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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
安全
责任制
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司属各部门: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各水厂生产运行、设备、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水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适用人员范围
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和生产副经理领导并全面负责。司属水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范围包括:生产技术安监部部长、生产技术安监部专职安全员、各水厂厂长、各水厂专职安全员、各水厂班组长及各水厂岗位运行操作人员。
第三条 生产技术安监部部长的安全职责
生产技术安监部是水厂安全生产的监督部门,其部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各水厂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各水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各水厂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各水厂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各水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负责各类水质污染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措施。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生产技术安监部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职责
1、生产技术安监部安全人员在生产技术安监部部长领导下,负责水厂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各水厂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6、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7、各类安全生产警示牌的设立与检查。
第五条 厂长安全职责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厂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水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实习人员)进行水厂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全厂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演练;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定期组织一次全厂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厂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厂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人员,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六条 各水厂专职安全员
1、水厂专职安全员由各厂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在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指导。
2、协助水厂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水厂、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3、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4、负责水厂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确保各岗位防护器具的完好;掌握岗位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6、对水厂内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运行该类设备必须有证人员到场,方可进行操作。
7、日常更换氯瓶,各水厂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督操作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8、日常开、停、并机操作时,要求厂部带班人员及班长必须到场监督,确保操作安全。
9、机电设备维修中心在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过程中,要求至少有一名安全人员现场配合、监督,确保现场维修安全,并对维修结果予以验收。
10、参加水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1、健全完善水厂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水厂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和水厂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水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岗位人员(包括实习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 水厂各岗位运行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公司其他相关安全生产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责任制相悖的,以本责任制为准。
第十条 本责任制与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或公司后颁布的规章制度相悖的,以后者为准。
第十一条 本责任制经 2011年3月9日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