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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系】行政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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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系 行政 体系 规章制度 汇编
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行政人资CLUB 行政管理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Administrative 目录 Mune 考勤管理制度 01 车辆管理制度 02 进出管理制度 03 宿舍管理制度 04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05 奖惩管理制度 06 会务管理制度 07 保安管理制度 08 保洁(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09 网络管理制度 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3 工伤管理制度 14 文书管理制度 15 保密制度 16 LOGO ▌ 保密管理制度 版 本 号:2020.04 V 2.0 考勤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此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定义(略) 4.0 权责 4.1公司人事行政部为考勤及假期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假期监督与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协助人事行政部做好本部门人员考勤、假期管理工作。 4.3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5.0 内容 5.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夏令(从5月到9月): 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加班时间:17:30至21:00 冬令(从10月到4月): 上午7:3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 加班时间:17:00至20:30 另因临时工作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5.2 考勤管理: 5.2.1 员工应遵照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时刷卡,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以下列规定处理: 5.2.1.1 迟到:正常上班后1至30分钟内打卡上班的视为迟到(同样适用于加班)。 A.迟到在5分钟(不含)以内且不超过三次(含加班)的不予处罚,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款5元; B.迟到超过5—10分钟(含)的,每次扣款10元; C.迟到超过11—30分钟(含)的,每次扣款20元; D.迟到超过30分钟的除扣款30元以外,并累计当请假处理。 5.2.1.2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又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即自行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含)每次扣款5元,超过6-30分钟(含)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除扣款30元以外,并累计当请假处理。 5.2.1.3 未请假擅自缺勤的即为旷工。 5.2.1.4 凡旷工者扣除旷工工时3倍的工时,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4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而不结算工资。 5.2.1.5因突发性原因未经请假批准私自不来上班者(含各类突发性意外事故、急发病情、家庭变故等),必须在3天内由当事员工办理请假手续及提供有效证明。如超出3天并且未向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原因说明或者补办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且扣除三倍工时;超出15天(含)的一律视作自动离职处理。 5.2.1.6 凡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含)三次的,不得参加月度优秀员工评比;当月/当年度有旷工记录者,均不得参加当月/当年度的优秀员工评比。 5.2.1.7上班时间因公需外出,应填写《出门证》,并经部门负责人(不含组长)批准后送交门卫保安处,方为有效。 5.2.1.8 对各类因公外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打卡的,必须在隔天或出差回来后的次日内及时提交由部门负责人签核的《补卡申请单》或《出差申请单》给人事行政部备案,规定“组长级以下员工签核权为部门部长,组长级以上(含组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级以上领导签核,方为有效,否则作缺勤或旷工处理。 5.2.2 下列人员免于打卡: A.特殊岗位经总经理批准者; B.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者; C.因故请假经批准者; D.临时事故,需证明理由,经该部门部长批准者。 5.2.3 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下班前填写《补卡单》,由部门负责人(不含组长)签核后交到公司人事行政部,超时未报的按当班缺勤处理。员工每月签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含加班签卡在内),超过2次(从第3次起)首次扣款5元,第4次按10元/次,第5次按15元/次,以此递增。 5.2.4员工打卡次数如下: 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晚上加班上下班各打一次,缺卡按5.2.3规定处理。 5.2.5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且上下班打卡间隔时间不能在20分钟内,否则视为无效打卡(特殊情况除外)。 5.2.5.1 对员工不来上班却打卡骗取考勤等虚骗行为,公司一经查实每次给予当事人扣款500元处理,并屡教屡犯或情节严重者,则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样,对部门负责人不经核实却随意签核员工虚假考勤的,负连带管理责任,一并扣款500元处理。 5.2.5.2 另员工如有冒充部门领导签名,进行签署《补卡单》、《请假条》、《出差申请单》、《加班单》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每次处予扣款300元处理,情节严重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 加班规定: 5.3.1 因工作需要,部门可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应当按要求完成工作,加班时间最小单位为1小时。 5.3.2 平常及节假日安排加班,由部门主管制定加班计划,确定加班人员,并规范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实施加班。另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申请单》需经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加班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查。如有《加班申请单》上的名单与实际加班的名单不符,以《加班申请单》的名单和实际打卡两者合一为准,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负责人书面证明才有效。 5.3.2.