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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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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公司 管理制度 适用于 集团公司
XX 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汇编(全套) 目录 第一编 总 则 1 第一章 授权制度 1 第二编 组织机构 5 第二章 股东会、董事局、监事局 5 第三章 管理人员 7 第四章 部门和岗位职责 10 第三编 行政管理 21 第五章 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21 第四编 人事管理 48 第六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 48 第七章 分配制度 67 第八章 工作和行为守则 70 第五编 财务管理 77 第九章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7 第十章 预算管理制度 106 第六编 审计监察 110 第十一章 内部审计制度 110 第十三章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18 第七编 经营管理 122 第十四章 经营管理制度 122 第八编 附 则 146 第二十五章 制度适用、变更和解释 146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授权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组织和有关个人的经营管理行为,在行使集团公司法人职权 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集团公司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 人,其行为遵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独立处置集团公司法 人财产权时应符合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维护集团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局主席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股东的权力,并表达自己的意志;董事局主席 代表集团公司并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局的授权,负责处理集团公 司法人财产权事项和主持集团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 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的基本依据是《公司法》和本集 团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授权的范围不得超出上述法律和章程的 规定。 第四条 集团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实行分级分权管理,集团公司根据需要,由董事局授 权董事局主席在董事局闭会期间,行使董事局的部分职权;董事局主席代表集团 公司将权限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职责分工组织逐级授权,授权应体现职责与权 限对应的原则。 二、授权形式和使用范 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局主席)在授权管理上,应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层人员所承 担的相应职务,在保证其行使经营管理职责的基础上,按照履行某项任务的必备 性原则予以授权,具体的形式是: (一)职务性授权 董事局主席通过签署发布对集团公司总裁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的同 时授予了相应的权限,职务免除时也视同撤销了相应的权限。与任命职务无关的 权限不作为职务性授权的范围和依据。 (二)制度性授权 对职务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董事局主席可通过签发相关的基本规章来予以明 确。对管理层分工分管交叉又无法通过职务性授权的经常性事项,应通过相关制 度规章的指定来授予相应的具体权限,其授权的时效按制度规章的时效来确定。 (三)临时性授权 对集团公司法人的重大事项或委托办理的有关集团公司法人事务和临时性工 作,董事局主席采取临时性授权,并签发授权委托书(必要时签发董事局决议), 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权限、时效。原则上临时性授权的受托人仅限于集团公 司的董事、经理层人员、董事局秘书及集团公司的在册职工,法律诉讼代理事项 可授权律师事务所,特殊情况需授权集团公司以外的人员,按集团公司章程的规 定办理。 以上三种授权形式一律以书面文件表达,并归入集团公司文书档案管理。 三、授权规定和程序 第六条 以上三种授权形式一般采用事先授予的办法,即在受权人未正 式执行职责或某项任务前, 董事局主席应授予其相应的权限,避免事中、事后授权造成受权人无法开展 工作。在紧急和特殊场合下,临时授权无法以书面形式事先授权的,董事局主席 可以口头形式授予,事后补办书面授权书。 第七条 集团公司的中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的授权由总裁具体组织实施,其授权范围和 权限不得超越董事局主席授予总裁及其他经理层人员的范围和权限。属总裁和其 他经理层自身承担的职权不得下授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也不得统揽职权,应进 行适应集团公司管理体制的适当分权。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职务性授权和制度性授权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任何个人不得在集 团公司有新的决议和有关规章制度变更前随意调整,以避免造成集团公司运行体 系的混乱。 第九条 受权人在行使集团公司赋予的权限时,必须履行相应责任和义 务,认真按国家有关法规、 集团公司规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行事,任何无视法规、集团公司章程的权限 是无效的。 第十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程序 (一)职务性授权按集团公司有关人事任免的工作程序办理; (二)制度性授权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临时性授权事项按以下程序办理: 1.集团公司法人民事诉讼事项授权的程序 由集团公司监察部门根据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提出授权的内容和受权的人 选,经总裁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提请董事局主席授权; 2.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或重要协议的签订的授权程序 由总裁根据经理层的建议向董事局主席提出,并由董事局主席具体确定授权 事项、权限并签发书面授权证书; 3.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或行使某项职权时,由董事局主席直接 授权并签发授权证书。 第十一条 临时授权事项执行完毕,受权人应向授权人进行报告。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超 出授权权限范围的事项,应及时直接向授权人请示,以得到处置有关问题的答复, 请示和答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双方应作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职务性授权和制度性授权,受权人一般以定期工作报告和述职报 告形式向授权人报告。 四、权力的划分 第十五条 集团与所二级机构(各事业部)之间进行权力划分,该层次权 力划分主要是界定股东会、董事局和经营层的权力,以及经营层之间的权力划分 和流程设计。 