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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
02
精编
资料
93
安全
环境保护
职业
健康
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3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第四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 11
第五章 安全技术方案管理 15
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 19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29
第八章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34
第九章 安全教育培训 43
第十章 防暑降温、保健食品津贴管理 48
第十一章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材料管理 51
第十二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52
第十三章 危险化学物品、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55
第十四章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58
第十五章 分承包方安全管理 60
第十六章 绩效监测和测量及合规性评价管理 64
第十七章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67
第十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73
第十九章 安全事故管理 84
第二十章 应急准备与响应 95
第二十一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
第二十二章 交通安全管理 1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 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 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 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 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督促职能部门或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层层交底,保证其实施到位;
按权限落实安措经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坚持文明施工,自觉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实施并协调分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负责向公司报告事故,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主持轻、重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责任,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到安全与经济挂钩,实施奖惩兑现;
组织领导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负责项目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协调施工中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项目隐患的整改与落实,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协助环境污染防治,协助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整治措施;
对重大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加影响,监督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监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检查、落实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年度工作目标、指标。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及行业有关法规;
协助项目经理分解制定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对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编制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论证,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督促检查计划、措施的实施。
4、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按照施工网络计划,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
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规章的施工任务,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组织对环境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办理动火许可证,审批摸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申请表;
发生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安监站反馈整改情况;
组织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进行安全鉴定及推广;
负责工程项目中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预案演练。
5、 物资设备管理部安全职责: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环境污染防治及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所需的工具、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采购计划,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及时采购供应;
负责组织对合格供方供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对因采购不合格品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对项目部相关的机械、材料供方施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影响,明确其相关职责;
对进场材料机械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并做好可追溯性记录。
6、 经营部安全职责:
在确定工程分包前,对分承包方的安全资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对于招标确定的分包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时按合同工作量的5‰~10‰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与分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时,应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并将分承包方与安全科签订的《环境保护协议书》及《施工安全协议书》,作为该施工分包合同的附件;
对未按规定擅自引进不合格分包方,以及擅自挪用、核销环境、安全投入专项费用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7、 办公室安全职责:
开展各种形式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定需求计划,定期制作张贴安全标语等安全宣传工作;
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实施的通讯联络,后勤保障,求助专业急救及相关信息的反馈与发布;
对服务供方施加影响,并对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绩效进行监测与考评。
8、 安监站安全职责:
安监站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项目分承包方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检查,形成会议及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施工,形成检查记录,监督整改单位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负责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要求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实施效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督促项目环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参与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
监控并掌握环境、安全动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纠正措施。有权制止污染环境、危害职业健康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人员和单位,有权给予处罚,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令;
配合物资设备部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
对项目分包方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审核;
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的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环境、安全状况;
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对一般环境事故和轻重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建立事故档案;协助上级部门对较大环境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参与制定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九条 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机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能。
(三) 积极主动作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
(四)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五)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工完料尽场清,不留安全隐患。
(六)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七) 支持安全员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本岗位安全达标。
附录B:XX小区三期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安全例会纪要
会议名称
××月份安全例会
单位
××项目(经理)部
会议地点
××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主持人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
缺席单位
会议内容
第四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条 持续辨识办公、施工生产、生活区域内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设施、工程产品或运行条件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风险,进行风险分级,确定重大危险源,以便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初始状况评审报告。
第十二条 初始状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二) 识别办公、施工生产、生活区域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设施、工程产品或运行条件中存在的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三) 调查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惯例、制度;
(四) 评估以往事件、事故和紧急状态的资料。
第十三条 初始状况的评审结果整理成书面评审报告,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第二节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
第十四条 针对其工程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第十五条 危险源辨识范围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危险源;(二)基础施工阶段的危险源;(三)工程验收交付阶段危险源;(四)停止施工阶段的危险源;(五)办公、生产、生活环境的危险源;(六)有害作业部位;(七)所有进入工作现场的人员的活动;(八)工作场所的设施;(九)外出工作人员的活动