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公司规定为准 5.3.3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5.3.3.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5.3.1.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5.5.1.3 公司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组织的会议或培训; 5.3.1.4 未经书面审批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及休息日/假日出差。 5.4 请假规定: 5.4.1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勤时,均须办理请假手续。除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事由外,且均应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符合规定的“事后补单”行为公司不给予计算考勤工资,并由审批假期的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所有组长级以上及办公室人员请假必须指定代理人及做好工作事项交接。 5.4.2 请假时,员工须向单位主管领取《 请假条 》并填写好,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批示。核准人不在时,由其授权人代理核准或由上一级主管核准。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将《请假条》交到人事行政部或交到门卫保安处备案后,值班保安凭此给予放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5.4.3 请假期间因有事确需要续假者,必须在假满前向部门负责人先电话申请续假,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才能续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假后回厂上班当日按规定程序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每次扣款300元或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不给予计算考勤。 5.4.4 未满请假期限而提前返回上班的员工,需在回厂上班的当天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上班无效。 5.4.5 请假: 5.4.5.1 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除外),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不发放工资,工资延迟至下个月一起发放。 5.4.5.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3天(含)以上的,请病假人员看病回来后,应提交医院的有效病历证明至人事行政部确认后,并复印附在《请假单》后面方为有效,如没有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4.5.2.1 事假、病假均不计发工资。 5.4.5.3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请假的(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医院开具的休假建议,公司安排员工休假,休假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5.4.5.4 婚假:员工因结婚请假,可持近期时间有效《结婚证明》,依法享受婚假3天;婚假期间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假期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确认后复印附在请假单后面方为有效,手续不符合者按事假处理。 5.4.5.5 产假:女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受产假,假期90天,但须提供婴儿准生证或出生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到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其本人。如员工没有购买“生育保险”的,不享受该产假期间的工资。 5.4.5.6丧假 :员工因本人直系亲属过世,可给假1~3天有薪假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但须提供村(镇)级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具体如下: 亲属关系 给假天数 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 3天 5.4.5.7 带薪年休假:公司春节假期,除计件工资人员外(含平时可以享受加班政策的计时人员),均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按以下办法实施: 5.4.5.7.1 实行“年薪/月薪工资制度” (此指无享受加班费政策的人员),如:“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能管理人员、后勤辅助人员等”,均享有带薪年休假制度,即假期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4.5.7.2 “带薪年休假”天数,原则上由公司在每年春节放假期间统一安排,并且以公司当年度春节放假天数为实际计算标准。(举例:若本年度公司统一公布实施的春节假期为10天,则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天数按10天来计算。) 5.4.5.8 法定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薪假期。 5.4.5.9 调休(法定假上班的):所有需调休的人员必须写《请假单》注明调休,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总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调休,平时车间生产不充足可放假与假日调休须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主管副总审核方可有效。 5.4.6 请假审批权限:(详见附表) 6.0相关文件: 《有关慰问看望员工的规定》、《出差报销规定》 7.0 表单: 《补卡单》、《加班申请单》、《请假条》、《出门条》 、《出差申请单》。 附:请假审批权限表 类别 部门主管/经理(不含组长) 部门部长/副部长 综合管理 部部长 总经理/常务副总 (或指定代理人) 综合 管理部 所有人员请假小于3天 审 批 ------ ------ 备案 组长级以下人员请假3-7天 审 审 批 ------ 备案 组长级以下人员请假7天以上 审 审 审 批 备案 组长(含)以上人员 请假3天(含)以上 审 审 审 批 备案 副部长/部长级以上人员请假1天(含)以上 审 审 审 批 备案 车辆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公司的车辆进行统一,有效调配。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公务用车 3.0定义:(略) 4.0权责: 4.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出用车申请进行审核。 4.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后安排车辆,及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 4.3总经理/副总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超出台州地区以外的用车申请批准。 5.0内容: 5.1公司的车辆实行统一调用,并由专职的机驾驶,特殊情况可以由有驾驶证的用车人驾驶,但必现经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批准。 5.2员工因工作的需要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此指紧急用车)除外。 5.2.1“紧急用车”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需紧急救治的工伤、突发疾病或意外人员;紧急工作任务;重要客户临时用车。 