第十六条 集团作为控股股东,主要通过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和进入董事会的董事来正当 行使控股股东权利,而不直接干预所属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和直接对所属企 业的自主权利事项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 权力分配主要体现在资金管理权和人事任免权两个方面。 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实行明确的授权管理制度,即股东会对董事局的授权、董 事局对董事局主席、总(裁)经理的授权,以及集团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 必要授权,在保证集团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集 团公司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 第十八条 资金管理权 (一)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权限: 1.集团预算内的费用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和资金调配由总裁审批; 2.集团预算外的费用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和资金调配由部门负责人、财务管 理部门、分管领导、总裁审核,报董事局审批。 (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资金管理权限: 1.所属企业预算内的费用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和资金调配,由部门负责人、 财务管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所属企业预算外的费用报销、固定资产购置和资金调配,由总经理审核, 报集团企业发展委员会、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特殊情况呈报董事局审批。 第十九条 人事管理权 (一)集团人事管理权限 1.集团人员编制由总裁审核,报董事局审批; 2.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薪酬定级由总裁拟订,报董事局 审批; 3.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薪酬定级由分管领导拟订,总裁 审批; 4.集团编制内员工的招聘、调动、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拟订,分管领导审批; 集团编制外员工的招聘、调动、考核由分管领导拟订,总裁审批。 (二)集团所属企业人事管理权限 1.所属企业人员编制由所属企业总经理拟订,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分管 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2.所属企业总经理的任免、调动、考核、薪酬定级及奖惩由总裁拟订,报董 事局审批; 3.所属企业总经理有权对企业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所有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 免、考核及奖惩,有权对编制内的员工进行招聘、解聘、考核、薪酬定级及奖惩; 4.所属企业编制外员工的招聘由企业总经理拟订,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审 核,分管领导审批。 五、例外处置原则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在发生重大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的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总裁和其 他高层管理人员可在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集团公司职权的最大范围内,在未经董 事局主席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处置超过职权范围的有关事务,以避免集团公司遭 受重大的损失。具体的情况是: (一)董事局主席因故外出,无法及时联系请示; (二)十分危急的状态发生,无法请示后处置的事项。 第十四条 例外处置过程应遵循国家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规定的工作原则,以维护国家、 集团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处置过程中或处置完毕后应向有权的授 权人报告。 第二编 组织机构 第二章 股东会、董事局、监事局 第一条 股东会职权 (一) 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局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局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金融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集团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集团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 议; (十二)修改集团公司章程。 第二条 董事局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方案; (四)制订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集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金融的方案; (七)拟订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总裁,并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集团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监事局职权 (一)检查集团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总裁执行集团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集团公司章 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和总裁的行为损害集团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裁予以 更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 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管理人员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 其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指总裁、副 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属于《公司法》第 57 条、第 5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 (二 )不在集团公司关联的企业担任行政职务,或担任足以影响关联交易 决议的其他职务,其任职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致力于集团公司的发展事业,敬业爱岗; (四)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和经验;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正常工作。 第四条 董事局成员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第五条 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是: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二)维护集团公司的最大利益,并以此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 竭尽职 责,努力工作,完成集团公司赋予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局的决议。 