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合同的管理,控制经营、商务风险,预防损失,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规范合同审批流程,提高合同审批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合同审核程序。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包括以其他名称出现的、具有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法律文件)。第三条审核原则公司合同审核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审查的制度,并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即商务交易的责任部门仍然是主管部门,财务部独立于合同主管部门独立承担风险提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风险衡量等活动,并对其控制活动独立承担责任。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一条业务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策划、对方资信审查、履约能力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谈判、合同起草、合同执行,并对项目利润、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责任部门,责任人是项目责任人和部门总经理。第二条财务部职责财务部负责对项目进行风险揭示、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对合同商务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对公司内部管理提出建议,对其商业风险管理工作独立承担责任。财务部有权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询问,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财务部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参加项目谈判和项目规划等阶段,并尽力促成项目的签约;如财务部认为无有效方法控制商务风险时,也可建议管理层不签署商务合同;财务部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相关审核部门的职责相关审核部门对与合同有关涉及其部门业务的内容有提出专业意见及审查的责任,并对其提出的审核意见负责。如因财务部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的需要,向相关部门了解与其相关的合同信息或合同执行情况信息,该部门应积极配合。1第三章合同审核类别第一条合同审核类别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战略发展,结合合同性质、金额和风险,合同分为三个级别进行审核:登记类、一般审查类、重点审查类。第二条名词解释一.登记类:指合同标的、价格、付款条件相对固定,采用公司格式合同文本,按双方长期形成的交易习惯签订和执行,或交易金额较小风险较低的合同。二.一般审查类:指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或因公司没有格式合同范本、承办部门自行起草的,或经常性业务合同以外、关系公司较大经济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或合同总金额较大的合同。三.重点审查类:指关系公司重大经济利益或涉及新型业务、对外投资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合同总金额较大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