5.2.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用车后应及时补办《用车申请单》。 5.3公司各部门人员,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未超出台州地区的由人事行政部批准,超出台州地区以外的需总经理或副总级以上批准,交人事行政部进行安排车辆,未经人事行政部安排派车的,司机一律有权拒绝出车,否则由司机承担所有的出车费用。 5.4人事行政部依《用车申请单》进行统筹安排,同一线路的原则上安排在一起用车,如车辆无法安排或用车时间上有变化,人事行政部必须指派人员及时与用车申请人沟通处理。 5.5除紧急用车外,遇申请用车当事人没有出示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门卫值勤保安有权拒绝放行,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6.0车辆安全管理: 6.1司机每日行车前应该认真检查车辆的各种装置,如水、电、油、刹车、方向盘、雨刮器、喇叭、方向灯,离合器等有关技术性能是否处在完好状态,做到不开带“病“车。如因司机失职,车有故障而不去修理,造成事故,由司机负全责。 6.2严禁酒后开车或做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事情。 6.3车辆出外,用车人员和司机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有特殊事由时,需经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或副总级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变动。 6.4车辆回厂后,要认真检查各有关机件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5节假日及因特殊情况车辆确需在外过夜的,须经综合管理然或副总级以上人员同意后,寄宿停放在确保安全的停车场,否则因故车辆被盗、损坏的由当事司机自负,未经批准夜间不回公司停放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屡犯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0车辆保养与维护: 7.1所有司机应及时清洁、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运行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 7.2车辆中修(预计维修费用1000元以上)或车辆大修(预计维修费用2000元以上)要向车队长申请、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7.3车辆保险;保险到期前一个月,由车队长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 7.4所有公司公务车辆年审统一由车队长申请,经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指定专人处理。 8.0车辆相关费用报销、事故及违章处理; 8.1车辆的保险费、过路费,油费、保养费及凡因公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司机凭正规发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错。 8.2司机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如有违章行为(不含闯红灯或逆向行使),在一年内超过四次由司机自己负担费用【四次以下(含四次)公司承担】;(如果是跟随公司领导出车,是公司领导指挥司机违章行驶而造成的违章,由随车的公司领导承担责任;如果是司机本人造成的违章,则由司机自行承担。) 8.3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刮、碰、撞等交通事故的,司机应按规定报警,经交警处理。并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禁止私自处理。(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除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承担不了的由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如果涉及事故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工作疏忽原因造成的,会司有权向责任司机进行相关损失追偿。) 8.4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时(含车辆损坏等异常情形),当事人应及时向车队长或公司相关领导报告说明,如欺瞒不报,一经公司查实当事人除进行相关经济处罚外事态严重的将作辞退处理。 9.0奖励与惩罚: 9.1未经车队长或公司领导批准自行出车,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9.2严禁一切公车私用行为,若发现司机当事人未经车队长或公司领导批准因私事用车或私自外借车辆的,除按行车里释承担油费外,并处予罚款200-1000元一次,而因公车私用造成事故损失的则由司机/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情节严重或展教展犯者,公司有权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9.3未按车辆使用规范保养、消洁、推修车辆,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9.4车辆管理人因工作疏忽,致机动车辆超出保险有效期或年审期,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降级、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承担赔偿事故5%。 9.5因车辆事故报保险后导致第二年保险费用上涨的,上涨部分由责任人承担20%。 9.6车辆发生事故后。因金额小而不走保险流程的,由责任人承担20%。 9.7车辆发生事故后,因醉驾、酒驾、无证驾教等违法行为造成不能得到相关保险赔偿的,由责任人承推100%. 9.8司机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年终时评定给予个人颁发“安全奖”,标准为1000元。 10.0附件: 10.1《用车申请单》 进出管理制度 笫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笫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 公司职工进入厂区应佩戴工作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 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保安,保安负责办理登记,发放“来客证” 佩戴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保安收回。 第四条 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保安负责办理登记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 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保安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六条 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保安人员,并主动配合保安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 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笫八条 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由保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登记、多次未带出入证保安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因流动性强,首周须佩戴红袖章作为出入凭证,入职满一周后方可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员工证。