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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实施
质量
计划
中建二局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纲要
版本:A 修改状态: 第 20 页 共 20 页
1 概述
1.1 本工程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a) 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b) 区域公司或局总部与顾客签定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
c) 上述合同中规定的图纸、技术资料等;
d) 中建二局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第三层次文件。
1. 2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工程环境条件等。
注: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已有上述内容时,此条只引用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应章节,不必重复。
2 目的
对项目中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策划和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实现本工程所确立的质量目标。
3 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本项目工程开工至竣工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部施工过程的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上的实施与保持。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按局总部和区域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以满足顾客要求。
4.2 文件要求
4.2.1 文件控制
a) 质量体系文件、上级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控制;
b) 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资料员或技术员编制本项目在用有效规范、标准清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质量计划附件1-1,并按清单准备规范、标准;
c) 项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各类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明确具体编制人、审批人,以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d) 图纸的接收发放,执行《文件控制程序》;图纸的更改由资料员统一更改或由持图人负责更改,但资料员必须对更改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使用最新更改后的图纸;
e) 技术标准、规范等不论从何种渠道获得,都应在项目资料员处登记;
f) 所有作废文件必须全部收回,按《文件控制程序》处置;
g) 项目自有文件更改采用换页或换版形式,由项目资料员负责执行;
h)项目上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各种文件、记录在复印或印刷时应确保其清晰。
4.2.2 记录控制
项目应编制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清单和竣、交工资料清单,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见附件1-2)
a) 记录应用蓝、黑笔书写,保持清晰,不准更改。如有
书写错误,应附原始记录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予以更正;
b) 项目应编制记录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以便检索;
c) 项目的记录以其名称作为标识,记录应贮存在铁制文件柜中,并保持适宜的贮存环境;
d) 项目资料员负责按《记录控制程序》收集、整理、贮存、归档竣、交工资料,保证竣工后向顾客和区域公司提供完整并符合要求的资料;
e) 工程竣工后,项目应将本项目所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上交区域公司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项目经理利用各种会议或文件不定期向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体现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5.3 质量方针
项目经理利用有关会议或文件进行内部沟通,让员工理解并实施局质量方针。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a)项目应明确质量总体目标、阶段性创优目标,并与企业总目标、顾客要求保持一致;
b)在签定分包合同其分部分项目标应满足项目总体质量目标;
c)项目质量目标应分解落实到项目部门和人员。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在项目质量计划中体现。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a) 项目组织机构图、项目质量体系职能分配表(见附件2、附件3)
b) 项目经理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见附件4;
c) 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沟通、组织实施、考核。
5.5.2 管理者代表.
本项目不设管理者代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持续有效的改进。
5.5.3 内部沟通
项目经理通过召开项目生产协调会、质量分析会、技术交底会、文件、设计变更交底、公告栏等形式进行沟通,并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保存。
5.6 管理评审
本项目不进行管理评审。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具体要求在本章的6.2、6.3、6.4中描述与实施。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项目经理部确保项目管理人员都能胜任工作,并满足顾客要求。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a) 项目经理根据本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由区域公司选配,或项目经理在企业内招聘或选聘;
b) 项目经理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的上岗证、施工知识、管理经验或操作技能、施工经历等能力进行考核,合格的聘用,不能满足要求的下岗或培训合格后聘用;
c)项目劳资员应建立所有管理人员花名册、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防水工、机械操作工等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并收集以上人员有效上岗证复印件备查,过期的或无证的不能上岗。
d)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对新进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进行全员系统质量安全教育,由专人做好培训记录;
e)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新工艺、新工法、新标准、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f)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劳资人员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培训效果和选聘人员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保持评价记录
6.3 基础设施
项目应在施工组织中确定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6.3.1 建筑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
项目生产副经理应根据顾客提供的现场条件、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选择并建设适宜的工作场所,以满足产品要求:
a) 钢筋加工车间、木工加工车间;
b) 砼(砂浆)搅拌站、配电室、标养间;
c) 现场办公室、现场库房。
6.3.2 过程设备
a)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满足产品要求的施工设备、监视测量装置,在设备和装置配备表中明确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精度等内容;
b) 机械管理员和测量人员组织有关设备、装置进场前按《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策管理程序》对进场设备、装置的使用、保养、实施检查,并保持相应记录。
c)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对所确定的设备、装置及砼搅拌站管理软件等进行验收或鉴定,其要求执行《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程序》规定;
6.3.3 支持性服务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配备足够的运输、通讯等方面的设施,以满足顾客要求。
