.4空气通过风机引起的夏季附加冷负荷中,空气通过风机 后的温升可按下式计算:=QQQ8H *V(3.3.4)Vi%式中:it空气通过风机后的温升(C);H风机的全压(Pa);rj电动机安装位置的修正系数;当电动机安装在气 流内时,1 当电动机安装在气流外时,rj=V2;Vl风机的全压效率,应取实际效率;rj2电动机效率。43.4系 统 设 计3.4.1变风量空调系统类型,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冷热源状况,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且宜符合下列规定:1有低温冷源可利用时,宜采用低温送风空调系统;2 空调区巳设有架空地板体系且需要个人或岗位送风时,宜采用地板送风空调系统。3.4.2变风量空调系统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内区采用全年供冷的变风量空调系统时,外区可采用风 机盘管、定风量空调系统等;2内外区合用空气处理机组时,外区末端装置宜采用带热 水盘管的末端装置;3内外区分别设置空气处理机组时,外区空气处理机组宜 按朝向分别设置;4空调区新风量需要恒定时,宜采用独立新风系统。3.4.3变风量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单风管系统;2宜采用一次回风、大送风温差系统;3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应避免再热过程;4回风系统阻力较大或排风措施不能适应新风量的变化要 求时,宜设置回风机。3.4.4变风量空调系统的夏季系统送风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送风量应根据系统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且送风温差不宜小于8C;2最小送风量应根据冷负荷变化范围、空调区气流组织要 求、末端装置风量调节范围及风机调速范围等确定,且不应小于 系统最小新风量。3.4.5空调区、空调系统的新风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 规定。53.4.6当变风量空调系统服务于不同新风比的多个空调区时,不应采用空调区新风比最大的数值作为系统的总新风比,其系统 的新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式中:Y修正后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Vot修正后的总新风量(m3/h);Vst总送风量,即系统中所有房间送风量之和(m3/h);X未修正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Z 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比;Voc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量(m3/h);V.需求最大的房间的送风量(m3/h)。3.4.7变风量空调系统的新风和排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保证系统最小新风量的措施,并具备最大限度地 利用新风做冷源的条件;2排风系统应与新风系统匹配,并适应新风量的变化。3.4.8变风量系统下列设计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1空调风、水系统的设计;2设备、管道的绝热设计;3空调系统的消声与隔声设计。3.5.1空气处理机组的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组要求风量大及静压高时,宜采用后倾式离心通风机;2风机风量应考虑附加系统漏风量,风压应为系统计算总 压力损失;y=x/ci+x-z)y=vo t/vs t x=vo n/vs tZ=V o e/V s c(3.4.6-1)(3.4.6-2)(3.4.6-3)(3.4.6-4)3.5空气处理机组3风机应采用变速调节方式。3.5.2空气处理机组的冷热盘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 建筑供暧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经济合理时,应加大冷热水供回水温差;2机组采用四管制且需要防冻时,热水盘管应设在冷水盘 管的上游。3.5.3变风量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空气过滤 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过滤器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空气过滤器GB/T 14295的有关规定;2当采用粗效空气过滤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中效空 气过滤器;3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应按终阻力计算。3.5.4人员密集或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空调区宜设置空气净化 装置。空气净化装置的类型,应根据人员密度、初投资、运行费 用及空调区环境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且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3.5.5冬季空调区湿度有要求时,宜设置加湿装置。加湿装置 的类型,应根据加湿量、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要求,并经技术 经济比较后确定。加湿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暧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3.5.6空气处理机组全新风运行时,宜设置旁通风阀。当旁通 风阀的迎面风速超过7.5m/s时,应采用翼型风阀片。3.5.7空气处理机组应安装在空调机房内且邻近所服务的空 调区。3.6末 端 装 置3.6.1变风量末端装置的一次风夏季送风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送风量应根据所服务空调区的逐时显热冷负荷综合 最大值和送风温差确定;2最小送风量应根据末端装置调节范围、控制区域的最小 新风量和气流组织要求确定。