二、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裁职权 (一) 执行董事局决议,主持全面工作,完成董事局下达年度计划和新开 发项目的。 (二) 实施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三) 拟订集团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集团管理制度及制订具体规章。 (五) 具有《授权制度》中规定的资金、人事管理职权。 (六) 拟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七) 负责集团领导团队建设,加强团队学习,强化企业文化,营造工作 和生活的良好氛围。 (八) 经董事局或董事局主席授权后,签订对外合同及行使其他职权。 (九) 定期组织召开集团班子会议,并将决议事项上报董事局。 (十) 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日常事务。 (十一) 具有集团章程和董事局主席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七条 副总裁职权 (一) 领导和组织分管部门正常开展市场运营管理活动,布置工作任务, 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对工作效率各工作质量负责。 (二) 做到规范管理,指导和协调业务工作,确保集团各个阶段各项目标 的实现。 (三) 在分管范围内,有审核、检查、协调的权限。 (四 ) 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有权向总裁提出重大事项的议案,并在授权下, 有权处理责权外的相关事项。 (五) 具有《授权制度》中规定的资金、人事管理职权。 (六) 受理所属企业权限外和突发事件处理的请示事宜。 (七) 具有集团章程和总裁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八条 财务总监职权 (一) 主管集团的财务及资产成本、评价工作,分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二 ) 负责集团的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和提交、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工作。 (三 ) 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和审计监察实施业务指导。 (四) 负责集团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披露审核把关工作,并承担直接的 领导责任。 (五) 协助总裁实施集团的价格政策、经济分析、项目等相关的管理。 (六) 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职权 (一) 技术专业分管集团公司的技术和经济工作,负责科技进步规划、经 济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 (二) 技术专业分管集团公司的设计、技术质量和经济计划管理部门; (三) 负责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经济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并负责主持技术 质量专业和经济项目论证的鉴定和指导; (四) 协助总裁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管理; (五) 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享有总裁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条 总裁助理职权 (一) 总裁助理为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任免,协 助总裁完成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局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并具体负责总裁分配的工 作。 (二) 协助总裁处理集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沟通总裁与各部门、员 工的联系; (三) 根据总裁要求汇编各种信息与资料,提供专题研究与分析报告; (四) 协助总裁处理公共关系,树立公众形象,沟通总裁与政府、传媒及 社会各界的联系; (五) 受总裁委托召集工作会议,协助总裁检查督促经营计划与经济指标 的落实与完成。 (六) 负责总裁安排的其他工作,享有总裁赋予的其他权限。 三、中层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和所属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 是集团公司具体决策的执行层。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 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职权: (一 )有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进行指挥、审核、监控的权力。 (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独立处理本部门的有关事项, 对本部门职 能工作负全责,是部门工作失误追究的第一责任人。 (三)作为本部门业务工作计划的制定人,对工作过程及结果负全责, 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及最终结果负有领导责任。 (四)具有《授权制度》中规定的资金、人事管理职权。 (五)具有就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工作向集团公司分管领 导直至总裁提出建议的权力。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工作细则: (一 )部门经理在本部门业务管理活动中,应认真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公 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宗旨和发展目标,调动和发 挥本部门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注意 抓好组织、贯彻发动、实施安排、协调指挥、检查监督、整改纠偏、总结评价的 过程管理。 (二 )部门经理在业务管理中应遵循民主集中和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凡业 务范围涉及其他部门业务及规章规定需分管领导审议的事项,应提请分管领导, 不得越权做出决定,并要求将管理范围内工作执行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或通过 例会进行沟通协调。 (三)部门经理在管理工作中指导和检查部门员工工作,调查研究,听取汇 报,做好部门员工的工作安排,按集团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要求,保证部 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四条 部门副经理职权: (一)在分管范围和职权范围内,协助部门副经理完成工作任务,处理有关 事项,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指挥、审核、监控。 (二 )在分管范围和职权范围内,组织和检查监督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遵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三)根据部门经理的授权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所属企业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责权根据《所属企业管理制度》等 规定执行。 