6.4 工作环境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对工作环境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a) 对施工现场噪音的控制;
b) 对运输中易产生的粉尘及施工垃圾的控制;
c) 对大体积砼内外温差、砼的养护的控制;
d) 夜间施工、地下室、走道中安全作业措施的控制;
e) 高空作业对风、雨、雪的限制;
f) 冬季施工对砼浇注、养护,钢筋焊接、张拉措施的控制。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项目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产品实现所需过程进行策划:
a) 在项目质量计划中明确质量目标和相关要求;
b) 在项目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明确项目实施全过程所需资源和要编写的作业文件;
c) 在项目质量计划或作业指导书中应明确各类有关产品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及产品验收所依据的验收标准;
d) 在项目质量计划中明确施工全过程所需的记录;
e) 在编制施工组识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时,应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识别、确定。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由局总部或区域公司经营部门负责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体现在工程合同中。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由局总部或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合同评审,项目经理应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实施,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
7.2.3 顾客沟通
a) 项目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通过与顾客召开的现场生产协调会、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交验、设计洽商及信函、电传等方式就工程实物进度、节点工期、质量等信息进行沟通,以会议记要、验收证明、统计报表予以证实;
b)项目经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通过设计变更通知、信函、电传、会议记要等方式进行合同更改的沟通,并以补充协议或合同或会议纪要予以证实;
c)对顾客反馈意见(包括抱怨),由项目经理通过交谈、信函、调查信息处理方式进行沟通,并采取措施改进让顾客满意,并保持相应记录。
7.3 设计和开发
本项目不承担设计和开发责任,如为工程总承包时,应按设计分包合同对设计分包提供的图纸进行现场验收与控制,并得到监理确认。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a ) 材料供应商评定、选择由区域公司负责。项目材料员将采购验证中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域公司物资部门,作为重新评定材料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4.2 采购信息
a)项目材料人员编写的采购信息应明确拟采购产品的数量、规格、验收标准等内容;
b)采购商品砼、钢构件、砼构件、非标加工件等时还需明确加工单位的资格或加工的过程、使用设备、提交产品程序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c)部门负责人应对以上要求进行审批,确保采购要求是充分的、无遗留的、可行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物资部按《采购管理程序》组织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或检验,以满足顾客要求或标准、规范要求,并保持验证记录:
主要物资的检查方法见进货物资验证表(见附件6-1)。
a)钢材、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商品砼等采购产品应进行外观质量、合格证验证和按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b)对电焊条、门窗、模板等采购产品进行外观质量的抽查和合格证的验证;
c)凡需见证复验的产品应由材料员和试验员根据监理要求确定的检测对象与监理一同抽样送检;
d)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符合GB50204—92标准规定;
e)对用于主要结构的水泥、砂应要求其含碱量不大于6‰;
f)验证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凡必要的证件不齐全时,应做待检物资处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待证件齐全后验证;
2)数量不足的要做标识,通知采购人员索赔;
3)出现不合格物资由采购员负责退货并填写不合格物资通知单,不允许降级使用。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中确认产品特性;
b)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确定哪些过程要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编制施工方案计划表,作为质量计划组成部分(见附件5);
c)项目生产副经理按本质量计划6.3条款中获得的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按《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和《监视和测量装置程序》使用;
d)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标准管理、现场准备、一般过程、关键过程控制按《生产运作程序》要求实施;
e)按本计划8.2.4条款中要求实施监视和测量。
f)本组织承建的工程必须按工程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满足顾客要求才能交付,否则只有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交付使用部分未竣工工程。
g)工程的放行和交付后的活动按《服务运作程序》执行;
h)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服务运作程序》和顾客委托,做好施工阶段服务和委托的竣工后服务。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7.5.2.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承建工程的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从以下识别中选择或增删;
a) 关键过程包括:
1) 测 量 □
2) 井点降水 □
3) 深基坑围护 □
4)模板支撑 □
5) 砖砌筑 □
6) 大型砼构件涂装 □
7) 钢筋、锥螺纹连接 □
8) 高强螺栓联接 □
9) 砼浇注 □
10) 试压 □
11) 送电 □
12) 送风 □
13) 送气 □
14) 通球 □
b)特殊过程包括:
1) 大体积砼浇筑 □
2) 灌注桩 □
3) 打砼桩 □
4) 打钢桩 □
5) 基础防水施工 □
6) 焊接 □
7) 预应力张拉 □
8) 复杂的冬季施工 □
注:在“□”内打“√”,表示为本项目选定的关键/特殊过程。
7.5.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审批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作业指导书,明确特殊过程所需适宜的设备能力、人员资格,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控制参数、成品保护。当确认所依据的人员、设备、工艺发生变化时需要再确认。
7.5.2.3 特殊过程的控制按《生产运作程序》和相应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控制参数、检测频次、实施监控,并按程序规定记录。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7.5.3.1 采购产品的标识
材料人员负责以下标识:
a)砂、石、红砖、轻质砖及有包装标识和单一品种的材料均不做产品标识;
b)水泥、防水材料等不做产品标识,但要做保质要求,已检合格标识,料牌或标签上应注明进场时间和已检合格;
c)钢筋要做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已检不合格挂牌标识; 料牌上应注明钢筋的规格、钢号、已检合格;
d)对以上物资的待检、已检待定另做特殊标识。
7.5.3.2 过程产品的标识
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标识:
a)成型钢筋用料牌做产品标识,已检合格后在料牌上加盖合格印章做合格标识,不合格挂牌作标识或已检待定另做特殊标识,待检不做标识;
b)构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不做产品标识,用隐蔽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工程竣工交验记录作为合格状态标识,待检不做标识,已验不合格、已检待定在实物上或不合格通知单上做标识;
c)预制构件中,钢构件在实物上以其型号、合格印章作为产品标识和合格标识,待检不做标识。不合格和已检待定在实物上或以不合格通知单上做标识。
d)测量结果采用在实物标识或挂牌和从测量记录作为产品标识和已检合格标识。不合格、待检、已检待定用挂牌做标识;
e)沉降观测点:在实物上做标识或用观测记录做产品标识。
7.5.3.3 可追溯性标识
在各项隐蔽验收记录中填写钢材、水泥等材质证明编号与对应的复验报告编号,以证明产品的可追溯性。
