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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
02
精编
资料
107
安全生产
管理
三废
处理
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三废”处理管理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
“三废”处理管理规程
标 题
“三废”处理管理规程
编 码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工程部、生产部、物流控制部、产品研发部
目 录
一、目的: 3
二、范围: 3
三、责任者: 3
四、正文 3
1.“三废”: 3
2.废水及其他液体的排放: 3
3.废气 4
3.1工业废气 4
3.2无组织废气 5
4.固体废气物(废渣) 5
5.噪声 6
五、变更历史 7
水样监测报告 8
“三废”处理监督检查表 9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规范公司内部排污行为
二、范围:
公司的“三废”处理
三、责任者:
生产部安全环保科、“三废”处理有关人员
四、正文
1.“三废”:
主要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等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
2.废水及其他液体的排放:
2.1生产部的安全环保科在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水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2.2公司内所有含污染性质的废水、废液等,不得直接外排,必须经处理后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才能排放。
2.3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节约用水意识教育,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惯。
2.4研发部应追踪最新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或采用循环利用、多次利用的先进技术,节约用水。
2.5污水站对污水处理结果定时进行相关内容的监测,并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装置进行随时监控和污水处理厂的随机抽查,确保达标排放,发现超标时立即进行整改。污水的检验、监测结果应记录于《水样监测报告》中。
2.6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废气
3.1工业废气
3.1.1工业废气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公司的工艺废气主要是氯化氢。
3.1.2工业废气应配有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未经处理的工艺废气不得直接排放。
3.1.3工程部应确保废气治理装置的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使废气处理率和废气排放达标率都达到100%。
3.1.4生产车间确保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废气处理操作规程、设备状态标识牌,主要连接管路表明气体流体方向。如处理设施需维护或抢修时,必须首先向生产部安全环保科汇报,并在设备附件设置明显的维修或抢修标志,并做好相关记录。
3.1.5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每年监测一次,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超标。
3.2无组织废气
3.2.1无组织废气是指无规律且无排气筒的废气的排放。本公司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由生产过程中泄露产生的废气。
3.2.2工程部应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泄露点,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4.固体废气物(废渣)
4.1固体废气物是指公司生产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泥状、膏状物质。本公司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
4.2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行政人事部负责生活垃圾的管理。
4.3各部门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进行相应标识,再集中到公司指定的垃圾分类存放点。
4.4生活垃圾由各产生部门收集,集中到公司指定的垃圾存放点。
4.5建筑垃圾由项目组监督建筑商,由建筑商负责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并签订环保协议。
4.6生产部安全环保科与有资质单位联系,处理全公司产生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
4.7行政人事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对可回收的生活和工业固体废物,充分合理利用或联系出售。
4.8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征的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储存,防止渗漏、扩散、流失。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物中储存。危险废物储存到一定数量后由安全环保科安排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4.9生产部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固体废物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于《“三废”处理监督检查表》,发现不符合,应按要求进行整改。
5.噪声
5.1项目建设时按环评要求对噪声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在进行项目建设时,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或无噪声的生产工艺。
5.2设备的招标、采购应把噪声值作为技术指标向供货方提出具体要求。
5.3对噪声大的设备和生产过程,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必要时(造成厂界超标影响时)对已有高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有高噪声产生的工序,在日常生产中应采取隔声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或尽可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4做好设备的点检、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5生产部安全环保室、项目组应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再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事先进行评价分析,制定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噪声超标。
5.6工程承包方进场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相应标准。
5.7生产安全环保科负责每年一次与环保部门联系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发现超标,应进行整改。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GMP文件换版
附件1:水样监测报告 (SMP08-111-a-00)
附件2:“三废”处理监督检查表 (SMP08-111-b-00)
水样监测报告
编号:
水样来源
PH
COD
SS
NH-N
Ca2+
溶固
总磷
总氮
备注
操作人: 日期:
“三废”处理监督检查表
编号:
检查日期
被查部门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改进要求
检查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