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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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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 安全 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作业规程 1、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2、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4、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规程 启动前检查 1、查看上一班的运行记录,了解锅炉运行状态,如果是停炉,应了解停炉原因和时间。 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合上,电压正常。 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应处工作位置。 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各压力表是否灵敏准确,烟囱风门是否打开,水位计水位是否正常(水位计水位应在1/3-2/3处)。 6、日用油箱是否有油。 启动及运行 1、锅炉及其设备送电。 2、打开烟道风门,并确认完全打开。 3、供汽时首先排放分汽包凝结水,并缓缓打开主蒸汽阀,当分汽包压力与锅压平衡后才可缓缓打开供汽阀。 4、点火时应密切注意点火状态,如果点不起应停止进行点火,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 5、运行时应密切注意炉膛火焰,水位计水位,锅炉压力表,软水箱水位,日用油箱油位及其他运行设备的工作情况。 6、运行时不允许对带有压力、高温的设备进行维修,必须维修时应事先做好完全措施,并有旁人监护。 7、交班前必须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平时每2小时记录一次。 停炉 1、关闭供汽阀、主蒸汽阀。 2、水位表水位应处于1/2位置。 3、长时间停炉(5小时以上)应关闭供水阀等。 4、切断锅炉电源。 5、锅炉全部停止运行后,应切断所有电源。 6、锅炉全部停止运行后,禁止向锅炉进水。 7、打扫锅炉房卫生。 设备维护、保养 1、如果长期停炉,重新启动需将供水系统内的剩余水排放干净,重新灌入新鲜的自来水。 2、锅炉内的一次循环水三个月更换一次。(注意:任何时候锅炉内必须充满水)。 3、一般情况下,一年用高级除垢剂清洗一次。如发现锅炉内结垢严重(具体反映在排烟温度明显升高和每小时用煤量明显增加),则请技术人员指导清洗锅炉。 4、系统的压力表和温度计每年要送技监部门校验一次或更换新表。 5、操作人员除熟悉本规程外,还要熟悉本供热、供汽系统设备(如锅炉、水泵、热水压力罐等)的结构、性能和维护、保养要求。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的指引进行维护保养。 锅炉操作规程 4、内容: 4.1锅炉启动前的检查 4.1.1锅炉工必须首先查看上一班的《锅炉运行记录表》内的记录,了解锅炉的运行状态,如果锅炉处于停炉状态,应了解停炉的原因和时间。 4.1.2检查所有的设备是否完好(例如:给水泵、离子交换器、阀门等)。 4.1.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电源开关应关上,电压应正常。 4.1.4汽水系统所有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4.1.5锅炉本体仪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水位是否正常(若水位表稍低于正常水位为正常)。 4.2点火升压 4.2.1全部检查正常后开始点火,待煤层正常燃烧后调整好鼓风和引风的风量,保持一定的炉膛负压(-15~-30Pa)。 4.2.2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从点火到供汽所需时间不少于2小时。 4.2.3当排空气阀有蒸汽冒出时应关闭排空气阀。 4.2.4当锅炉升压到0.1~0.2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4.2.5当锅炉升压到0.2~0.3MPa时,要检查各人孔、手孔、阀门等是否有泄漏,螺丝是否有松动(若螺丝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螺丝)。 4.2.6当锅炉升压到0.3~0.4MPa时,开启下锅筒的排污阀排污一次,减少上下锅筒的温差,促进水循环。 4.2.7当锅筒汽压逐渐升高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没有特殊响声或异常现象发生,若有以上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可停炉检查,待故障消除后再继续运行。 4.2.8锅炉升火期间,必须监视省煤器出口水温,防止省煤器内的水汽化,必要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筒的阀门,开启省煤器通往水箱的再循环阀门,对省煤器单独进水,但在供汽前要恢复正常位置,防止缺水。 4.3供汽 4.3.1当锅炉汽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向车间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要稳定。 4.3.2开启分汽缸疏水阀,稍微打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间不少于十分钟,并注意供汽管道是否有水击现象,如有应立刻停止暖管,加强疏水,然后再次暖管。 4.3.3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分汽缸压力接近锅炉压力时全部打开主汽阀并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后卡住。 4.4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4.1供汽正常后锅炉工要密切监视水位、压力、燃烧状况等,并根据用汽部门要求调整燃烧状况,以保持一定汽压。 4.4.2锅炉工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4.3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在水处理人员指导下排污一次,每星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每个月做安全阀手动及自动排汽试验各一次。 4.4.4排污注意事项: 4.4.4.1排污尽量在高汽压、低负荷时进行。 4.4.4.2排污时要有专人监视水位。 4.4.4.3排污后约三十分钟用手试摸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 4.4.5锅炉运行中要保持锅炉车间的清洁卫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各项记录。 4.4.6交接班时要严格执行《锅炉车间交接班制度》,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5停炉操作事项 4.5.1临时停炉(三天内的停炉)的操作 4.5.1.1 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适当减弱燃烧,用汽部门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 4.5.1.2 待炉膛温度降到400℃以下时开始压火,在燃烧的煤层上均匀覆盖一层湿煤,关闭风门,降下煤闸板,打开排汽阀排汽。 4.5.1.3 待汽压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待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时关闭总电源。 4.5.1.4 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4.5.1.5锅炉压火期间要有专人值班,防止煤层燃烧及锅炉缺水等事故。 4.5.2完全停炉(停炉三天以上或进行检修时) 4.5.2.1 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一小时停止供煤,待停止用汽后依次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把煤斗内多余的煤扒出来,打开炉排,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清理完,未燃尽的煤要回收。 4.5.2.2 如遇一星期内正常停炉,打开排汽阀,待压力降到0.15MPa时调整锅炉水位至最高工作水位,关闭主汽阀。 4.5.2.3如遇检修或长期停炉,压力降到0.4MPa时迅速打开所有排污阀,排干锅炉水,利用锅炉余热烘干锅炉,并做相应处理(注意:必须在熄火后炉膛温度降到200℃以下才可放水)。 4.5.2.4 停炉后关闭总电源,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搞好岗位卫生。 