7.5.4 顾客财产
a)顾客提供的产品按《采购管理程序》进行控制,如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顾客并保持记录。
b)顾客提供的图纸等知识产品按《文件控制程序》控制。
7.5.5 产品防护
7.5.5.1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不存在包装、贮存、搬运和标识。
7.5.5. 2 采购产品的搬运、贮存执行《采购管理程序》有关规定。
7.5.5.3 预制构件、钢构件搬运、贮存、标识、防护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并组织实施。
7.5.5.4 构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防护在相应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并组织执行,以保护好产品。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a)项目计量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明确各类计量器具、规格、型号、精度。
b)对项目使用的监视、测量类计量器具应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规定按期校准或检定;并保持相应记录,以保证其校准状态得到识别;
c)项目配备有能力人员应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规定对监视和测量类计量器具搬运、维护、储存方法,以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或损坏或丢失。
d)当发现计量设备不合格要求时,计量员应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对该设备采取校准或检定或报废记录。
e)对自动化搅拌站计量管理软件使用前,计量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满足能力予以确认,其后每半年组织一次复验。
8.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通过实物质量检验和监视、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交工证明记录等证明产品满足顾客要求的符合性;内审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分析会等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服务运作程序》通过工程验收、协调会等主动收集、及时处置对顾客反馈的意见(包括抱怨),及时采取措施兑现对顾客承诺,让顾客满意。
8.2.2 内部审核
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内审工作。对下发的不符合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实施或验证或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实施质量改进,并将验证评定记录反馈到主管部门。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项目经理组织不定期质量分析会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发现未达到预期效果时采取纠正措施,使之完善。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8.2.4.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检验计划和试验计划(详见附件5),作为项目质量计划组成部分,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和检验计划、试验计划进行产品监视和测量,并保持符合验收标准的客观证据。
a) 班组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员组织下道工序班组参加的交接验收,合格后放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b) 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员组织进行评定验收,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并由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c)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对完工的分部工程进行自查,合格后提请公司质量安全科对相关分部进行核验,合格后由区域公司质量安全科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d)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核定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6.6.2
e) 工程竣工验收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7
f) 进场钢筋、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的复验,钢筋焊接制品、砼及砂浆配合比、强度及砼他塌落度、回填土密实度、厕所间及屋面防水经试验合格才能验收;
g) 检验或试验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控制。
8.3 不合格控制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使用:
a) 发现的物资不合格品由库管员进行标识,采购员负责退货并填写物资不合格通知单;
b) 对监理或顾客提出的轻微不合格品或上级部门与项目自己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责任班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返工或返修;
c) 对轻微不合格品由质检员以轻微不合格品通知单或在实体上打“×”进行标识;
d) 质检员负责轻微不合格品的返工的评审和处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返修、报废的评审、记录和处置;
e) 轻微不合格让步接收由顾客批准;
f) 对发生一般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及重大质量事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报告、控制和处置。
8.4 数据分析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改进程序》收集、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8.4.1 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应用材料抽样检查方法分别收集分析物资的验证、样品试验、质量监视和测量结果等工作。
8.4.2 试验员运用均方差分析不定期对砼试块强度分析评定。
8.4.3 对排列图、因果图、控制图、关联图等其他统计技术可选择使用。
8.4.4 项目经理不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对顾客满意情况、工程质量的符合性的发展趋势、已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使用分包方情况等进行分析,确定可以在何处实施质量改进。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通过质量目标的考核、内审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持续的质量改进。
8.5.2 纠正措施
组织有关人员实施与保持《质量改进程序》,以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a)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对顾客、监理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和项目自身发现且重复出现的轻微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分析不合格的原因,评价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确定和实施、验证、评价纠正措施,并保持相应记录;
b) 上级下发的纠正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人进行验证和评定纠正措施有效性,并将验证、评审结果反馈到上级部门。
8.5.3 预防措施
项目经理组织实施与保持《质量改进程序》,以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a) 项目经理不定期针对产品监视和测量记录、过程监视结果、内部审核及顾客反馈意见(包括抱怨)、工程创优的情况进行分析、评审、确定潜在轻微不合格及其产生的原因;
b) 评价预防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实施、验证、评审预防措施并保持相应记录;
d) 实施上级下发的预防措施,并按委托进行验证、评审预防措施,并将验证、评审结果反馈上级部门。
9 安全控制
9.1 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9.2 组织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对施工用电、外墙提升架、脚手架等进行验收。
9.3 开展安全教育,实施安全防护,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安全奖罚,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9.4 按程序规定处理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