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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内容(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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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标准 内容 23
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或yzh374936 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内容 1 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2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 相关术语 3.1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2 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 相关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 各车间、部门、公司(以下统称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 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4.5 各车间、部门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并听取意见。 5 职责内容 5.1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5.1.1 按照规定设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厂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5.1.2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市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 5.1.3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的指示,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划等。 5.1.4督促车间、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审查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5.1.5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全厂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5.1.6组织开展全厂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1.7处理各类事故,负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和上报工作。 5.1.8安委会下设特种设备、电器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四个专业检查组(委员会)。 专业检查组(委员会)安全职责 5.2.1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通报。 5.2.2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车间、部门及时落实整改。 5.2.3对各车间、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发现违章、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厂长安全职责 5.3.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全厂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3.2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健全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5.3.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并督促落实和实施。 5.3.4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状况。 5.3.5审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计划。 5.3.6负责布置、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5.3.7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攻关项目。 5.3.8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事故时,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救,组织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并遵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安全检查、督察和调查。 5.3.9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表彰或奖励集体和个人时,必须同时考核该集体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副厂长安全职责 5.4.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5.4.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与安全工作并举。 5.4.3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5.4.4 在结合制订计划、增产措施,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4.5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面貌,使作业环境达到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5.4.6 在所分管范围内发生人身伤亡,或一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事故时,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救,参与和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5.4.7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职责 5.5.1 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决策、组织、指挥、协调。 5.5.2 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指示、精神,全面研究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5.5.3 审批和发布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安全文件,领导、督促安保职能部门做好全厂安全工作。 5.5.4 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隐患整改,保证厂区、库区、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各类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5.5 定期听取安保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汇报,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 5.5.6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决议,处理有关提案和议案。 5.5.7 组织指导开展安全活动,负责督促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职工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5.8 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或一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事故时,应当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和指挥。 厂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5.6.1 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5.6.2 审查厂有关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5.6.3 把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对职工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提案,作出相应决议,并督促落实,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5.7.1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工伤保险、风险金等有关费用支出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及时到位。 5.7.2 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投入情况,并检查执行情况。 5.7.3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运行管理,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5.8.1对全厂生产、建设、技术改造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5.8.2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防范技术,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装置,不断改善作业环境,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5.8.3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运行。 5.8.4 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8.5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9 安保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5.9.1 安保部是厂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厂范围内安全、消防、治安、综治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厂安委会办公室职能。 5.9.2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消防、治安、综治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全厂安全、消防、治安、综治等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督促各车间、部门贯彻落实。 5.9.3 组织和参与制定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短、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向厂领导汇报,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5.9.4 督促指导各车间、部门制定或修订本车间、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习;督促指导车间、部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习。 5.9.5 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组织安全专业检查组的专项检查;协助厂领导组织开展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督促、指导事故隐患及其它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状况,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 5.9.6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厂员工实施厂级安全教育;负责车间、部门安全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经警队的管理,组织经警队、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与训练。 5.9.7 在厂部、厂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或参与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进行统计和报告;发生各类事故及时组织并参与抢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类重大事故;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9.8 对厂内发生的斗殴、偷盗事件,及时进行处理;调解、疏导厂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厂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9.9 负责对重点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组织或协助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及防雷设施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 5.9.10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使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9.11 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施工,提出有关安全技术、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执行厂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原则,参与竣工验收和试运行过程中安全相关工作。 5.9.12负责全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监控、管理;负责对放射源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防盗、防遗失工作。 5.9.13 协助召开厂安全例会,代表厂安委会通报全厂安全生产情况。 5.9.14 开展月度、年度的安全、消防、综治考核,对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与工作不到位的人员或部门,提出奖惩建议,并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5.9.15 负责厂区门卫管理,加强对车辆进出、物资进出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登记和办理相关出入证的管理。 5.9.16 负责全厂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证》审批制度,并对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5.9.17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 5.10 其他车间、部门安全职责 5.10.1通用职责 5.10.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厂内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完善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5.10.1.2 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汛、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 5.10.1.3 负责所辖范围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日常安全管理;负责本车间、部门的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车辆的安全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 5.10.1.4 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教育及车间、部门级的安全教育、转岗职工安全教育。 5.10.1.5 督促、检查、指导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三违”现象发生;负责本车间、部门任何禁止吸烟地方的禁烟工作。 5.10.1.6定期向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经营运行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 开展本车间、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10.1.7发生伤亡、火灾、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和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5.10.1.8各车间、部门对本单位自行购置的设备、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10.1.9负责所辖范围的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5.10.1.10根据厂安委会统一布置,组织本车间、部门职工签订《安保责任状》,缴纳安全保证金。 5.10.2 各部门职责 5.10.2.1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 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章守纪,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支持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3)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关心并改善职工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5)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把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提出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提案,形成相应决议,并督促落实。 