3.6.2严寒及寒冷地区应用的变风量末端装置,冬季送风温差 不宜大于8C。3.6.3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内置风机风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1风量应为一次送风和二次回风风量之和;2低温送风空调系统,应按供冷时室内舒适度要求和送风 口特性确定送风温度,并经计算确定风机风量。3.6.4并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内置风机风量,应按冬季 工况进行计算,并应根据一次送风的最小风量和室内舒适度要求 确定。3.6.5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内置风机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串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内置风机压力应克服风机 下游风管至风口阻力;2并联式风机动力型末端装置的内置风机静压应与一次送 风在最小风量时相匹配,并应克服加热器阻力。3.6.6变风量末端装置的一次送风口入口处最小风速,应根据 末端装置的风速传感器类型确定。3.6.7变风量末端装置宜选用压力无关型。3.6.8设有动力型变风量末端装置的空调区消声与隔声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 5073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声量计算应根据动力型变风量末端装置、系统自然衰 减量及要求确定;2空调区吊顶所采用的材料应满足室内噪声级的隔声要求。83.7自 动 控 制3.7.1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自控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1传感器和执行器的位置和安装要求;2控制点参数设计值和工况转换边界条件;3空调机组冷热水阀门的流通能力;4控制策略。3.7.2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自控策略应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温度控制;2空调机组送风温度控制;3送风静压控制;4新风量或空气品质控制功能;5空调机组开关机顺序控制和设备连锁控制功能;6风机状态监视、过滤网压差报警等功能,寒冷地区还应有防冻保护控制。3.7.3采用回风机或排风机的变风量空调系统,应进行回风机或排风机的变频和连锁控制设计。3.7.4低温送风变风量空调系统,应采用符合逐步降低送风温度送风的控制技术。3.7.5变风量空调系统风量控制设计应符合暖通工艺要求。3.7.6变风量空调系统的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1)室内温控区的温度;2)室外空气的温、湿度;3)末端装置的送风量;4)空调机组的送风温度;5)空调机组的回风温、湿度;6)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7)风机及变频器、水阀、风阀的启停状态、故障状态、就地/远程状态和运行参数。92宜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1)送风管静压测点的静压值;2)空气冷却器进出口的冷水温度;3)空气加热器进出口的热水温度;4)室内空气品质或二氧化碳浓度;5)新风量。3.7.7变风量空调系统的安全保护功能应包括下列内容:1风机/变频器故障报警和电机过电流断电保护;2空气过滤器堵塞报警;3对于冬季有冻结可能的地区,系统的防冻报警和自动 保护;4监测参数的超限报警或提示功能。3.7.8当空调机组配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应采取接地及剩 余电流保护措施。3.7.9变风量空调机组的风机电控柜应设置远程/就地转换开 关。当转换开关处于远程状态时,可执行下列远动功能:1调整风机的启停或频率;2调整水阀的开度;3设定、修改房间温度的设定值。3.7.1 0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自动启停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使用时间进行风机定时启停;2风机停止运行时新风阀连锁应关闭;3供冷工况下风机停止运行时,水阀连锁应关闭;4采用回风机或排风机的变风量空调系统,应进行回风机 或排风机与送风机的连锁启停。3.7.1 1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自动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全年多工况边界条件自动选择运行的工况;2机组送风温度设定值应根据运行工况自动调整;3变风量末端装置应根据室内温度自动调节送风量;104水阀应根据机组送风温度调节开度;5风机频率应根据需求自动调节;6低温送风变风量空调系统,应在启动过程中逐步降低送 风温度设定值。3.7.1 2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节能优化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1过渡季能宜增大新风比例运行;2变风量末端装置宜根据服务区域的使用状况启停;3新风量宜根据服务区域的使用状况调节;4宜根据室外温度参数优化室内温度的设定值;5宜根据空调机组运行状况给出需要供水温度的信息;6宜根据服务区域的工作时间优化风机的启停时间。3.7.1 3传感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只以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为目的时,应选择以开 关量形式输出的传感器;2模拟量和数值输出的传感器测量范围和精度应与二次仪 表匹配,并应高于工艺要求的控制和测量精度;3壁挂式空气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空气流通、避免阳光 直射、能反映被测房间空气状态的位置;4风道内温湿度传感器应保证插入深度,且不应在探测头 与风道外侧形成热桥;5插人式水管温度传感器应保证测头插人深度在水流的主 流区范围内,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热源及水滴;6机组送风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挡水板后有代表性的位置,并应避免辐射热、振动、水滴及二次回风的影响;7风道压力传感器应设置在管内流动稳定的地方,并应满 足产品安装条件,且宜在主要分支处分别设置;8风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前后的直管段长度应根据产品要求 设置。