4.5.3紧急停炉 4.5.3.1 运行中锅炉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相关部门 ○1锅炉水位降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下(严重缺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其它措施,但锅炉水位仍然下降(严重炉管爆炸)。 ○3锅炉水位升到水位表可见边缘以上且经过放水仍不见水位(严重满水)。 ○4给水设备全部失效,不能向锅炉给水。 ○5所有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中任何一种全部失效。 ○6锅炉主体发现裂纹或水冷壁管、省煤器管发生爆炸。 ○7炉墙倒塌或严重损坏,危及锅炉及操作人员安全等。 4.5.3.2 停炉操作:迅速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把煤闸门降到最低,将炉排以最快速度转动,把炉膛内的煤和渣通过出渣机全部清理掉,同时扒出煤斗里的余煤,打开排汽阀泄压,注意控制水位,如果是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同时禁止排汽,待锅炉冷却后做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才可投入运行。 4.5.3.3紧急停炉操作以保证人身安全为主,发生事故时要冷静处理,及时上报,并在《锅炉运行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4.5.4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停炉,必须与用汽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叉车操作规程 1工作前 1.1.司机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1.2.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1.3.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1.4.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1.5.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1.6.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1.7.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1.8.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2工作中 2.1.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2.2.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 2.3.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2.4.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3工作后    3.1. 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3.2. 2-3分钟后熄火。 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3. 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3.4. 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 1-2 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3.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起重机操作规程 适用机型: 1、双梁桥式起重机。 2、单梁桥式起重机。 3、电动葫芦。 第一条: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第二条: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 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 限位开关失灵。 3、 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 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5、 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 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7、 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8、.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9、.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第四条: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4、 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 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6、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7、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8、 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 不从汽车、叉车车头上越过; 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9、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 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 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 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 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 2、操作中做到: ① 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② 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 ③ 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 ④ 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 ⑤ 发现有第三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 3、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第六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 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 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 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 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 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 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 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8、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9、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 3、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4、储气罐在运作过程中严禁有金属器械碰撞、及敲打罐体。机身保持干净清洁、无杂物。 5、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6、发现气压表、温度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压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7、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排空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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