第十六条 相关方(包括:顾客、监理、员工、供方等)的活动带来的危险源有:原材料产生的危险源;分承包方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源;租赁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源;其他相关方(参观、访问、检查、实习)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第十七条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考虑以下内容,并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见MR/AQ002-20XX)
(一)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种作业;
(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及工种;
(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四)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五)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六)曾经发生或行业内曾经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七)其他认为有进行评估需要的活动和情况。
对危险源进行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各因素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上述7种情况。
第十八条 公司已确定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分为以下14类:
(一)物体打击;(二)车辆伤害;(三)机械伤害;(四)起重伤害;(五)触电;(六)灼烫;(七)火灾;(八)高处坠落;(九)坍塌;(十)火药爆炸;(十一)容器爆炸;(十二)其它爆炸;(十三)中毒和窒息;(十四)其他伤害。
第十九条 风险评价
采用定量法计算每种危险源导致的风险值。
定量计算式D=L×E×C(D-风险值;L-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C-发生事故后产生的后果。L、E、C取值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完全可以预料
10
连续暴露
6
相当可能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可能、但不经常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
每月一次暴露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1
每年几次暴露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0.1
实际不能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危险等级划分(D)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后果
分数值
危险程度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40
灾难,数人死亡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7
严重,重伤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3
重大,致残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要求
第三节 风险控制
第二十条 根据风险因素评价的结果,将危险等级划分为五级(D值),并分级进行控制:
(一)Ⅰ级:D值>320危险程度为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二)Ⅱ级:D值160~320危险程度为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三)Ⅲ级:D值70~160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四)Ⅳ级:D值20~70危险程度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五)Ⅴ级:D值<20危险程度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第二十一条 风险控制的措施计划应在实施前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一)计划的控制措施方案能否将风险降低于可允许水平;
(二)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
(三)是否适用,便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建立项目部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科,同时自存一份备查。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序
号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危险等级
现有控制
措施
备注
L
E
C
D
编制: 审核批准时间
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
事故
评价
控制方式
责任部门
备注
等级
D值
管理
方案
运行
控制
应急
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第五章 安全技术方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
(一)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无以上方案不得开工。
(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及作业环境危险源点控制进行编制,具有针对性、技术性、可行性。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编制,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包括:
现场勘探、所有电气装置、用电设备方面的详细统计资料、负荷计算以及电气布置图等。现场实行三相五线TN-S接零保护系统,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规范施工用电,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负责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见MR/AQ004-20XX),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五)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具体按公司《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及实施监督
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监站负责监督。
2、 安全技术交底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危险程度,预计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告知被交底人如何掌握正确的操作工艺,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关措施等。
3、 安全技术交底应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涉及的安全保护设施要有明确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明确的几何尺寸要求。
4、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见MR/AQ005-20XX),交底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
5、 安监站及其专业人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按规定进行监测。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不按照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如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计划工期: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概况:
工程危险源分析: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方案运行情况评价:
安全负责人:
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涵盖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计划工期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审批单位
审批人
审批时间
交底人
接受人
交底时间
方案实施人
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
方案交底内容(文字或图表,可加附页):
注:1、此表一式二份,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依据:
(一) 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二) 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其他安全技术方案、安全交底等。
第二十六条 安全检查执行分级负责制度。项目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或安监站,对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达标考核。班组级检查是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由班组长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情况;
6、 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7、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是否编制了具有针对性、技术性、可行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8、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9、 安全交底情况;
10、 安措投入费用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到位;
11、 是否认真坚持周一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和例会制度;
12、 各项检查是否有记录等。
13、 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
14、 各种生产设备、施工机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5、 对容易发生事故的深基坑作业、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大型模板工程及“四口、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落实到位;
16、 检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等。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各岗级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2、 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运行情况;
3、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4、 项目是否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 作业班组班前安全交底情况;
6、 作业班组自检、互检及交接检情况;
7、 各类设施、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8、 安全防护是否按照标准落实到位;
9、 检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等;
10、 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隐患处置整改情况。
第二十九条 班组安全检查
1、 机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2、 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 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整洁、安全、规范;
4、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等。
第三十条 其他安全检查
1、 专业性验收检查:由职能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等组成对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危化品等进行安全验收检查。
2、 日常安全检查:是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专兼职人员等进行的日常检查。