3.7.1 4水路控制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口径应根据流通能力 确定。113.7.1 5调节风量用风阀宜采用对开多叶调节阀。风阀执行 器的扭矩应满足设计风速和压力的要求,并应具备阀位反馈 功能。3.7.1 6空调机组的风机应采用变速控制。变频器应根据电机的 额定电流选择,且宜选择带有防电磁干扰措施的环保产品。3.7.1 7电加热器宜采用通断量输出控制,要求调节精度较高时 可采用高频脉冲通断比控制。3.7.1 8变风量末端控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一次送风量、再热、风机的调节控制方法;2室温传感器选择与设置;3与中央监控系统通信。3.7.1 9变风量末端控制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输入、输出通道数量应满足变风量末端装置的要求;2输入、输出通道的信号类型应与变风量末端装置配套的 室温传感器、流速/风量传感器、风阀执行器和风机控制等的信 号类型相匹配;3应独立存储服务区域的室温设定值并完成室温控制和风 量调节;4应具有风量计算和室温控制调节方法的专用软件,且程 序中参数宜可修改;5应与该末端装置所属变风量空调机组的现场控制器双向 通信。3.7.2 0变风量空调机组的现场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输人和输出通道应与传感器、执行器的信号类型相匹配;2当风机变频器自带控制单元时,宜与其控制单元通信,并可采用标准电信号的输入和输出通道监控变频器运行、变频器 故障、电机转速和就地/远程开关状态;3同一变风量空调系统中,空气处理机组和所有关联变风 量末端的控制点宜连接在同一控制器中;4应能根据本规程第3.7.103.7.13条的功能要求提供控12制算法的软件编程,且程序中参数应可修改;5应与监控计算机双向通信。3.7.2 1变风量空调系统的监控通信网络应符合下列规定:1整个系统通信网络宜采用同一通信协议;当采用两种及 以上通信协议时应配置网关或通信协议转换设备;2网络结构、网络传输距离、网络能够连接设备的数量、网段划分、电气连接方式应符合所采用通信技术的要求;3网络设备端口容量应满足网络结构要求。3.7.2 2监控计算机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即时显示监测的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并应连续存 储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且可导出到存储介质上;2应能计算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设备连续和累计运行 时间;3应能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能对设置为“远程”状 态的设备直接进行启停和调节;4应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 备的启停;5应设立操作者权限控制安全机制;6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7宜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8应能与冷热源站的监控计算机进行信息共享;9宜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一部分,并可与其他建筑智能 化系统进行信息共享。3.7.2 3能耗监测和统计功能宜利用自控系统的监测参数进行设置。3.8节 能 设 计3.8.1当变风量空调系统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经技术经济比 较合理时,宜设置空气一空气能量回收装置。3.8.2能量回收装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13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1新风和排风应设有旁通措施;2严寒地区应对新风进行预热;3新风和排风的入口处应设空气过滤器。3.8.3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自然冷却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和气 候条件,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8.4变风量空调系统应进行全年空调工况分析,并制定相应 的运行控制策略。144设备与材料4.1 一 般 规 定4.1.1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采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1.2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使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经进场检查 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4.2变风量空气处理机组4.2.1变风量空气处理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组合式空调 机组GB/T 14294的有关规定,离心风机应能在30%100%的风量调节范围内稳定运行。4.2.2采用低温送风变风量空调机组时,通过空调机组冷却盘 管的迎风面风速宜为1.5 m/s2.3m/s。箱体应满足防结露 要求。4.2.3变风量空调机组宜采用强弱电一体化变频动力柜,并应 内置控制器、变频器及其他电气元器件。4.2.4控制器与变频器应采取完善的强弱电隔离措施。4.3变风量末端装置4.3.1变风量末端装置应配置控制器,并应对末端和控制器的 组合进行测试。4.3.2变风量控制器应具有风量、阀位、运行模式、运行状态 等反馈功能,并宜具备计量功能。4.3.3变风量温控器应具备手动和远程调节温度功能,温度显 示分辨率不宜低于0.5C,且宜具备就地开关机功能。