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招聘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6文件版本C版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制订日期2011年08月10日修订日期2016年08月15日页次/页数1/13会签部门业务部核准审核制订工程部资材部品质部制造部人事行政部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招聘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6文件版本C版制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2/13修订履历修订日期修订页次原版本新版本修订摘要2011-3-203-9AB增加面试测试方式,最终复试者、入职考核、合同期限。修订不得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内部及外部招聘流程,增加入职考核相关表单2016-08-15BC统一格式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招聘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6文件版本C版制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3/131、目的: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人才招聘流程,保障人力资源的充分供给,明确招聘录用过程中的权限和职责,使招聘工作有序且高效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作业办法。1.2本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用人原则。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3、职责:3.1总经办:负责各部门人员编制审批;3.2人事行政部职责:3.2.1招聘渠道的选择;3.2.2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学历、经验、背景等);3.2.3应聘者的相关知识、技能及工作态度测试;3.2.4新人录用相关工作安排。3.3其它部门权责3.3.1本部门<增/补员申请单>的提交;3.3.2本部门求职者的复试工作;3.3.3本部门新入职人员(领班以上)试用期考核资料的提交及考评;3.3.4协助人事行政部做好招聘录用的其它工作。4、内容:4.1招聘申请4.1.1本厂所属各部门需要增补人员时,应先详细填写<增/补员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经人事行政部评估有无招聘的必要、总经理核准后,人事行政部公开招聘;4.1.2招聘再申请:招聘进厂的新入厂人员,在培训期间离职的,无需再申请,人事行政继续给予招聘,培训期之后(交到部门)离职的,如需重新招聘,所属部门需再次填写<增/补员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方可给予再次招聘。4.2招聘渠道选择:人事行政部依据<增/补员申请单>中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及综合因素考虑,选择合适的招聘途径。可选择以下招聘途径: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招聘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6文件版本C版制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4/134.2.1内部员工介绍;4.2.2本厂大门口公告招聘;4.2.3户外定点招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