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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三章 劳动关系
第四章 入职及入职培训
第五章 作息与休假制度
第六章 薪酬政策
第七章 保险、福利和劳动防护
第八章 培训与发展
第九章 违纪处理
第十章 奖励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引言
徐工全体员工均应熟悉和遵守本手册。
本手册可以帮助你了解公司的概况、文化理念、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等多方面的内容,如对手册所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与部门负责人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衷心祝愿你工作愉快,并期待你用智慧、爱心和汗水谱写出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高度和谐统一的精彩华章。
第二条 公司概况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一九八九年三月,成立22年来始终保持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头兵的地位,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60亿元,目前位居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10强,中国500强企业第125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55位,是中国规模最大、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工程机械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大型企业集团。
公司以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筑路机械和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重型卡车和专用车、核心零部件,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在“十二五”期间全力冲击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三强,致力于成为极具国际竞争力、让国人为之骄傲的世界顶级企业。
第三条 公司文化理念
核心价值观:担大任、行大道、成大器。
企业愿景:成为全球著名的、极具国际竞争力、让国人为之骄傲的世界顶级企业。
企业精神:严格、踏实、上进、创新.
企业宗旨:满足超值需求,效力社会进步。
员工准则:忠诚信用,敬业守纪,团结协作,精准高效。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四条 职业道德规范
1. 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加强道德约束。
2。 员工应忠诚信用,忠于企业,忠于岗位,以诚相待,信守承诺,恪守职责.
3.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不得贪污腐败、损公肥私、见利忘义,不得对相关方进行误导。
4。 工作中应坚持原则、严于自律、勇于负责、忠于职守、讲究效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岗位职责。
第五条 基本行为规范
1。 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与形象,爱护公司财产与环境,自觉遵守公共道德。
2。 员工应按规定着装,精神饱满,仪表大方。
3. 员工应使用文明用语,举止得体,待人谦和友好。
4。 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文明员工。
5. 员工接待客人要热情相待,主动迎送,体现公司良好形象。
第六条 工作行为规范
1. 工作时应全身心投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氛围,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强化服从与执行意识。对于上级或相关人员的正当管理与工作决定,必须坚决服从,不得暴力抗拒管理,不得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工作任务。
3。 注重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关注并做好细节。视质量如生命,注重工作效率的提高,做到日事日毕,持续改进。
4. 加强工作计划与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团队意识。
5. 有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保密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维护公司利益.
6。 忠实履行岗位职责,遵循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即自身利益一旦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
7. 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分离与回避原则,自觉抵制舞弊行为.
8.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积极防范事故发生,降低公司资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第三章 劳动关系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与员工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当事人双方应严格履行规定的义务.
员工工作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双方应依法签订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决定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和(或)竞业限制协议,员工不得拒绝签署,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试用期约定
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患病或非因工原因负伤,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累计时间超过试用期一半的,或身体患有不宜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的;
2. 有违法或旷工行为,或者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违反企业一般性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3。 入职培训测试成绩不及格,或者综合评价不合格的;
4. 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的(胜任标准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5。 拒绝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的。
第九条 劳动关系解除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条件、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入职及入职培训
第十一条 报到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办理新员工报到手续的职能部门,报到时新员工须提供各种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新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 接受证件审核;
2。 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相关物品资料;
3。 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
4。 办理体检等手续。
第十二条 健康检查
新员工入职前须到企业指定医院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 入职培训
公司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使员工能尽快了解徐工、融入徐工.
入职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基层实习、岗位实习等,培训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评价和能否按期转正、定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作息与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平均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季节变化以及不同工作性质调整员工上下班时间。
第十五条 出勤
正常出勤直接关系单位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不能出勤时,员工必须履行提前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加班
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员工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征得同级工会和员工的同意,依法给予员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要书面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第十七条 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元 旦(一天)
春 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十八条 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按工龄长短每年享有年休假。假期规定为: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具体按照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员工病假和医疗期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按规定申请休病假.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限按照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长短确定,详见下表:
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10年以下的
5年以下的
3个月
5年以上至10年的
6个月
10年以上的
5年以下的
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
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
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
18个月
20年以上的
24个月
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照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照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照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照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照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照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享有3天婚假;对晚婚员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婚假另增加10天。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晚育的初育者,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2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二条 丧假
如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姐妹身亡,单位可给予员工3天的假期。
第二十三条 事假
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事假应说明事由,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二十四条 探亲假及其他假期
员工探亲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员工假期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政策
第二十五条 工资分配制度
公司根据各类人员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主要分配制度有:
年薪制
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项目工资制
销售业绩提成工资制
计时(计件)工资制
员工的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等要素来确定,并实行岗变薪变政策.