4.3.4压力无关型末端装置风量控制器精度不应低于5%,风15量调节范围宜在20%100%之间。4.3.5变风量末端装置应提供完备齐全的技术资料。4.4风口、风管和保温4.4.1变风量系统用风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通风空调风口 JG/T 14的有关规定。4.4.2低温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低温送风条件下的防结露要求;2低温风口的性能应综合考虑诱导比和阻力的因素;3在最小风量下应具备较好的空气分布特性;4低温风口的噪声应满足设计要求。4.4.3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的风管和保温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 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 规定。4.4.4变风量系统风管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通风管道技 术规程JGJ 141的有关规定。4.4.5柔性软管应具有消声和保温功能,并应采用防火、防腐、防潮、不透气、不易霉变的材料制成。165施工与安装5.1 一 般 规 定5.1.1变风量空调系统的通风空调、电气及自控系统的施工安 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5.1.2设备安装前检查、就位前基础验收、设备的搬运和吊装 应符合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2通风空调系统施工安装5.2.1空气处理机组的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标 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5.2.2变风量空调末端装置的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安装应满足设计和设备说明书的要求;2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风量测量准确的要求;3变风量末端装置安装时,应设单独支、吊架,吊架之间 应设橡胶减震隔垫;4变风量末端装置出风口与风道的连接宜采用套接的方式;5应根据变风量末端装置的保温形式,选择正确的保温安 装方式,且不应影响风阀的运行;6带热水盘管的变风量末端再热热水盘管与水管的连接应 采用金属软接头,软接头长度不应大于300_;设 备 吊 装 时 应 在吊件上下均勻配置螺母,并应进行调节保证末端设备的水 平度;7 并联风机的变风量末端和风机的出口处应设置止回流 风门;178变风量末端箱体距其他管线的距离应为5cm10cm;接 线箱距其他管线及墙体应有充足的检修空间,且宜大于60cm;9变风量末端装置应预留调试检修口;1 0搬运和安袭时应对末端装置的传感器采取保护措施。5.2.3风管的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调风管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2系统主干风管的转弯处、与空调设备连接处应设固定 支架;3低温送风的风管保温应满足设计要求。5.3电气及自控系统施工安装5.3.1风机动力型变风量末端的电机和带电加热功能变风量末 端的电加热器应可靠接地。5.3.2变风量末端的电动执行器、控制器和变风量空调机组控 制 器 箱(柜)的可导电外壳必须可靠接地。5.3.3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应齐全、不松动。变风量末端电气设备的接线人口及接线盒应作密封处理。5.3.4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最小 距离应大于8mm。5.3.5安装变风量末端装置时,接线箱距其他管线及墙体的距 离不应小于对接线箱内设备操作的距离。5.3.6风阀和水阀执行器安装后应保证阀门执行器和附件开闭、操作灵活。5.3.7室内温控器安装位置反馈的温度应能代表该房间的温度,并不应受其他热源的影响。5.3.8控制器箱(或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器箱(或柜)接地应接入建筑智能化系统接地网;2挂墙安装时,机柜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为1.5m,正面操作 空间距离应大于1.2m,靠近门轴的侧面空间距离应大于0.5m。185.3.9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5.3.1 0变风量末端的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 门安装应符合产品和设计要求。5.3.1 1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和设计要求。5.3.1 2变风量系统采用静压控制时,静压测量点应按设计要求 布置。5.3.1 3空气质量传感器应安装在能反映被测区域气体浓度的 位置。5.3.1 4流量传感器的安装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5.3.1 5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应符合产品和设计 要求。5.3.1 6变风量空调系统电动水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和设计要 求,且安装前应进行通电试验和压力试验。196调 试6.1 一 般 规 定6.1.1测试仪器和仪表的性能应稳定可靠,精度等级和最小分 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和检定规 程的规定。6.1.2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 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由施工企业或其他具 有调试能力的单位完成。