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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2-5-002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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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2-5-002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LY 002 人力资源 管制 程序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B版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制订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修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页次/页数 1/11 会 签 部 门 品质部 核 准 审 核 制 订 制造部 人事行政部 资材部 工程部 业务部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2/11 修 订 履 历 修订日期 修订页次 原版本 新版本 修 订 摘 要 新版发行 2016-08-15 A B 统一格式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页次/页数 3/1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人力需求及选才、育才、用才、留才过程,为企业发展提供充分人力、人才. 2、适用范围: 公司全员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全面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薪资福利、行政管理、劳资关系等;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督导与实施并保存相应记录。 3.2各部门:配合人资部门确定本部门岗位能力要求、提出培训需求以及培训的组织实施。 3.3总经理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核。 4、作业程序: 4.1招聘 4.1.1 招聘申请 4.1.1.1公司各部门需要增补人员时,应先按表单要求详细填写《增/补员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经人事行政部评估有无招聘的必要、总经理核准后,人事行政部公开招聘; 4.1.1.2 招聘再申请:招聘的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间离职的,无需再申请,人事行政继续给予招聘,试用期之后离职的,如需重新招聘,所属部门需再次填写《增/补员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方可给予再次招聘。 4.1.2 招聘渠道的选择: 人事行政部依据《增/补员申请单》中岗位工作职责就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及综合因素考虑,选择合适的招聘途径进行招聘。 可选择招聘途径如下: a.工司内部招聘 b.内部员工介绍; c.公司大门口公告招聘; d.户外定点招聘; e.劳动服务中介公司; f.人才市场现场招聘; g. 劳务输出公司派遣; h.网络招聘; i猎头招聘 ; g. 校园招聘 。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4/11 4.1.3内部招聘(附“内部招聘流程图” ) 4.1.3.1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内部人力资源,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公司在有人力需求时会考虑内部招聘相关人员。由需求部门填写《增/补员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在全厂范围公开招聘; 4.1.3.2 应聘者需到人事行政部报名,并提交个人简历一份(个人简历必须包括个人姓名、工号、所在部门、所在岗位、联系电话及个人简历等); 4.1.3.3人事行政部统一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对符合岗位要求者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可以调动的,人事行政部安排考核并与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人事行政部安排办理调职手续。 4.1.4外部招聘(附“外部招聘流程图” ) 4.1.4.1应聘者的基本要求: 基本条件 作业人员 领班及以上 学历 初中以上文化 高中或中专以上 年龄 16周岁以上 18周岁以上 身份证明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毕业证明 无要求 真实有效 测试、面试 合格 合格 经验 无要求 按职位需要定 外语 无要求 按职位需要定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5/11 4.1.4.2不得聘用人员的限定: 4.1.4.2.1入职所填个人资料虚假者; 4.1.4.2.2未满16周岁者,或不能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明者; 4.1.4.2.3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恶性疾病者; 4.1.4.2.4患有精神性疾病,其严重程度足以危害他人者,或身体之伤残程度使其无法胜任工作者; 4.1.4.2.5被剥夺公民权,触犯法律尚未结案或被通缉者。 4.1.4.3招聘测试方式及各职位最终复试者规定如下: 职位 类别 作业人员 文职类 技术员/班长/组长 工程师 主任及以上 初试 人事行政部招聘人员 HR专员 HR专员 HR专员及主任 HR专员及主任 复试 / 部门主任 部门主任 部门主任及(副)总经理 部门主任及(副)总经理 测评 方式 / 文职人员试题 (电脑测试) 岗位测试题 工程师 考试试题 其他测评方式 合格 标准 / 60分以上 60分以上 60分以上 根据岗位匹配度判定 说明:初试阶段人事行政部需对应聘者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4.2入职 4.2.1入职手续包括:职员、员工填写《求职登记表》、《入司协议》及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4.2.2入职手续办理:新员工报到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名称 作业人员 领班及以上人员 1寸近期相片 2张 2张 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1份 1份 学历证明复印件 - 1份 外语等级复印件 - 1份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6/11 4.2.3 HR专员需对通过入职培训的新进人员做好入职前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4.2.3.1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新进人员工作所需的电脑及电脑账号; 4.2.3.2通知行政文员安排食宿; 4.2.3.3通知考勤人员准备好厂牌及考勤卡; 4.2.3.4通知用人部门做好新人工作安排。 4.3试用期限及合同签订期限 4.3.1:试用期及合同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试用期限  领班以下人员 领班及以上 无试用期 3个月 合同签订期限 3年 3年 4.3.2所有新入职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分配到所属部门,由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考核。 4.3.3新进厂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以辞退处理,内部招聘人员试用不合格者,由试用部门与原部门协调返回到原工作岗位; 4.3.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其工作经验及试用期内之工作表现,建议是否转正或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 4.3.5试用转正由其直接上司填写《试用转正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生效。 4.3.6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只发给基本工资。 4.3.7如是本公司复职人员(指辞职后重新入厂人员),凭其外部工作经验获得总经理批准,可免除其试用期直接予以任用,薪资按照公司标准核定。 