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互换交易确认细则(2013年3月修订)本细则旨在规范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参与者(以下简称“交易成员”)使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后处理服务平台交易后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后平台)进行交易确认的行为,明确交易双方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的利率互换交易术语定义。除非本细则另有规定,交易系统、交易成员、系统用户、成交单、交易要素的定义适用《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交易中心不保证本细则所载文字、公式、说明、陈述及任何其它项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交易中心对因使用或信赖本细则中任何所载内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特定的、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可意识到的各种收入或盈利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细则及所附《利率互换交易确认书》模板的著作权归属交易中心,交易成员可在交易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予以部分或全部引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基于非营利性目的可予以摘录、引用,但必须注明出处。除上述使用方式外,未经交易中心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经营、复制、翻译或分发本细则的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版本。交易中心将在不作特定通知的情况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市场发展变化、市场建议、系统升级等情况不定期更新或修订本细则及附件并及时公布最新版本,并对最新版本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版权所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2未经授权不得转载Copyright©2011ChinaForeignExchangeTradeSystem,AllRightsReserved—1—修订说明《确认细则》2013年3月版本自2013年3月25日起生效。自2013年3月25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通过交易后处理服务平台提供利率互换交易确认服务,交易系统将不再提供交易确认服务。除保留原确认模式(点击确认)外,增加文件上传和接口上传两种确认模式,并在点击确认模式下区分双用户确认和单用户确认两种方式。《确认细则》根据上述调整对确认流程进行相应修订。定义部分无变动。—2—1、授权和效力1.1本细则所指的交易确认行为,是交易成员达成利率互换交易后,对法律条款、机构信息及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确认的行为。1.2本细则所指利率互换交易仅包括固定-浮动互换。1.3.任何通过用户在交易后平台中进行的交易确认的行为,均视为已经获得该用户所属交易成员的充分和完整授权,由该交易成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交易后平台出具的交易确认书(模板见附件)和交易系统出具的成交单均是交易双方之间的交易有效约定,两者内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