第二十六条 工资支付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一次以现金或员工个人帐户形式在规定的发薪日支付。
员工的工资为税前收入。
第二十七条 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八条 病假工资
员工工龄不满二年付基本工资的60%;
员工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付基本工资的70%;
员工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付基本工资的80%;
员工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付基本工资的90%;
员工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付基本工资100%。
按上述规定或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十九条 其他假期待遇
员工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各类带薪假期休假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正常支付工资;
员工带薪探亲假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其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三十条 工资调整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经营状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按照公司“工效挂钩"政策规定,对工资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
员工有义务根据税法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第七章 保险、福利和劳动防护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员工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三十三条 福利
1.住房公积金
公司为员工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员工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午餐补贴
为解决员工就餐问题,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场所并提供午餐补贴。
3.交通补贴
为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公司为员工提供班车或交通补贴。
4.其他福利
公司及其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履行相应程序,增加其他福利.
第三十四条 劳动防护
1. 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者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更衣柜、更衣室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按需提供更衣柜、更衣室,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3。 工作服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服,并负责按规定定期更换。员工应注意保持工作服的清洁、完好。
工作服属于公司财产,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归还工作服,否则公司将从最后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 特殊保护
公司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并按照《劳动法》规定履行特殊保护的有关条款。
第八章 培训与发展
第三十六条 培训理念
公司倡导“创思问道,知行合一”、“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培训即管理,领导即教练”的培训理念。
员工应关注自己的培训与发展,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三十七条 培训形式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培训与发展的机会,以内部培训与外派培训、专项培训与在线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在职培训,帮助员工成长。员工可以结合工作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在与直线主管沟通的基础上按程序提出培训需求,经审批后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三十八条 培训服务期
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应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并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职业发展
公司为员工发展提供管理和专业晋升双通道,并为员工提供各种职业发展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生涯发展。公司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职务,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公司鼓励员工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第九章 违纪处理
第四十条 纪律或行为规范是达到公司经营目标所必需的,也是为了保护员工利益所必需的,员工应以自律的行为认真地接受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一条 处理方式
违纪处理方式分为:
1. 扣减绩效工资
2. 警告
3。 降薪
4。 降职或免职(解聘)
5.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纪,根据情节轻重按程序分别给予其不同的处理,对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上述处理可以合并使用,警告以上违纪处理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四十二条 一般违纪
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纪,扣减当事人的绩效工资.
1.语言、举止不文明,说粗话、脏话,使用辱骂性语言、大声喧哗或有其他不文明举止行为的;
2.有吵架骂人、追逐打闹等行为的;
3.拒不服从治安管理、抗拒警卫人员对进出携带品进行检查的;
4.在公司区域内有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践踏花草、乱涂乱画、晾晒衣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
5.在公司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超速驾驶机动车的;
6.迟到、早退的;
7.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佩带工号牌的;
8.工作时间闲聊、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电话购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9.存在其他一般违纪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 较严重违纪
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视为较严重违纪,给予警告处理,并扣减当事人绩效工资。
1. 十二个月内出现第四十二条中所述行为三项次及以上的;
2。 吸游烟,或在公司非指定的地点吸烟的;
3。 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在班前、班中饮酒的;
4。 有虚假考勤行为的;
5.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6。 在履行职责时玩忽职守,工作出现差错的;
7. 消极怠工,未能完成生产(工作)计划与任务的;
8。 擅自挪用、操作任何公司车辆、设备和安全设施的;
9。 不遵守安全法规,发生人身伤害或意外事故不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的;
10. 破坏公司公共设施,或做出任何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漠视损害他人安全行为的发生而不采取行动的;
11。 因违章违纪造成公司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使公司蒙受损失在3万元以内的;
12。 因个人工作过错导致客户投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3。 对供应商、用户或其他来访人员言谈举止不礼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4。 组织或参与在公司区域内进行各种赌博、摸彩或其他非法活动的;
15.擅自在公司布告栏上张贴材料、涂改材料,或在公司区域内擅自贩卖、募捐、散发各类印刷品的;
16.故意挑起事端、拨弄是非、恶语中伤、制造矛盾、影响团结,或推诿扯皮,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17.存在其他较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或免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扣减绩效工资。
1。 六个月内出现较严重违纪行为两次及以上的;
2。 旷工或擅离职守的;
3.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违反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原则,不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5。 违反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
6. 根据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较大资产损失的;
7。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工作贻误的.
