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人员管理办法及职责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落实保险公司州营业部(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保险公司州营业部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1-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2-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批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批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管理类职位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对下属(团队或同事)的领导和指导做出贡献或达成工作业绩目标,团队绩效是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3-专业类职位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专业能力而非人员管理。操作类职位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性工作,其工作职责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流程进行操作为主,工作环境单纯或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