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保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 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到人事行政部, 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出公司大门,需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员工出入证》,并交到保安处,经当班保安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返厂时需值班保安签回厂时间,并存档。若当天不能返回,须报上级领导批准。 第十条 若发现员工私自出门且没有办理相关出门手续,保安擅自放行,公司将追究当值保安的责任,并给予50 元/次的罚款。若员工未履行出门手续,并不听保安人员劝阻,擅自强行出门者处50 元/次的罚款,其直属领导负连带责任,处以20元/次的罚款。 笫三章 车辆管理 笫十一条 外来车辆进厂,保安负责登记: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笫十二条 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据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保安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登记。 笫十三条 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放行单,出厂时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安核对物资发货单上答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笫十四条 空货车出厂由保安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登记。 笫十五条 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保安登记,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保安核实无误后放行。 笫十六条 外协单位因业务需要经常出入我司的,可到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车辆临时通行事宜。 笫四章 外部物品管理 笫十七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笫十八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 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保安检查物品核对“ 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笫五章 公司物品管理 笫十九条 委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保安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逾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笫二十条 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200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笫二十一条 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 视情况奖励举报人50-500元。 笫六章 附 则 笫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笫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宿舍管理,使员工有一个清静、整洁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居住公司宿舍的所有员工。 3.0定义: 4.0权责: 4.1人事行政部职责: 4.1.1负责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4.1.2严格按照宿舍制度进行管理,做好员工入住、搬出登记; 4.1.3保管宿舍的公共财物,发现破损或丢失及时上报并追究到责任人; 4.1.4监管宿舍用水用电,每月月底抄水、电表,将数据存档; 4.1.5做好来访者登记。 5.0内容: 5.1住宿标准: 5.1.1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车间主任),1人/间; 5.1.2科长级(含)以下人员,每个房间住1-2人; 5.1.3组长级(含)以下人员(含办公后勤职员、技术员/技术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每个房间住2-3人; 5.1.4基层员工,每个房间住3-4人; 5.1.5工龄3年以上人员(不含3年,并只限于户籍不在玉环人员),可以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享受优先安排入住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有空余房间方可; 5.1.6部长级以上人员,宿舍统一配备“热水器、电视、空调各一台以及床上用品一套”; 5.1.7经理级以下人员(含车间主任和科长),宿舍统一配备空调一台、床一张。 5.2宿舍管理: 5.2.1住宿安排:员工需要住宿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筹安排; 5.2.2宿舍管理:宿舍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 5.2.3已录用新进员工由人事专员按职务级别等要求,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登记表》交人事行政部部长批准,由总务主任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在外住宿本公司员工符合入住资格且需回公司住宿者,申请住宿时需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登记表》,交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安排; 5.2.4员工接到宿舍安排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入指定宿舍及床位就寝,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5.2.3员工宿舍只限于员工居住用途,如发现是长期空置或存放个人物品用途的,公司有权取消住宿资格 5.3住宿要求: 5.3.1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和床位,不得随意改造; 5.3.2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笼头,宿舍无人时禁止长明灯、长流水或不关空调、不关电扇等行为,违者每次处罚100元(如是多人入住的,按入住人数进行分摊罚款); 5.3.3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家眷入住员工宿舍(如带家眷入住的,必须事先告知人事行政部进行登记,否则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5.3.4负责公司宿舍管理的人员应当经常巡视宿舍安全,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5.3.5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责任人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取消入住资格等; 5.3.6员工进出宿舍必须佩戴《工作牌》,违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区; 5.3.7服从安排,未经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床位、搬迁宿舍或与人搭铺; 5.3.8每层宿舍楼公司均统一设立了专门的煮食区,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内生火煮食,私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包括煤气瓶、煤气炉、煮食用的燃油器具、国家规定的管制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违者公司将有权收缴并统一销毁;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入住资格; 5.3.9人人讲究清洁卫生。