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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赵欣
随着以去中心化为共有特征的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社会正在快速进入数字时代。随着数字信息技术被越来越多运用于社区治理,技术正深刻改变着治理的结构、过程及其结果,在提高治理效益和效能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难以预测的风险。这些都在客观上表明,党政一元治理和传统治理方式并不能很好解决数字时代的治理风险,社区形态转变的先导性和社区治理的相对滞后性已构成深刻矛盾,这三类普及性高的数字信息技术在商业民间领域应用的先行和在治理领域深度融合的滞后,更使这一矛盾的演变有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否整合各不相同的行动目标和激励体系,进而形成更合理的治理过程,达到多元协同优势等问题亟待寻解。在这样的背景下,回顾和梳理“技术-社区”关系研究的知识谱系尤为紧迫。技术应用不能改变所有的治理状态,甚至技术本身还会被其他因素影响和改变。笔者将对社区技术治理需要回应的治理难题和掣肘因素、技术应用和社区治理的关系、技术应用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一、城市社区治理技术应用的困境及掣肘因素(一)城市社区技术治理需要回应的治理难题围绕城市社区技术治理这一主题,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关注社区自治能力的提升、多元共治的格局、多种治理技术整合这三个方面。“社区共治”应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构建党政融合、条块整合、多元互动的多边合作关系格局。居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获得社区自治能力、进行组织化生存,共同构成了社区发展的重要推力1。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技术治理强调要进行治理层级、治理功能和公私部门的协调整合。在网络化治理视角下,社区技术治理强调推动权力线和行动线的建立。一方面,以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结构建立纵向的权力线;另一方面,根据新兴网络建立起横向的行动线,共同增强治理绩效。在协同政府理论视角下,社区技术治理强调数据开放与透明、政府透明、社会参与、互动协作等级制的重要性;并且强调从开放政府数据到多元主体参与,再到多元主体合作的渐进式的社区治理政策。(二)社区技术治理困境的掣肘因素从制度理性和技术理性两个层面来看社区技术治理困境的掣肘因素可以发现,基于前者的视角,社区治理的改革导向并未改变基层社会受国家主导与控制的运作逻辑2,社区治理并不是以培育市民社会的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基层社会力量难以形成主体效应,基层社会难以依照社会机制运转3;从技术层面来说,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很容易导致孤岛现象的形成4,缺乏全套化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5,治理成本不断增高,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分析共享的驱动因素和障碍因素,很多结构制度性以及个人等方面的问题,技术治理难以解决,且容易模糊社区治理问题的责任主体。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信息技术应用机制研究的知识谱系与展望赵欣(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摘要:伴随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技术应用成为近几十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基于社区技术治理的治理困境及成因、技术和社区治理关系、技术应用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对社区治理中技术应用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可以发现技术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和二者互动机制的研究已经成为一种跨学科综合性议题,在研究经历了从结构制度分析到过程机制分析的范式转换,开始关注具体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基于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研究的知识谱系,未来可以结合数字信息技术自身的优势、风险、产业、政策和现存社区治理结构和治理困境展开整合研究,亦可以尝试结合技术的时间属性和空间属性创新性构建技术应用与执行的理论分析框架,从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继续开拓。关键词:社区治理;数字信息技术;技术应用;机制中图分类号:C916;D669;G9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2-0137-03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城市社区治理中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机制研究”(20CSH092)作者简介:赵欣(1986-),女,河北廊坊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从事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应急管理研究。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总第532期2023年第02期Serial No532No02,2023137-二、“技术-社会治理”领域的理论研究已有研究基本形成了几种研究框架:不确定性与信息技术认知、权力-利益与行动者策略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类型框架6、技术-结构的时间序列互动分析模型7、执行技术的分析框架8、技术组织化结构9、技术结构化模型10。在此基础上,主要形成了下述三种解释维度。(一)技术决定社会治理制度的选择和变迁这一解释维度倾向于将技术视作自主性力量,强调技术变革对制度变迁具有决定性影响,进一步说对社会变革也具有决定性作用。技术变迁会带来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变化,促发政治权力转移,决定治理资源的投入,决定社会系统和观念系统11,并且影响管理层级跨度以及治理责任大小。行政和经济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制度变革具有决定性影响。对这种决定性影响的阐释有技术自主论、媒介决定论和技术统治论三种理论视角。(二)治理效果决定技术价值该解释维度倾向于认为技术的价值由治理效果赋予意义,强调技术的社会属性。这一理论视角下基本形成了保守和激进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科学和技术受社会、政治环境影响,治理主体的权力结构影响二者关系的形成,社会治理的实际结构更取决于组织采纳的战略12;后者则认为,社会建构了技术系统,治理体系的设计者和技术使用者都能决定技术的概念和功能13。(三)技术与治理相互建构并相互影响这一解释维度的研究核心在于对技术和社会影响彼此发展方向情境条件的关注。