4.3.8劳动合同签订相关要求: 4.3.8.1所有新入职人员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4.3.8.2合同续签: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4.3.8.3劳动合同签定时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4.3.8.4劳动合同期满有一方提出不再续签的,员工应填写《离职申请书》及《离职交接单》,于合同终止日办理离职; 4.3.8.5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都未提出意见,视为劳动合同续签。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7/11 4.4离职管理: 4.4.1离职区分 4.4.1.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而辞去工作,按规定提出申请、审批。 4.4.1.2辞退:被证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 4.4.1.3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者。 4.4.1.4自离:因旷工违反规定,或不愿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自愿放弃未领取之全部工资者。 4.4.2离职申请 4.4.2.1正常辞职: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申请。辞职时先提出书面或口头离职申请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后,由部门文员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书》,按“部门直接主管—部门主任—人事行政—总经理”等流程签核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已批准离职申请的人员须工作至申请离职日期前一天结束,申请离职日当天上午10点后办理离职手续。 4.4.2.2 辞退及开除:由部门于离职日当天将经签核之《离职申请书》交人事行政部,即刻办理离职手续及结算薪资。 4.4.2.3自离之员工,各部门文员在其旷工第四天将其自动离职证明单交予人事行政部。人员或行李出厂的,须开据《放行条》,签核后即可离厂。 4.4.3离职期限 4.4.3.1所有人员离职期限均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以总经办审批具体离职日期为准。 4.4.3.2辞退、开除人员离职当天生效。 4.4.3.3自离人员之离职于旷工第四天自动生效。 4.4.4离职核准 所有人员辞职、开除、辞退由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4.4.5离职手续办理 4.4.5.1职员级人员辞职,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单》办理工作移交、办公用品移交手续并与交接人办理好物品的数量清点确认工作,经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4.4.5.2按照离职日期,人事收到《离职交接单》后,对工卡进行考勤、食宿等核算完毕后,将工卡、《离职交接单》、《离职申请书》、《切结书》、《放行条》、一并交财务部。 4.4.5.3在等候工资核算时,人事行政部保安人员与离职人员一起至宿舍,监督其行李收拾和个人物品的清理打扫工作,须提前将行李拿至保安室等候。 4.4.5.4离职结算工资前,财务将《切结书》、《放行条》交与离职人员签名,回收厂证,并结算工资。 4.4.5.5离职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保安再次全面检查个人行李,无误后方可放行,保安在《放行条》签字确认。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8/11 4.4.5.6财务将所有离职手续回收并存档。 4.4.6离职之移交手续 4.4.6.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应由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4.4.6.2工作交接过程中,如发现亏短、舞弊,交接人应会同监交人员共同报上级主管,倘有隐匿,除予以惩处,应与前任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4.4.6.3离职人员离职后,若发现有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4.4.6.4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核算离职薪金。 4.4.7离职之薪金 4.4.7.1经上述规定办理离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如未按规定时限离职者,按照急辞处理,须扣除总工资的一定比例。 4.4.7.2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薪金。 4.4.7.3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者,视情节作赔偿、罚款等处理。 4.4.7.4违纪开除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分、罚款或赔偿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4.7.5离职人员因故无法按时领取薪资时,可委托他人代领或汇入个人账号中,须提前填写好《薪资代领单》交人事行政部。 4.5培训 4.5.1培训策划 4.5.1每年年末由人事行政部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年度培训计划表》搜集培训需求信息,策划 次年的培训。培训形式含“内训”与“外训”两种,如需申请外训,由职能部门将培训计划交至人事行政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5.2各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将信息统筹至《<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监督实施。 4.5.3 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事行政文员负责介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发展、产品等信息。 4.5.4新员工上岗及转岗培训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不受人事行政部约束。 4.5.2 培训实施和考核 4.5.2.1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培训的实施;参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并作好相关训练笔记训练期间 所有参训人员须在《培训记录表》签到。 4.5.2.2各部门根据培训内容拟定考核形式:如口试、笔试、培训报告书、现场操作等形式;并将考核方式、内容、结果、评价及评定记录在填写至《培训记录表》作为培训有效性之依据;对于较差学员要再次培训考核,直到培训合格为止。 4.5.3特殊工种应培训后持证上岗 4.5.3.1电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4.5.3.2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9/11 4.5.3.3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岗位的工作人员,如“焊锡”岗位需经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4.5.4培训记录管理 4.5.4.1各部门按《年度培训计划表》实施完成后,将资料统一交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按《品质记录管制程序》执行培训记录管理;培训记录包括:《年度培训计划表》、《培训记录表》、《培训报告书》、《培训考试试卷》、《培训教材》(教材可附电子档至人事行政部)。 4.5.4.2涉及实际操作类培训无需附“培训教材”。 5.参考文件 5.1《品质记录管制程序》 6.使用表单 6.1《增/补员申请单》 6.2《离职申请单》 6.3《求职登记表》 6.4《人事异动申请单》 6.5《年度培训计划表》 6.6《培训记录表》 6.7《培训报告书》 7.流程图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10/11 7.1内部招聘流程图 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 标题: 人力资源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LY-2-5-002 文件版本 A版 制订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制订部门 人事行政部 页次/页数 11/11 7.2外部招聘流程图 用人单位、人事行政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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