不准在宿舍内通宵娱乐、酗酒、乱扔垃圾等影响清洁卫生的行为; 5.3.10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5.3.11宿舍内严禁超分贝放音响、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 5.3.12未经允许宿舍里一律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一经查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3.13注意个人形象,不得随意在异性房间长时间闲聊、逗留或寄宿; 5.3.14所有人员均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内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挪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5.3.15员工需自行增加生活、休息、娱乐等设施应征得人事行政部同意。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被盗; 5.3.16室内垃圾必须分类存放并用袋装好,不累积、不堆放垃圾、杂物,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5.3.17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公共走廊、公共通道区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 5.3.18员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辞退等),应于离职日起1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人事行政部批准; 5.3.19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相关惩罚制度执行。 6.0附则 6.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6.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创建文明、有序、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特拟定本规定: 1、管理部门及职责: 1.1公司行政部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1.2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食堂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1.3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1.4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2、用餐人员:公司员工及人事行政部特许用员工餐厅的人员,严禁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和使用员工食堂进餐。 3、用餐标准:员工根据食堂每天供应的菜谱选用,其中米饭按1元/人/餐标准供应。 4、用餐时间:午餐11:40-12:30 晚餐16:50-17:30 (另:公司允许生产一线计件员工可以提前10分钟到食堂就餐) 5、用餐形式:自觉排队候餐,员工按需取用并自行付款。 6、用餐秩序:在餐厅内进餐,遵守就餐秩序,不准插队、另打汤或打饭时,严禁浪费。 7、自觉维护就餐环境,注意公众礼节,讲究卫生。不得赤膊、穿背心、拖鞋进餐厅就餐,严禁在餐厅抽烟、酗酒、起哄、以免妨碍他人就餐。 8、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9、爱护公物,严禁损坏餐桌椅及其它公用设施。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挪用餐厅公用设施设备,对蓄意损坏餐厅设施设备的,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从重处罚。 10、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有建设性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向公司领导提出,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 11、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以及进餐时骨头菜渣不得吐在地上。 12、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用完餐后请及时清理桌面,和按指定地点将食物残渣、剩汤等倒入灌水桶内,托盘、餐县分类摆放好以便工作人员收集清洗。 13、进餐时间不得在餐厅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用餐完毕后把桌椅归位并摆放整齐方可离开。 14、因工作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后就餐的员工,需由所属部门主管提前知会人事行政部作好相应调整或安排。 15、公司明确规定工厂区内严禁任何员工购买、自带或饮用酒类饮品(包括啤酒、自酒和含酒精类的饮品),否则一经发现,即作除名处理。 16、奖惩措施 16.1未遵守本制度违者罚款10-50元,其他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执行; 16.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6.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50元; 16.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50元罚款; 16.5严格按就餐规定收取饭票,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登记,扣款10-50元; 16.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 16.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按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6.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舞弊、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9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处罚50-100元; 16.10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11准时开饭,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12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罚款10-50元; 16.13工作中不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布谣言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和通知。 1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提高工作效率,使奖惩做到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无 4、权责 4.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奖惩的提报或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及一般奖惩的批准。 4.2被奖惩人对奖惩确认。 4.3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一般奖惩批准,重要奖惩的提报、审核,奖惩的公告、统计,存档。 4.4总经理负责重要奖惩的批准。 