第四章 部门和岗位职责 一、董事局办公室 第一条 董事局办公室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做好董事局决策的参谋、服务工作,为集团战略规划、重大、产业结构调 整及项目论证提出前瞻性建议,为董事局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2.收集金融运作的重点对象(行业、企业)的信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提 出初步方案供董事局参考。 3.对本集团公司的资金等资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改进 意见,供董事局参考。 4.组织金融项目的考察、评估等工作,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参股重组、收购 等实际运作提供决策参考。 5.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处理股东与者相关事宜; 6.公司对外联络、宣传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7.审核公司重大合同,协调处理公司对外法律事务及社会公共关系; 8.组织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信息,合理运用政策空间; 9.跟踪国家、地方、行业出台的与企业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收集地方和国 家有关政策信息,分析公司产业状况和产品的市场状况,为企业发展和领导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10.开展对各市场运营公司的调研,对各经营公司的建设和经营运作提出供领 导参考的意见。 11.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12.负责公司业务运营; 13.负责申报重大项目文件及办理批复。 14.负责集团董事局主席文件的呈报和转发工作,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15.集团文件档案及印章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董事局办公室下设项目组、政策法规组、金融组、宣传组、外围组和文档组 六个管理组,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项目开发: 1.金融运作 ( 1)分析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规律,研究金融运作方略,提出在新形势下 集 团金融运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2)收集金融运作的重点对象(行业、企业)的信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 提出初步方案供董事局参考。 ( 3 )对董事局已确定的项目进行深入、全面的调研,保证贷款业务成功。 2.决策 ( 1 )研究环境和决策的科学手段,确立 集团决策新思路。 ( 2 )探讨效益的最大化,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 ( 3 )提出决策的初步方案共董事局决策参考。 3.项目论证 ( 1 )提出重点项目开发思路供董事局参考。 ( 2 )对重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进行前期简单论证。 ( 3 )完成董事局交办的特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拿出论证报告。 4.发展改革 ( 1 )国内外用行(集团公司)发展思路的分析,为董事局提供相关信息、经 典经验。 ( 2 )集团发展战略、策略的研究。 ( 3)提出 集团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管理模式、管理机制改革的思路和可 行方案供董事局参考。 5.行业分析 ( 1)收集与本集团公司相关的行业动态资料,研究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提供 准确信息。 ( 2 )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考查,并写出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 政策法规研究: 1.跟踪地方、国家、行业出台的与企业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收集地方和国 家有关政策信息,分析公司产业状况和产品的市场状况,为企业发展和领导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2.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审查公司对外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书,代理或协 助公司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3.协助公司金融运作、项目考察及金融业务。 4.协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的各项事务。 5.协助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的编制《政策法规信息》,供领导参考。 金融业务: 1.负责公司的金融运作项目。 2.负责公司金融业务。 宣传: 1.负责整个集团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集团的中心工作,多渠道、多角度、 多形式地开展全方位宣传,达到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2.负责整个集团的企业文化建设,策划组织集团对内、对外的重大活动,组 织公司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业余活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3.负责对外宣传材料的提供、审核等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音像、图片资料的拍摄、整理工作,并做到不断更新,以适 应企业发展的要求。 文档管理: 1.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印章管理和使用。 2.负责公司机要档案的立卷、归档。 3.公司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变更。 4.负责董事局办公室范围内公文的收发、传递、登记。 5.负责董事局办公室范围内的文字输入、打印,各种资料的复印、备份,并 做好登记。 6.负责董事局办公室范围内的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收发、登记,并及时转送收 件人。 7.按规程操作文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测、保养。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负责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的配置。 2.掌握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的现状,研究和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建立人 事档案。 3.负责员工队伍建设,研究和制订员工培训计划。 4.建立人员 “招聘、考察、选拔、使用、储备、调整”的工作流程,保持员 工队伍的合理流动和相对稳定。 5.负责劳资管理、人事考核和绩效评估。 6.负责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集团公司各项福利政策。 7.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协调解决集团公司内部劳动争议。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 任: 1.主持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落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与合理流动。 