6.1.3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并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 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6.1.4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 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6.2调 试 流 程6.2.1变风量空调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检查;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3风系统平衡调试;4无生产负荷下的系统联合试运转。6.2.2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检查,系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符合性检查;2施工质量符合性检查;3设备安装质量符合性检查;4控制系统传感器的检查。6.2.3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单机试运转应按下列程序 进行:201叶轮旋转应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震动与声响,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2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 得超过70C;滚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C;3风机噪声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值。6.2.4变风量空调系统联合试运转前宜进行一次风静态平衡 调试。6.2.5无生产负荷的系统联合试运转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风 系统平衡调试、水系统平衡调试等工作完成之后进行。217综合效能调适7.1 一 般 规 定7.1.1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交工前,应进行有生产负荷的综合 效能调适。7.1.2变风量空调系统的综合效能调适环境应包括夏季工况、冬季工况以及过渡季节工况。7.2综合效能调适项目7.2.1变风量末端装置的综合效能调适可包括下列内容:1 一次风阀开度与室内温控器之间的控制逻辑验证;2热水阀启停与室内温控器之间的控制逻辑验证;3 一次风阀开度与一次风风量之间的控制逻辑验证;4 一次风阀开度与室内温度和设定温度之间的控制逻辑 验证。7.2.2变风量空调系统的综合效能调适可包括下列内容:1送风静压设定值与风机频率之间的控制逻辑验证;2静压点处静压值的测定与调整;3系统送风温度的测定与调整;4空气处理机组冷热水调节阀动作符合性验证;5自力式流量平衡阀或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的控制逻辑验证;6新风调节阀自控逻辑验证及新风系统平衡调试;7系统联合运行情况及功能验证。7.2.3单机试运转阶段应检查变风量末端装置一次风风量传感 器读数整定。对照厂家提供技术资料中的风量风压曲线,读数的 准确性应在测试校准范围之内。7.2.4变风量末端装置控制逻辑应通过变风量末端装置一次风 22阀开度、再热热水阀与室内温度、设定温度之间的关系符合性进行验证。7.2.5空调系统定静压控制法自控逻辑可通过在监控平台界面 上更改送风静压设定值,并观察或测试风机频率的变化进行验证。7.2.6空调系统定静压点的调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变频器在设计频率下,按风系统平衡调试的方法确定每 个空调系统的最不利环路;2定静压点后端的所有变风量末端装置均在最大一次风量 工况运行的情况下,通过调小定静压点前端的变风量末端装置的 一次风量,使最不利末端的变风量末端装置在一次风阀全开的状 态下,达到最大一次风量设计值的90%100%;3选取上述条件下的静压点的静压反馈值作为空调系统定 压点的设定值。7.2.7空调系统定静压点调试时,串联型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 机应运行,并联型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机应关闭;最不利环路的 变风量末端装置应保持一次风量最大工况。7.2.8系统送风温度的调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在典型季节或空调系统设计工况下调试;2维持所有变风量末端装置的一次风量均处在最大风量和 最小风量之间,调整送风温度,使房间内的温度达到设计要求,该温度作为系统送风温度。7.2.9空气处理机组冷热水调节阀自控逻辑验证应通过改变空 气处理机组的送风温度设定值,观察冷热水调节阀动作符合性进 行验证。7.2.1 0空气处理机组新风调节阀应根据设计要求逐一进行自控 逻辑验证检査。7.2.1 1新风系统调试应保证新风系统平衡,并应满足各区域的 新风要求。7.2.1 2系统综合效能调适及功能验证应符合下列要求:231选择验证项目应包括室内温度测试、变风量末端装置一 次风量、系统总风量、系统静压测试、空气处理机组频率测试、系统送风温度测试、空气处理机组水阀开度测试、系统总水量测 试、系统供回水压差测试、水泵频率测试、供回水温度测试、冷 水机组功率测试;2功能验证应在接近最不利室外温度气象条件下,随机挑 选若干个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系统,将系统所带的变风量末端装 置室内温控装置的设定温度进行分段调整,分段进行项目验证。夏季工况和冬季工况的判断应针对单风道型和风机动力型等不同 的末端形式分别加以判定。7.3质量检测与验收7.3.1变风量空调工程应在系统调适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测和 验收。7.3.2检测样本的应根据工程性质、使用情况和设计要求抽取,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配合。7.3.3变风量空调工程的检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室内空气温度测试;2室内空气相对湿度测试;3室内噪声测试。7.3.4变风量空调工程的验证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控制器风量控制效果;2空气处理机组送风温度控制效果;3空气处理机组送风静压控制效果;4 二氧化碳浓度控制效果。7.3.5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