5、内容: 5.1 奖惩的处理程序与要求 5.1.1 奖励:一般情况下,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员工的表现行为提出表彰建议(包括奖励事由、奖励级别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或批准,重要的报总经理核准后给予表彰;亦可由公司或其它部门主管、负责人提出表彰,其中,其它部门主管、负责人提出表彰时,须先与员工直接主管、负责人提出并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或批准,重要的报总经理核准后给予表彰。公司奖励表彰可运用一种奖励方式或多种奖励方式同时运用。 5.1.2 惩处: 5.1.2.1 惩处程序: 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注:其中非员工直接主管、负责人发出处罚时,须先与员工直接主管、负责人提出并确认)或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发出处罚通知(包括处罚事由、处罚级别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或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5.1.2.2 惩处程序要求: a、部门主管、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在采取违纪处分措施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 b、记过以上的处罚,人事行政部收到或发起对员工的处罚通知后,视情况选择对员工进行约谈,在对员工提出警告与要求的同时建立面谈记录。 c、各级别的处分记录均须由员工本人签字认可,本人拒签可由见证人确认,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或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5.1.2.3 申诉程序: 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对有异议的奖惩决定可于2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规定的申诉程序进行申诉,逾期视为同意公司的处理决定。 5.1.3 奖励与惩处事项,必要时由人事行政部以通告形式在公告栏张贴,并将通告内容抄送转发至各部门。 5.2 奖惩级别 5.2.1 奖励级别与方式: 5.2.1.1、嘉奖:奖励金额50元; 5.2.1.2、小功:奖励金额100元; 5.2.1.3、大功:奖励金额150元,或视贡献予以一次性金额奖励; 5.2.1.4、其它奖励方式:奖状或荣誉证书、奖品、调薪、晋升、培训及其它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所确定的奖励方式; 5.2.2惩处级别与方式: 5.2.2.1、口头警告 5.2.2.2、书面警告:处罚金额30-50元; 5.2.2.3、小过:处罚金额50-100元; 5.2.2.4、大过:处罚金额100-200元; 5.2.2.5、其它惩处方式:留用察看、辞退、开除、一次性罚款及其它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所确定的惩处方式; 5.3 奖励内容描述: 5.3.1 员工在符合下述任一条件时,公司将表彰该员工 5.3.1.1 工作成绩优秀,成为优秀员工者; 5.3.1.2 防止灾害于未然,或灾害时采取特别行动有功者; 5.3.1.3 在工作中提出改善提案(含合理化建议)及有优异的发明、创新、改良及研究者; 5.3.1.4 积极训练与指导新人者; 5.3.1.5 积极为公司举荐人才,且按公司举荐人才奖励办法可获奖励者; 5.3.1.6 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表彰的行为; 5.3.2 为更好地激励员工,公司设立“优秀员工”专门奖项(具体按优秀员工评选办法执行)。 5.4.惩罚内容描述: 5.4.1违纪行为的分级 5.4.1.1 轻微行为过失:员工若有轻微行为过失将被予以口头警告惩处。 5.4.1.2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轻微行为过失):员工若有一般违纪行为将予以书面警告惩处。 5.4.1.3 较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一年内犯有两次一般违纪行为[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者):员工若有较严重违纪行为将予以记过(含小过、大过)惩处。 5.4.1.4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一年内犯有一次以上较严重违纪行为者):员工若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被勒令暂停工作或予以辞退,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工作期间工资不发,公司将于调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作出最终决定。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5.4.2 违纪行为描述 5.4.2.1 以下行为属轻微行为过失: a.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的轻微疏忽,包括待人接物方面的不礼貌、仪表仪容不合要求等。 b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工作/办公规章制度有关的守则的轻微疏忽,包括没有按照既定的做法、守则或指示就工作所需的任何材料、信息等及时与其它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 c.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偶尔迟到。 d.因私人原因,如接听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的。 e安全、卫生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偶不按安全要求佩戴保护用品等。 f. 以下行为属一般违纪行为: g.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 h.在工作时间内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士的不尊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粗鲁)及在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上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外有上述表现。 i.拒绝诚意地回答直接主管或公司管理层所提出的合法问题的。 j.拒绝与其他员工合作的。 j.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害的。 k.在发生轻微事故,执行工作出错,或出现轻微损害、浪费或其他事情时没有立即通知直接主管。 l.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包括但不限于迟到超过30分钟、擅自缺勤、无故脱岗等情形)。 m.违反日常行为、安全、卫生、工作区管理方面的守则和一般标准及工作与生活规章等。 n.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或生活区不接受安保人员检查的。 o.未上班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玩耍、闲逛或其它影响他人工作的。 p.在工作时间内嬉戏、打闹、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的。 q.其它方面的行为过失等。 5.4.2.3 以下行为属较严重违纪行为: a.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一般违纪行为[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 b.严重违反有关日常行为的守则、指示或一般标准及工作与生活规章等。 c.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公司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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