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在公司以及项目中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测,以便评价其控制方法和适宜性,并确保其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和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要求。2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监测和测量过程的控制。3职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检测。3.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监测和控制。3.3计划部负责对方针、目标的实现的完成情况进行测量。3.4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质量、环境关键特性(水、气、声、电等)绩效进行监测3.5工程部负责对监理和相关供方的特殊过程的监测进行监控。3.6工程部负责对设置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点进行检查,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分析。3.7物资部负责对设备材料进行监测。3.8工程部负责对相关供方的施工或检测设备进行监督控制。3.9各部门应在日常的工作中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进行自查,对本部门员工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4管理内容与方法4.1监测和测量的分类主动测量,为各相关部门为了实现并验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主动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监测和测量,如安全检查、环境检查;被动测量,是在事故、事件发生以后,为调查、报告、控制,所进行的测量。4.2方针、目标实现的测量4.2.1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本季度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次年第一月的15日前完成全年的事故统计工作。4.2.2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及执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评价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4.2.3计划部对各部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并评价,提交综合管理部作为综合管理部考核与管理评审的输入。4.3管理方案实施情况的测量4.3.1综合管理部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符合情况、重要质量因素、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以及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测量并评价。4.3.2检查情况应结合目标、指标的要求予以统计,并提供管理评审。4.4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测和控制4.4.1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进行内审,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4.4.2综合管理部及各相关部门定期按《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检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