3、 季节性安全检查:春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针对夏季从事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遮荫歇凉措施和防暑降温用品,清凉饮料供应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秋冬季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冬季施工作业的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中毒等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
4、 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对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值班安排、关键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第三十一条 检查要求
(一)项目部除平时不定期检查、抽查外,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在施工例会上对检查进行评讲,进行通报。
(二)安监站日常安全管理,按月填写“现场安全员()月工作情况反馈表”(见MR/AQ006-20XX),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科。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应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三)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检查单位应向受检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见MR/AQ007-20XX)或“安全检查记录表”(见MR/AQ008-20XX),通知受检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屡教不改的,必须及时下达“停工令”(见MR/AQ009-20XX),停止其作业并限期进行整顿,受检单位在收到上述整改指令后,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落实整改,并按“隐患整改措施及结果反馈表”(见MR/AQ010-20XX)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向检查单位反馈整改结果。
(四)对于暂时限于物质、技术或某些条件等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制定延缓整改的计划,报检查单位批准备案。
(五)安全检查中,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有权制止“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并通过检查出的问题检视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对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对阻扰安全检查、不听劝告者,可视情节加重处罚
现场安全员()月工作情况反馈表
项目(经理)部名称:
检查
执法
情况
新开工项目
(个)
编制安措方案
(份)
查出隐患
(项)
落实整改
(项)
制止违章
(人/次)
违章处罚
(元)
本
月
工
作
小
结
下
月
工
作
安
排
填报人: 时间: 项目经理:
说明:此表是各级现场安全员日常工作凭证,须按月填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并作为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隐患整改通知单
(补充件)
单位:
经安全检查发现你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隐患,要求接到此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于 年 月 日前向工程项目部安监站反馈。
接受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XX公司工程(章)
项目部安监站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整改单位、安全部门各一联)
安全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责任人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记录
整改要求
验证结果
验证人: 时间:
停工令
单位:
因你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限你单位立即停工,进行整顿。整顿后需经我部复查认可合格,方可复工。
接受人: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XX建安公司工程(章)
项目(经理)部安监站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整改单位、安全部门各一联)
隐患整改措施及结果反馈表
整改信息来源
接收时间
存在隐患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处理
验证人: 时间:
反馈意见
以上隐患共计项,其中项已整改完毕,并于 年 月 日向(检查单位)反馈。
罚款通知单
执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
姓名
罚款事由
罚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经办人(签章)
交款人(签章)
注:本罚款通知单一式三联(罚款施工单位一联、项目部财务一联、项目部安监站一联)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
(一) 办公区域、施工生产、生活区域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二) 相关方的活动、产品与服务中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第三十三条 环境因素识别的主要内容
(一) 办公区域、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向大气和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固体和液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社区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 原材料和资源能源的使用给环境、社区等造成的影响。
(三) 工程劳务、分承包方、物资供方、机械租赁供方的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四) 正常、异常状态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伴随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
(五) 过去的环境问题、场界范围内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六) 其它需要识别的环境因素。
第三十四条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一) 根据公司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见MR/AQ014-20XX),对已确定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见MR/AQ015-20XX),对其实施控制。对因经济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控制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限制措施,以减少污染。
(二) 项目经理部安监站做好有关环保信息统计报表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种环保管理运行记录,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环保工作情况
环境因素调查表
部门/单位:
序号
活动产品
服务
环境因素
状态
时态
正常
异常
紧急
过去
现在
将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环境因素评价表
部门/单位:
序
号
分项工程活动点工序
环
境
因
素
排
放
时
间
频
率
环
境
影
响
时
态
状
态
评分法
法
规
符
合
性
发
生
频
率
影
响
范
围
社
区
关
注
度
人
均
(产
值)
年
消
耗
量
可
节
约
程
度
综
合
分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序号
环境因素
活动点/工序/部位
环境
影响
时态/
状态
管理方式
备注
管理方案
运行控制
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环境管理方案
单位:
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目标
环境指标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
财务预算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内容
启动日期
完成日期
责任人
检查
确认
进度检查
检查人: 日期:
效果确认
确认人: 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第八章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第三十五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是对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相关的活动进行策划,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一体化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范围适用于办公、施工生产、生活区域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第三十六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职责
(一) 安监站是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提供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监督施工生产、物资采购、物资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的控制,检查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管理工作;监督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污染预防及危险源控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工作。
(二) 办公室是办公资源、能源管理的主控部门,负责办公资源、能源、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食堂卫生防疫的管理。
(三) 经营部负责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经费的测算。
(四) 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的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负责本粉尘、污水等排放控制,将其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负责环境、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控制,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第三十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流程
1、 一般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控制
项目部对责任区域内存在的一般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按公司管理标准及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运行控制管理。
2、 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1)项目部对责任区域内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按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加以控制。对纳入目标、指标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或重大危险源需编制管理方案或应急预案;
(2)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设计中制定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如现场临时用电、机械使用等),反映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的要求,提供合格足够的资源,保证措施落实;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所有涉及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的设备、材料、服务供方及分承包方进入现场工作,要进行环境、安全意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并保存记录。
三、监督检查与考核
1、 检查依据
(1)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如《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
(2)公司管理标准及签订的责任书;
(3)目标指标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