3.落实集团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提高集团公司人员整体素质。 4.掌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实施“人员招聘、考察、选拔、使用、储备、 调整”的工作流程。 5.负责组织集团人员的业绩考核。 主任助理: 1.负责人才考察及招募工作,招聘、储备集团公司所需各类人才。 2.协助主任检查监督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实施情况。 3.负责建立集团公司人才信息库管理,随时跟踪人力资源动向,并做好新聘 人员的审核、考察和把关工作。 4.与全国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沟通,建立资源共享的合作关系。 5. 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协助主任开展其他工作。 劳资管理: 1.负责制订劳资人事管理规划,使集团公司管理日趋规范。 2.建立劳资人事档案,随时掌握集团公司人员的分布情况。 3.负责集团公司员工的劳资、福利、保险、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考核培训: 1.负责实施集团公司绩效考核。 2.检查监督各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情况。 3.负责同部门、企业领导沟通绩效考核所发现的问题。 4.负责制订员工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内容。 5.负责检查监督部门、企业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6.对培训学习的内容负责验收,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三、财务管理中心 第三条 财务管理中心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并对各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进 行全程监控。 2.加强财务的预算、核算、决算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情况分析,跟踪资金的 使用情况。 3.协调集团公司资金的融通和筹集工作,加强财务风险的监控。 4.规范记账、登账,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5.审核各项费用支出,掌握资金收支动态。 6.协调集团公司与财务、银行等部门的关系。 7.加强集团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8.及时收集、研究、分析国家财税政策及市场经济动态,分析报告其对集团 经济运行的影响。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 任: 1.主持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及所属企业财务核算工作。 3.组织编制集团年度财务收支、成本和期间费用预算,监督、检查、分析计 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4.审核各所属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集团各所属企业经济活动状况。 5.负责集团总部及各所属企业的电算维护及审核工作。 6.对集团及各所属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编制集团 合并会计报表及相关内部财务管理报表。 7.负责编制集团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集团及各所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 8.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资产实行规范化管理,保障集团公司市场运营活动的 正常进行。 9.统筹安排集团经济活动,配合财务总监搞好金融运作。 10.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11.管理集团公司财务专用章,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12.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奖惩。 主任助理: 1.把握资金收支动态,编制财务收支计划。 2.负责集团及各所属企业业务招待定点消费的监督管理。 3.协助主任完成资金的融通和筹集,做好资金调度工作。 4.负责集团及各所属企业贷款卡管理、年审工作。 5.协助主任抓好集团财务监督工作。 6.督促各所属企业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 会 计: 1.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的会计事务、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的年度收支、成本、费用预算和月资金使用计划。 3.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及财务报表。 4.依照集团财务制度,做好报销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 5.加强资金管理,每月末与出纳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表相符、 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负责会计档案装订及归档前保管工作。 7.填报税务申报表和其它报表。 8.参与本集团公司经济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及资产清查等 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往来核对结算工作。 出 纳: 1.负责所在单位货币资金、空白支票、本票、汇票等资金往来票证及有价金 融的保管; 2.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审查原始凭证,填制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办理 有关货币资金收支的各项业务,登记报销记录簿; 3.按照集团规定的程序签发支票、汇票、本票; 4.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做到现金业务日清月结; 5.严格按照记账规则,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与银行核对, 掌握存款情况; 6.及时办理各项应收、应扣款项,督促各类票据的回收; 7.负责集团公司资金往来的结算工作; 8.做好月度工资发放工作; 9.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编报资金报表。 四、审计监察部 第四条 审计监察部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负责 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财务、资产、经营等活动的内部审计。 2.依法查处 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违纪、违法行为,协助司法集团查处大案 要案。 3.接受各种举报、投诉,保护举报人、投诉人和集团公司集体的合法权益。 4.根据实际,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进行专项审计。 5.负责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 6.规范审计程序,做到客观公正。 7.协助做好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工作。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 任: 1.负责 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 2.掌握国家财经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起草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规定等文件。 