5.10.2.2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 组织安排新入厂人员厂级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转岗职工、复岗职工开展岗前安全教育。 2)把安全工作纳入晋升、晋级、奖励和绩效考核内容。 3) 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10.2.3 制造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工作“五同时”。 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3) 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按规定报告。 4) 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 负责香料房、电梯班等下属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6) 参与审查生产车间、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参加设备事故及其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8) 负责组织或协调开展电梯、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和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厂安全大检查;负责各类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 9) 负责生产设备的放射源的正确使用、保管、防盗、防遗失工作。 5.10.2.4 技改工程部安全职责 1) 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安全 “三同时”原则,及时进行申报。 2) 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专篇,并根据要求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环境影响预评价和验收;积极配合生产部门制定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承担安全技术、环境工业卫生、消防安全的技术研究设计和相应的改造。 5.10.2.5 技术中心安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危险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建立台帐,记录保存完好,防止遗失和被盗。 2)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安全,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拟定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并严格执行;拟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拟定仪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 5.10.2.6 物资供应部安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采购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严格发放制度,台帐清楚完整。 2) 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所需的设备、配件、材料,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3) 负责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物资、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的合格达标管理,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 5.10.2.7 物流部安全职责 对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用车制度,防止车辆故障和被盗,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影起的员工接送或货物配送问题。 3)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负责产品储运的防汛、防火、防损坏工作。 5) 负责管辖范围内用于安全、消防、防汛的器材、工具、设施、设备完好可靠,进行维护、维修、保养,保证有效使用。 6) 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各类车辆安全运行和日常安全管理。 5.10.2.8 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2) 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临时机构及外派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3) 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5.10.2.9 物业公司安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煤气管道、液化气罐的安全;负责全厂各住宅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住宅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2) 负责职工食堂、浴室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3) 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代用券、菜票)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4) 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家属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以及危房的检查、鉴定、翻建工作。 5) 负责厂医务室、药店的安全管理。 5.10.2.10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厂内行驶的电瓶车、叉车等除外)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 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3) 负责全厂驾驶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4) 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交通安全、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 5) 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6) 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5.10.2.11 党办的安全职责 积极参与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厂报及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2) 组织中层干部、党员、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相关的学习,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相关的安全活动。 5.10.2.12 各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责本车间管辖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制冷设备、电梯、起重设备及各类车辆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其安全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2)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5.10.2.13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5.10.2.14 管理信息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核定费用控制计划时,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费用。 2)负责全厂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站房的安全。 5.10.2.15 审计、纪委监察部安全职责 1)负责审查全厂建设、施工、规划的设计、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参与、协助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 5.10.2.16公司安全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本公司内部履行本规定中的厂长安全职责;公司各分管负责人在本单位内履行本规定中各分管负责人同样的安全职责。 2)公司应当建立本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安保职能部门,在本公司内履行本责任制中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保部同样的职责,并将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保职能部门的设置情况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3)公司下属其它机构履行本责任制中的车间、部门同样的职责,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自觉履行本规定中职工安全职责。 4)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创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水平,与厂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同步;完成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5)发生伤亡、火灾、设备事故应按规定向上一级领导和上一级相关部门报告。 6)公司应当拟定本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1 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5.11.1 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部门的书记、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5.11.2 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5.11.3 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11.4 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5.11.5 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5.11.6 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5.11.7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5.12 车间、部门安全员安全职责 5.12.1 协助车间、部门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2.2 协助车间、部门完成厂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5.12.3 组织并参与制定车间、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2.4 对本车间、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新进员工车间级安全教育、转岗职工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12.5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5.12.6 负责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5.12.7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13 班组安全职责 5.13.1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5.13.2 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防护装置完整有效,机器设备运转状态良好,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13.3 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上报车间。 5.13.4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协助上级部门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方案。 5.14 班组长安全职责 5.14.1 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5.14.2 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5.14.3 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5.14.4 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14.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5.14.6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14.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15 职工安全职责 5.15.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15.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5.15.3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5.15.4 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5.15.5 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5.15.6 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5.15.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5.15.8 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5.15.9 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各项技术、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6 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6.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凡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6.2 凡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交通、盗窃、受骗、压力容器、电气、火灾及其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车间、部门、及其行政正、副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不能被授予荣誉称号。 6.3 虽已决定被评定为先进或荣誉称号,在颁发或授予荣誉之前发生事故的取消评定或授予权。 6.4 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扣罚全年安全、综治、效益奖。 6.5 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按本规定实行安全一票否决,不能代替事故处理和处罚,事故处理和处罚按有关规定、决定执行。 7 奖励和处罚规定 7.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厂部或各车间、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各车间、部门、班组及个人,凡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7.2.1 模范地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认真执行本规定及有关安全规程,在组织安全生产或本职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7.2.2 发现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上级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避免发生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抢救事故有功者。 7.2.3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提出有效建议,对改善劳动条件做出重大贡献者。 7.6 凡不认真执行本责任制,造成责任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按照《安保工作责任状》相应条款给予责任人和当事人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并按照厂内有关奖惩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8 附则 8.1 各车间、部门要根据本车间、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细化各岗位安全职责,作为此规定的内容补充。 8.2 本规定在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或yzh37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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