邱泽奇提出,技术是社会互动的媒介,技术通过影响社会互动进而影响行动,同时也在行动者互动的过程中被影响和被改变14。技术同时具有能动性和受制性两种属性。一方面社会制度影响着技术与行动者的互动,另一方面技术也通过强化和转化治理结构而影响社会制度,并且技术总是与现有的社会、文化、政治制度和其他因素发生相互作用,产生相互影响并相互塑造。三、数字信息技术应用对社区治理的影响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较早可追溯到数字治理。对于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的研究近年来主要见诸于各理论对技术治理的相关论述。比如,郁建兴在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提出,数字信息技术可以向政府和社会双赋能,既促进现代政府的整体智治,又可以增强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重塑多元主体关系和“多跨协同”机制生成15。张康之基于网络化治理理论提出,数字信息技术是社会变革的杠杆但不是直接动力,人们重新技术认知并付诸实践构成社会变革的真正动力16。竺乾威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整体性治理的发展程度取决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技能方面,可以通过整合各级政府、机构单位、公共网站等方式进行整体性治理17。戴长征在数字治理理论视角下提出,数据融合互通和以人为本的智慧服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会产生的内部需求,同时也是外部全球治理演化的映射18。数字信息技术应用对社区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数字信息技术同时推动了社区治理结构的优化、基层政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流程的再造以及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改变了社区治理结构,改变了权力平衡,降低了制度变革成本;改变了职能部门的利益和偏好,倒逼部门落实责任;提升了社区事务处置的速度和专业化程度,提升了督查和问责的科学化和客观化程度。二是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促成了治理网络形成,有助于打破数据割据和信息孤岛,推进社区治理流程再造。具体表现为,社区信息化技术治理、社区网格化治理的赋能机制和运作流程再造、社区精细化治理体系及数据驱动机理与系统耦合机制形成、社区风险评估与辅助决策。三是改变了治理主体,促成了多元主体的纵向沟通与横向协作、公私伙伴网络关系形成,促进了基层治理扁平化和复杂化。其次,数字信息技术悬浮于基层治理过程及公共和私人生活,带来治理空间碎片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改变“信息孤岛”现象,没能改变跨部门的信息整合以及多任务的协调水平,加重了政府职能和行政成本,强化了信息生产与控制。二是没有直面权责设置等制度性问题,造成治理内耗。三是没有实现在地化。这不是基层自发的,而是行政干预的结果,不利于基层动员和社会发育。四、问题与展望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可以发现以下现象。一是关于技术对治理的影响和二者互动机制的研究已经超越了技术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等领域,成为一种综合性议题,包括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以及科技领域和商业领域都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二是研究经历了从结构-制度分析到过程-机制分析的范式转换,逐渐超越了“谁影响谁”的简单因果关系研究,而且开始关注具体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三是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应然性研究,主要是关于社区管理的知识阐释。在实证研究中,大多数案例研究将技术定义为一种既定的制度结构,重点关注技术管理系统的组织过程以及信息收集等侧重分析组织内各方的行动逻辑和互动策略。但是,已有研究尚不能全然揭开数字信息技术在治138-理中应用过程的“黑箱”,至少在以下两大方面可继续拓展。一是数字信息技术具有与以往技术全然不同的新属性,而对于这些独特属性为治理带来了何种影响的研究还较为有限;结合数字信息技术自身的优势、风险、产业、政策和现存社区治理结构和治理困境的整合研究也较为有限。二是数字信息技术同社区治理结构以及与多元主体行动逻辑如何互动及其运作机制这一中微观议题的切入,在研究对象、视角和方法的选择上还有继续开拓的空间。从第一个可拓展的方向来说,未来需要综合强化实证研究、案例研究和行动研究。可以聚焦数字信息技术对社区治理结构和多元主体行动的影响这一核心问题,对社区治理制度、主体关系和治理技术变迁过程和沉积问题进行梳理,对数字信息技术的特点、优势和风险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智慧社区及社区治理中的智慧应用平台和应用过程的实践案例,对社区组织结构、流程设计、信息共享、权责激励等结构要素,管理应用、安全应用、服务应用和交往应用中的技术要素和利益关系、技术认知、互相信任程度等多元行动者要素之间的互动过程进行研究,探索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与社区治理的结构以及多元治理主体行动的互动机制、技术应用瓶颈并进行困境成因分析。同时,数字信息技术正在融入社区管理中进一步推动了管理实践的长期变革,而治理体系则吸收和利用技术资源来维持其基本形态和性质。要实现数字信息技术对社区治理的赋能,则需要至少从价值观念、信息交易、权力结构、治理过程和治理效能五个方面全面反思治理结构、制度和引导多元主体的行动,寻求社区治理领域应用数字信息技术的更优路径。从第二个可拓展的方向来说,未来需要创新理论研究和解释框架。可以在执行技术分析框架、吉登斯结构二重性理论、社区治理理论和技术-结构的时间序列互动分析模型基础上,引入空间视角,尝试构建“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时空互动”分析框架,从社区治理的技术、结构、行动的时空互动关系方面展开研究。一方面引入实体空间和治理空间的社区“空间”分析维度,另一方面强调多元行动者视角,包括“决策者/普通行动者-客观技术-制度”的互动;同时也强调技术在执行过程中与各类主体的互动,不断拓展科技支撑下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理论解释力。参考文献:1翟桂萍.从居民到公民:社区人的成长以上海为例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9,10(2):87-93.2黄晓春,嵇欣.技术治理的极限及其超越J.社会科学,2016,(11):72-79.3何艳玲,周寒.全球体系下的城市治理风险:基于城市性的再反思J.治理研究,2020,36(4):2,5-19.4樊博.推进开放政府数据:提升政府部门大数据能力J.学海,2018,(2):5-10.5韩志明.技术治理的四重幻象城市治理中的信息技术及其反思J.探索与争鸣,2019,(6):48-58,157,161.6谭海波,孟庆国,张楠.信息技术应用中的政府运作机制研究以J市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建设为例J.社会学研究,2015,30(6):73-98,243-244.7黄晓春.技术治理的运作机制研究以上海市L街道一门式电子政务中心为案例J.社会,2010,30(4):1-31.8简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