第四十五条 严重违纪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1. 不诚实守信,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说谎;提供虚假票据、证明材料;提供或传递虚假信息;歪曲、捏造或隐瞒事实真相;故意伪造虚假的文件、资料、信息或记录等);
2。 在公司区域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或暴力抗拒管理的;
3. 十二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5天的;
4. 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违纪造成公司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问题,使公司蒙受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或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的;
5. 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
6. 有贪污、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 盗窃公司、同事财物或为类似行为提供帮助、庇护的;
8。 自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
9。 私自对外提供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和其他保密资料的;
10。 本人或唆使他人罢工、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11。 私自携带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认定的管制刀具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12。 因故意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拘留处罚,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13. 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四十六条 给予员工处理和经济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允许员工本人进行申辩。对违纪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时,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章 奖励
第四十七条 奖励形式主要包括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员工的精神鼓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最佳员工等称号、颁发奖状证书、推荐申报劳动模范等。在给予上述精神鼓励的同时,也可一次性给予物质奖励。
第四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申报批准后可给予奖励:
1.积极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企业采纳的;
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对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3.在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
4.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建设、质量改进、降本增效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 对国家、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的;
6。 有其他贡献或突出业绩,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的。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工号牌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发给员工工号牌,员工应按要求佩戴并妥善保管.员工离职时,工号牌要归还发牌部门。
第五十条 人事档案
公司本着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公司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有关员工的个人资料及最新记录。当员工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在一周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的原件.
第五十一条 绩效管理
公司依据相应绩效管理制度对每位员工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反馈给员工本人,并与薪酬福利和职位调整挂钩。
第五十二条 须知事项
1.接待
来访者必须在接待室登记,并向接待人员说明来意,经接待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
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外来人员对公司员工做私人探访,确实必要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来访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保卫
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内部治安保卫规定,维护公司秩序。公司保卫人员有权依法检查出入公司人员携带的物品,划定的禁区未经授权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入内。
3.失物处理
在公司范围内拾到的任何财物应立即呈交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登记造册并于二日内在公开栏中张贴“招领启示"。
4.布告张贴
公司设置公开栏,用于张贴厂务公开信息及与员工工作有关的其他信息。在公司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张贴任何资料,确需张贴,须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批准后,张贴在指定的区域、位置。
5.安全
公司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条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员工有权反映任何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办公桌柜、电脑、工具箱、更衣箱等进行安全检查。
6.火警
全体员工必须懂得并严格遵守火警预防规则,熟悉火警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7.患病或因工受伤
员工如在工作时身体感觉不舒适或因工受伤,请立即报告主管,以便及时救治。
8.沟通与申诉
公司倡导公司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沟通与交流。 员工可通过内部网络、报纸、简报、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有关信息,公司鼓励员工通过有效途径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员工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奖惩决定等有疑问或不满,可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以书面形式进行逐级申诉.员工在申诉处理期间,仍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工作。
9.举报
公司倡导诚信的企业文化,鼓励并保护员工据实反映公司内违法、违纪、舞弊和不诚信的行为。
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87739109;举报邮箱:jiwei@。
10.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计划生育等,均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四条 员工被处理时,依据各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可追究相关领导管理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员工手册》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可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说明。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可依据本《员工手册》制定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已于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经徐工集团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二◯一一年 三月二十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