3.协助做好 药业对外提供的季报、中报、年报,复核注册会计师意见及数 据。 4.监督 集团及所属企业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所管辖部门的财务 收支、经营责任、、资产管理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5.组织协调好各项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副主任: 1. 协助主任做好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审计监察工作; 2.制订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3.组织好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4.组织审计人员开展业务及相关理论知识学习; 5.负责各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施。 审计监察: 1.配合主任做好 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 2.编写部门工作总结及文件。 3.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登记部门各种文件。 4.监督检查各所属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5.参与各专项审计工作。 五、行政管理中心 第五条 行政管理中心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负责集团公司各种会务安排和接待及文秘工作,印发各种文件并负责印章 及档案管理。 2.负责集团信息网络、文化设施、通讯工具、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及呈报各部门、各企业计划总结材料,协助分析计 划总结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集团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服务和劳动纪律检查处理。 5.负责指导所属企业行政管理工作。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 任: 1.主持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主抓文秘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各种文案的审核。 3.负责集团公司会议、活动的组织、接待、安排。 4.负责集团公司领导各种服务工作的安排。 5.负责文印室的管理。 通讯车辆管理: 1.负责车辆调度,做到公务用车及时、安全。 2.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遵纪守章。 3.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保养、年检管理及车辆各种费用的审核。 4.负责通讯工具调配使用,并做好登记。 秘书兼勤务: 1.文件的收发、传递、存档。 2.会议通知、会务服务。 3.其他外事活动的接待和讲解。 4.报刊、办公用品发送。 5.市府文件的领取。 6.其它内勤工作。 文 印 员: 1.文字资料的打印、复印。 2.传真、电子邮件的收发。 3.文印设备的维护。 4.参与会务服务工作。 司 机: 1.按集团公司制度出车。 2.车辆的安全驾驶。 3.车辆的维护、保养。 六、企业发展委员会 第六条 企业发展委员会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参与《所属企业管理制度》的审核和修改。 2.负责政策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应用。 3.审核监督各企业市场运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参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跟踪检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 5.负责集团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调配管理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协调服务工作。 7.参与集团公司各岗位技能培训及考评工作。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 任: 1.主持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3.协调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提高部门服务质量。 4.跟踪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5.协助拟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6.参与组织项目的论证工作。 主任助理(企业管理): 1.协助主任审核企业月度计划总结,及时呈报与下发。 2.检查、监督企业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集团公司市场运营性的固定资产调配。 4.负责《所属企业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的审核和修改。 技术管理: 1.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生产、技术、质量工作的协调和服务。 2.负责集团所属企业岗位技能培训的指导和服务。 3.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4.负责集团所属企业生产、技术、质量指标的考核、修订和完善。 统计分析: 1.负责汇总企业当月经营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2.完成行业部门有关报表的上报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3.完成当月统计报表,提供相应的统计分析报告。 资料管理兼内勤: 1.负责本部门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2.负责日常性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3.负责本部门后勤服务工作。 七、资金管理中心 第七条 资金管理中心及其所设置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动态跟踪金融市场的供求、利率、筹资成本、筹资方式的变动; 2.分析集团及集团内企业的金融结构,预测集团及集团内企业的最佳金融结 构; 3.对集团及集团内企业经营活动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提出现金需求方 案; 4.分析各种筹资方案对集团及集团内企业财务状况、损益状况的影响,提出 筹资方案; 5.拟定 集团及集团内企业年度贷款限额计划及担保贷款限额计划; 6.集团内企业的资金调配和统筹管理; 7.汇总集团所属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分析意见; 8.负责办理集团的贷款审查、发放、归还和担保工作; 9.对银行搞好协调关系,保障融资渠道的畅通。 (二)岗位编制及权责: 主任: 1.主持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部门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3.全面负责集团公司资金的融通和筹集; 4.根据集团公司的资金需求,确定最佳的融资模式和方案; 5.确定集团及集团内企业资金调配和统筹方案; 6.控制筹资和资金使用风险; 7.协调银行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资金管理员: 1.有关融资政策和信息收集; 2.及时掌握贷款的使用、本金归还、利息支付、还款保障情况; 3.拟订满足集团资金需求的融资方案,并对不同筹资渠道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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