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01-【通用范本】-02-公司员工手册.docx
下载文档

ID:3129506

大小:53.97KB

页数:31页

格式:DOCX

时间:2024-01-22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通用范本 01 通用 范本 02 公司员工 手册
稻壳儿公司logo 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及稻壳儿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而成,员工手册阐述了公司的基本政策和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用于指导员工的行为。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是指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第四条 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按本手册各项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第六条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员工注意妥善保存,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10元)。员工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公司行政部。 第二章 聘用 第一条 用人原则 1.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 机会,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状况以及宗教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2. “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应招聘具有良好道德 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员工,能胜任该岗位的员工才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3. 计划控制原则。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于每年 年底协助行政部,制订下一年度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需求增补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配备增补的依据。 4、 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减人员编制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 人力需求申请 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1)因业务的扩大; (2)因员工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 (3)因必要协调工作所需的人员; (4)其他原因。 2. 用人部门在《人力需求申请表》中详细阐明所需求人员的职位要求,并 写明需求时限。 3. 行政部接受《人力需求申请表》后,分析目前人力资源状况,是否有贮 备适合人员;经现场分析可调配时,进行内部调整,并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调配时应考虑不影响其它部门的工作。 4. 行政部判断分析应给予补充时,呈领导核准(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主管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核准)。 (1)核准:行政部负责到人才市场或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招聘; (2)未核准:重新考虑人员满足的调配方法,行政部应与用人部门协商。 第三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2.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3.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4.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5.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四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1. 初试由行政部执行,并将初试结果形成书面记录,筛选出较优秀人员送 用人部门复试(非一线员工的面试,行政部面试人员必须填写《面试评定表》);行政部负责将应聘人员带往用人部门,并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反馈给用人部门主管作为面试的初步依据。 2. 用人部门根据《职位说明书》对应职位进行面试和专业考核。 3. 用人部门面试后将《应聘登记表》及《面试评定表》及时反馈给行政部。 4. 一般职员、普通员工等由部门经理面试;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关 键岗位人员应送总经理或指定代理人面试。 5. 行政部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应聘登记表》附《面试评定表》)经逐级 审批后,通知合格人员上岗;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入职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1. 居民身份证(影印后退还); 2. 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3. 职称证(有职称者)(影印后退还); 4. 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5. 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6. 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7. 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 其他经指定应缴的文件。 第六条 试用、考核、转正 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 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3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满前 天,行政部应当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将其转 正,行政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交由总经理审定。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使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解除劳动关系。 新员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应及时按《员工转正申请表》规定程序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第七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1. 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 3. 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八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1.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2. 不法毁损公物者;   3.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4.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5. 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九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才能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二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必须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 第十三条 离职程序 1. 员工由于自身原因不适应于公司发展,要求离职时,必须依照离职提出 时间规定提前用《离职申请表》向直属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批; 2. 申请离职人员之直属主管、行政部有责任和义务调查了解其离职真实原 因,确认可以离职后逐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直属上司——部门经理——行政部——总经理); 3. 提出离职时间达到规定期限,申请离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离职工作交 接表》进行工作移交; 4. 离职人员应提供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的《外勤登记表》交行政部核算考勤; 5. 财务部根据考勤表核算工资,并将工资单及《离职申请单》一并呈总经 理批准; 6. 离职手续经总经理最终批准后,《离职申请单》、《离职工作交接表》交 行政部存档,工资单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当月离职工资统一于次月 日发放。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 出勤时间   1.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8:00   2.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各部门制定; 第二条 打卡   1.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2.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三条 忘打卡   1.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2.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者,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3.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四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2.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3.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5分钟至30分钟)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4.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予以开除。   5.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六条 公出   1.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公司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2.记录者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1.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3.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年休假:   A、给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B、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C、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D、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E、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F、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公司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G、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H、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认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 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 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   E、 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1) 工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1.75×病假天数×50%   2) 工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1.75×病假天数×30%   3) 工龄7-10年(含10年) 当月工资/21.75×病假天数×10%   4) 工龄11年以上(含11年) 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公司所在地,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公司所在地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公司所在地,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公司所在地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D、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E、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F、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G、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H、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4.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5.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6.公司因工作需要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一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 第二条 工资结构   1. 基本薪资:依公司所在地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2. 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3. 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4. 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5. 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 日,支付的是员工上一月度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 员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2.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4.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四条 薪资结算   1.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按财务规定结算,试用 期未满一周不予以结算工资; 2.属劝退之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给予全额结算工资并补偿一个 月基本工资; 3.属自动离职之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属辞退、开除之员工,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扣罚款后给予结算工 资; 5.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而在合同期内离职的员工,及技术人员、与公 司有特别约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违约后未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公司有权扣回所支付的培训经费并追究其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薪资结算后,离职人员与公司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一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三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四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五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六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七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八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九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 员工职责 第一条 员工职责   1.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2.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3.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 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工作证;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5.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工作场所;   7.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8.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9.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10.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1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12.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13.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 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   (1) 员工住址;   (2) 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 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 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二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工作证、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条 员工与公司仍在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佣关系。 第四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五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 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二条 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打闹。 第三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五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六条 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七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八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二条 经营活动   1.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2.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三条 兼职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第四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并备案。 第五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六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七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九条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 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十一条 保护公司资产   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十二条 禁忌事项   1.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2.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3.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4.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6.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7.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8.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9.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10.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11.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12.女性员工不得穿着暴露;   13.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第十三条 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第一条 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二条 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三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 考核评估 第一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 个月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二条 每年 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 次年 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三条 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 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 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1.奖惩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   2.奖惩事件按轻重给予相应比例次数奖惩,奖惩经领导审批后生效,当月兑现:  奖惩类别 嘉奖 小功 大功 警告 小过 大过 金额 元/次 元/次 元/次 元/次 元/次 元/次 备注 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 至 元奖励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条 处理程序及原则: 1. 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审批表》,行政部 审批生效; 2.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审批表》, 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批生效; 3. 《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 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告示。 第三条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四条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4.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1.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2.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获得优良成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4.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5.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6.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条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1.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2.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有据可证者;   3.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 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八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1. 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者; 2.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3. 在上班时间内打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吃零 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4. 违反公司仪表、着装或其它礼仪及卫生要求者; 5.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6.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7.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8.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3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9.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达到6次(含)以上者; 10.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1.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2.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 者; 13.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4.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5.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6.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轻微者。 第九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4.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司参观者;   6.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7.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8.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十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3.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4.任意损坏公物者;   5.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6.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7.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8.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9.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0.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11.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12.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13.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1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15.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1.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2.在公司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3.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4.不遵守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5.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6.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7.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8.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恶意煽动人心对抗公司或集体怠工; 9. 当月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占用、贪污公司款项,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公 司利益者; 14. 年度内累计10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欺诈行为,与客户合谋谎报市场假象,争取不必要的市场力度,使公司 蒙受较大损失; 17. 提供假资料或假报告,伪造、撰改单据、证明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8. 向他人泄露、提供公司机密;发表有损公司形象,恶意中伤公司、同事 的言论、传单,上述情节严重者; 19. 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 20. 其它严重违背公司意愿、阻碍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等情节。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一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二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 第三条 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 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 第一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有下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