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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更多优质课程+微信5229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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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 本 A/0 实施日期 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 页 码 第 9 页,共 9 页 制订部门 人力资源部 注: 1、该制度负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维护制度规定事项的运行、检查、指导及问题收集、处理; 2、若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将做及时调整;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 更改内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A/0 新发行 2012/4/ 评 审 栏 部 门 会 签 人事行政部 总经理 1.0目的: 为了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储备人才库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 3.0人才库管理基本原则: 3.1分类管理:人才库分管理类和技术类。 3.2方向管理: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 三个方向;技术类人才分为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 三个方向。 3.3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并定期地对储备人才库进行考核、选拔和调整,保证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 3.4容量管理:现有人数与储备人数比例不超过3:1。 3.5晋升管理:所有通过竞聘或推荐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中选拔,没有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无权参加竞聘或被推荐。 4.0人才库的运行模式: 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 4.1储备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与标准 4.1.1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向公司储备人才库推荐符合本制度条件的储备人才。 4.1.2选拔入库程序 4.1.2.1不拘一格发现人才,可采取自荐、部门推荐、民主选举、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调整挖掘等方式;员工本人也可到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按程序申请,填写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 4.1.3资格审查 4.1.3.1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理级、工程师、课长级人选的资格审查; 4.1.3.2各部门经理负责对课长级、组长级、技术员、调试工人选的资格审查。 4.1.4审批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经理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出具书面意见并备注在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上。 4.1.5正式入库 经审批确定的储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储备人才库。 4.1.6公示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将储备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4.2储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标准 4.2.1储备人才的培养方式主要以理论培训与各项实际能力的训练、强化为主,同时关注其个人品格和道德修养。 4.2.2理论培训 4.2.2.1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理论培训知识体系,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培训。 4.2.2.2课长级、组长级、技术员级、调试工级储备人才理论知识体系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实施,报总经办备案。 4.2.3实践培训 4.2.3.1不同培养方向的储备人才以不同的方式培养 管理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销售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研发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技工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4.2.3.2实践培训的基本内容 经理级储备人才实践培训在生产、采购、品质、计划物控、销售、人力资源等岗位轮岗实习,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实际操作。 课长级储备人才实践培训应根据各课长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及操作技能,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安排。 其他储备人才实践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组织,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4.2.3.3实践培训计划制定程序与管理 4.2.3.3.1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储备人才的培养方向,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储备人才的个人具体培训计划,签定《培训责任书》,并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4.2.3.3.2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车间、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负责人。 4.2.3.3.3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两份,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储备人才各执一份;其它储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储备人才、储备人才所属部门各执一份。 4.2.3.3.4储备人才培训期间根据培训阶段要求进行相应的工作总结,经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4.3储备人才培养期间的管理考评 4.3.1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分配到该部门储备人才的日常考评工作,并在培养结束后对储备人才进行如实评价。 4.3.3储备人才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评指标列入培训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与所在培训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奖金挂钩。 4.3.4储备人才每轮换一个部门时,应如实填写《培训责任书》,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4.3.5储备人才必须服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培训部门的管理,如有违反,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行政处分或直接取消其储备人才资格。 4.3.6储备人才在培训过程中非个人原因所造成培训不合格的,将追究培训所在部门经理与培训负责人的责任。 4.4储备人才考核与出库 4.4.1对储备人才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4.4.1.1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的培训评价,其他储备人才的培训评价由储备人才所属部门负责人组织评价。 4.4.1.2评价依据 储备人才培训考核表 评价项目 权重 定义 评价者 实际值 得分 理论培训成绩 35% 考试成绩得分(100分制) 培训负责人     实践培训成绩 35% 实际操作得分(100分制) 培训负责人     培训工作总结 及自我评价 15% 个人总结报告得分(100分制) 被培训人 部门负责人     培训部门负责人评价 15% 评价得分(100分制) 培训部门 负责人     合计 100%  考核结果需达到80(含)分以上     4.4.1.3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的所有评价结果均由相关考评人签字后转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记入个人档案。 其他储备人才的评价结果由各自的部门负责人收集、存档,备查,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4.4.2对于在培养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而被淘汰出库的储备人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作岗位调换、再学习、再培训等方式,并可以参加公司下一轮储备人才的选拔。 5.0储备人才晋升标准 储备人才晋升标准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权重 评价者 评价者签名 得分 忠诚度 30% 维护公司的利益 15%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在外界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10%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工龄1~3年 2分 3~5年 4分 5年以上5分 5% 人力资源     业绩 20% 最近半年的绩效平均值 20% 人力资源     能力 20% 成本控制能力 10%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执行能力 2%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决策能力 2%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组织协调、团队组建、识人、用人能力 2%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创新能力、公关能力 2%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危机事件与信息处理能力 1%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持续学习能力 1%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资历 10% 熟悉行业背景、动态,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竞争对手情况 1%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熟悉所在部门的组织结构、基本管理流程、基本规章制度 5%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 3%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其他岗位的轮岗经验 1%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权重 评价者 评价者签名 得分 培训、教育 20% 培训成绩 10% 人力资源     经理级晋升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 a、本科学历,并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b、专科学历,并有五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c、中专或高中学历,并在公司工作七年以上 经验: a、两年以上课长级职务工作经历,三个以上岗位的工作经历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应标准,但须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书面审批 10%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     课长级晋升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 a、本科学历,并有二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b、专科学历,并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c、中专或高中学历,并在公司工作四年以上 经验: a、二个以上岗位的工作经历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应标准,但须总经办/人力资源部书面审批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     其它职位晋升以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 b、专科学历,并有一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c、中专或高中学历,并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 经验: a、一个以上岗位的工作经历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应标准,但须部门负责人书面审批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     合计: 考核结果需达到80(含)分以上 100%     6.0储备人才淘汰标准 6.1储备人才淘汰原则: 6.1.1公平、公正、公开; 6.1.2优胜劣汰、末位淘汰; 6.1.2再给机会。 6.2储备人才淘汰机制: 6.2.1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库中储备人才的淘汰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评,按公司绩效每6个月实施评比,排在最后1名者。 6.2.2其它储备人才库中储备人才的淘汰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评,按部门绩效 每3个月实施考评,排在最后3名者。 6.3淘汰审批权限: 6.3.1经理级、工程师级储备人才淘汰,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考核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6.3.2其他储备人才的淘汰,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执行,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 6.4按办法淘汰的人员,三个月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再给重新入库的机会。 6.5储备人才在培养期间,如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均将淘汰出库: 6.5.1月绩效连续两个月低于80%者; 6.5.2所有储备人才的培养,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 6.5.3因工作失职或违反了公司相关制度,受到了行政记大过处罚者。 7.0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经营会议讨论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7.2本办法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只有盖有原受控文件图章的文件才是有效版本, 任何复印件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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